姓 氏 : 堂 号 与 注 解
--------------------------------------------------------------------------------
01.陈氏堂号:颖川、汝南、下邳、广陵、河南〔郡号〕、德星、德聚、绳武等。有因音误而姓田。
02.林氏堂号:西河、南安﹝郡号﹞、问礼、忠孝、永泽、林本、善庆、崇本。
03.黄氏堂号:江夏、烁阳、安定、房陵、汉东、上谷、谯郡﹝郡号﹞、紫云、种德、燕山。
04.张氏堂号:清河、南阳、吴郡、安定、敦煌、武威、范阳、键为、沛国、梁国、中山、汲郡、河内、高平﹝郡号﹞、百忍、 金鉴。张良本姓姬,因避秦改姓张。元朝时,上杭简德润入聱南靖张进兴寡媳,后代虽仍姓简,但代代供奉张公夫妇,在大寮乡的一房改姓张简,故误以为张廖简同宗。
05.李氏堂号:陇西﹝郡号﹞、燕楼,有一说谓﹕族人本姓理因避难以李子果腹幸免于难,仍更姓为李。唐朝有安姓因不耻安禄山而改姓李,也有因赐姓而姓李。明朝时,也有人不耻李自成而复姓理。武则天时,有王子谋反被改姓虺。
06.王氏堂号:太原、琅邪、北海、陈留、东海、高平、京兆、天水、东平、新蔡、新野、山阳、中山、章武、东莱、河东、金城、广汉、长沙、堂邑、河南﹝郡号﹞、三槐。唐节度使王潮之后人王念七、念八居诏安,念八辞世将王先益交游忠信抚养,王之子孙是为才游(中间的方改为才),堂号为﹝原平堂---太原十广平﹞,但文革后又改为姓王。
07.吴氏堂号:延凌、勃侮、仆阳﹝郡号﹞、让德、种德o
08.刘氏堂号:彭城、沛国、弘农、河间、中山、梁郡、顿丘、涎簟⒍健⒏呙堋⒕沽辍⒊ど场⒑幽烯z郡号﹞、黎照、德馨。刘氏冬帝尧陶唐氏之后,受对于刘﹝地在今河北唐县﹞,子孙刘累能扰龙﹝养兽专家﹞,在周封为杜伯,又称唐杜氏(刘唐杜)。杜伯之子湿叔奔晋为士师,曾孙士会食采邑于范(即今山东范县),其它子孙居随地,故又为范氏、随氏。汉朝刘邦曾赐姓刘,如匈奴王金日殚。宋时,唐尚书刘文静之后,刘恒因父遇祸,自幼就养于侯、林二家,后改姓侯氏,是为南安侯林乡开基祖,此派刘、侯同宗。嘉义市中正路七三0号有b刘唐杜范金侯留钱姓宗亲会(金、钱氏堂号为彭城)
09.蔡氏堂号:济阳﹝郡号)。
10.杨氏堂号:弘农、天水﹝郡号﹞、四知、栖霞。
11.许氏堂号:高阳、汝南﹝郡号﹞、长兴。
12.郑氏堂号:荥阳﹝郡号﹞。
13.谢氏堂号:陈留、会稽﹝郡号﹞、东山、宝树。
14.郭氏堂号:太原、华阴、冯翊﹝郡号﹞、汾阳。
15.洪氏堂号:炖煌、豫章、宣城﹝郡号﹞、六桂。
16.丘氏堂号:河南。吴兴、扶风、﹝郡号﹞、敦睦。雍正下令讳孔丘,故丘姓改邱。
17.曾氏堂号:鲁国、庐陵、武城﹝郡号﹞、三省。
18.廖氏堂号:汝南、钜鹿、武威﹝郡号﹞、清武、崇远、垂裕、承佑。张元子入赘廖三九而姓廖,堂号改为清武堂清河十武戚)是为廖皮张骨,生为廖家人,死为张家鬼。六世孙廖日享因啃鸡头弄污所借衣服,遗命子孙不食鸡头。
19.赖氏堂号:颖川、松阳、西川、南康、河南﹝郡号﹞。赖罗传本都发源于中原,楚灵王灭赖国后,不少赖氏子孙逃亡湖北襄阳避难或投靠罗傅二姓,并改赖姓为罗姓或傅姓,以避楚灵王追杀,经过数代之后.子孙众多,谁是真罗或假罗,谁是真傅或假傅,已经混淆不清,故三姓相议,互不通婚,以示有血缘之亲。
20.徐氏堂号:东海、高平、东莞、琅琊。涤阳﹝郡号﹞。
21.周氏堂号:汝南、庐江、寻阳、临川、陈留、沛国、泰山、河南、武功(元朝前姓苏)﹝郡号﹞、笃佑、爱莲。
22.叶氏堂号:南阳、下邳﹝郡号﹞o
23.苏氏堂号:武功、扶风、蓝田、洛阳﹝郡号﹞o部份苏姓人士在元代为避涡,有的改姓周,有的改姓连,但大多数的苏姓并未改姓:改姓后的周与连,为表示不忘本,把苏姓的武功郡号冠在姓氏上面,目的为清周(汝南周)或清连(上党连)有所区别。
24.庄氏堂号:天水、会稽、东海﹝郡号﹞、锦绣。
25.江氏堂号:济阳、淮阳﹝郡号﹞、六桂。
26.吕氏堂号:河东、东平﹝郡号﹞、东莱、着存。
27.何氏堂号:庐江、东海、陈郡﹝郡号﹞
28.罗氏堂号:豫章、长沙〔郡号﹞o
29.高氏堂号:京兆、渤海、渔阳、辽东、广陵、河南﹝郡号﹞、有继。
30.萧氏堂号:兰陵、广陵﹝郡号﹞、芳远。南齐武帝时,萧子响谋反被改姓蛸。漳州萧昭元入赘叶家
(但叶家先入赘钟家),昭元育三子,一承钟冢,一承叶冢,一回萧冢。
31.潘氏堂号:荣阳、广宗、河.河南﹝郡号﹞o有潘氏因打赌见输改姓郑。
32.朱氏堂号:沛国、吴郡、河南(郡号)、凤阳。明太祖朱元璋曾赐姓。邾为减笔而改姓朱。
33.简氏堂号:范阳、涿郡(郡号)、追来、溯源、孝思。
34.钟氏堂号:颖川(郡号)。钟离减字为钟。也有因笔误而为钟。
35.彭氏堂号:淮阳、陇西、宜春(郡号)o
36.游氏堂号:冯翊、广平﹝郡号﹞、立雪、盛兰、东兴。福建龙岩游姓子孙,有一次到祖居洪源谒祖,
因祭祀的事与祖居族亲起冲突,大家不欢而散,竟然就改姓尤。另有游姓族人不满祖产分
配不公,将一子从母姓沉,一子改姓尤,但堂号仍为〔广平﹞
37.檐氏堂号:河间、渤海﹝郡号﹞、继述。
38.胡氏堂号:安定、新蔡〔郡号﹞o
39.施氏堂号:吴兴﹝郡号﹞、临濮、钱江、浔海。
40.沉氏堂号:吴兴﹝郡号﹞o
41.余氏堂号:下邳、吴兴、高阳(郡号﹞、风采、武溪。
42.赵氏堂号:天水、南阳、金城、下邳、颖川﹝郡号﹞。宋朝曾赐姓赵。
43.卢氏堂号:范阳﹝郡号﹞o
44.梁氏堂号:安定、天水、河一、河南﹝郡号﹞、梅镜o
45.颜氏堂号:鲁国、琅琊﹝郡号﹞。
46.柯氏堂号:济阳、钱塘、齐郡﹝郡号﹞、瑞鹊。
47.孙氏堂拥:乐安、东莞约、吴郡、太原﹝郡号﹞。
48.魏氏堂号:钜鹿、任城〔郡号〕。
49.翁氏堂号:盐官、钱塘(郡号)、。宋初,传至翁干度,长子处厚,分姓洪,次子处恭,分姓江,三子处易,仍姓翁,四子处朴,分姓方:五子处廉,分姓龚,;六子处休,分姓汪。兄弟六人,先后进士及第,时有﹝六桂联芳﹞之誉,甫田建有祖祠一座,称﹝六桂堂﹞o
50.戴氏堂号:礁国、广陵、济会、清河〔郡号〕、注礼。
51.范氏堂号:高平﹝郡号﹞。,范法澄迁广东陆丰仑岭乡另立为一世祖。清初,法澄之后范文质,因后父姓姜,临终遗命他的子孙以范姜为姓。
52.宋氏堂号:京兆、西河、广平、敦煌、河南、扶风﹝郡号﹞o
53.方氏堂号:河南﹝郡号﹞、六桂。
54.邓氏堂号:南阳、安定﹝郡号﹞、高密。
55.杜氏堂号:京兆、汉阳、南阳﹝郡号﹞o
56.傅氏堂号:清河、北地﹝郡号﹞、双凤。
57.侯氏堂号:上谷﹝郡号﹞。
58.曹氏堂号:礁国、彭城、高平、钜野﹝郡号﹞。
59.温氏堂号:太原、汲郡、清河﹝郡号﹞。
60.薛氏堂号:河东、新蔡、沛国、高平﹝郡号﹞。
61.丁氏堂号:济阳〔郡号丁。
62.马氏堂号:扶风﹝郡号﹞。
63.蒋氏堂号:乐安﹝郡号﹞。
64.唐氏堂号:晋阳、北海、鲁国国﹝郡号﹞o
65.卓氏堂号:西河、南阳〔郡号﹞。
66.蓝氏堂号:汝南、中山、东莞﹝郡号﹞。有因笔误改姓篮。
67.冯氏堂号:始平、杜陵、长乐、颖川、上党、京兆、弘农、河间﹝郡号﹞。
68.姚氏堂号:吴兴、南安(郡号﹞o
69.石氏堂号:武威、渤海﹝郡号﹞、三典。
70.董氏堂号:陇西、济阴﹝郡号﹞o
71.纪氏堂号:平阳、高阳、天水﹝郡号﹞o
72.欧氏堂号:平阳﹝郡号﹞
73.程氏堂号:安平、广平﹝郡号了。
74.连氏堂号:上党、武功(元朝前原姓苏)﹝郡号﹞o
75.古氏堂号:新安﹝郡号﹞、国宝。
76.汪氏堂号:平阳﹝郡号﹞、六桂。
77.汤氏堂号:中山、范阳﹝郡号﹞。
78.姜氏堂号:天水〔郡号﹞、龙泰。
79.田氏堂号:北平、雁明、﹝郡号﹞、紫荆。
80.康氏堂号:京兆、东平、会稽﹝郡号﹞
81.邹氏堂号:范阳﹝郡号﹞
82.白氏堂号:南阳﹝郡号﹞、香山。
83.涂氏堂号:豫章、南昌﹝郡号﹞、五桂。屏东县佳冬乡六根村冬根路有户人家堂号﹝三五堂﹞,三合院内住着姓曾和姓涂的人家。他们来台的第四代祖先有两姊妹感情很好,分别嫁给姓曾和姓涂的男子,曾姓的堂号是三省,涂姓五桂堂,两家人住在一起,堂号就改为﹝三五堂﹞。有因笔误而改姓涂。
84.尤氏堂号:吴兴〔郡号〕o尤氏姓源,系出沉氏:五代时,王审知据闽,闽人姓沉的,避审音,放水改为尤氏。
85.巫氏堂号:平阳﹝郡号﹞、忠孝。
86.韩氏堂号:颖川、南阳﹝郡号﹞o
87.龚氏堂号:武陵〔郡号﹞、六桂。
88.严氏堂号:天水、冯翊、华阴﹝郡号﹞。
89.袁氏堂号:汝南、陈留、彭城〔郡号〕
90.钟氏因﹝钟﹞笔误
91.黎氏堂号:京兆、九真、载酒、宋城﹝郡号﹞。
92.金氏堂号:彭城、京兆〔郡号﹞o
93.阮氏堂号:陈留〔郡号﹞、常兴。
94.陆氏堂号:河南、平原、河内、吴郡〔郡号﹞o
95.倪氏堂号:千乘﹝郡号﹞o
96.夏氏堂号:会稽〔郡号﹞o
97.童氏堂号:雁门、渤海﹝郡号﹞
98.邵氏堂号:博陵﹝郡号﹞。
99.柳氏堂号:河东﹝郡号﹞、仰峰。
100.钱氏堂号:彭城、下邳、吴兴﹝郡号﹞
2008年11月4日星期二
馬來西亞華僑華人的公民權與國籍問題
節選自
溫廣益,《二戰後東南亞華僑華人史》,中山大學出版社,2000年
第二節東南亞華僑國籍的變化之
馬來西亞華僑華人的公民權與國籍問題
奇峰整理
.
.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馬來亞是英國殖民地,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更沒有統一的公民權。海峽殖民地華人大都屬英國國籍,是英王陛下的臣民。當地馬來人是各自蘇丹的臣民。馬來諸邦的華人按血統主義原則的中國國籍法屬中國國籍,是英國保護民,他們被當地人視為外來者,他們也以自己是中國人為榮。
.
戰後,英國擬對馬來亞實行新的殖民統治,華人的公民權問題也開始提上議事日程。1945年10月,英國宣佈准備在馬來亞推行馬來亞聯邦的計劃。1946年1月22日,英國公佈了關於馬來亞聯邦新政制的白皮書,其中對華人生存枚關的是有關公民權的規定。依白皮書確認的公民權原則,即“給予那些認馬來亞為其家鄉的人士享受同樣的公民權”,下列五種人可自動成為公民: (1)凡在法令生效之前出生於馬來亞聯邦或新加坡者;(2)凡年滿18歲,在法令生效之前系馬來亞聯邦或新加坡普通居民,在1942年2月15日以前15年內在上述兩地之一居留10年以上者;(3)凡在法令生效時或生效後,出生於馬來亞聯邦、新加坡者;(4)凡在法令生效時或生效後,出生於馬來亞聯邦或新加坡以外地區,在出生之時其父為馬來亞聯邦公民者;(5)年齡在18歲以下而其父母具有第一條或第二條之資格者。其他人士則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能通過申請取得公民資格:(1)在申請之日前一年內,必須在馬來亞聯邦或新加坡居住,並在申請之日前8年內在上述兩地居住4年以上;(2)品行良好,井具有相當的馬來文或英文知識;(3)必須宣誓效忠馬來亞聯邦,並表明如果申請獲得批准,願意居住在馬來亞聯邦或新加坡。
.
上述公民權規定以出生地主義為基礎,不分種族與宗教信仰,對華人取得公民權的要求較為寬松。按1947年的人口統計,華人社會有63.5%出生於馬來亞,有21.3%是在1930年以前到達馬來亞的。根據該白皮書有關公民權的規定,估計有83%的華人可以自動成為馬來亞聯邦公民。
.
但是,由於該白皮書剝奪蘇丹權力和給予非馬來人平等公民權,因而遭到馬來人的強烈反對。在達都奧恩‧賓‧查阿法爾 (Dato Onn Bin Ja'afar)領導下,馬來人團結起來,於1946年5月11日成立馬來民族統-機構,反對馬來亞聯邦計劃,迫使英國不得不重新修改該計劃。1948年1月1日,英國發表“馬來亞聯合邦條例”,改為規定下列人等可自動取得公民權:(1)不論出生何時,凡屬任何一州蘇丹的臣民者。(2)不論何時出生於任何殖民地(檳榔嶼和馬六甲),並常住上述地方的英籍臣民者。(3)凡出生於聯邦領土內,其父具有下列條件者:A其父本身出生於聯邦領土內;B連續居住達15年以上者;C凡出生於聯邦領土內,其父母也出生于聯邦並居住時間達15年以上者;D凡在出生之時其父是聯邦公民者。另外規定下列人可通過申請取得馬來亞聯合邦公民權:(1)凡在馬來亞聯合邦出生,在申請前,2年內有二年居住於當地者;(2)凡在馬來亞聯合邦以外出生,在申請前20年內有15年居住於當地者:(3)品行良好:(4)有足夠的馬來文或英文知識;(5)宣誓永久住在聯合邦,並以聯合邦為效忠對像。
.
與1946年馬來亞聯邦白皮書相比,1948年馬來亞聯合邦條例有關公民權的規定對華人取得公民權設置了重重障礙。首先,它強調馬來人的特殊地位,所有蘇丹的臣民都可自動取得公民權。而非馬來人則要求其父母在馬來亞聯合邦連續居15年以上者方可自動取得公民權。與白皮書所規定的出生地主義原則大相徑庭。其次,它提高了非馬來人申請公民權的居住年限和語言要求,對非出生於馬來亞的申請者要求在申請前20年內有15年居住于當地,而白皮書僅要求居住在4年以上。此外,申請人除需具備良好品德並宣誓效忠馬來亞聯合邦外,還得通過英文或馬來文考試,這樣華人第一代移民便很難取得公民權,而第二代移民
也只有部分人才能取得公民權。
.
在公民權新條例的限制下,截至1950年底,大約只有35萬華人自動取得公民權,另有約15萬人通過申請取得公民權。擁有公民權的華人占馬來人的18%,占華人總人口的22.3%。比例甚低”,華人對此十分不滿。1951年9月,馬六甲中華總商會召開華人社團代表大會,出席團體達60個。與會代表一致要求公民權問題應以出生地主義為原則,凡在馬來亞聯合邦出生者,都應自動成為公民。其他地區的華人社團也提出類似要求。
.
為平息各民族之間的爭議,爭取華人與政府更大的合作,馬來亞聯合邦議會於1951年7月成立公民權審查委員會。1952年3月19日審查委員會提出一份公民報告書,5月7口,經立法會議三讀通過“馬來亞聯合邦公民權修正法令”,並於9月15日起生效。該法令分兩部分:(1)英籍民成為聯合邦公民的條件。它規定以下兩種人可自動成為公民:(1)出生於海峽殖民地的英籍民;(2)申請前12年有10年居住在海峽殖民地的英籍民。此外,年滿18歲,精神正常的英籍民,願意宣誓效忠聯合邦,放棄英聯邦和殖民地之外任何國家國籍或公民資格者,可申請登記為公民,但申請前10年內有5年連續居住在聯合邦以外者則不得登記為公民。(2)成為邦籍民即蘇丹臣民的條件。它規定下列人等可自動成為邦籍民:(1)居住在該邦的國內原始部落;(2)出生於該邦的馬來人;(3)出生於該邦的非馬來人,父母之一生於聯合邦;(4)出生於該邦的英籍民,依1948年馬來亞聯合邦協定規定已成為聯合邦公民:(5)不論生於何處的任何人,其父為蘇丹臣民者。此外,它還規定,下列入等通過申請可成為邦籍民,即蘇丹臣民:(1)能相當純熟地說馬來語或英語,令統治者滿意者;(2)品行良好;(3)願意宣誓效忠該邦統治者,放棄任何其他國籍或公民資格者。
.
與以前頒布的公民權條例相比,1952年公民權修正案有如下特點:一是強調公民權不等於國籍,因為此時馬來亞聯合邦還不是獨立國家,沒有設置國籍,作為補充,英國通過實施邦籍民法令,以邦籍代替國籍;二是規定公民可以擁有雙重同籍,但僅限於英籍和邦籍;三是進一步放寬英籍民的公民權條件(表明英籍華人政治力量不斷增強);四是設置於非馬來人取得邦籍民的條款,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放寬了非馬來人取得公民權的條件。由是,截至1953年6月,大約有1157000華人成為馬來亞聯合邦公民與邦籍民,占馬來亞華人人口的一半。
.
從馬來亞聯邦至馬來亞聯合邦的歷史發展進程中,對華人影響最大的莫過于公民權問題,因為擁有平等的公民權,華人才能平等地參與馬來亞社會、政治、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活動。但華人對公民權和國籍問題的認識也有一個發展過程。可以說,戰前馬來亞華人基本上認同中國(海峽華人除外)。並認為自己是中國人,更關心中國的政治和發展。但也有少數有識之土提出華僑的“雙重屬性問題”。自“二戰”後到50年代初,馬來亞華人普遍接受”雙重國籍”的觀點,這從新加坡<南僑日報>1947年2月至6月舉行的一次“關於馬來亞政制民意測驗”中可看出。參加這次測驗的讀者共24012人,來自新加坡、馬來亞各邦和各職業階層,其中95.6%的人選擇雙重國籍,即既成為馬來亞公民又保留中國籍,只有0.1%的人表示不願意做馬來亞公民(參見下表)。但華人的如意算盤遭到馬來人的強烈反對,馬來人堅決反對雙重國籍,不僅反對華僑擁有雙重國籍,也反對海峽華人擁有雙重國籍(指英籍民與馬來亞公民),他們認為主張雙重國籍的人效忠的是另一個國家,從而損害馬來亞的利益。
.
選擇國籍................................贊成人數.......%
脫高中國籍做馬來亞公民..................756......3.1
不做馬來亞公民..............................22......0.1
做馬來亞公民而不脫高中國國籍.......22951.....95.6
不表明意見.................................282.......1.2
.
1954年以後,馬來亞華人對國籍問題的看法發生變化,從贊成雙重國籍轉向爭取馬來亞公民權。這是由幾個因素決定的,一個因素是1954年以後馬來亞爭取獨立的鬥爭取得突破性的進展,“配合自治獨立的發展,馬來亞華人不得不積極爭取公民權,以圖一旦成為公民,在獨立後的馬來亞享有公民的地位”。但英國否決了除英籍民和馬來亞公民權以外的雙重國籍,馬來人又堅決反對雙重國籍,迫使華人只能轉而積極爭取獨立後的公民權。另一個因素是1954年以後中國改變華僑政策,不再承認雙重國籍。1956年10月3日,周恩來總理在接見新馬工商貿易考察團代表時指出:“中國政府希望新馬華人能取得當地公民權資格,以便參加當地建設”,他認為,“新馬華人一旦取得公民權後,就不再擁有中國國籍,而是有中國血統的馬來人了”。中國政府的態度對馬來亞華人的影響頗大,他們可從自身利益出發,選擇自己的國籍。
.
馬來亞華人爭取公民權運動於1956年4月27日達到頂峰。是日,聯合邦華人注冊社團代表爭取公民權大會在吉隆玻精武體育館隆重召開,出席大會的有全馬454個社團組織,1000餘名代表。會上代表們群情激昂,熱血沸騰,異口同聲地喊出“我們要公民權!”大會通過了宣言,指出華人主張獨立第一,團結第一,而公民權的合理解決,是實現完全獨立與真誠團結的最主要條件。大會通過了關于公民權的四大提案:(1)凡在馬來亞出生的男女,均為馬來亞當然公民;(2)外地來馬居住滿5年者,得申請為公民,免受語文考試;(3)凡屬馬來亞的公民,權力與義務一律平等;(4)列華巫印文為官文語文。6月,英國派遣以李特(LordLeid)為首的憲法調查團到馬來亞,馬各地華人社團紛紛向調查團提交備忘錄。7月20日,聯合邦華人注冊社團代表爭取公民權大會特有1094個華人社團簽字的備忘錄遞交調查團,並將副本送達英國欽差大臣、馬來亞聯合邦立法議會、馬華公會和英國殖民部。作為執政黨的馬華印聯盟對制訂憲法也提出備忘錄,主張只定英文和馬來文為官方語文,出生地公民權原則上定在獨立後實施和馬來人享有特權,上述主張對華人爭取平等權利甚為不利,因而聯盟的成員之一的馬華公會受到華人社會的激烈批評。
.
1957年7月2日,馬來亞聯合邦新憲法白皮書在倫敦和吉隆坡同時發表,井於l0日在立法議會通過。8月31日,馬來亞聯合邦宣佈獨立。1957年憲法劉獨立後的馬來亞公民權作了詳細規定,主要內容如下:(1)下列人等自動取得公民權:(1)獨立日前,據1948年馬來亞聯邦條例規定已獲得公民權者;(2)在獨立日時或獨立日後生於聯合邦者。(2)公民的妻子和兒女登記為公民的條件:(1)在獨立日前生於聯合邦,申請前7年內至少有5年居住在聯合邦,具有基本馬來文知識,願意宣誓效忠聯合邦者;(2)生於聯合邦以外地區,但申請前12年內有8年居住此地,具有基本的馬來文知識,如申請人年屆45歲,且於獨立後一年內申請的,可免試馬來語。(3)申請成為公民的條件:(a)21歲以上;(b)品行良好;(c)申請日前12年內有10年居住聯合邦的;(d)願永久居住聯合邦;(e)通曉馬來語。新憲法還規定,公民必須效忠聯合邦,放棄其他國家的國籍及權利;英籍民可以保持英籍,但以所居住的聯合邦為效忠對象。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獨立前,馬來亞聯合邦的公民權不等於國籍。1957年獨立憲法基本上將公民權等同于國籍,但法律和憲法的華文翻譯習慣上稱國籍為公民權。
.
1957年獨立憲法還規定馬來語為國語,英語在lO年內為官方語言。馬來人在15年內,在土地保留、公職的份額比例、商業許可証和獎學金方面享有優先權。可以說,全馬華人社團代表大會所提的四大提案,除出生地公民權原則外,其餘都未被采納。華人社會雖對此提出反對,但大局已定,馬來人是馬來亞聯合邦的“主人”,華人的公民地位十分微妙,從而導致以後華人在馬來亞政治和經濟地位的動蕩。
.
馬來亞聯合邦獨立後,華人社團開始積極推動華人開展申請公民權的運動。據官方報告,每週的申請者約有38000人。截至1958年8月(寬限期滿),申請公民權的人數達1003831人,其中華人為803064人,占總數的80%,連同以前獲得公民權的華人人數,共約200萬人,而沒有獲得公民權的華人只是極少數。由是馬來亞華人的雙重國籍問題獲得圓滿解決,絕大多數華人選擇了馬來亞聯合邦公民權。
.
1963年,沙巴和沙撈越加入馬來西亞聯合邦(1963年9月16日成立,由馬來亞聯合邦與沙撈越、沙巴及新加坡組成;後新加坡於1965年8月9日脫離馬來西亞聯合邦而獨立),按馬來西亞憲法修正法令,“馬來西亞日”前在組成沙巴州或沙撈越州地區內居住者者,必須當作是在聯合邦居住,“可以登記取得公民權”。年齡在18歲以上,在“馬來西亞日”前經常居住在沙巴和沙撈越者,有資格在1971年9月前向聯合邦政府提出申請而取得公民權,但須滿足下列條件:(1)在“馬來西亞日”前曾居住在組成上述各州之地區,以及在“馬來西亞日”後曾居住在聯合邦,在申請日之前10年中,居住不少於7年;(2)有意永久居住在聯合邦;(3)有馬來語或英語知識,或對沙撈越、沙巴通行土語有足夠知識。按照此修正法令。沙撈越的2Q萬多華人和沙巴的13萬多華人(均為1970年統計數字)大部分都取得馬來西亞公民權。
.
據l980年人口普查顯示,出生於中國的華人已只占馬來半島華人總數的6.5%,而半島華人98%是馬來西亞公民。
溫廣益,《二戰後東南亞華僑華人史》,中山大學出版社,2000年
第二節東南亞華僑國籍的變化之
馬來西亞華僑華人的公民權與國籍問題
奇峰整理
.
.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馬來亞是英國殖民地,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更沒有統一的公民權。海峽殖民地華人大都屬英國國籍,是英王陛下的臣民。當地馬來人是各自蘇丹的臣民。馬來諸邦的華人按血統主義原則的中國國籍法屬中國國籍,是英國保護民,他們被當地人視為外來者,他們也以自己是中國人為榮。
.
戰後,英國擬對馬來亞實行新的殖民統治,華人的公民權問題也開始提上議事日程。1945年10月,英國宣佈准備在馬來亞推行馬來亞聯邦的計劃。1946年1月22日,英國公佈了關於馬來亞聯邦新政制的白皮書,其中對華人生存枚關的是有關公民權的規定。依白皮書確認的公民權原則,即“給予那些認馬來亞為其家鄉的人士享受同樣的公民權”,下列五種人可自動成為公民: (1)凡在法令生效之前出生於馬來亞聯邦或新加坡者;(2)凡年滿18歲,在法令生效之前系馬來亞聯邦或新加坡普通居民,在1942年2月15日以前15年內在上述兩地之一居留10年以上者;(3)凡在法令生效時或生效後,出生於馬來亞聯邦、新加坡者;(4)凡在法令生效時或生效後,出生於馬來亞聯邦或新加坡以外地區,在出生之時其父為馬來亞聯邦公民者;(5)年齡在18歲以下而其父母具有第一條或第二條之資格者。其他人士則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能通過申請取得公民資格:(1)在申請之日前一年內,必須在馬來亞聯邦或新加坡居住,並在申請之日前8年內在上述兩地居住4年以上;(2)品行良好,井具有相當的馬來文或英文知識;(3)必須宣誓效忠馬來亞聯邦,並表明如果申請獲得批准,願意居住在馬來亞聯邦或新加坡。
.
上述公民權規定以出生地主義為基礎,不分種族與宗教信仰,對華人取得公民權的要求較為寬松。按1947年的人口統計,華人社會有63.5%出生於馬來亞,有21.3%是在1930年以前到達馬來亞的。根據該白皮書有關公民權的規定,估計有83%的華人可以自動成為馬來亞聯邦公民。
.
但是,由於該白皮書剝奪蘇丹權力和給予非馬來人平等公民權,因而遭到馬來人的強烈反對。在達都奧恩‧賓‧查阿法爾 (Dato Onn Bin Ja'afar)領導下,馬來人團結起來,於1946年5月11日成立馬來民族統-機構,反對馬來亞聯邦計劃,迫使英國不得不重新修改該計劃。1948年1月1日,英國發表“馬來亞聯合邦條例”,改為規定下列人等可自動取得公民權:(1)不論出生何時,凡屬任何一州蘇丹的臣民者。(2)不論何時出生於任何殖民地(檳榔嶼和馬六甲),並常住上述地方的英籍臣民者。(3)凡出生於聯邦領土內,其父具有下列條件者:A其父本身出生於聯邦領土內;B連續居住達15年以上者;C凡出生於聯邦領土內,其父母也出生于聯邦並居住時間達15年以上者;D凡在出生之時其父是聯邦公民者。另外規定下列人可通過申請取得馬來亞聯合邦公民權:(1)凡在馬來亞聯合邦出生,在申請前,2年內有二年居住於當地者;(2)凡在馬來亞聯合邦以外出生,在申請前20年內有15年居住於當地者:(3)品行良好:(4)有足夠的馬來文或英文知識;(5)宣誓永久住在聯合邦,並以聯合邦為效忠對像。
.
與1946年馬來亞聯邦白皮書相比,1948年馬來亞聯合邦條例有關公民權的規定對華人取得公民權設置了重重障礙。首先,它強調馬來人的特殊地位,所有蘇丹的臣民都可自動取得公民權。而非馬來人則要求其父母在馬來亞聯合邦連續居15年以上者方可自動取得公民權。與白皮書所規定的出生地主義原則大相徑庭。其次,它提高了非馬來人申請公民權的居住年限和語言要求,對非出生於馬來亞的申請者要求在申請前20年內有15年居住于當地,而白皮書僅要求居住在4年以上。此外,申請人除需具備良好品德並宣誓效忠馬來亞聯合邦外,還得通過英文或馬來文考試,這樣華人第一代移民便很難取得公民權,而第二代移民
也只有部分人才能取得公民權。
.
在公民權新條例的限制下,截至1950年底,大約只有35萬華人自動取得公民權,另有約15萬人通過申請取得公民權。擁有公民權的華人占馬來人的18%,占華人總人口的22.3%。比例甚低”,華人對此十分不滿。1951年9月,馬六甲中華總商會召開華人社團代表大會,出席團體達60個。與會代表一致要求公民權問題應以出生地主義為原則,凡在馬來亞聯合邦出生者,都應自動成為公民。其他地區的華人社團也提出類似要求。
.
為平息各民族之間的爭議,爭取華人與政府更大的合作,馬來亞聯合邦議會於1951年7月成立公民權審查委員會。1952年3月19日審查委員會提出一份公民報告書,5月7口,經立法會議三讀通過“馬來亞聯合邦公民權修正法令”,並於9月15日起生效。該法令分兩部分:(1)英籍民成為聯合邦公民的條件。它規定以下兩種人可自動成為公民:(1)出生於海峽殖民地的英籍民;(2)申請前12年有10年居住在海峽殖民地的英籍民。此外,年滿18歲,精神正常的英籍民,願意宣誓效忠聯合邦,放棄英聯邦和殖民地之外任何國家國籍或公民資格者,可申請登記為公民,但申請前10年內有5年連續居住在聯合邦以外者則不得登記為公民。(2)成為邦籍民即蘇丹臣民的條件。它規定下列人等可自動成為邦籍民:(1)居住在該邦的國內原始部落;(2)出生於該邦的馬來人;(3)出生於該邦的非馬來人,父母之一生於聯合邦;(4)出生於該邦的英籍民,依1948年馬來亞聯合邦協定規定已成為聯合邦公民:(5)不論生於何處的任何人,其父為蘇丹臣民者。此外,它還規定,下列入等通過申請可成為邦籍民,即蘇丹臣民:(1)能相當純熟地說馬來語或英語,令統治者滿意者;(2)品行良好;(3)願意宣誓效忠該邦統治者,放棄任何其他國籍或公民資格者。
.
與以前頒布的公民權條例相比,1952年公民權修正案有如下特點:一是強調公民權不等於國籍,因為此時馬來亞聯合邦還不是獨立國家,沒有設置國籍,作為補充,英國通過實施邦籍民法令,以邦籍代替國籍;二是規定公民可以擁有雙重同籍,但僅限於英籍和邦籍;三是進一步放寬英籍民的公民權條件(表明英籍華人政治力量不斷增強);四是設置於非馬來人取得邦籍民的條款,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放寬了非馬來人取得公民權的條件。由是,截至1953年6月,大約有1157000華人成為馬來亞聯合邦公民與邦籍民,占馬來亞華人人口的一半。
.
從馬來亞聯邦至馬來亞聯合邦的歷史發展進程中,對華人影響最大的莫過于公民權問題,因為擁有平等的公民權,華人才能平等地參與馬來亞社會、政治、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活動。但華人對公民權和國籍問題的認識也有一個發展過程。可以說,戰前馬來亞華人基本上認同中國(海峽華人除外)。並認為自己是中國人,更關心中國的政治和發展。但也有少數有識之土提出華僑的“雙重屬性問題”。自“二戰”後到50年代初,馬來亞華人普遍接受”雙重國籍”的觀點,這從新加坡<南僑日報>1947年2月至6月舉行的一次“關於馬來亞政制民意測驗”中可看出。參加這次測驗的讀者共24012人,來自新加坡、馬來亞各邦和各職業階層,其中95.6%的人選擇雙重國籍,即既成為馬來亞公民又保留中國籍,只有0.1%的人表示不願意做馬來亞公民(參見下表)。但華人的如意算盤遭到馬來人的強烈反對,馬來人堅決反對雙重國籍,不僅反對華僑擁有雙重國籍,也反對海峽華人擁有雙重國籍(指英籍民與馬來亞公民),他們認為主張雙重國籍的人效忠的是另一個國家,從而損害馬來亞的利益。
.
選擇國籍................................贊成人數.......%
脫高中國籍做馬來亞公民..................756......3.1
不做馬來亞公民..............................22......0.1
做馬來亞公民而不脫高中國國籍.......22951.....95.6
不表明意見.................................282.......1.2
.
1954年以後,馬來亞華人對國籍問題的看法發生變化,從贊成雙重國籍轉向爭取馬來亞公民權。這是由幾個因素決定的,一個因素是1954年以後馬來亞爭取獨立的鬥爭取得突破性的進展,“配合自治獨立的發展,馬來亞華人不得不積極爭取公民權,以圖一旦成為公民,在獨立後的馬來亞享有公民的地位”。但英國否決了除英籍民和馬來亞公民權以外的雙重國籍,馬來人又堅決反對雙重國籍,迫使華人只能轉而積極爭取獨立後的公民權。另一個因素是1954年以後中國改變華僑政策,不再承認雙重國籍。1956年10月3日,周恩來總理在接見新馬工商貿易考察團代表時指出:“中國政府希望新馬華人能取得當地公民權資格,以便參加當地建設”,他認為,“新馬華人一旦取得公民權後,就不再擁有中國國籍,而是有中國血統的馬來人了”。中國政府的態度對馬來亞華人的影響頗大,他們可從自身利益出發,選擇自己的國籍。
.
馬來亞華人爭取公民權運動於1956年4月27日達到頂峰。是日,聯合邦華人注冊社團代表爭取公民權大會在吉隆玻精武體育館隆重召開,出席大會的有全馬454個社團組織,1000餘名代表。會上代表們群情激昂,熱血沸騰,異口同聲地喊出“我們要公民權!”大會通過了宣言,指出華人主張獨立第一,團結第一,而公民權的合理解決,是實現完全獨立與真誠團結的最主要條件。大會通過了關于公民權的四大提案:(1)凡在馬來亞出生的男女,均為馬來亞當然公民;(2)外地來馬居住滿5年者,得申請為公民,免受語文考試;(3)凡屬馬來亞的公民,權力與義務一律平等;(4)列華巫印文為官文語文。6月,英國派遣以李特(LordLeid)為首的憲法調查團到馬來亞,馬各地華人社團紛紛向調查團提交備忘錄。7月20日,聯合邦華人注冊社團代表爭取公民權大會特有1094個華人社團簽字的備忘錄遞交調查團,並將副本送達英國欽差大臣、馬來亞聯合邦立法議會、馬華公會和英國殖民部。作為執政黨的馬華印聯盟對制訂憲法也提出備忘錄,主張只定英文和馬來文為官方語文,出生地公民權原則上定在獨立後實施和馬來人享有特權,上述主張對華人爭取平等權利甚為不利,因而聯盟的成員之一的馬華公會受到華人社會的激烈批評。
.
1957年7月2日,馬來亞聯合邦新憲法白皮書在倫敦和吉隆坡同時發表,井於l0日在立法議會通過。8月31日,馬來亞聯合邦宣佈獨立。1957年憲法劉獨立後的馬來亞公民權作了詳細規定,主要內容如下:(1)下列人等自動取得公民權:(1)獨立日前,據1948年馬來亞聯邦條例規定已獲得公民權者;(2)在獨立日時或獨立日後生於聯合邦者。(2)公民的妻子和兒女登記為公民的條件:(1)在獨立日前生於聯合邦,申請前7年內至少有5年居住在聯合邦,具有基本馬來文知識,願意宣誓效忠聯合邦者;(2)生於聯合邦以外地區,但申請前12年內有8年居住此地,具有基本的馬來文知識,如申請人年屆45歲,且於獨立後一年內申請的,可免試馬來語。(3)申請成為公民的條件:(a)21歲以上;(b)品行良好;(c)申請日前12年內有10年居住聯合邦的;(d)願永久居住聯合邦;(e)通曉馬來語。新憲法還規定,公民必須效忠聯合邦,放棄其他國家的國籍及權利;英籍民可以保持英籍,但以所居住的聯合邦為效忠對象。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獨立前,馬來亞聯合邦的公民權不等於國籍。1957年獨立憲法基本上將公民權等同于國籍,但法律和憲法的華文翻譯習慣上稱國籍為公民權。
.
1957年獨立憲法還規定馬來語為國語,英語在lO年內為官方語言。馬來人在15年內,在土地保留、公職的份額比例、商業許可証和獎學金方面享有優先權。可以說,全馬華人社團代表大會所提的四大提案,除出生地公民權原則外,其餘都未被采納。華人社會雖對此提出反對,但大局已定,馬來人是馬來亞聯合邦的“主人”,華人的公民地位十分微妙,從而導致以後華人在馬來亞政治和經濟地位的動蕩。
.
馬來亞聯合邦獨立後,華人社團開始積極推動華人開展申請公民權的運動。據官方報告,每週的申請者約有38000人。截至1958年8月(寬限期滿),申請公民權的人數達1003831人,其中華人為803064人,占總數的80%,連同以前獲得公民權的華人人數,共約200萬人,而沒有獲得公民權的華人只是極少數。由是馬來亞華人的雙重國籍問題獲得圓滿解決,絕大多數華人選擇了馬來亞聯合邦公民權。
.
1963年,沙巴和沙撈越加入馬來西亞聯合邦(1963年9月16日成立,由馬來亞聯合邦與沙撈越、沙巴及新加坡組成;後新加坡於1965年8月9日脫離馬來西亞聯合邦而獨立),按馬來西亞憲法修正法令,“馬來西亞日”前在組成沙巴州或沙撈越州地區內居住者者,必須當作是在聯合邦居住,“可以登記取得公民權”。年齡在18歲以上,在“馬來西亞日”前經常居住在沙巴和沙撈越者,有資格在1971年9月前向聯合邦政府提出申請而取得公民權,但須滿足下列條件:(1)在“馬來西亞日”前曾居住在組成上述各州之地區,以及在“馬來西亞日”後曾居住在聯合邦,在申請日之前10年中,居住不少於7年;(2)有意永久居住在聯合邦;(3)有馬來語或英語知識,或對沙撈越、沙巴通行土語有足夠知識。按照此修正法令。沙撈越的2Q萬多華人和沙巴的13萬多華人(均為1970年統計數字)大部分都取得馬來西亞公民權。
.
據l980年人口普查顯示,出生於中國的華人已只占馬來半島華人總數的6.5%,而半島華人98%是馬來西亞公民。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难调查(转载)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难调查
李业霖
近十年来,马新港三地的历史工作者,基于“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指导思想,出版了十多种有关二战时期抗日战争的中英文著作,其中有史料汇编、回忆录和图片集,也有专题研究论文结集,从不同角度反映日据时期生活各个层面,对建设“日据时期历史”这座大厦,具有添砖加瓦的作用。现在由孙建成先生经过多年的辛勤耕耘,提供资料,才促成《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一书的出版,值得热烈祝贺。
1942年2月15日,新加坡失陷,日军为了“军事上和政治上的需要”,以铺天盖地之势,从21日至23日,进行全岛性大检验,数万华人惨烈牺牲在屠刀和枪弹下尸骸遍野,哀号震天。接著在马来半岛的槟城、马六甲、吉隆坡、知知港、瓜拉比拉、麻坡和振林山等城乡进行箫清大屠杀,数以万计的华人肝脑涂地,令人惊心动魂,日军罪行是罄竹难书。
此外,日本军政府滥发军用票,当作货币流通市场;向华人勒索“奉纳金”5000万;征调“勤劳奉仕”以作无偿劳动;拉夫到泰国建筑缅泰铁路……在日本军政府统治之下,华人备受剥削、劳役和压迫,过著水深火热的生活。
要搜集上述资料,仅靠文献档案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采访、调查、问卷来获得可靠的活资料。这些事件的当事人、目击者、耳闻者及其遗族与幸存者,他们提供的资料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手资料,往往可补充、丰富我们对历史的认识,还可以纠正传闻的讹误。
孙建成先生是受害者,柯冰蓉女士是留日记者,受到争议的呼唤,出于历史的良知,他们不惜奔波跋涉,到通都大邑甚至穷乡僻壤去访问,跟传媒接触,使用唇舌去解释,希望获得社会的了解和支持。
经过多年的努力,他们获得了大量的资料,内容可分为3类:
一、战争受害者或其遗族的回忆录222份;
二、强迫押送建筑缅泰铁路的幸存者的经历陈述126份;
三、军用票受害者的诉求书226份。
这些资料是千百受害者悲惨经历的真实记录,血泪斑斑的历史,将会唤起人们的悲悯与良知,从而发扬正义,涤洗荡恶,激发人们以历史为鉴,反对战争,珍惜和平。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策划:柯冰蓉
调查:孙建成
主编:张连红
出版:江苏人民出版社
类别:调查报告
定价:人民币42元
李业霖
近十年来,马新港三地的历史工作者,基于“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指导思想,出版了十多种有关二战时期抗日战争的中英文著作,其中有史料汇编、回忆录和图片集,也有专题研究论文结集,从不同角度反映日据时期生活各个层面,对建设“日据时期历史”这座大厦,具有添砖加瓦的作用。现在由孙建成先生经过多年的辛勤耕耘,提供资料,才促成《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一书的出版,值得热烈祝贺。
1942年2月15日,新加坡失陷,日军为了“军事上和政治上的需要”,以铺天盖地之势,从21日至23日,进行全岛性大检验,数万华人惨烈牺牲在屠刀和枪弹下尸骸遍野,哀号震天。接著在马来半岛的槟城、马六甲、吉隆坡、知知港、瓜拉比拉、麻坡和振林山等城乡进行箫清大屠杀,数以万计的华人肝脑涂地,令人惊心动魂,日军罪行是罄竹难书。
此外,日本军政府滥发军用票,当作货币流通市场;向华人勒索“奉纳金”5000万;征调“勤劳奉仕”以作无偿劳动;拉夫到泰国建筑缅泰铁路……在日本军政府统治之下,华人备受剥削、劳役和压迫,过著水深火热的生活。
要搜集上述资料,仅靠文献档案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采访、调查、问卷来获得可靠的活资料。这些事件的当事人、目击者、耳闻者及其遗族与幸存者,他们提供的资料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手资料,往往可补充、丰富我们对历史的认识,还可以纠正传闻的讹误。
孙建成先生是受害者,柯冰蓉女士是留日记者,受到争议的呼唤,出于历史的良知,他们不惜奔波跋涉,到通都大邑甚至穷乡僻壤去访问,跟传媒接触,使用唇舌去解释,希望获得社会的了解和支持。
经过多年的努力,他们获得了大量的资料,内容可分为3类:
一、战争受害者或其遗族的回忆录222份;
二、强迫押送建筑缅泰铁路的幸存者的经历陈述126份;
三、军用票受害者的诉求书226份。
这些资料是千百受害者悲惨经历的真实记录,血泪斑斑的历史,将会唤起人们的悲悯与良知,从而发扬正义,涤洗荡恶,激发人们以历史为鉴,反对战争,珍惜和平。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策划:柯冰蓉
调查:孙建成
主编:张连红
出版:江苏人民出版社
类别:调查报告
定价:人民币42元
林晃昇:高瞻远瞩的华教运动前辈
林晃昇:高瞻远瞩的华教运动前辈
英文版
文/柯嘉逊
2002年3月14日
林晃昇(于2002年3月13日辞世)是马来西亚华教运动中一位高瞻远瞩的前辈,他坚毅果敢地为马来西亚人的母语教育事业斗争。身为董总主席,他领导华教运动渡越历史上一个又一个划时代的汹涌波涛。
1973年,林晃昇挺身而出,领导声势浩大的独中复兴运动。这一场独中复兴运动使到1961年仅存的14所独中,增加至今时今日的60所!林晃昇身先士卒地参与筹款运动和组织独中复兴工委会,终于看到独中复兴运动开花结果。
华文独中统一考试的推手
1975年,华教运动议决举办全国华文独中统一考试(统考),但是当时的教育部长马哈迪医生要华教人士打消原意。马哈迪医生所提的理由是独中企图建立分化的教育体系,而这将破坏国民团结。当统考行将举办时,马哈迪将林晃昇率领的一群华教人士传召到国会大厦。马哈迪言辞毫不婉转,直接了当告诉董教总领导人“最好别举办统考,否则……”。他不等华教人士回应,只简短地说了一句“就这样”,便遣散华教人士(Kua Kia Soong, ‘A Protean Saga: The Chinese Schools of Malaysia, 1999:106)。
林晃昇领导的董教总决定不计一切后果,都要举办统考;第一届统考终于在1975年杪成功举行。由于林晃昇高瞻远瞩,独中统考文凭终于受到世界各国承认,例如新加坡国立大学每年都录取数百名统考毕业生就读。遗憾的是,唯独马来西亚政府不承认独中统考文凭。
不畏权势,面向威权
林晃昇还果敢地做了一个值得后人传颂的决策,那就是将申办独立大学的案件带到最高法院审理。这起轰动一时的诉讼案,肇因于当时的教育部长莫哈末·基尔·佐哈里(MohdKhirJohari)宣布,要到外国深造的学生必须在马来西亚教育文凭(SPM)考试中考获马来西亚文优等。1978年,内政部长嘉扎里·沙菲宜(Ghazali Shafie)召见华教领导人,并且警告说政府不会改变其政策。警方跟着禁止华团在1978年10月22日召开的一项会议。后来,高等法院撤消独立大学诉讼案;1982年7月6日最高法院宣判华教人士败诉。
1980年代,教育部拟议推行“3M”制度,规定华文小学及淡米尔文小学除了母语及数学之外,所有科目必须以马来西亚文授课。林晃昇当仁不让,领导华教人士反对教育部这项不平等的决策。1983年,他再一次站出来,站在反对“国家文化政策”的前线,因为他认识到,“国家文化政策”的目的是要同化非马来人文化。
母语教育乃基本人权
我是在1983年初识林晃昇,当时他要我推动争取世界各国承认独中统考文凭的工作。他了解我在推动人权运动,他更相信,母语教育必须和其他人权课题一样受到同等的重视。
在和林晃昇交往之后,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真切地相信,母语教育是一种平等权利,也是促进族群谅解的一种需要。1986年,在当时的回教党副主席哈迪阿旺(Ustaz Haji Hadi Awang)宣称“在回教法律里头,并没有马来人特权这回事”之后,林晃昇推动了华社与回教党的历史性对话。
林晃昇也是1985年《华团宣言》的主要倡议人之一。《华团宣言》倡议马来西亚人之民权运动,进而推动民权委员会之成立。
面对许许多多企图改变华文小学及淡米尔文小学特征的政策,例如“1984年吉隆坡教育局指示”事件及1985年“综合学校”事件,林晃昇毅然决然地站稳岗位,应对这些接踵而来的挑战。与此同时,他始终不遗余力地推动独中的发展,从策划筹款运动、推动统考、编撰课本、出版书刊、规划师资训练到设立奖学金,数十年如一日。
茅草行动中的“良心囚犯”
政府在1987年9月发出了另一项不必要的指示,调派没有华文资格的教师出任华小高职,引起华人社会大力反弹。林晃昇与沈慕羽、庄迪君和我,一同在茅草行动中被政府援引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扣留。在甘文丁扣留营里,环境和生活条件欠佳,但是年事已高,而且健康欠佳的林晃昇,却刚强地熬过来了。
虽然经历了扣留营岁月的折腾,林晃昇争取公正、平等的斗志和毅力依然贯彻始终。林晃昇是1990年“两线制”运动的主要推手之一,当时他率领一群民权运动人士加盟在野党阵线,以求捍卫马来西亚之民主与人权基业。
林晃昇虽然并不活跃于政坛,但是他始终相信,马来西亚的母语教育问题必须通过政治途径解决。身为他的战友将近20年,对我而言,他是一位良朋好友、伟大的仁者、忠诚的君子、勇敢的正义斗士,更是一位可以携手共进的长者。
“林晃昇,认识你真好,这种感觉始终如一。”
英文版
文/柯嘉逊
2002年3月14日
林晃昇(于2002年3月13日辞世)是马来西亚华教运动中一位高瞻远瞩的前辈,他坚毅果敢地为马来西亚人的母语教育事业斗争。身为董总主席,他领导华教运动渡越历史上一个又一个划时代的汹涌波涛。
1973年,林晃昇挺身而出,领导声势浩大的独中复兴运动。这一场独中复兴运动使到1961年仅存的14所独中,增加至今时今日的60所!林晃昇身先士卒地参与筹款运动和组织独中复兴工委会,终于看到独中复兴运动开花结果。
华文独中统一考试的推手
1975年,华教运动议决举办全国华文独中统一考试(统考),但是当时的教育部长马哈迪医生要华教人士打消原意。马哈迪医生所提的理由是独中企图建立分化的教育体系,而这将破坏国民团结。当统考行将举办时,马哈迪将林晃昇率领的一群华教人士传召到国会大厦。马哈迪言辞毫不婉转,直接了当告诉董教总领导人“最好别举办统考,否则……”。他不等华教人士回应,只简短地说了一句“就这样”,便遣散华教人士(Kua Kia Soong, ‘A Protean Saga: The Chinese Schools of Malaysia, 1999:106)。
林晃昇领导的董教总决定不计一切后果,都要举办统考;第一届统考终于在1975年杪成功举行。由于林晃昇高瞻远瞩,独中统考文凭终于受到世界各国承认,例如新加坡国立大学每年都录取数百名统考毕业生就读。遗憾的是,唯独马来西亚政府不承认独中统考文凭。
不畏权势,面向威权
林晃昇还果敢地做了一个值得后人传颂的决策,那就是将申办独立大学的案件带到最高法院审理。这起轰动一时的诉讼案,肇因于当时的教育部长莫哈末·基尔·佐哈里(MohdKhirJohari)宣布,要到外国深造的学生必须在马来西亚教育文凭(SPM)考试中考获马来西亚文优等。1978年,内政部长嘉扎里·沙菲宜(Ghazali Shafie)召见华教领导人,并且警告说政府不会改变其政策。警方跟着禁止华团在1978年10月22日召开的一项会议。后来,高等法院撤消独立大学诉讼案;1982年7月6日最高法院宣判华教人士败诉。
1980年代,教育部拟议推行“3M”制度,规定华文小学及淡米尔文小学除了母语及数学之外,所有科目必须以马来西亚文授课。林晃昇当仁不让,领导华教人士反对教育部这项不平等的决策。1983年,他再一次站出来,站在反对“国家文化政策”的前线,因为他认识到,“国家文化政策”的目的是要同化非马来人文化。
母语教育乃基本人权
我是在1983年初识林晃昇,当时他要我推动争取世界各国承认独中统考文凭的工作。他了解我在推动人权运动,他更相信,母语教育必须和其他人权课题一样受到同等的重视。
在和林晃昇交往之后,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真切地相信,母语教育是一种平等权利,也是促进族群谅解的一种需要。1986年,在当时的回教党副主席哈迪阿旺(Ustaz Haji Hadi Awang)宣称“在回教法律里头,并没有马来人特权这回事”之后,林晃昇推动了华社与回教党的历史性对话。
林晃昇也是1985年《华团宣言》的主要倡议人之一。《华团宣言》倡议马来西亚人之民权运动,进而推动民权委员会之成立。
面对许许多多企图改变华文小学及淡米尔文小学特征的政策,例如“1984年吉隆坡教育局指示”事件及1985年“综合学校”事件,林晃昇毅然决然地站稳岗位,应对这些接踵而来的挑战。与此同时,他始终不遗余力地推动独中的发展,从策划筹款运动、推动统考、编撰课本、出版书刊、规划师资训练到设立奖学金,数十年如一日。
茅草行动中的“良心囚犯”
政府在1987年9月发出了另一项不必要的指示,调派没有华文资格的教师出任华小高职,引起华人社会大力反弹。林晃昇与沈慕羽、庄迪君和我,一同在茅草行动中被政府援引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扣留。在甘文丁扣留营里,环境和生活条件欠佳,但是年事已高,而且健康欠佳的林晃昇,却刚强地熬过来了。
虽然经历了扣留营岁月的折腾,林晃昇争取公正、平等的斗志和毅力依然贯彻始终。林晃昇是1990年“两线制”运动的主要推手之一,当时他率领一群民权运动人士加盟在野党阵线,以求捍卫马来西亚之民主与人权基业。
林晃昇虽然并不活跃于政坛,但是他始终相信,马来西亚的母语教育问题必须通过政治途径解决。身为他的战友将近20年,对我而言,他是一位良朋好友、伟大的仁者、忠诚的君子、勇敢的正义斗士,更是一位可以携手共进的长者。
“林晃昇,认识你真好,这种感觉始终如一。”
百年连玉
论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史上的林连玉
下载
一、引言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和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同仁把林连玉死后冠以"族魂"二字,这不但简括的反映出林连玉在马来西亚华人心目中的地位,同时也为马来西亚华人教育史打上了一个荣与耻的印记。在争取华文教育的平等地位的曲折过程里,林连玉以一个不妥协、不屈服的姿态,揭开了华文教育与政治权势斗争的第一幕。教育,本应该是育才树人的百年事业,而母语教育更是意义重大之文化扎根工程,但是在马来(西)亚历史图景里,它却与权宜的政治势力一直纠缠不清。在众多为华文母语教育献身的文化人和知识分子里,林连玉毋宁是站在政治斗争最前线的一位大将,说他"呕心沥血,奋历艰辛",实不为过。尽管林连玉致力于平等和合理的母语教育事业至今尚未完成,甚至在华文教育运动承受压力最严酷而感觉到最颓丧的时候认为已饮恨失败,然而这位杰出华教人士的名字,却铭刻于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史的丰碑上。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到廿一世纪的今天,其丰盛的成果是无庸质疑的。因此当我们继续评估林连玉的历史定位时,肯定和感戴的声音就显然异常高昂了。诚然,林连玉在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史上的地位基本上难容挑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乃今日之华文教育的蓬勃发展,实已毅然回应了当年他以及一群志同道合的华教运动者所作出的努力和牺牲。五十年来,马来西亚华文教育拥有无数的献身者,他们不只继承了林连玉的精神,并且加以发扬光大。华文母语教育的种子不断在马来西亚肥沃的土地生根,树身也不断地向辽阔的天空成长,虽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但它凭着顽强的生命力,不断滋生、奋发、扩展,而终成荫浓的大树。树高千丈,叶落归根,正是当前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最佳写照。
我一直认为,一部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史,基本上也是一部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史。历史记录了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在政治漩涡里的艰难发展。用前教总主席沈慕羽的话来概括,即是:华文教育面对"条条绳子,处处陷阱,危机四伏,防不胜防,欲不触雷,殆无可能。" 从十九世纪交替间从私塾到新式学堂,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的自生自灭到被英殖民政治势力管制,日治时期的被帝国主义分子的残踏,独立前面临完全被消灭的危机,独立后联盟政府单元教育政策目标的威胁,都显示出政治干预的负面后果。七十年代华文独中复兴运动,基本上是一项自强运动,可视为对政治权威失望的反应。我们所熟悉的八十年代华文教育风云(如独立大学败诉、"三结合"、"茅草行动"等),以及九十年代的新教育法令的争执、2001年7月华族优秀生被拒大学门外所引发的"固打制"议题,皆是华族平等权益、华文教育与政治官僚势力的拔河赛。九十年代新纪元学院和南方学院的成立和发展,见证了从一九六九年以来华人社会欲承办母语高等教育的坚毅心愿。这一切,记录了一个族群文化在政治逆流里的不断挣扎、抵抗、奋斗,而逐渐以自己有限却慷慨的资源稳健地成长。政治,对马来西亚华文教育来说,就如韦伯所谓的"魔咒"(enchantment),一直缠绕不去,为了解除这个魔咒,华文教育者的确消耗了非常多而可贵的资源。
从这个角度出发,在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史上的林连玉的定位,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他的时代与出身,他的人格与襟怀,他对政治和政治人物的看法,他参与过的种种政策运作,以及他对当代和后代华族政治和人文的影响,就是本文讨论的对象。必需声明,我实无意做重构的工作。百年林连玉,我是把他作为一位历史人物来看待的,对于一位历史人物,人们歌颂他,同时也批判他。林连玉生前常引梁任公""十年以后当思我"之句聊以自慰,一方面反映出他时不我与的落寞感,另一方面也似乎有意为后来者如小子埋下了一颗议论和剖析他的种子。余生也晚矣,常自恨无缘与林翁见上一面,如今林翁百岁冥诞之际撰写此文,亦复遗憾。只希望这个代际距离和隔膜,或许能够给我多一点客观的判断。
二、时势颠覆与出身囿限
林连玉于1901年出世在中国福建省永春县,这一年是光绪二十七年,康有为、梁启超百日维新运动失败后三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后一年,是年李鸿章卒,孙中山抵马鼓吹华侨参与反清革命。他小时在乡下成长,少年在厦门度过,做过学徒,后就学师范学校。这一段在中国所受的早年教育奠定了他良好的古文基础。二十四岁(1925年)林连玉南来马来亚, 而20年代正是中国文化人大量南渡的时期。 第二次大战(1941-45)前后他曾在东南亚到处奔波,足迹到达印尼爪哇,壮年在吉隆坡尊孔中学执教,时间是从1935年直到1961其公民权被当局褫夺为止(三十四岁至六十岁)。之后三年在法庭内外为公民权案奔走,终告失败,后隐居吉隆坡二十年,1985年逝世,享年85岁。隐居期间出奇的寂寞和清苦,死后却又出奇的震动和伟大。生前访探者稀疏,连其生计也曾成问题,死时则出现万人空巷送葬的场面。这个异乎寻常且"讽刺"的现象, 除了马来西亚华社潜意识的负罪感之外,恐怕也只有这种心理作用才能加以了解。
1940年代乃战后百事待兴的年代,当时的马来亚正要脱离英国殖民地政府的统治,争取独立自治。华、巫、印各族人民在其精英分子领导之下纷纷组织团体和政党,发起草宪运动,以争取各自认为应有的权益与义务,正反声音不绝。 林连玉正值精力旺盛的壮年,像许许多多的华族知识分子一样,直觉地投入了这个行列。他对当时这段战后马来亚历史发展有以下的描述:
"马来亚独立前后十余年间,实为激动期,蜕化期,一切未纳正轨。攘夺、排斥、歧视、波诡云谲。我适于这时,献身为公众服务。我所致力争取的,是民族平等,语文平等。时知阻难重重,挫折难免。但是真理所在,义无反顾。"
可以看出,林连玉对动荡时代的嗅觉是敏锐的,他审时度势,内心除了充溢着社会责任感之外,更充满了为民族奋斗的正义感。显然,林连玉意识到自己的时代任务,"生正逢时"的感觉流露无遗。但是壮年的他对马来亚时势的观察基本上并不乐观,字眼如"攘夺、排斥、歧视、波诡云谲",皆是极具价值判断的形容词和描述。 显然,对于民族平等的议题上,他的内心是愤愤不平的。他觉得马来亚华族实在有太多的权益需要极力的争取。因此,与其说他以宏愿建国的热情参与这个建功立业的行列,不如说是以争取华人应有权益自许更为准确。前者以主流的姿态出现,后者流露的,则是一种边际人的意识,进取但却边缘。同时也可以看出,他是把"民族平等、语文平等"当做一个伦理命题来看待的,"真理所在、义无反顾",这显然是一种"士志于道"的以道自任的精神。
林连玉本地意识的萌芽和生根也发生在这个年代。廿世纪初期从中国到南洋的知识分子,深层心态多少具有一点"中国情绪"。 虽然林连玉初来时亦曾有"飘零作客滞南州"的流浪漂泊之感,对故乡有眷恋情意,但是后来在争取马来亚独立自治的运动里,他很快就意识到华侨落地生根的重要,于是参与政党和华团一齐大声呼吁居留在马来亚的华人申请当地公民权,自己也在1951年成为马来亚公民。他后来追忆说:"我在马来亚华人社会中应属先觉。" 指的就是华人公民权议题。在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上,当时马来亚华人开始从"中国倾向"转化为"本地意识",这个重大的转折点在林连玉身上出现较早。综看他的言行举止,林连玉的马来亚公民意识是无庸质疑的,然而他对国家的效忠却被权势当局怀疑,甚至褫夺了他的公民权,这实在是一项冤状。这是后话。
林连玉的"献身为公众服务",以及后来他在领导华教运动所遇到一连串的挫折,是否与他的出身背景有些联系?显然,考虑一个人的家庭出身和他的社会事业的联系必需谨慎,但是却又是一个必要的探究途径。综观当时的马来亚政治人物,无论是巫族或华族,皆有两个共同点。第一,他们皆是具有"背景"之辈。当时马来社群的精英分子,多出身皇家贵族和豪门官僚,如拿督翁加化、东姑拉曼、拉萨和依斯迈等,都是一群支配阶层的杰出分子。在华社精英社群里,也是富商具多,陈祯禄、陈修信父子就是,他们也是长期在马六甲拥有政治和经济势力的家族。参与华团政治活动的如陈嘉庚、陈六使、胡文虎、刘伯群、陈期岳、王振相、李振殿等,也是有雄厚的经济或政治凭执的。 与林连玉一起奔走于华教运动的沈慕羽,也具有较特殊的条件,他出身国民党革命家族,出生于马六甲,可以坦然自称"土著"。 后来他因在70年代的华人大团结运动的集会上发表言论被联盟政府控告,控状罪名只是"煽动",却没有牵涉到"效忠"和公民权问题,这一点论者不能忽视。林连玉在这方面的"背景"和资源显然不足与上述人物相比。
第二,这些政治和社会精英都有物以类聚的集团倾向。这个特征在马来政治领袖层里尤其显著,巫统的成立实有赖于一群志同道合的精英分子的配合。 在华人政治圈里,这个倾向也同样鲜明。单是马华公会就是一个攻守同盟的组织。它的领导层内虽然有派别和朋党,但是领导人的教育背景、文化认同和思维方式都有痕迹可寻。 林连玉极为痛斥的李孝式、王保尼、梁长龄、陈修信、陈东海、杨世谋和许启谟等,都可以归纳为同类型的人物。虽然他们文化禀赋、心理素养、价值期待不尽一致,但是作为一个集团,他们必需互相庇护,照顾彼此之利益。其它在他们圈子之外的人与事,除非牵涉到他们的利益,显然不是他们需要特别认真对待的。
相对来说,林连玉与当时政坛和社团人物的出身背景和经历截然不同。他是一位穷教师,日治时代曾经在农村养猪种菜,生性淡泊,若处于太平无事的年代,极可能是属于梁启超所谓的"与世无竞"、"惟日夕闭户亲书卷,得间与同气相过从,则互出所学相质"的那类读书人。 他的教育是纯中文的,不谙英文或巫文。有一次见面陈祯禄就曾用半讽刺半玩笑的口吻对他说:"可惜你不懂英文,不然你也是一个厉害的人物。" 虽然他在陈祯禄面前对此调谑不以为然,但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不懂英文的确是一件"缺憾"。他有一篇文章怀念"教师之友"宋哲湘就曾说:"宋君最大的缺憾跟我一样,就是不懂得英文,不但没法在国际新闻界驰骋,而且在本邦采访的范围又被缩小了。" 字里行间透露了内心的一点感慨。 事实上,林连玉不谙英文的确造成他与英殖民官员和联盟领袖沟通上的不便,他必需依靠一些具有双语能力的同志推动这方面的工作,而这类人物又往往只能在马华公会内找到。在林连玉周围类似他的出身与学识的人,如周曼沙、沙渊如、王宓文、黄润岳等,都退守在后线,他们都只愿意在文化界或教育界活动,默默耕耘,绝少步入前线的政党政治是非,活得自在而磊落。黄润岳就坦然地说:"我无能造时势,时势更不能造我成英雄。" 奉献身之心确有,无为之心更重。反观林连玉对"民族平等"的执着,不止使他全然献身于华文教育界,更导致他涉足于反复无常的政党政治。但是,在当时呼朋引类的华人社团和马来亚政治圈内,他显然是一"异类"。政治集团的利益勾搭,以及权力资源的互利,使一介书生的林连玉处于一个绝对不利的地位。
三、性格才情与形象襟怀
阶级出身是一回事,在很多情况下可以变成不太重要,甚至可以转化成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俗话说"英雄不问出身低",正是此意。然而作为一位社会领袖,一位公众人物,个人形象和仪表则难以排除在外了。前者(阶级出身) 为先天条件,但是后者 (个人形象) 则是很大的程度上是后天的、人为的。在这"后天"个人形象的塑造上,林连玉似乎并不太在意。认识他的人都说他一生节俭,生性疏松,毫不做作,一切随其自然。他自称"四一先生":一张嘴,一支笔,一辆脚车,一个目标。 实在单纯得可敬。他日常衣着随便,就是拜会高官贵人,也是如故。事实上,他"橐中有食心常乐,梦里无惊夜不猜。" 心怀是坦荡荡的。
这个随和个性,发挥到极致,就会出现一些误解,以及个人形象的问题。有一位极为尊重他的学生对林连玉的仪表有如下的记述:
"他头发不梳如毛草,如要见钦差大臣或教育局长,他最多将毛发湿湿以权充场面。面皮乌癯,皱纹密布,一口烟屎牙,不知者,会怀疑林先生是名副其实之'道友'也。"
从林连玉手上接过教总主席之位的黄润岳也记述了类似的经验。他第一次与林连玉见面的情景,"真是'大失所望',他竟是那样一个粗野而不修边幅的。老实说,我对他的印象是相当坏的。" 黄润岳还"听说",有一次林连玉去槟城,"槟城人想一睹庐山真面目,万人空巷,引颈企踵。看到林连玉之后,都会叹一声:'哦......原来......'" 仰慕者倘若如此,那么他的政敌的看法如何就不难想象了。
林连玉的休闲方式和嗜好也曾为人诟病。他喜吸烟、爱搓麻将和打牌,这些活动都似乎很难与文化人相称。 当然我们可以用"朴实无华"来形容林连玉。作为一个教书先生生活疏放、衣冠朴素尚可,但是作为一位为百万人请命的公众人物,个人的形象就不能不察了。况且,林连玉具有"儒家思想和儒者姿态" ,而儒家积极的社会进取心,也应该表现在衣着上。儒家认为,人体装饰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文明程度和文化意识的特殊的外在表现。《论语·尧曰》:"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猛乎?"君子固穷,礼仪却不能免。现实社会的不合理是造成林连玉政治挫折的一大外因,但是林连玉本身对礼俗的不妥协,是否也有一点责任?
林连玉对自己的身世只在诗词里透露出一点端倪。在他最感慨的时候,他会伤感于自己贫困的身世,在他的诗词里常流露家道困顿的哀愁。 但是狷介如林连玉,肯定不以此种社会对阶级出身的偏见为自囿,在社交活动里当然不把此事放在心上,即使别人对他有偏见或轻蔑,他是采取自我嘲戏的口吻来回应他的戏侮者。 尽管如此,他的自嘲却不能阻止他的敌人在这方面攻击他、贬低他,甚至羞辱他。梁宇皋在议会上骂他"吹牛皮,走江湖",为了"牛油与面包" ,显然是冲着林连玉的出身而来的。这次梁宇皋的出言不逊的确触怒了林连玉,他的反应也异常的激烈。一场辩论就此展开。
在这里我所以要把林连玉的出身和形象连接在一起,主要是为了解他在政治运作上的失败提供另一条线索。不论林连玉如何主观认为其出身背景无关重要,但是依愚见,客观条件也可能是他与政治人物交涉的成败的关键之一。林连玉的书生脾气、阶级出身、职业经历,都在在影响到着他的言词和行为,也因此牵涉到他在政治和社会运动的策略和态度。诚然,他本质上应该还是一个读书人,而且是一个有风范的读书人。与当时一些华人政治人物如林苍佑、李孝式、朱运兴、李润添和陈修信相比,他似乎太没心机、太没城府、太没韬略。他显然不属于这种类型的人物。再者,他的人格特征是刚硬的,其自主意识和孤军作战的斗争韧性非常强烈,这又是一个"异类"的特征。然而他亦拥有单纯和轻佻的一面。他对他不喜之人会产生强烈的偏见,呵斥对方时有些时候会失去分寸。他的遭遇和被政治权势欺凌,固然是政治因素为最重要,然而也与他这些弱点有某种程度的关连。在林连玉的身上,我们看到一种极大的矛盾:他的行为模式、感情态度及文化思维,一方面像一个受过五四精神洗礼的新式知识分子,另一方面则接近一个出身草莽的市井人物。
四、教育与政治:价值本位与道德伦理
林连玉自云"吾人读圣贤书,所学何事?维护正义,树立风标。" 说得极为动人。因为林连玉把"民族平等、语文平等"当作一种"真理"来看待,因此他"义无反顾"。不难看出,他对于母语教育与中华文化的立场,是从道德观念出发的。对华文教育完全的皈依,是驱使他参与华教运动的直接动力。更重要的是,在他的观念里,这个文化道德价值是高于生命价值的。在富贵和贫贱考验面前保持浩然正气,是政治人,尤其是华人政治人,所必需坚持的。富贵如浮云,而"母语"、"文化"才是"道"。他认为:
"我们应该身体力行,作为后辈的楷模,须知道人寿有时而尽,生命的价值,在正义的立场上有时候并不可贵,惟能以身殉道,人格才觉得光辉。"
富贵一时,名节千古。这种近乎宗教一般热忱的理想主义精神,导致了争取目标伦理的一元化。把这种理想和热情延伸到文化上,就不可避免的导致一种文化道德论,再延伸到政治领域里,也就成为一种政治道德论。林连玉直接的说:"身为华人,不懂华文,是可耻辱,可悲哀的一回事。" 许多道德规范极强的字眼,如"天经地义"、"一德同心"等,亦常出现在他谈及华文母语教育的词汇里。就因为此种强烈的文化道德意志,使他勇往直前。他甚至透露说:"自从决心献身于公众事业以来,早已把个人的利益置诸度外。我曾经托妻寄子,我曾经预立遗嘱。" 简直就是把华教运动当做一项革命事业!他也常说,献身华教,要"避免牺牲,不怕牺牲"。 这些言行,实际上已经超越了一般合理的民主政治运作的概念,而接近于革命意识了。诚然,这种献身和实践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是为人所忽视的,则是潜伏着无形的代价。
对林连玉来说,政治运作并不是民主的斗争,而是一种真理与邪恶的斗争。在争取华人的政治利益议题上,更加应该如此视之。这样一来,就变成了凡事都必需采用一种至上的和本位的立场来对待事物。这方面的林连玉,往往书生气十足,耿直、偏激、绝对,这种气性可以表现为坚持真理,至死不移,然而,一旦陷入奸诈的政治斗争,也可以一条道儿走到黑,那坚持到底的韧劲实在惊人。他显然把事情看得非常绝对,一点也没有权衡斟酌的余地。譬如他指责马华公会的领袖,"签了一个字,就把整个民族的文化断送;名为退让,实是出卖。" 显然,林连玉常把那些在华文教育议题上、政治和文化路线上不同的人认定是背叛者,他指责他们是"秦桧与吴三桂,惹得千古的臭名。"并且还指名道姓痛批了几个人,说陈修信"以我们为敌人,甚至要借外力残害自己的同胞,真是丧心病狂。"又在一篇文章责骂赞成华校改制的汪永年为"出卖华文教育罪魁。" 他责骂得最厉害的是梁宇皋(下文论及,此处不赘)。
这是林连玉衡量自己的标准,也是他衡量政治人物的唯一标准。这个观念使到他在与华人政治人物对峙时没有退路。要了解这近乎偏激的言词行为,我们必需深入了解华文教育运动者对当时马来亚整个时势的分析和判断。华文教育运动者一直认为,马来亚华文教育的阻力来自两源头:华人社群和马来社群。阻力最大的,不是马来社群,而是华人本身。对他们来说,较偏激的马来社群反对华文是基于它民族的危机感,但是他们深信马来同胞乃善良和讲理的民族,只要华族领袖能够说明决无侵犯之意,他们是可以被说服的。但是华人本身反对母语教育,怎样可以向自己的文化良心交代?这种行为是不可原谅的。如果内部矛盾、不团结,谈什么抵抗外侮?华教运动者愤慨地说:"出卖华人的是华人,出卖华教的是华人",到了紧要关头,"抗衡独大的,也是华人。" 如此种种,他们实不能宽容那些与华教对立的人。此乃爱之深、恨之切也。
五、公民认知与群众践履
要了解林连玉在马来西亚华人史上的地位,以及其影响和冲击,我们必需从两方面着手。第一,我们必需探讨他对"政治"此一概念的认识;第二,剖析他在权势圈内以政治为手段的重大举止和运作。
林连玉的行动策略,是以国家公民权为大前提。一开始他就清楚意识到,任何有关民族权利的争取,必须以拥有国家公民权为基础。有了公民权,华人才能有发言权、行动权。因此在马来亚独立建国的过程里,华人公民权的争取是一个重大议题,而唯有达到此一目的,公民的权益与义务才能建立,这样马来亚华人才能进而谈论民族平等和母语教育平等等问题。换言之,华族平等权益的争取必须从宪法宪章上着手。林连玉说: "因为我们是国民,基于联合国的宪章,更基于本邦的宪法,我们有权提出要求。"
而各族提出的要求,必需以"平等"为基础。林连玉写道:
"在多元民族的国家中,协和友爱和平合作诚是重要的原则,但一切的一切必须建筑在平等的基础上。平等的权利,重于生命,不平等毋宁死。"
"平等"要求的提出和争取,必须通过一个适当、可行的政治管道,而这个管道,林连玉认为,应该是联盟政府。不难发觉,林连玉很早就认同了联盟的政治体制,认为这是一条通道。他曾声明:"联盟政府主张各民族联合和衷共济,我们珍惜这条路线,拥护这条路线。" 像当时许多支持华教的人士一样,他只想到如何发展华教这个大目标,至于应该在政治体制内或政治体制外争取本分的利益,似乎并没有认真考虑过。事实上,联盟的多元种族主义是当时大部分华人拥护的政治体制,只有少数的华人对左派阵线和马来亚共产党尚存有幻想,表示支持。显然,多数的马来亚华人意识到,唯有与巫族(和印族)合作协商,共存共荣,才是建立一个独立马来亚的可行途径。那时还是马华公会会员的沈慕羽就呼吁:"支持联盟,免种族纠纷。"
争取公民权和对联盟政府体制的认同,是林连玉欲达到平等要求的前提。他既然在政治牵涉如此之深,那么他对"政治"此一概念认识如何?据陆庭谕转述,林连玉曾说:"政治者,是一小撮人之事也。" 此话反映出林连玉对政治运作的一个看法,他重视政治的精英本质,也认识到政治的阶级性。我们进一步的引申,此一观点实暗示着他对政治运作的脆弱性有所警惕。在他的著作里,他对"政治"概念著墨不多,但是细读的话,我们会发现他是把"政治"与"政党政治"两个概念划一的。因为他对政治人物有所顾虑,对他们的言行举止有所怀疑,故对"政治"也因此相当抗拒。他说:
"我们本来对于政治没有兴趣,我们愿意不谈政治,而谈保存文化,发扬文化。换句话说:便是保存华人文化第一,马来亚建国第二。"
但是,为了理想,他又不得不参与这"小撮人之事"。例如他同意组织"三大机构" (即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教总和董总) 、出席会谈、拜会官僚等等,都显示出他较务实和进步的一面。
显然,令林连玉身感到最自在的,并不是政治的精英成份,而是政治群众动员的潜能。林连玉正确的认识到马来亚华文教育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把它当为一种自卫力量。他常提到的所谓"公意",就意味着一种社会"公理"的普遍存在,也就是争取华文教育平等地位的合理性基本。在林连玉的认知里,群众运动基本上与政治有别。他说: "我们敢相信华文在马来亚的发展,过去虽然得到政府的宽遇,我们要感谢当地政府的善意,但是我们完全不藉政治力量推行,是自然的要求,自然的发展的。"
何谓"自然的要求,自然的发展"?这里我们可以把它诠释为:马来亚母语教育的发展,与其借助于外界的力量,不如自力更生。诚然,独立后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发展,在在显示,皆是自强不息的表现。它并没有依赖联盟政府,连对联盟里代表华人的成员党马华公会,它也不曾在经济或精神上给予太大的寄托。在华人心目中,马华公会已经失去了权威性和合法性,而华社唯有砥节砺行、自强不息才是最大的依靠。
林连玉对一小撮的政客不信赖,反而凭藉"公意"来持续华教事业的发展。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公意"是否是在林连玉这一边?如果是的话,当时的"公意"并没有普遍而明确的显露出来。马来亚的华文报章是被政府管制的,它们刊登的舆论并不代表公意。当时唯一可以为华社说话的华文报章都不太愿意刊登林连玉的书面讲话,那一次(1961年7月25日)他反驳梁宇皋的文章,是以经过辛苦交涉才以广告的形式刊登的。1961年5月18日《中国报》刊登林连玉书面谈话,有文字被涂删,以XXXX代替。当林连玉的公民权被取消和教师执照被吊销时,除了代辩律师林碧颜、人民进步党主席辛尼华沙甘、以及华教同志严元章和陆庭谕为文争辩之外,华社报章一片宁静。马来亚劳工党当时也有一些响应, 但是并不成气候。显然,自觉的政治文化和群众运动在当时的马来西亚毕竟还没有条件形成。林连玉所谓的"公意",很可能是他主观的想象,虽然当时舆论受到封锁是事实。这里记述一个小插曲。沈慕羽在自传里有一段记述,1965年他从印尼返隆得知林连玉公民权被夺后,
"十分愤慨,我不回家,即刻邀锺敏璋督学到财政部,普谒陈修信,我开门见山地说:"林连玉先生是华人最敬仰的人物,对付他,无异直接对付华人,华人将不支持联盟政府。"陈修信问"有多少巴仙华人支持林连玉?""最少有90%。""沈先生,你错了,我们(政府)的情报是90%的华人反对林连玉。"
这段话可以窥看出执政者和林连玉支持者对于支持林连玉看法的极大差异。看来两方面的"情报"都有夸张之处。综观当时的情况,事实是,对于林连玉公民权被褫夺一事,华社的"公意"也似乎停留在个人和团体的"关怀"、"慰问"的层次。
如何确保华文在马来亚教育体制里的合理地位?华教运动者的立场是,必需把华文列为官方语文之一。教总领导层于1954年提出了这个要求,但是以什么手段、什么管道达成此目标,似乎没有一个具体而可行的策略。直到1955年,林连玉才真正有谈到争取的手段:通过政治。他说:
"至于眼前我们华人争取华文教育地位的工作,我们教总有两个主张:第一,公开的广泛的征集全马华人对华文教育的意见。第二,拥护陈祯禄爵士为领袖,以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为最高机构,把所有华人对教育的意见归纳后,由陈祯禄爵士向政府提出进行交涉。"
争取的步骤是,首先是以华教的群众性作基础,然后是希望马华公会以此群众意愿为依归。
他又说:
“华人对教育的总要求。争取这个总要求的实现,是马华公会的责任。”
用沈慕羽的话来解释,这就是"内呼外应,我们(董教总)做压力团体,马华做内应。" 在这个行动策略里,马华公会的角色是具关键性的,因为它是华人社会与巫统沟通的唯一管道。后来的发展证明,不管董教总喜欢与否,在联系方面,巫统还是优先选择马华公会的。它甚至曾经拒绝与董教总的代表直接对话。1963年董总主席陈济谋在常年代表大会上报告,就提到董总被教育部官僚拒见的经验:"本总会为争取华文教育平等地位,曾经呈函教育部长,请求接见,但未获得示覆;从此忖度教长意见,似乎认为董总之代表请谒,非有马华公会代表领导,不予理睬,实属令人遗憾。" 林连玉也曾提过有一次他要与那时的教育部长佐哈里谈商,"但他没有接见,后来他致电马华公会温典光,声言不能见董教总代表,只能见马华公会代表。" 在没有条件和能力与马来领导层直接沟通的情况下,林连玉不得不依赖马华公会。如此一下,董教总在整个沟通过程里的被动性以及其角色的模糊性就不言而喻了。要达到华人对母语教育的总要求,两个组织之间必需完全配合,彼等的意识、定位、目的必需一致,才能谈得上共进退。从这个标准来衡量当时的形势,董教总和马华公会的合作,已经是注定失败。
六、价值移位:政治漩涡与陷阱
林连玉担任教总主席,历时八年(1954-1961)。 这段时期正是马来亚脱离殖民统治,走向独立之时的关键时刻。在拟定新宪法的过程里,代表华人的是马华公会,而华团只能在政治权势外围发出一些不同或反对的声音。在公民权的议题上,政党和华团互相配合,看来华团在这方面仍然有一些作为,但是在华文母语教育的课题上,两者的互动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董教总的焦集点,除了国家宪法之外,还有国会通告的法令和官僚部门的报告书。华文教育运动者认为,若要保证华文的合理地位,就必需要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但是欲达到这个目的,联邦宪法必需要修订,在这一点上华社的政治力量和条件仍然是不足够的。林连玉和董教总同仁为了要落实此一目标,他们必需与马华公会和马来领导层交涉。
(一)和马华公会的对话与对骂
林连玉与马华公会领导层的关系和来往,乍看之下颇为简单,实际上却相当复杂。与林连玉交往的马华公会人物,可以分三种类型:一种是他一直尊敬推重的人,第二种是他开始时赏识而后来分道扬镳的人,第三种是他一直认为是"败类者"。这三种类型可以用陈祯禄、温典光和梁宇皋为代表。
先说陈祯禄。林连玉与陈祯禄似无私交,他们的交往,纯粹是在公事上的。尽管陈祯禄不懂中文,尽管俩人在沟通上有障碍,林连玉对他还是有很大的好感,他尊重且敬仰他,行文必称"爵士",也常用"我们的领袖"这样的字眼。陈比林大二十一岁,应算是长辈,这辈份在他们的互动里可能有一定的影响。1953年左右俩人还是初识,到了1955年马六甲会谈后,他们俩人的关系则有进一步的发展。林连玉认为陈祯禄把他当为"心腹":
"因为这次(马六甲)会谈我卖给陈祯禄爵士最大的面子,陈爵士自此把我当为心腹,对我有求必应。便是他病后神经失了正常,也对我永远好感。有时候,马华要人见他不到,我也一定见得到他。"
林连玉对马华公会诸公曾经严厉和刻薄的批评过,唯独对陈祯禄,他的评语则是完全是正面的。可以看出,开始时林连玉对陈祯禄抱着非常大的期望。他认为陈祯禄对华文教育有诚意,可以给予寄托。 在他的回忆录里,他记述了1953年"华文教育三大机构"组织的经过。当时一个最大的问题是,"三大机构"应该由那一个组织来领导?是否要成立一个独立机构?马华公会中文秘书温典光认为,这个新组织的运作方式应该是一个三个单位代表的委员会,而它应该附属在马华公会之下。对此安排林连玉本身有矛盾,一方面他想"迎合"温典光:"如果我坚持华文教育中心领导机构要有独立性的组织,温典光必然感觉没有兴趣,把召集全国第二次董教总代表大会放弃下来,使华人的民意消沉;殖民地的政府更可以放心彻底施行了。为着促使第二次董教总代表大会的实现,我不得不委屈地迎合心理。" 于是同意了温的建议;另一方面,他却认为这个新组织实有独立的必要。当联席会议召开时,一位槟城教师会代表发言表示必需成立一个独立性的组织时,林连玉则发言支持。温典光觉得林连玉出尔反尔,非常生气。在这个进退不得的场合里,林连玉转向陈祯禄,问道:"到底马华公会对于华文教育抱的是什么态度?"陈祯禄"激昂地答道":
"华人若不爱护华人的文化,英人不会承认他是英人,巫人也不会承认他是巫人,结果,他将成为无祖籍的人。世界上只有猪牛鸡鸭这些畜生禽兽,是无所谓祖籍的。所以华人不爱护华人文化,便是畜生禽兽。"
林连玉听后叹曰:"这些话太令人感动了。"陈祯禄这一番"肺腑"的话使他改变了孤疑不决的态度,之后就似乎完全把华文母语教育的争取寄托于他的领导。在林连玉的追忆里,这个组织独立与否好像是三个人之间较量后的决定,事实是,当天的联席会议是以26票对4票赞成让新组织附属于马华公会之下的。 不难看出,林连玉对陈祯禄有很大的期望,认为他对华文教育是"真诚爱护", 但是可惜的是,他担任教总主席没多久,陈祯禄已从他的政治高峰上滑落,再加上陈年老力衰(1953年,陈祯禄70岁),后又中风一病不起,在言论上虽然支持和维护华文教育,但是在行动上则不能满足华教人士的要求。陈祯禄下台后马华公会的表现更令华教人士心寒。林连玉认为,马华公会失去了陈祯禄的领导之后,"致群小当道,假借名义,胡作妄为,无知无耻的程度,简直使见者伤心,闻者切齿。"
事实上,陈祯禄对华文教育的表示支持,并没有带来太大的实际效应。在他在位时还能支撑,他退出马华公会后则情况为之一变,主要还是他并没有建立制度化的程序和机制来继续长远地发展华教。况且,他在马华公会里,仍然有挑战者。如果他在马华公会的领导真得令人信服,那么后来(1958年)林苍佑也就不会挑战他,而如果他真得拥有马华公会高层和基层的拥护,他亦不会在总会长的竞选输给林苍佑了。因此,余认为,林连玉对陈祯禄如此推重,恐怕个人感情的成份颇重。试想想,如果在马华公会里只有陈祯禄是好人,而其他都是"败类",似乎并不太可能。
林连玉亦曾对马华公会新任会长林苍佑寄予厚望,他赞扬林苍佑"正大忠厚,精明干练,是华人领袖群中的后起之秀,对华文教育的维护,他宣布遵循陈爵士的意旨,我们对他是有信心的。" 林苍佑对华教是爱护的,亦对"三大机构"表示支持,还咸中綮地说:"三大机构是缺一不可的伙伴;但是,在工作的推进中,三大机构则各有其不同的岗位。大体说,如果我们认为董教总是着重于华教应兴应革的意见;那么,马华公会便是着重于政治的折衷。前者为了阐明真理,可以畅所欲言;后者为了加强效率,必须量情度势,这种分别,是我们所不能不面对的。" 然而林苍佑担任马华公会总会长的风光时刻是短暂的(1958年3月至1959年9月)。1959年大选前夕,林苍佑要求把华教问题列入联盟政纲内。联盟主席东姑不让步,在这场政治斗争中林苍佑黯然辞退马华公会总会长职。林苍佑的大起大落当然有许多因素,当时也部分说明了争取华人权益和华文教育的阻力的确不小。
林连玉与温典光的关系非常微妙。温典光,1924年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深造,1956年至1959年为雪州华校董联会总务,1960年至1964年为副主席。50年代被马华公会聘为中文部秘书,担任翻译工作,董教总和马华公会的文件都是他翻译成英文与联盟领导交涉的。陈祯禄在华教会议上发言,都由他作翻译。他曾经是林连玉在尊孔中学"短期的同事",俩人私交颇深。林连玉称赞他:"人极聪明英俊,中西文均佳。"欣赏他之外,对他的前途极为看好,因为温"有良好的背景,自然有他发展长材的机会。" 对他的工作态度也表示赏识,说:"温典光新任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的秘书,工作颇为积极。" 俩人曾经合作无间,为了华教事务来往极为密切。"温典光对于我十分尊重,我爱温典光的才华,事事借重,处处让他居功,两个人竟成为一时的瑜亮了。"
温典光显然具有两栖身分:他是华教工作者(也是董总的元老之一),同时也是马华公会教育中央委员会的秘书。然而后来林连玉看到的,则只是他袒护马华公会的立场。林连玉借重温典光在马华公会的地位,需要他联络陈祯禄,而温典光亦非常乐于担任这个中介的角色。有几个地方林连玉得力于温典光的帮忙才把事办好。一次是1952年全国第一次华校董教代表大会,召开反对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草案大会,温典光把马华公会介入,并由马华公会负责代表们来往川资及食宿费用,促成了会议举办。然而,最重要的还是他促成了"三大机构"的成立。林连玉认为,联合体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和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都是温典光一个人的杰作。" 这个说法有点夸张,但是从中可以窥测出林连玉对他角色的重视。
但是后来在林连玉的论述和记忆里,对温典光则颇有微词。他觉得温有几个缺点:虚荣之心颇重;又好居功;温亦借用他的中介地位提高自己的身分,甚至"挟天子以令诸侯"。林亦批评他"饮水忘源"。他们俩人在成立"三大机构"的过程里争吵过,而最后林连玉觉得温的所作所为陷他于不义。最令他不好过的,是温在马六甲会谈之前对他华文稿的"意译"以致"错译",使到他对华文教育的立场和看法没有被完整的转达给联盟领导,以及会谈后温对会谈记录的"修改"以突出他自己的角色。 总的说来,林连玉和温典光俩人开始合作无间,时有意见不合,然而在林连玉的回忆里,温却是弄虚作假、巧饰伪装之辈。
显然,温典光虽然有双重身分,但是林连玉一直认为他是站在马华公会那边的,最后的防线与华文教育者不一样。从这个角度出发,林连玉似把温划入了那些不能被信任的马华公会人物里。在心态上,林连玉是先入为主的。固然温典光作为一个中介人并没有完全配合林连玉较坚定的立场,但是并不致于破坏董教总的利益。平心而论,温典光促成"三大机构"的成立功不可没,从第三者看来,他在华教发展史上应算是功臣。如果今天华教史上还肯定1960年以前"三大机构"在争取华文教育地位的正面功能的话, 温典光和陈祯禄和林连玉一样应受肯定。再说,他权力欲和虚荣心不能说没有,但是他并没用参与政党选举活动,也没用官职,与其他马华公会政治人物如李孝式、陈东海或梁宇皋相比,实不能同日而言。他60年代初期仍然在华文教育圈里活跃,后才进入商场。
林连玉和梁宇皋之间的恩怨最深,彼此的责难尤其激烈。后来林连玉公民权被褫夺,与梁之争辩乃为起因。事发于1960至1961年之间,那时陈祯禄已下台,林连玉对马华公会诸君的期望,已经完全化成泡沫。当时林苍佑退辞总会长一职后,由谢敦禄接任,只一年,陈修信就取而代之了。而梁宇皋正是这群人里的一忠诚分子。梁宇皋出身官僚世家,懂英文和中文,律师训练,马华公会建党元老,曾任马六甲州州长,官至司法部长。这样的背景,与林连玉的文化思维和价值取向有基本的冲突。林连玉与他开始时是如何结怨的呢?事出对《拉曼达立教育报告书》的不同立场和解说。
1960年8月马来亚联邦政府发表了《拉曼达立教育报告书》,其中一个影响深远的建议,即改华文中学为英文中学,取消津贴,这就是华校"改制"的议题。华校教师会以林连玉为首激烈反对,其实事前(4月2日)林连玉以联合邦华校教师会总会主席的身分曾致函给教育报告书检讨委员会里三位华籍成员:梁宇皋、王保尼和许金龙,呼吁"先生等身为华人,对于华人之文化,自心爱护,祈望仗义发言。" 报告书发表后,在国会里有辩论,梁宇皋对进步党辛尼华沙甘的质问,极力为联盟政府政策辩护,他不同意辛尼华沙甘"林连玉是华文教育的权威"的说法,对他来说,林连玉只不过是一位"走江湖,吹牛皮"、"为了牛油与面包"的人。
为了这句话林连玉气急败坏地斥责:
"马华公会那一班败类,为着出卖,求荣,无耻地演尽人间的丑态,我正要拉他们一两个巨头出来示众,像梁宇皋做过州长,而又是现任的司法部长,那是我点着灯笼恐怕也找不到的人物,他却自己送到我手中来,我岂有不表欢迎的道理?"
原来梁宇皋只不过是"一班败类"里其中一位佼佼者。于是林连玉就更直接的指出:
"梁宇皋是华人利益的出卖者。他贪图个人的高官厚禄,不惜把华人的利益一出卖,再出卖,三出卖。"
称他是"老贼",
"只要个人的荣誉,不顾民族的死话,只要生前的富贵,不顾死后的罪名,有奶便是娘,效忠的对象,可以早晚时价不同,十足是民族的败类。"
他以"民族败类梁宇皋"为一篇文章的题目,劈头就写道:"梁宇皋跟汪精卫有亲戚关系。他在马来亚出卖华人利益,以求个人的荣华,成为华人的民族败类,可以说有其渊源。"
后来双方互相斥责。梁宇皋说林连玉其实是同意《拉萨报告书》里的"最后目标"的。 这个指责使到林连玉非常愤怒,反驳梁宇皋之余,却又不能再说什么,原来他与敦拉萨有秘约,1957年教育法令里经过了教总的交涉"最后目标"字眼并没有出现,但是敦拉萨对他说不可透露此事。 但是争论蔓延不止,林连玉考虑多时,最后在1961年8月10日的教总理事会上揭发了此事,他说:"拉萨报告书第十二节的最后目标,所以不列入一九五七年正式的教育法令之中,原来是敦拉萨本人亲口答应的。时间是一九五六年五月六日,地点是当时教育部第二会议室,在场的人物,除华校董教总代表以外,还有当时副教育部长朱运兴先生。" 时间、地点、人物都提了出来,证据十足。此段讲话8月11日在报章刊登,隔日 (12日) 内政部通知他将褫夺他的公民权。
林梁之争论演变到林连玉的公民权被褫夺,是出乎意料之外。秘密何其多!现在看来只是属于政治范畴的政见的不同,而却演变成两人之间的人事攻击,最后导致一方人权的打击。俩人对政府政策和报告书的解读是不一样的,却很不幸,对方所云皆被认为是"谎言"。政治交涉有秘密本就不妥,名为退让,实为陷阱。而用"秘约"来封住政敌之口,更是不是政治家所为。梁宇皋是否知道此秘约?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身为联邦司法部长,向一介平民林连玉采取了猛烈的攻势,在当时的马来亚政坛上算是一个相当的例外。看来当时在马华公会里愿意在华文教育的议题上与董教总为敌的,梁宇皋是少数。
林连玉对梁宇皋的揭露和斥责,不无夸大失实和意气用事之处,里面掺杂着接近攻讦之言词。尤其是当他说到梁宇皋"出卖"华文教育的品行竟有"汉奸"血统关联,实已失度量。后来六十年代教总主席沈慕羽和马华公会联络总长曾崇文及陈修信政治秘书吕鸿元的争论程度亦激烈,就不曾出现过这样的字眼。 林连玉对梁宇皋的喊骂,显然是过度回应,反映出他的极度愤怒。论者认为林梁之争是"公家的事",不是"私人的事"。 余觉不然。事实上,林连玉把联盟政府压迫华文教育的罪过,完全归罪于梁宇皋一人,岂不是中了联盟政府的圈套?梁宇皋只是司法部长,不是教育部长,他的唯一的"罪过",是《达立报告书里》的三位华人代表之一,当然后来他也为此报告书辩护,也是出于对本身立场的解释。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一个马华公会政治人物对华文母语教育的支持度,恐怕许多都会负上"出卖"民族利益的罪名,何止梁宇皋一人!他没有诚意与董教总协商是真的,但是,他的言论与一般的马华公会政治人物的言论无异,然而林连玉口诛笔伐的对象,却只要梁宇皋一人。
他对华文教育的"伤害",固然有其不容退卸的责任,然而如果仅仅是一个梁宇皋的畏缩和无能,他也不能一手遮天,把整个华文教育"出卖"。因此,人们对梁宇皋的责骂之同时,也要推究华文教育被压迫的其他种种原因。时离1955年"马六甲会谈"已五年,林连玉似乎感觉到受骗太深,部分归罪于马华公会的败坏,而把所有的气都发泄在梁宇皋的身上。
对于林连玉和梁宇皋之间的争执,一部分的教总领导人似乎有点尴尬和为难。除了陆庭谕之外,其他华教领导人皆没有加入这场骂战。有一些甚至认为,对骂是下策,沟通才是上策。在论争高峰时,黄润岳就曾经劝告林连玉,冤家宜解不宜结,希望他能主动与梁私下解决此事,说何不"亲自拜访他(梁宇皋),跟他当面陈说利害"?但是却为林连玉所拒绝。 又有一次,林连玉在教总工作委员会议的报告里想要附带一笔攻击梁宇皋的话,黄润岳得知后也劝诫他不要如此"摊牌"。 显然教总之内仍然有较温和的人,但是却不能对此骂战息可而止。
对其他马华公会的党要,林连玉也曾提出了严酷的斥责。他最看不能起的华人政治人物,除了梁宇皋之外,就是李孝式、陈修信、梁长龄、陈东海等。他与这批人意见和立场的不同,认为他们为虎作伥,批判和评击也十分尖刻。显然,林连玉是从自己的角度上立论的。
(二) 和联盟的对话:马六甲会谈与其它
在林连玉担任教总主席任内,董教总和马来领导层(联盟政府)的对话有数次,但是却以1955年马六甲会谈为最重要,也以此会议的内容和后果最具争议性。会议的主要动机、内容和其焕发的后果,则像一场"罗生门",三方面(董教总,马华公会和巫统)都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是那方主动举办此会谈?就两个说法。根据朱运兴的记述,是林连玉主动寄信给巫统主席东姑,要求见面, 但是在林连玉的记忆里,要求会谈的主动者是"联盟政党诸要员。"他写道:"一九五五年一月六日,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秘书温典光通知我,联盟政党诸要员定十日上午十时,要在马六甲陈祯禄府上,跟华校教总及董总会谈。" 然后,讨论的事项是什么,双方也有不同的说法。教总方面说讨论的事项有二,一是要求政府协助增加华校津贴,二是提出列华文为官方语文之一的命题。巫统方面则是注重在如何使到华教人士支持联盟在选举中获胜。双方的安排是会谈要保持秘密,然而当天在陈祯禄的马六甲私邸外"全星马华英文报的记者都涌到了。"
在这一次马六甲会谈里,"第三者"和"中介人"的马华公会的角色令人玩味。温典光左右逢源,会谈显然是他穿针引线的安排。这一点林连玉对他感激,但是他的记录却造成对林连玉诸多的困扰。因为以后林连玉一直认为,会议记录实为众人"认可"的"凭证"(他曾说:"我就依照马六甲会谈的记录,要东姑兑现诺言" ),那么内容是如何记录、记录什么就显得特别重要了。从温典光的记录来看,会谈显然不是以董教总为中心的。这与林连玉的认识距离极大,因为林认为当时"主要发言人一方为东姑,一方为林连玉。" 我们试看看会议记录里人物名字出现的数次:东姑名字出现9次,温典光和陈祯禄各6次,而林连玉5次。其他李孝式3次,梁宇皋2次,伊士迈和亚兹士各1次。 以党派和团体来分,即联盟(即东姑、伊士迈和亚兹士)共10次,马华公会(即温典光、陈祯禄、李孝式和梁宇皋)共17次,而教总(即林连玉)只5次。谁是主角?谁是配角?答案是明显的。林连玉亦揭露温典光曾"把我的话记成他的话",凸显本身的角色。
显然,在温典光的马六甲会谈记录里,巫统和马华公会为中心人物。在东姑眼里,董教总代表的只不过是一群"教师"而已, 他们是通过马华公会的陈祯禄,才得以有这样的机会见到他,矜伐之色不难观察。就是从会谈座位的坐次和摆布来看,陈祯禄与东姑并排,他是以联盟政府的一员与董教总对话的身分出现的,而不是与董教总联合向东姑提意见。 联盟领导人对会谈的历史重要性显然并不那么重视,"会谈记录"毕竟不是"双方协议"、"宣言"或"盟约"之类的文件,这种"会议记录",对联盟领袖来说,实在太多了。
然而有一件事却令人费解。"马六甲会议记录"整理后,温典光寄发给每一位会议参加者,让每一方都有机会作补充或修正。后来东姑和李孝式都认真对待,都有回函提出一些修改,唯对此会谈视为关键的董教总则默默。虽然林连玉认为记录里有"不实不尽的地方" ,他却选择了沉默。对此林连玉的说法是:"这一次会议,温典光只是担任记录和翻译而已。但在记录中,某些地方,他竟把我的话记成他的话,这无非是掠功的表现。我因为他是马华公会的中文部秘书,又兼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的秘书,今后需要合作的地方很多,只求对华文教育有利,让他虚伪冒功又有何妨,也就不去计较。"
这次林连玉"不去计较"的后果可大了。因为会议牵涉到几个重大问题。第一,华校教师有没有"放弃"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第二,东姑许下什么诺言?第三,彼此对对方在大选情势的评估到底如何?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看看会议的结果。以下是朱运兴的记述如下:
"会议的结果如下:
(a)教总要求增加当年华校津贴贰百万元。讨论后东姑答应,如联盟胜利,贰百万元为数不大,联盟对此可考虑拨给;
(b)关于华文列为官方语文之一,东姑称,他不敢同意,因巫人尚未达到可以接受此议之地步。他应尊照巫人的愿望行事,即使他本人对此请求表示同情,亦不能与巫人背道而驰。其他出席者附和东姑的意见,并谓联盟之政敌国民党拿督翁,正注视巫统行动,并指责巫统为华人收买,促教总认清目前选民大部分为巫人,故反对彼等之意见殊非佳策。
(c)林连玉先生谓华校教师并不欲损害联盟在大选时获得胜利的机会,故对此问题,他愿尊重彼等之领袖陈爵士之意见。
(d)陈祯禄爵士劝告将此官方语文问题搁置。
(e)英捷亚兹士因此正式提议,请华校教师保证在联合体大选前,不再提将华文列为官方语文之问题。"
在有关马六甲会谈资料缺少的情况下(无论是与会者或没有与会者的追忆或记录), 朱运兴的这一项笔记显得特别珍贵。其实这个记述与"马六甲会谈记录"没有太大的差异,它是从"记录"里从中节录的。珍贵的地方是他带给我们一位第三者的看法。朱运兴为副教育部长(1955-59),1959年因为席位分配问题以及争取华语为考试媒介语,不被东姑接受而退出马华公会。1961年以独立人士身分中选为国会议员。1966年退出政坛。林连玉多次以极为友善的口吻提及到他,而朱运兴亦曾在林连玉公民权案做过林方的出庭证人。 他是"华教之友"是毫无疑问的。他并没有参与马六甲会谈。
马六甲会谈的分析如下:
第一,马六甲会谈双方的议程和目的不同,最后演变成一次条件的交换。联盟政府增加华校津贴贰百万元,而董教总必需在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这一议题上必需保持沉默。这一点没有出现争议,但是问题则出在于"搁置"或"暂时搁置"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的字样。会谈结束时林连玉要加上"暂时"二字,但是东姑说帮忙就帮到底,林连玉为了华教计,答应退让,于是记录里就没有了"暂时"二字。林连玉向众人说:"我是为联盟吞了一颗炸弹。"
为什么东姑要教师不提官方语文问题?主要是要应付当时的选举。根据林连玉的记录,东姑说:
"因为你们教总提出华文列为官方语文的要求,我的政敌拿督翁就在巫人社会对我大攻击。以华文列为官方语文作证据,诬说我把马来亚卖给华人了。这样下去,我顶不住了,选举必然失败。"
所以林连玉就答应了取消"暂时"二字,看来已经放弃了这个原则。林连玉自己就说:
"新闻发表以后,舆论哗然。攻击我把教总出卖了。南洋商报便以专篇社论批评道:'马六甲会谈除掉放弃基本要求以外,毫无所获,我们不知道所为何来?'"
有关马六甲会谈,东姑在他几本回忆录里皆一字未提, 1983年他被访问时对此会谈亦不复记忆。 林连玉则对此事终生不忘,他逝世前一年看到东姑的文章,还写了〈驳东姑〉一文,重提此事,欲澄清真相。与林连玉极为亲近的陆庭谕曾透露,林连玉一直感觉到"上当",对此事是"饮恨以终"的,他甚至怀疑他是"被气死的。" 显然,林连玉后来回顾这段历史,受骗的感觉极深。事实上,执政者的心态是,权力在我,你奈我何?以后林的言论一再被歪曲,最后东姑下决定取消他的教师证和公民权,表示了执政者的高高在上的淫威。开始时林连玉对政治有天真的看法,后来有所领悟,但是已经太迟,连同情他的陈祯禄也没法帮忙。对东姑来说,在马六甲与华教"教师"会谈只不过是权宜之计,他在政治上作过无数的承诺,而这一次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言。但是对董教总同仁而言,却是争取华文教育生死存亡的关键会议。东姑说会议内容不可透露,基本上封住了林连玉的口,使到他在公众场合的辩护上处于下风。看来,他信任过东姑,而东姑却失信于他。他也信任过拉萨,而拉萨又失信于他。君子可欺以其方?
第二,彼此都高估了对方的作用和影响力。董教总高估了联盟实践诺言的信度,而联盟则高估了拿督翁和华教"教师"的影响力。上引林连玉的那段话有以下强烈的暗示:即董教总对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的"搁置",导致联盟在大选中胜利而"获得政权"。1985年林连玉的追忆里,这个因果的直接关系更加显明。他说,当时伊士迈建议把"暂时"两字划去,
又伸手拍拍我的肩膀:"林先生你要帮忙就帮忙到底,要晓得这则假新闻是用来作武器对付拿督翁,使他今后没法再开口诽谤的......."......我说好吧,为着协助联盟取得胜利,我就答应下来,但你们要明白我这样做无异于为联盟吞下了一颗炸弹,会炸死自己的,只希望联盟胜利以后会切实履行诺言。
林连玉这个看法根据在哪里?我们详细分析,似乎并不那么肯定。1955年联合邦立法议会举行选举,那时的选民,大部分是马来选民。当时的登记选民共1,280,850人,马来人、华人和"其它"的比例是84.2%,11.2%和4.6%。选举结果是,联盟在52个选区中获得51选区的胜利。联盟候选人的得胜,无可否认的是全靠马来选民,华人选民更本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拿督翁当时领导的政党,以争取乡村马来人为主,议题相当具煽动性,选举结果反映出这些马来人也不卖拿督翁的账。也就是说,如果董教总有任何政治作为的话,并不是为联盟争取到华人选票,而是不使马来人选票从联盟流失。这个间接的作用,很难有科学的数字来支持,但是选举的成绩显然反映出马来人仍然拥护巫统,间接来说,董教总被利用的价值就不大了,东姑等人因此就不再把董教总放在眼里。那么,华裔选民的动向是否有左右选举的成绩?资料显示,华裔选票实在很少,甚至是微不足道,还不是所谓"关键的少数"。那么华人选民是不是因为董教总对官方语文议题的沉默也投给联盟?恐怕未必。
因为会谈之后,董教总的形象并没用因此提升,联盟在华人心目中的地位也在式微。
看来双方都估计错误。基本上,东姑高估了拿督翁在马来社群里的影响力,也同时高估了董教总影响华人投票倾向的能力。而董教总则似乎高估了本身做为一个压力团体的份量和实力,也高估了联盟政治人物的诚心以及他们许下的承诺,尤其是对马华公会太过信赖。他们以为凭会议记录就可使政治人物实行"诺言",殊不知马华公会和巫统是站在同一条阵线上的。显然,如果马六甲会谈有任何冲击的话,那就是华社认为联盟并没有给于华人任何东西,而华裔选票也不可能会投给联盟。这也难怪东姑大选之后一点"感恩"之情也没有了。他屡次想把在会谈所答应过的事情退却,林连玉经过了多次交涉,联盟政府才增加华校津贴。
有关马六甲会谈的成败,朱运兴有如下的评论:
"有人批评教总,董总,马华公会于1955年元月十二日在马六甲会议中,答应巫统在联邦立法议会选举前,暂不提官方语文事,是教总与马华一件失策与过错,及失去争取官方语文的好机会,我认为教总有错,马华更错。如此的指责,实在难怪,这是不了解当时华人的政治力量与巫人争取。"
"任何民族权益的争取必须要有力量与资本,特别是政治力量,即是选民的多少,在1955年首次大选时,本邦的选民只有128万,其中华人只占11.2巴仙,即13万4千人。在52个选区中,只有槟城乔治市及怡万市二区,华人选民有超过巫人的选民,其他选区,华人的选民是毫无作用的。如此的政治力量下,华人参加竞选只可在乔治市与怡万市赢得二个立法议员,对争取或维护华人的权益,是完全无保障的。那时莫论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恐怕华文教育也可能被1952年教育法令与54年67白皮书消灭。"
朱运兴认为,会谈之所以成为华教人士的"失策",主要的关键是,华人政治力量单薄,实没有资格为华文教育作进一步的争取。无论是政党组织、政治意识、群众力量等,与马来族群相比,华人实不能望其项背。"教总有错",错在高估了自己的影响力,高估了政治人物的诚信度;"马华有错",错在没有进一步督促联盟政府,错在没有和董教总共进退。
七、林连玉的典范:精神、议题和教训
林连玉所遗留下来的典范,可以分三个层面来讨论:他的精神,他所引发的议题和从中汲取的教训。
先说精神。何谓"林连玉精神"?贫贱不移、威武不屈是其一;对母语教育坚持是其二。许许多多献身于华教运动的功臣都曾经受到林连玉精神的感召,霹雳州董总主席胡万铎就是其中一位。 董教总从1988年开始每年颁发"林连玉精神奖",旨在勉励华文教育者和支持华文教育的团体。在文化宣传和教育的转播上,"林连玉精神"的确起了激奋人心的作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正是此意。过去三十年来董教总继续为华文教育的生存与发展搏斗,其领导人的道德规范对整个华社的影响至深,而华人也以行动作示范,把子女送到华校就学以示支持。林连玉精神给了华社一个依归,一个凝聚点,这位"华教的共同祖先", 正是教育一代的华人子弟下执着的典范。他独树一帜的道德概念,影响了整代华文教育运动的支持者的内在心态和行为定势。
广义的林连玉精神拥有重大的文化意涵,然而狭义的林连玉精神,如果用在组织的领导策略上,却因时势之变化出现了问题。如果林连玉精神代表的是不妥协精神,那么相对的就是较协商和温和的路线。不难发现,董教总领导层内经历了一段长时期的蕴蓄,其中有两股力量在峙衡。在教总的领导层里,副主席陆庭谕延续了林连玉之馀烈,而主席沈慕羽在教总28年的领导(1966-1994),基本上消泯或延缓了在教总内较强硬和偏激的意识,然而当沈慕羽退休请辞教总主席一职时说"陆庭谕办事,我放心",明显推荐陆庭谕为教总主席,然而教总成员却选择了一位连长年在教育界服务的胡万铎也"无甚认识"的王超群。"王超群被提名角逐主席一职,主要不是因为他本人独步一时或他有任何大计,而是教总代表不愿意看得陆庭谕坐上正主席之位所致。" 无论正确与否,王超群在众人心目中,代表的是一股较妥协的势力。显然,教总同僚基本上不希望回到林连玉时代与政治势力强硬的对峙。这是否说明林连玉以及其领导方式已经没有市场?这倒未必。在领导组织方面,教总同僚的看法是,在策略上,毋宁多一点沈慕羽,而少一点林连玉。在董总的领导层里,也有类似的发展。长期以来,董教总内亦潜伏着相当大的保守和较妥协声音,有一段时候这股力量甚至伸达至最高领导层。例如1965年杜志昌担任在董总主席,他就曾认为华教人士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一事,实"操之过急"。 1993年郭全强从林晃升手中接过董总主席职,也可以诠释为是较温和意识抬头的兆示。这当然不是说这批领导人不具备不屈不挠的林连玉精神,恰恰相反,事实显示,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在这批新的领导人的领导之下,开始踏进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在民族权益和国家政治的运作上,林连玉代表的是马来西亚华人争取平等待遇的一个重要坐标。在开创争取华人权益的艰难道路上,他在政党之外的狭窄巷道企图杀出一条血路,因此为华团开了先锋。他的思路,也为70年代以及80年代的华团的开了政治参与的先河。70年代的华人大团结运动、80年代的《华团联合宣言》、90年代的《诉求》等等,都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当然,这三十年来华团的政治视野不断的深化,其议题已从狭义的族群大团结到宏观的国家民主发展。诚然,林连玉并没有80年代华团宽阔的视野,也没有90年代《诉求》的深度和广度。这当然不是说他比后来者有任何逊色之处,因为在那个年代,华人社会还没有把族群的社会关怀和政治诉求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而迫切地提到历史议事日程上来。"发挥监督民选政府的作用"、"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等词汇,到了80年代才开始出现。祝家华在论述独立前后的华人政治时,称之为一项"民族权利平等运动", 而这正是林连玉的精神所在。说林连玉为华社争取"平等"权益之重要发言人,实不为过。
但是这方面的林连玉思想也反映出历来华社意识上的一个重大矛盾,即对政治有所期待,但是同时又对政治有所顾忌。华社一方面认为要争取平等地位非有赖政治力量不可,但是另一方,面对着华人政治人物的表现又感到失望。这样就产生了所谓"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想法。事实上,林连玉对官僚政治运作非常不满,但是他又没有实际的政治经验,再说,以他本身的个性和倾向,也不适合在官场上"行走"。他一开始招集了全马华校教师会抗议《巴恩报告书》,这是一种非政府组织的政治反对,但是作为一个压力团体,教师总会的功能是相当有限的。当时一些华教精英分子也意识到这一点,选择了通过政党来争取华文的合法地位,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沈慕羽。他当然晓得选择通过马华公会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是一条险峻的路,后来事实证明此路不通。林连玉一生没有加入政党,但是却为政治所困,所遇到的阻力实不比加入政党小。
林连玉典范的第三个层面,是从他的遭遇所汲取政治教训。华人政治人物的奸诈和狡黠,在林连玉的记述里有特出的"表演"。事实上,林连玉对待政治人物(尤其是华人政治人物)是有防范的,但是并不彻底。"马六甲会谈"的负面后果,教导非政治人物一个事实,即任何与对手或盟友会谈都不可秘密进行,也不可以有任何秘约。在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史上,政党与政党之间、政党与华团之间、华团与华团之间,都常有秘密会谈,有时事后华社才知道,有些根本无从得知。它们讨论的议题,如果事关个人官运前途也就罢了,但是如果有关民族权益和文化关键的大问题,那就必需以公开和透明化的过程公诸于世。这才是符合民主程序。不然我们实无法保证政治人物不以秘密达成之协议用来挟制对方。这里必需提及一件相关的历史事件。1965年,副首相拉萨和巫统领导人与华教人士会商,再一次旧技重演,说当初华人已经为了公民权,华人领袖答应马来文为国语,故不能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云云。教总主席沈慕羽就问:"请问用公民权来交换马来文为国语,有没有协定,请你们拿出来看看?" 后来董教总领导人与部长或高官会谈,都不会立刻做决定,他们会说"让华社从长考虑",然后才表示意见。如1985年董教总代表到教育部与教育部长巴达威对话,会议中部长提出八项课外交融计划,董教总代表之一的沈慕羽就回应说:"让华社从长考虑,然后才表示意见。" 1985年董教总与泛马回教党在全国选举前的对话,也是以公开的、开放的形式出现。显然经过了多次的接触、来往和较量,华教人士对政治人物就较防范多了,对他们的承诺,也采取了较谨慎的态度。彼等对政治和政治人物心理防卫机制加强,也算是从历史里得到的正面教训。
这里必需提到林连玉和马华公会的历史恩怨以及其影响。林连玉之不信任马华公会,似乎已经成为董教总的一个"传统",到了80年代董教总一贯反对马华公会的立场没有改变。以下是华文教育领导人董总前任主席林晃升对马华公会的评论:
"宣称代表华人的执政党,常常自诲具有数十年的历史,可是最大的讽刺是他们至今仍不能获得华人的支持。我们应该让它继续扬言'不论你喜欢与否,我们就是代表华人'地代表我们去妥协出卖,使民族的自尊及权益丧失殆尽,或者我们应该设法推翻这些伪代表。"
马华公会和董教总两者之间的历史恩怨,打从林连玉时代开始,就埋下了冲突的种子。做为一个民间团体,董教总虽然与马华公会合作过,实际上是一向走在政治反对这条道路上,从60年代初期开始,它已渐渐走出了政治中心,最终被逼上了梁山。这个发展,都可以诠释为林连玉精神的再度还魂。到了90年代,政党领导和国家情势有了变化。彼此似乎在反思如何对待历史,如何走向未来。马华公会青年团团长翁诗杰就曾不只一次的声明:"我们(即年轻一代的马华公会党要)实不应该负起这方面的历史责任。"(大意)董教总在新一批领导人的带领下也缓和了对马华公会的批评。作为一个执政党,马华公会在华人选民心中的形象,当然应由它自身负责。历来董教总对它的批判,在很大的程度上亦使到它置于一个被拷打的处境。
事实上,历来争取华文教育平等的途径有二,第一是通过政党,另外是通过"公意"(更准确的说是社团)。当然两者之间亦曾意识到合作的重要,因此两者曾经结合,"三大机构"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华教运动不断在这些策略中选择一个最有效的,从沈慕羽的经历我们看到一个参政而失败的典范,后来八十年代华教人士(即许子根和郭洙镇等)参加民政党"打进国阵,纠正国阵"也是一个无甚效果的选择。九十年代初期经过"茅草行动"后又有一批华教人士参加反对党 (民主行动党) ,效果如何,至今仍然是个争论点。看来林连玉以社团为争取华人权益基地的选择,似乎还是最有效的,至少在"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路线还是最稳健的。必需指出,林连玉选择了在华人社团组织之内争取华教地位,也与马华公会合作过,但是他从来没有考虑过参加政党,至少在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的文献里,他实没有政党意识。一旦参与政党政治,一个人就会被利益所惑,能否保持民族气节亦不可知。这一点他虽然没有明讲,但是字里行间我们可以领略到他对政治权势的不愿同流,也不甘合污。
八、小结
独立至今,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主题即是维护、发展、争取:"维护华小、发展独中、争取高等教育"。反思历史,华文教育只有坚持和反对才能维护,只有自力更生才能发展,只有团结自强才能争取。在这个过程里,华文教育与政治扣上了密切的关系。这是马来亚政治和教育史的一大特点,也正是因为教育与政治结合得过于紧密,也就产生了一种文化上的历史偏颇,即执政者把华文教育当做一股逆流排斥在国家教育主流之外。如此一来,就有意或无意间造成了华族子弟在国家体系的边缘感,甚至催化了政治反动的势力。这样,政治斗争就往往是或经常是在教育斗争中表现出来,而林连玉的历史意义,就在于这斗争中发挥了华教的道德和正义,促使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存在和发展,拥有无可辩驳的合理性。在这个奋斗过程里,林连玉的坚定立场和不妥协态度,更是激励马来西亚华人奋发图强的精神药石了。
林连玉的特点在于,以"正义"标榜,向政治官僚进行了最早、最激烈的争取工作,其锋芒所向,主要是对马华公会。事实上,林连玉的态度看似激烈,但是实际上奉行的则是书生的温和批判原则,即他对联盟政权尽管不满意,却也不说要推翻联盟政权统治,只是批评他们不足之处,以"争取"为标准,去劝戒联盟领导层和平共处等。他一方面是避免与联盟领导层的直接冲突,一方面是坚持自己所追求的真理方向。林连玉并不敌视联盟政权,甚至可以说他希望联盟执政,但是他面对政治人物的淫威,不得不拍案而起。而在这举动中,我们不难看到一个为坚持"真理"而刀锯鼎镬在所不惧的志士形象。梁宇皋曾斥责林连玉要推翻联盟政府,这是一项没有根据的指控。
马来西亚种族之间的矛盾以及文化之间的隔膜,在独立前后已经存在,后来继续的深化。这些矛盾和隔膜,导致了林连玉的悲剧;而在很大的程度上,这场悲剧仍然在上演着。如果说50和60年代的马来西亚政治人物囿于时代的框限最终不能在种族主义、沙文主义模式上超越,那么当今跨越廿一世纪的政治人物亦应愧对先贤。因为马来西亚在独立后四十余年之后,政治人物仍然不断地在这种族范畴上打滚,实际上还没有从传统的种族政治解放出来。那么林连玉的历史意义就显得异常的重要了。
是的,林连玉是属于马来西亚的,他的光辉,是从这个半岛发出的。晚年他毫无掩饰的写到:"我居留马来亚近四十年,毕生的精力,几乎可以说全部都贡献给马来亚的华文教育了。我对于马来亚,发生了极浓厚的感情,深深爱护她。愿意终老于斯,埋骨于斯的。" 他爱这个国家,更爱他的文化。所以他宁做华文教育的奴仆、宁做他已认同的政治体制的叛徒,却不愿做一个文化逆子。吊诡的是,这个国家却夺走了他的工作权,也夺走了他的公民权。更吊诡的是,他最后还是选择逗留在这块土地上, 似乎要证明他千秋的古直忠诚。
严格的说,林连玉的影响大过他的成就。他的局限在于,他的出身条件、政治认识,以及那分非政治人的骨鲠个性。他的最后二十年孤独寂寞,在精神上他仍然顽强的抵抗,在肉体上也同样受到折磨,公民权的褫夺是人权的剥夺,而教师执照的吊销则使到他的生计成了问题。这不只是精神的摧残,也是肉体的摧残。这一位被何国忠称为"马来西亚教育史最具悲剧感"的人物, 其怀抱寄托何处?他的晚年几乎一片空白,纵有万重风情,也很难表现出深邃的悲剧精神。林连玉并没有把抵抗的意识转换成更正面的动作,把受辱作为自己奋发前进的动力。晚年他可以发愤著书,以他文笔之挺健以及思路之敏锐(黄润岳称赞他有"流畅的文笔,史家的精神"),述往事,思来者,实足足有余。他也可以继续写他的诗词。当他那本《回忆片片录》被禁时,他曾浩然写下了"头可断,志不可辱,笔不可屈"之语。但是晚年孤独和寂寞环绕着他,为了生活计,他屈服在困苦中。难道他真得"是以抑郁而无谁语"?
无论如何,从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史乃至马来西亚政治史的功利价值度量,林连玉在其动荡的年代仍然不失方正的独立品格,与政治权势和官僚势力作坚韧的抗衡,使马来西亚华文教育能够在风雨交加之中保住了树根,其历史之意义实不容低估。他对母语教育和中华文化的价值取向都一直以"真理"为最后依据,这样的人物,在任何环境里,都自然表现出孟子"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道德勇气。尽管他有一些弱点,但是正是这弱点支撑着他火焰般的生命和事业,为马来亚华人史上留下了一个难能可贵的典范。"横眉铁腕批龙甲,怒奋空拳博虎头;海外孤雏孤苦甚,欲凭只掌挽狂流。" 慨然有烈丈夫之风的林连玉,为了马来西亚的华文教育,岂有悔哉!
注释: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总会(教总)已出版林连玉遗著有:《华文教育呼吁录》,《吴钩集》,《什锦集》,《连玉诗存》,《风雨十八年》(上集),《风雨十八年》(下集)等。还有一些结集如:《林梁公案》,《林连玉先生荣哀特辑》,《林连玉先生逝世周年特辑》,《林连玉公民权案》,《族魂林连玉》,《华教节特辑--林连玉先生逝世十周年纪念》等。这些都是研究林连玉的重要资料,除此之外,所“遗漏”的资料恐怕不多。至今较深入和客观探讨林连玉生平的文章,参阅何国忠:〈林连玉:一生为民族教育招魂〉,收入何国忠编:《承袭与抉择--文化篇》,台北:中央研究院,2002。
沈慕羽:〈刊首语〉《华教节特辑》,吉隆坡:林连玉基金会委员会,1995,页4。独立后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种种打击,可参阅郑良树:〈独立后华文教育〉,收入林水檺、何启良、何国忠、赖观福合编:《马来西亚华人史新编》,吉隆坡: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1998。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作为一项政治议题,在陈绿漪一书里有较全面的发挥。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 1945-1961,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下列一表,显示马来(西)亚部分华教人士的南来年份。看来林连玉是较早南来的一位。
华教人士 南来年份
林连玉 (1901-1985) 1925
孔翔泰 (1894?-1969) 1926
陈充恩 (1901-1952) 1931
黎博文 (1901-?) 1935
周曼沙 (1916-1987) 1937
汪永年 (1909-?) 1937
黄润岳 (1921-) 1950
严元章 (1909-?) 1951
见郭惠芬:《中国南来作者与新马华文文学》,厦门:厦门大学出版,1999,页21。
当年曾经在林连玉公民权案代表林氏的林碧颜就曾说:林连玉“的荣誉是真正的实至名归,但很讽刺的是,他生前的贡献不那么受人注意,反而是死后才声名大噪。”这是林碧颜在“林连玉先生被褫夺公民权廿五周年纪念”座谈会上的书面讲话。见《南洋商报》,12月20日1989年。
朱自存:〈独立前西马华人政治演变〉,收入林水檺、何启良、何国忠、赖观福合编:《马来西亚华人史新编》,吉隆坡: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1998。
林连玉:〈自序〉,《回忆片片录》,教总,1963。
这些字句是他中年写下的,多了一层岁月的过滤,可能更准确地表达了他壮年的感受。
参阅杨松年:《战前新马文学本地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新加坡: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八方文化企业公司出版,2001。
这是林连玉写给大妹信里的话。见〈林连玉家信一束〉,《华教节特辑》,吉隆坡:林连玉基金会委员会,1995,页82。
有关这批人的活动,可参阅崔贵强:《新马华人国家认同的转向1945-1959》,新加坡:新加坡南洋学会,1990。
有关沈慕羽生平,见《沈慕羽事迹系年》,吉隆坡:教总,1997。
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历届教总主席(陈充恩、黎博文、蔡任平、林连玉、黄润岳、丁品松、沈慕羽),皆书生出身,他们都非常自觉的退却于政治运动之外,林连玉和沈慕羽却是两个例外了。又,沈退出政党政治后无意出仕,但却屡次被邀请出任上议员。这当然是陈修信企图收诱他之故,沈之“相国之才”也应是主因。见何启良:〈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上的沈慕羽〉,收入《文华马华:继承与批判》,吉隆坡:十方出版社,1999。
参阅Margaret Roff, “UMNO -The First Twenty Years,” Australian Outlook, Vol. 20, No.2 (August 1966): 168-176; Richard Stubbs, “The 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 the Malayan Chinese Association, and the Early Years of the Malayan Emergency, 1948-1955,”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10 (1979): 77-88.
这些人物包括官委华人议员,如李孝式、梁宇皋、余有锦、杨旭龄、邱德懿、杜荣和、杜观发、李焕文、梁长龄、陈修信、廖光汉、胡家濂、林开成、李长景、林鸣凤和伍瑞琴等人。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说》,东方出版社,1996,页59。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80。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226。
陈绿漪亦持此见。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 1945-1961,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95.
黄润岳:“序”,《回忆片片录》,吉隆坡:教总,1963。
林多才:〈为华文教育,托妻寄子,留丹心--林连玉部分家书整理〉,《华校教师节特辑》,吉隆坡:教总,1995,页44。
林连玉:〈书怀〉,《林连玉诗存》。
郑锦瑞:〈侨教功臣林连玉〉,收入《族魂林连玉》,吉隆坡:教总,1991,页56。
黄润岳:〈我所认识的林连玉先生〉,收入《族魂林连玉》,吉隆坡:教总,1991,页64。黄润岳年纪比林连玉小约二十岁,但是彼等在教总相识则有十馀年。余认为他对林连玉的看法比其他人接近林连玉的人较有距离感,因此也多一分客观性。他对林连玉的概括是:“他一生清白,两袖清风;能批龙甲,敢博虎头,这便是我所认识的林连玉先生。”形容得极为冲净平淡,毫无以后董教总冠以“族魂”的激情和悲郁。
同上。
在这方面黄润岳曾为林连玉辩护:“他的打牌是为了消谴,是无可厚非的。既不影响工作,也不影响事业;和我们看电影,有异曲同工之妙。”同上。
这也是黄润岳的话。见黄润岳:〈我与林连玉〉,收入《族魂林连玉》,吉隆坡:教总,1991,页133。
郑良树:〈论林先生的人格和情怀--读《连玉诗存》后〉,收入《马来西亚华社文史论集》,马来西亚:南方学院,1999。
林连玉记述,1946年国民党大员陈绍贤来尊孔中学视察,看到他不修边幅,便不屑问他:“你是什么资格出身的?”林连玉反感回答:“我是刚从养猪棚里出来的。”见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15。
梁宇皋用的英文是charlatan和bread and butter。前者指“走江湖者”、“在街边卖艺者”,英文并无贬义,而后者则可译为“饭碗”,在英文中亦无贬义。中文报章记者翻译成“吹牛皮,走江湖”,“牛油与面包”,余以为离原意甚远。如果此立论成立,林梁之争似乎是一场翻译走意的误会。但是,在一次私下讨论中,何国忠就此提出疑问:“梁懂得中文,为什么他没有誊清这些翻译并不是他的原意?”余亦觉得此事甚玄,难道梁“将错就错”?
〈林连玉答各方慰问函〉,见《林连玉公民权案》,吉隆坡:林连玉基金委员会出版,1989,页53。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112。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75。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111。
林连玉八十岁时,写了一篇短文,诠释了这句常被人引用却误会的话。他说:“我所谓不怕牺牲,并不是鼓励牺牲,提倡牺牲。我的意思是到了非牺牲不可的时侯,就要毅然的牺牲。所谓避免牺牲,就是不轻易牺牲,可以避免的,就应该避免。换一句话说,就是和平未至绝望,不放弃和平。牺牲不到最后关头,不轻言牺牲。还有一层意义,就是压迫者已经放出手段,要置我们于死地了,因为我们有牺牲的决心,对方不愿遇抗受损,反而要缩手,这也是因为不怕牺牲,避免牺牲了。”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46。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132。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178。
前两句是1969年教总主席沈慕羽引述“国防部政务次长曾永森”的话。后一句话说是他自己的。见《沈慕羽言论集》(上),吉隆坡:教总,1998,页23。这些话反映华教人士对马华公会领导层的基本看法。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102。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112。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70。
《沈慕羽言论集》(上集),页306。
见陆庭谕:〈《回忆片片录》与《风雨十八年》〉,收入《风雨十八年》(下集),吉隆坡:教总,1990。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6。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5。
马来亚劳工党前领袖陈凯希有如下的追述:“当林连玉的公民权被夺时,劳工党在全马各地纷纷集会表示抗议,他的遭遇也引起全马各地选民的同情,对当时的执政党形成了一种压力。”见陈凯希:〈林连玉--一面鲜明德民族教育旗帜〉,《华教节特辑》,吉隆坡:林连玉基金会委员会,1995。
《沈慕羽事迹系年》,吉隆坡:教总,1997,页95。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66。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89。
《沈慕羽言论集》,页82。
〈三大机构始末〉,《董总卅年》(下册),吉隆坡:董总,1987,页581。
〈论华文中学改制问题--林连玉在新加坡南洋大学学生会主办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林连玉公民权案》,页250。
1953年12月19日林连玉代表吉隆坡教师会出任教总主席,到1961年12月7日因公民权被褫夺和教师注册吊消辞去教总主席一职。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115。
有关陈祯禄的资料,可参考郑良树:〈陈祯禄:学者型的政治家〉,收入何启良编:《匡政与流变--政治篇》,台北:中央研究院,2002。英文著作有:Soh Eng Lim, “Tan Cheng Lock: His Leadership of the Malayan Chinese,”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Vol. 1. No.1 (1960): 34-61; K.G. Tregonning, “Tan Cheng Lock: A Malayan Nationalist,”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Vol. 10, No.1 (1979): 25-76.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63。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63。余认为这段话不像陈祯禄的一般口气,可能林连玉记述有错误。陈祯禄对华文教育支持,有记录的谈话都没有“畜生禽兽”之类的字眼。果然,余查阅《董总卅年》(下册),有董总秘书处整理〈三大机构始末〉一文,记录了当天“陈祯禄爵士欣然起立致答”的一段话:“马华公会的宗旨不单要保存中华文化,甚至于发扬之使它慢慢地光大,我可以保证马华公会的政策一定是维护华人文化的,当然有许多困难问题存在的,我们应该慢慢去克服他们,这个工作非一时可以做到,为此马华公会请诸位来大家一同工作,如马华公会有不对的,也请诸位不客气的指出而加以改善,最后我要重申保证马华公会一定支持华文教育。”见《董总卅年》(下册),页578。
《董总卅年》(下册),页578。
〈林连玉在教总第八届常年大会上的讲话〉,《林连玉公民权案》,页221。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下集),页3。
〈林连玉在教总第八届常年大会上的讲话〉,《林连玉公民权案》,页221。
“1958年怡保华文教育大会主席林苍佑致词”,《董总卅年》(下册),吉隆坡:董总,1987,页602-603。
有关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史上的林苍佑,请参阅林水檺:〈林苍佑:几度升沉的悲情人物〉,收入何启良编:《匡政与流变--政治篇》,台北:中央研究院,2002。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62。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69。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70。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62。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71。
董总就认为:“1960年以前‘三大机构’通力合作,维持华教不堕倒,仍然是我国华文教育史上的重要事迹。”《董总卅年》(下册),页572。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8。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205。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92。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82。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201。
梁宇皋:〈我对华文教育的基本观点〉,《林梁公案》,页95。
此事经过林连玉在〈有关最后目标问题〉有详尽的描述。见林连玉:〈有关最后目标问题〉,《风雨十八年》(下册),页143-155。
林连玉:“最后目标问题”,《林梁公案》,页114。
请参阅〈第四章:八方风雨。沈吕曾对语文问题的论辩〉,《石在火不灭》,吉隆坡:教总,1996,页123-170。
“编辑说明”,《林梁公案》。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203。根据林连玉说,黄润岳后来自己到梁宇皋家向他劝说,但是“碰了一个钉子”,“懊丧归来。”黄润岳对此事却没用提及。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205。
马六甲会谈有三方面的资料。教总,董总和马华公会。教总资料见《教总33年》,董总资料见《董总卅年》(下册),马华公会资料主要是温典光的记录,也收集在上述两本书里。唯巫统方面余还未查究。
见朱运兴:〈序:教总,董总,马华公会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收入《林连玉》,怡保:霹雳董总,1986。
见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08。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98。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15。
林连玉:〈有关最后目标问题〉,《风雨十八年》(下册),页143。
〈1955.1.12马六甲会谈记录〉,收入《教总33年》,吉隆坡:教总,1987,页361-364。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15。
〈马六甲会谈记录〉采用了“教师方面”、“华校教师”字眼多次。但是当时的巫统得力于马来教师的支持却是事实,因此东姑对华教“教师”的影响力亦不敢忽视。
坐次反映重大的消息。有兴趣者,可参阅余英时:〈说鸿门宴的坐次〉,收入《史学与传统》,台北:时报出版社,1982。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11。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11。
朱运兴:〈序:教总,董总,马华公会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收入《林连玉》,怡保:霹雳董总,1986。
马六甲会谈董教总代表总共九人(教总:林连玉、沈慕羽、沙渊如、蔡任平、孔翔泰;董总:王景成、曹尧辉、张昆灵、蔡天恭)。如此重要会议,为何除了林连玉之外,没有一人为此留下回忆或记事?
见林连玉:〈副教育部长朱运兴先生〉,《风雨十八年》(下册),页116-126。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11。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09。
见东姑的四本回忆录:Viewpoints, Kuala Lumpur: Heinemann Educational Books, 1978; Something to Remember, Kuala Lumpur: Eastern Universities Press, 1983; As a Matter of Interest, Heinemann Educational Books, 1981; and Challenging Times, Petaling Jaya: Pelanduk, 1984.东姑1984年那篇触发林连玉〈驳东姑〉的文章,至今仍然未查获。待进一步深究。
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 1945-1961,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155.
陆庭谕:《我们这条路》,吉隆坡:东方企业,1992,页90。
林连玉:〈有关马六甲会谈的两点辩正〉,《董总卅年》(下册),页591-593。
朱运兴:〈序:教总,董总,马华公会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收入《林连玉》,怡保:霹雳董总,1986。
胡万铎就有如下的记述:“1955年,我还是一个年青的中学生,在槟城钟灵中学参加反动改制,捍卫华校的优秀传统的学潮,是直接受林连玉先生精神的感召的。1972年,在全国华文中学改制之后,华教面临生死存亡的重要关头,我参加了由霹雳州带头打响的‘复兴独中运动’,后来普及全国,形成轰轰烈烈的全国运动,也是受到林连玉先生伟大精神的感召。”见〈序〉,《林连玉》,怡保:霹雳州董总,1986。
林开忠:《建构中的“华人文化”:族群属性、国家与华教运动》,吉隆坡:华研,1999,页143。
这是余七年前的看法,如今余仍然持有此见。见何启良:〈华团领导新旧交替的反思〉,收入《面向权威》,吉隆坡:十方出版社,1995年。
杜志昌在董总1965年度常年代表大会讲词。“冷静协商,争取华教合理地位”,收入《董总卅年》(中册),页350。
祝家华:《解构政治神话--大马两线政治的评析(1985-1992)》,吉隆坡:华研,1994。第三章“民族权利平等运动和中产阶级的政治反对”对华人平等权益的争取过程有详细的描述。
或者说,林连玉没有加入政党毋宁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一旦他成为像陈祯禄一样的政治人物,华文教育前途又如何料卦?政治人物有太多的妥协,太多的“国家利益”为前提。事实证明,马来亚华文教育一妥协就会遭殃,于是坚持到底似乎是一项不能不实行的策略。
下载
一、引言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和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同仁把林连玉死后冠以"族魂"二字,这不但简括的反映出林连玉在马来西亚华人心目中的地位,同时也为马来西亚华人教育史打上了一个荣与耻的印记。在争取华文教育的平等地位的曲折过程里,林连玉以一个不妥协、不屈服的姿态,揭开了华文教育与政治权势斗争的第一幕。教育,本应该是育才树人的百年事业,而母语教育更是意义重大之文化扎根工程,但是在马来(西)亚历史图景里,它却与权宜的政治势力一直纠缠不清。在众多为华文母语教育献身的文化人和知识分子里,林连玉毋宁是站在政治斗争最前线的一位大将,说他"呕心沥血,奋历艰辛",实不为过。尽管林连玉致力于平等和合理的母语教育事业至今尚未完成,甚至在华文教育运动承受压力最严酷而感觉到最颓丧的时候认为已饮恨失败,然而这位杰出华教人士的名字,却铭刻于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史的丰碑上。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到廿一世纪的今天,其丰盛的成果是无庸质疑的。因此当我们继续评估林连玉的历史定位时,肯定和感戴的声音就显然异常高昂了。诚然,林连玉在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史上的地位基本上难容挑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乃今日之华文教育的蓬勃发展,实已毅然回应了当年他以及一群志同道合的华教运动者所作出的努力和牺牲。五十年来,马来西亚华文教育拥有无数的献身者,他们不只继承了林连玉的精神,并且加以发扬光大。华文母语教育的种子不断在马来西亚肥沃的土地生根,树身也不断地向辽阔的天空成长,虽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但它凭着顽强的生命力,不断滋生、奋发、扩展,而终成荫浓的大树。树高千丈,叶落归根,正是当前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最佳写照。
我一直认为,一部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史,基本上也是一部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史。历史记录了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在政治漩涡里的艰难发展。用前教总主席沈慕羽的话来概括,即是:华文教育面对"条条绳子,处处陷阱,危机四伏,防不胜防,欲不触雷,殆无可能。" 从十九世纪交替间从私塾到新式学堂,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的自生自灭到被英殖民政治势力管制,日治时期的被帝国主义分子的残踏,独立前面临完全被消灭的危机,独立后联盟政府单元教育政策目标的威胁,都显示出政治干预的负面后果。七十年代华文独中复兴运动,基本上是一项自强运动,可视为对政治权威失望的反应。我们所熟悉的八十年代华文教育风云(如独立大学败诉、"三结合"、"茅草行动"等),以及九十年代的新教育法令的争执、2001年7月华族优秀生被拒大学门外所引发的"固打制"议题,皆是华族平等权益、华文教育与政治官僚势力的拔河赛。九十年代新纪元学院和南方学院的成立和发展,见证了从一九六九年以来华人社会欲承办母语高等教育的坚毅心愿。这一切,记录了一个族群文化在政治逆流里的不断挣扎、抵抗、奋斗,而逐渐以自己有限却慷慨的资源稳健地成长。政治,对马来西亚华文教育来说,就如韦伯所谓的"魔咒"(enchantment),一直缠绕不去,为了解除这个魔咒,华文教育者的确消耗了非常多而可贵的资源。
从这个角度出发,在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史上的林连玉的定位,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他的时代与出身,他的人格与襟怀,他对政治和政治人物的看法,他参与过的种种政策运作,以及他对当代和后代华族政治和人文的影响,就是本文讨论的对象。必需声明,我实无意做重构的工作。百年林连玉,我是把他作为一位历史人物来看待的,对于一位历史人物,人们歌颂他,同时也批判他。林连玉生前常引梁任公""十年以后当思我"之句聊以自慰,一方面反映出他时不我与的落寞感,另一方面也似乎有意为后来者如小子埋下了一颗议论和剖析他的种子。余生也晚矣,常自恨无缘与林翁见上一面,如今林翁百岁冥诞之际撰写此文,亦复遗憾。只希望这个代际距离和隔膜,或许能够给我多一点客观的判断。
二、时势颠覆与出身囿限
林连玉于1901年出世在中国福建省永春县,这一年是光绪二十七年,康有为、梁启超百日维新运动失败后三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后一年,是年李鸿章卒,孙中山抵马鼓吹华侨参与反清革命。他小时在乡下成长,少年在厦门度过,做过学徒,后就学师范学校。这一段在中国所受的早年教育奠定了他良好的古文基础。二十四岁(1925年)林连玉南来马来亚, 而20年代正是中国文化人大量南渡的时期。 第二次大战(1941-45)前后他曾在东南亚到处奔波,足迹到达印尼爪哇,壮年在吉隆坡尊孔中学执教,时间是从1935年直到1961其公民权被当局褫夺为止(三十四岁至六十岁)。之后三年在法庭内外为公民权案奔走,终告失败,后隐居吉隆坡二十年,1985年逝世,享年85岁。隐居期间出奇的寂寞和清苦,死后却又出奇的震动和伟大。生前访探者稀疏,连其生计也曾成问题,死时则出现万人空巷送葬的场面。这个异乎寻常且"讽刺"的现象, 除了马来西亚华社潜意识的负罪感之外,恐怕也只有这种心理作用才能加以了解。
1940年代乃战后百事待兴的年代,当时的马来亚正要脱离英国殖民地政府的统治,争取独立自治。华、巫、印各族人民在其精英分子领导之下纷纷组织团体和政党,发起草宪运动,以争取各自认为应有的权益与义务,正反声音不绝。 林连玉正值精力旺盛的壮年,像许许多多的华族知识分子一样,直觉地投入了这个行列。他对当时这段战后马来亚历史发展有以下的描述:
"马来亚独立前后十余年间,实为激动期,蜕化期,一切未纳正轨。攘夺、排斥、歧视、波诡云谲。我适于这时,献身为公众服务。我所致力争取的,是民族平等,语文平等。时知阻难重重,挫折难免。但是真理所在,义无反顾。"
可以看出,林连玉对动荡时代的嗅觉是敏锐的,他审时度势,内心除了充溢着社会责任感之外,更充满了为民族奋斗的正义感。显然,林连玉意识到自己的时代任务,"生正逢时"的感觉流露无遗。但是壮年的他对马来亚时势的观察基本上并不乐观,字眼如"攘夺、排斥、歧视、波诡云谲",皆是极具价值判断的形容词和描述。 显然,对于民族平等的议题上,他的内心是愤愤不平的。他觉得马来亚华族实在有太多的权益需要极力的争取。因此,与其说他以宏愿建国的热情参与这个建功立业的行列,不如说是以争取华人应有权益自许更为准确。前者以主流的姿态出现,后者流露的,则是一种边际人的意识,进取但却边缘。同时也可以看出,他是把"民族平等、语文平等"当做一个伦理命题来看待的,"真理所在、义无反顾",这显然是一种"士志于道"的以道自任的精神。
林连玉本地意识的萌芽和生根也发生在这个年代。廿世纪初期从中国到南洋的知识分子,深层心态多少具有一点"中国情绪"。 虽然林连玉初来时亦曾有"飘零作客滞南州"的流浪漂泊之感,对故乡有眷恋情意,但是后来在争取马来亚独立自治的运动里,他很快就意识到华侨落地生根的重要,于是参与政党和华团一齐大声呼吁居留在马来亚的华人申请当地公民权,自己也在1951年成为马来亚公民。他后来追忆说:"我在马来亚华人社会中应属先觉。" 指的就是华人公民权议题。在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上,当时马来亚华人开始从"中国倾向"转化为"本地意识",这个重大的转折点在林连玉身上出现较早。综看他的言行举止,林连玉的马来亚公民意识是无庸质疑的,然而他对国家的效忠却被权势当局怀疑,甚至褫夺了他的公民权,这实在是一项冤状。这是后话。
林连玉的"献身为公众服务",以及后来他在领导华教运动所遇到一连串的挫折,是否与他的出身背景有些联系?显然,考虑一个人的家庭出身和他的社会事业的联系必需谨慎,但是却又是一个必要的探究途径。综观当时的马来亚政治人物,无论是巫族或华族,皆有两个共同点。第一,他们皆是具有"背景"之辈。当时马来社群的精英分子,多出身皇家贵族和豪门官僚,如拿督翁加化、东姑拉曼、拉萨和依斯迈等,都是一群支配阶层的杰出分子。在华社精英社群里,也是富商具多,陈祯禄、陈修信父子就是,他们也是长期在马六甲拥有政治和经济势力的家族。参与华团政治活动的如陈嘉庚、陈六使、胡文虎、刘伯群、陈期岳、王振相、李振殿等,也是有雄厚的经济或政治凭执的。 与林连玉一起奔走于华教运动的沈慕羽,也具有较特殊的条件,他出身国民党革命家族,出生于马六甲,可以坦然自称"土著"。 后来他因在70年代的华人大团结运动的集会上发表言论被联盟政府控告,控状罪名只是"煽动",却没有牵涉到"效忠"和公民权问题,这一点论者不能忽视。林连玉在这方面的"背景"和资源显然不足与上述人物相比。
第二,这些政治和社会精英都有物以类聚的集团倾向。这个特征在马来政治领袖层里尤其显著,巫统的成立实有赖于一群志同道合的精英分子的配合。 在华人政治圈里,这个倾向也同样鲜明。单是马华公会就是一个攻守同盟的组织。它的领导层内虽然有派别和朋党,但是领导人的教育背景、文化认同和思维方式都有痕迹可寻。 林连玉极为痛斥的李孝式、王保尼、梁长龄、陈修信、陈东海、杨世谋和许启谟等,都可以归纳为同类型的人物。虽然他们文化禀赋、心理素养、价值期待不尽一致,但是作为一个集团,他们必需互相庇护,照顾彼此之利益。其它在他们圈子之外的人与事,除非牵涉到他们的利益,显然不是他们需要特别认真对待的。
相对来说,林连玉与当时政坛和社团人物的出身背景和经历截然不同。他是一位穷教师,日治时代曾经在农村养猪种菜,生性淡泊,若处于太平无事的年代,极可能是属于梁启超所谓的"与世无竞"、"惟日夕闭户亲书卷,得间与同气相过从,则互出所学相质"的那类读书人。 他的教育是纯中文的,不谙英文或巫文。有一次见面陈祯禄就曾用半讽刺半玩笑的口吻对他说:"可惜你不懂英文,不然你也是一个厉害的人物。" 虽然他在陈祯禄面前对此调谑不以为然,但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不懂英文的确是一件"缺憾"。他有一篇文章怀念"教师之友"宋哲湘就曾说:"宋君最大的缺憾跟我一样,就是不懂得英文,不但没法在国际新闻界驰骋,而且在本邦采访的范围又被缩小了。" 字里行间透露了内心的一点感慨。 事实上,林连玉不谙英文的确造成他与英殖民官员和联盟领袖沟通上的不便,他必需依靠一些具有双语能力的同志推动这方面的工作,而这类人物又往往只能在马华公会内找到。在林连玉周围类似他的出身与学识的人,如周曼沙、沙渊如、王宓文、黄润岳等,都退守在后线,他们都只愿意在文化界或教育界活动,默默耕耘,绝少步入前线的政党政治是非,活得自在而磊落。黄润岳就坦然地说:"我无能造时势,时势更不能造我成英雄。" 奉献身之心确有,无为之心更重。反观林连玉对"民族平等"的执着,不止使他全然献身于华文教育界,更导致他涉足于反复无常的政党政治。但是,在当时呼朋引类的华人社团和马来亚政治圈内,他显然是一"异类"。政治集团的利益勾搭,以及权力资源的互利,使一介书生的林连玉处于一个绝对不利的地位。
三、性格才情与形象襟怀
阶级出身是一回事,在很多情况下可以变成不太重要,甚至可以转化成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俗话说"英雄不问出身低",正是此意。然而作为一位社会领袖,一位公众人物,个人形象和仪表则难以排除在外了。前者(阶级出身) 为先天条件,但是后者 (个人形象) 则是很大的程度上是后天的、人为的。在这"后天"个人形象的塑造上,林连玉似乎并不太在意。认识他的人都说他一生节俭,生性疏松,毫不做作,一切随其自然。他自称"四一先生":一张嘴,一支笔,一辆脚车,一个目标。 实在单纯得可敬。他日常衣着随便,就是拜会高官贵人,也是如故。事实上,他"橐中有食心常乐,梦里无惊夜不猜。" 心怀是坦荡荡的。
这个随和个性,发挥到极致,就会出现一些误解,以及个人形象的问题。有一位极为尊重他的学生对林连玉的仪表有如下的记述:
"他头发不梳如毛草,如要见钦差大臣或教育局长,他最多将毛发湿湿以权充场面。面皮乌癯,皱纹密布,一口烟屎牙,不知者,会怀疑林先生是名副其实之'道友'也。"
从林连玉手上接过教总主席之位的黄润岳也记述了类似的经验。他第一次与林连玉见面的情景,"真是'大失所望',他竟是那样一个粗野而不修边幅的。老实说,我对他的印象是相当坏的。" 黄润岳还"听说",有一次林连玉去槟城,"槟城人想一睹庐山真面目,万人空巷,引颈企踵。看到林连玉之后,都会叹一声:'哦......原来......'" 仰慕者倘若如此,那么他的政敌的看法如何就不难想象了。
林连玉的休闲方式和嗜好也曾为人诟病。他喜吸烟、爱搓麻将和打牌,这些活动都似乎很难与文化人相称。 当然我们可以用"朴实无华"来形容林连玉。作为一个教书先生生活疏放、衣冠朴素尚可,但是作为一位为百万人请命的公众人物,个人的形象就不能不察了。况且,林连玉具有"儒家思想和儒者姿态" ,而儒家积极的社会进取心,也应该表现在衣着上。儒家认为,人体装饰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文明程度和文化意识的特殊的外在表现。《论语·尧曰》:"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猛乎?"君子固穷,礼仪却不能免。现实社会的不合理是造成林连玉政治挫折的一大外因,但是林连玉本身对礼俗的不妥协,是否也有一点责任?
林连玉对自己的身世只在诗词里透露出一点端倪。在他最感慨的时候,他会伤感于自己贫困的身世,在他的诗词里常流露家道困顿的哀愁。 但是狷介如林连玉,肯定不以此种社会对阶级出身的偏见为自囿,在社交活动里当然不把此事放在心上,即使别人对他有偏见或轻蔑,他是采取自我嘲戏的口吻来回应他的戏侮者。 尽管如此,他的自嘲却不能阻止他的敌人在这方面攻击他、贬低他,甚至羞辱他。梁宇皋在议会上骂他"吹牛皮,走江湖",为了"牛油与面包" ,显然是冲着林连玉的出身而来的。这次梁宇皋的出言不逊的确触怒了林连玉,他的反应也异常的激烈。一场辩论就此展开。
在这里我所以要把林连玉的出身和形象连接在一起,主要是为了解他在政治运作上的失败提供另一条线索。不论林连玉如何主观认为其出身背景无关重要,但是依愚见,客观条件也可能是他与政治人物交涉的成败的关键之一。林连玉的书生脾气、阶级出身、职业经历,都在在影响到着他的言词和行为,也因此牵涉到他在政治和社会运动的策略和态度。诚然,他本质上应该还是一个读书人,而且是一个有风范的读书人。与当时一些华人政治人物如林苍佑、李孝式、朱运兴、李润添和陈修信相比,他似乎太没心机、太没城府、太没韬略。他显然不属于这种类型的人物。再者,他的人格特征是刚硬的,其自主意识和孤军作战的斗争韧性非常强烈,这又是一个"异类"的特征。然而他亦拥有单纯和轻佻的一面。他对他不喜之人会产生强烈的偏见,呵斥对方时有些时候会失去分寸。他的遭遇和被政治权势欺凌,固然是政治因素为最重要,然而也与他这些弱点有某种程度的关连。在林连玉的身上,我们看到一种极大的矛盾:他的行为模式、感情态度及文化思维,一方面像一个受过五四精神洗礼的新式知识分子,另一方面则接近一个出身草莽的市井人物。
四、教育与政治:价值本位与道德伦理
林连玉自云"吾人读圣贤书,所学何事?维护正义,树立风标。" 说得极为动人。因为林连玉把"民族平等、语文平等"当作一种"真理"来看待,因此他"义无反顾"。不难看出,他对于母语教育与中华文化的立场,是从道德观念出发的。对华文教育完全的皈依,是驱使他参与华教运动的直接动力。更重要的是,在他的观念里,这个文化道德价值是高于生命价值的。在富贵和贫贱考验面前保持浩然正气,是政治人,尤其是华人政治人,所必需坚持的。富贵如浮云,而"母语"、"文化"才是"道"。他认为:
"我们应该身体力行,作为后辈的楷模,须知道人寿有时而尽,生命的价值,在正义的立场上有时候并不可贵,惟能以身殉道,人格才觉得光辉。"
富贵一时,名节千古。这种近乎宗教一般热忱的理想主义精神,导致了争取目标伦理的一元化。把这种理想和热情延伸到文化上,就不可避免的导致一种文化道德论,再延伸到政治领域里,也就成为一种政治道德论。林连玉直接的说:"身为华人,不懂华文,是可耻辱,可悲哀的一回事。" 许多道德规范极强的字眼,如"天经地义"、"一德同心"等,亦常出现在他谈及华文母语教育的词汇里。就因为此种强烈的文化道德意志,使他勇往直前。他甚至透露说:"自从决心献身于公众事业以来,早已把个人的利益置诸度外。我曾经托妻寄子,我曾经预立遗嘱。" 简直就是把华教运动当做一项革命事业!他也常说,献身华教,要"避免牺牲,不怕牺牲"。 这些言行,实际上已经超越了一般合理的民主政治运作的概念,而接近于革命意识了。诚然,这种献身和实践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是为人所忽视的,则是潜伏着无形的代价。
对林连玉来说,政治运作并不是民主的斗争,而是一种真理与邪恶的斗争。在争取华人的政治利益议题上,更加应该如此视之。这样一来,就变成了凡事都必需采用一种至上的和本位的立场来对待事物。这方面的林连玉,往往书生气十足,耿直、偏激、绝对,这种气性可以表现为坚持真理,至死不移,然而,一旦陷入奸诈的政治斗争,也可以一条道儿走到黑,那坚持到底的韧劲实在惊人。他显然把事情看得非常绝对,一点也没有权衡斟酌的余地。譬如他指责马华公会的领袖,"签了一个字,就把整个民族的文化断送;名为退让,实是出卖。" 显然,林连玉常把那些在华文教育议题上、政治和文化路线上不同的人认定是背叛者,他指责他们是"秦桧与吴三桂,惹得千古的臭名。"并且还指名道姓痛批了几个人,说陈修信"以我们为敌人,甚至要借外力残害自己的同胞,真是丧心病狂。"又在一篇文章责骂赞成华校改制的汪永年为"出卖华文教育罪魁。" 他责骂得最厉害的是梁宇皋(下文论及,此处不赘)。
这是林连玉衡量自己的标准,也是他衡量政治人物的唯一标准。这个观念使到他在与华人政治人物对峙时没有退路。要了解这近乎偏激的言词行为,我们必需深入了解华文教育运动者对当时马来亚整个时势的分析和判断。华文教育运动者一直认为,马来亚华文教育的阻力来自两源头:华人社群和马来社群。阻力最大的,不是马来社群,而是华人本身。对他们来说,较偏激的马来社群反对华文是基于它民族的危机感,但是他们深信马来同胞乃善良和讲理的民族,只要华族领袖能够说明决无侵犯之意,他们是可以被说服的。但是华人本身反对母语教育,怎样可以向自己的文化良心交代?这种行为是不可原谅的。如果内部矛盾、不团结,谈什么抵抗外侮?华教运动者愤慨地说:"出卖华人的是华人,出卖华教的是华人",到了紧要关头,"抗衡独大的,也是华人。" 如此种种,他们实不能宽容那些与华教对立的人。此乃爱之深、恨之切也。
五、公民认知与群众践履
要了解林连玉在马来西亚华人史上的地位,以及其影响和冲击,我们必需从两方面着手。第一,我们必需探讨他对"政治"此一概念的认识;第二,剖析他在权势圈内以政治为手段的重大举止和运作。
林连玉的行动策略,是以国家公民权为大前提。一开始他就清楚意识到,任何有关民族权利的争取,必须以拥有国家公民权为基础。有了公民权,华人才能有发言权、行动权。因此在马来亚独立建国的过程里,华人公民权的争取是一个重大议题,而唯有达到此一目的,公民的权益与义务才能建立,这样马来亚华人才能进而谈论民族平等和母语教育平等等问题。换言之,华族平等权益的争取必须从宪法宪章上着手。林连玉说: "因为我们是国民,基于联合国的宪章,更基于本邦的宪法,我们有权提出要求。"
而各族提出的要求,必需以"平等"为基础。林连玉写道:
"在多元民族的国家中,协和友爱和平合作诚是重要的原则,但一切的一切必须建筑在平等的基础上。平等的权利,重于生命,不平等毋宁死。"
"平等"要求的提出和争取,必须通过一个适当、可行的政治管道,而这个管道,林连玉认为,应该是联盟政府。不难发觉,林连玉很早就认同了联盟的政治体制,认为这是一条通道。他曾声明:"联盟政府主张各民族联合和衷共济,我们珍惜这条路线,拥护这条路线。" 像当时许多支持华教的人士一样,他只想到如何发展华教这个大目标,至于应该在政治体制内或政治体制外争取本分的利益,似乎并没有认真考虑过。事实上,联盟的多元种族主义是当时大部分华人拥护的政治体制,只有少数的华人对左派阵线和马来亚共产党尚存有幻想,表示支持。显然,多数的马来亚华人意识到,唯有与巫族(和印族)合作协商,共存共荣,才是建立一个独立马来亚的可行途径。那时还是马华公会会员的沈慕羽就呼吁:"支持联盟,免种族纠纷。"
争取公民权和对联盟政府体制的认同,是林连玉欲达到平等要求的前提。他既然在政治牵涉如此之深,那么他对"政治"此一概念认识如何?据陆庭谕转述,林连玉曾说:"政治者,是一小撮人之事也。" 此话反映出林连玉对政治运作的一个看法,他重视政治的精英本质,也认识到政治的阶级性。我们进一步的引申,此一观点实暗示着他对政治运作的脆弱性有所警惕。在他的著作里,他对"政治"概念著墨不多,但是细读的话,我们会发现他是把"政治"与"政党政治"两个概念划一的。因为他对政治人物有所顾虑,对他们的言行举止有所怀疑,故对"政治"也因此相当抗拒。他说:
"我们本来对于政治没有兴趣,我们愿意不谈政治,而谈保存文化,发扬文化。换句话说:便是保存华人文化第一,马来亚建国第二。"
但是,为了理想,他又不得不参与这"小撮人之事"。例如他同意组织"三大机构" (即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教总和董总) 、出席会谈、拜会官僚等等,都显示出他较务实和进步的一面。
显然,令林连玉身感到最自在的,并不是政治的精英成份,而是政治群众动员的潜能。林连玉正确的认识到马来亚华文教育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把它当为一种自卫力量。他常提到的所谓"公意",就意味着一种社会"公理"的普遍存在,也就是争取华文教育平等地位的合理性基本。在林连玉的认知里,群众运动基本上与政治有别。他说: "我们敢相信华文在马来亚的发展,过去虽然得到政府的宽遇,我们要感谢当地政府的善意,但是我们完全不藉政治力量推行,是自然的要求,自然的发展的。"
何谓"自然的要求,自然的发展"?这里我们可以把它诠释为:马来亚母语教育的发展,与其借助于外界的力量,不如自力更生。诚然,独立后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发展,在在显示,皆是自强不息的表现。它并没有依赖联盟政府,连对联盟里代表华人的成员党马华公会,它也不曾在经济或精神上给予太大的寄托。在华人心目中,马华公会已经失去了权威性和合法性,而华社唯有砥节砺行、自强不息才是最大的依靠。
林连玉对一小撮的政客不信赖,反而凭藉"公意"来持续华教事业的发展。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公意"是否是在林连玉这一边?如果是的话,当时的"公意"并没有普遍而明确的显露出来。马来亚的华文报章是被政府管制的,它们刊登的舆论并不代表公意。当时唯一可以为华社说话的华文报章都不太愿意刊登林连玉的书面讲话,那一次(1961年7月25日)他反驳梁宇皋的文章,是以经过辛苦交涉才以广告的形式刊登的。1961年5月18日《中国报》刊登林连玉书面谈话,有文字被涂删,以XXXX代替。当林连玉的公民权被取消和教师执照被吊销时,除了代辩律师林碧颜、人民进步党主席辛尼华沙甘、以及华教同志严元章和陆庭谕为文争辩之外,华社报章一片宁静。马来亚劳工党当时也有一些响应, 但是并不成气候。显然,自觉的政治文化和群众运动在当时的马来西亚毕竟还没有条件形成。林连玉所谓的"公意",很可能是他主观的想象,虽然当时舆论受到封锁是事实。这里记述一个小插曲。沈慕羽在自传里有一段记述,1965年他从印尼返隆得知林连玉公民权被夺后,
"十分愤慨,我不回家,即刻邀锺敏璋督学到财政部,普谒陈修信,我开门见山地说:"林连玉先生是华人最敬仰的人物,对付他,无异直接对付华人,华人将不支持联盟政府。"陈修信问"有多少巴仙华人支持林连玉?""最少有90%。""沈先生,你错了,我们(政府)的情报是90%的华人反对林连玉。"
这段话可以窥看出执政者和林连玉支持者对于支持林连玉看法的极大差异。看来两方面的"情报"都有夸张之处。综观当时的情况,事实是,对于林连玉公民权被褫夺一事,华社的"公意"也似乎停留在个人和团体的"关怀"、"慰问"的层次。
如何确保华文在马来亚教育体制里的合理地位?华教运动者的立场是,必需把华文列为官方语文之一。教总领导层于1954年提出了这个要求,但是以什么手段、什么管道达成此目标,似乎没有一个具体而可行的策略。直到1955年,林连玉才真正有谈到争取的手段:通过政治。他说:
"至于眼前我们华人争取华文教育地位的工作,我们教总有两个主张:第一,公开的广泛的征集全马华人对华文教育的意见。第二,拥护陈祯禄爵士为领袖,以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为最高机构,把所有华人对教育的意见归纳后,由陈祯禄爵士向政府提出进行交涉。"
争取的步骤是,首先是以华教的群众性作基础,然后是希望马华公会以此群众意愿为依归。
他又说:
“华人对教育的总要求。争取这个总要求的实现,是马华公会的责任。”
用沈慕羽的话来解释,这就是"内呼外应,我们(董教总)做压力团体,马华做内应。" 在这个行动策略里,马华公会的角色是具关键性的,因为它是华人社会与巫统沟通的唯一管道。后来的发展证明,不管董教总喜欢与否,在联系方面,巫统还是优先选择马华公会的。它甚至曾经拒绝与董教总的代表直接对话。1963年董总主席陈济谋在常年代表大会上报告,就提到董总被教育部官僚拒见的经验:"本总会为争取华文教育平等地位,曾经呈函教育部长,请求接见,但未获得示覆;从此忖度教长意见,似乎认为董总之代表请谒,非有马华公会代表领导,不予理睬,实属令人遗憾。" 林连玉也曾提过有一次他要与那时的教育部长佐哈里谈商,"但他没有接见,后来他致电马华公会温典光,声言不能见董教总代表,只能见马华公会代表。" 在没有条件和能力与马来领导层直接沟通的情况下,林连玉不得不依赖马华公会。如此一下,董教总在整个沟通过程里的被动性以及其角色的模糊性就不言而喻了。要达到华人对母语教育的总要求,两个组织之间必需完全配合,彼等的意识、定位、目的必需一致,才能谈得上共进退。从这个标准来衡量当时的形势,董教总和马华公会的合作,已经是注定失败。
六、价值移位:政治漩涡与陷阱
林连玉担任教总主席,历时八年(1954-1961)。 这段时期正是马来亚脱离殖民统治,走向独立之时的关键时刻。在拟定新宪法的过程里,代表华人的是马华公会,而华团只能在政治权势外围发出一些不同或反对的声音。在公民权的议题上,政党和华团互相配合,看来华团在这方面仍然有一些作为,但是在华文母语教育的课题上,两者的互动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董教总的焦集点,除了国家宪法之外,还有国会通告的法令和官僚部门的报告书。华文教育运动者认为,若要保证华文的合理地位,就必需要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但是欲达到这个目的,联邦宪法必需要修订,在这一点上华社的政治力量和条件仍然是不足够的。林连玉和董教总同仁为了要落实此一目标,他们必需与马华公会和马来领导层交涉。
(一)和马华公会的对话与对骂
林连玉与马华公会领导层的关系和来往,乍看之下颇为简单,实际上却相当复杂。与林连玉交往的马华公会人物,可以分三种类型:一种是他一直尊敬推重的人,第二种是他开始时赏识而后来分道扬镳的人,第三种是他一直认为是"败类者"。这三种类型可以用陈祯禄、温典光和梁宇皋为代表。
先说陈祯禄。林连玉与陈祯禄似无私交,他们的交往,纯粹是在公事上的。尽管陈祯禄不懂中文,尽管俩人在沟通上有障碍,林连玉对他还是有很大的好感,他尊重且敬仰他,行文必称"爵士",也常用"我们的领袖"这样的字眼。陈比林大二十一岁,应算是长辈,这辈份在他们的互动里可能有一定的影响。1953年左右俩人还是初识,到了1955年马六甲会谈后,他们俩人的关系则有进一步的发展。林连玉认为陈祯禄把他当为"心腹":
"因为这次(马六甲)会谈我卖给陈祯禄爵士最大的面子,陈爵士自此把我当为心腹,对我有求必应。便是他病后神经失了正常,也对我永远好感。有时候,马华要人见他不到,我也一定见得到他。"
林连玉对马华公会诸公曾经严厉和刻薄的批评过,唯独对陈祯禄,他的评语则是完全是正面的。可以看出,开始时林连玉对陈祯禄抱着非常大的期望。他认为陈祯禄对华文教育有诚意,可以给予寄托。 在他的回忆录里,他记述了1953年"华文教育三大机构"组织的经过。当时一个最大的问题是,"三大机构"应该由那一个组织来领导?是否要成立一个独立机构?马华公会中文秘书温典光认为,这个新组织的运作方式应该是一个三个单位代表的委员会,而它应该附属在马华公会之下。对此安排林连玉本身有矛盾,一方面他想"迎合"温典光:"如果我坚持华文教育中心领导机构要有独立性的组织,温典光必然感觉没有兴趣,把召集全国第二次董教总代表大会放弃下来,使华人的民意消沉;殖民地的政府更可以放心彻底施行了。为着促使第二次董教总代表大会的实现,我不得不委屈地迎合心理。" 于是同意了温的建议;另一方面,他却认为这个新组织实有独立的必要。当联席会议召开时,一位槟城教师会代表发言表示必需成立一个独立性的组织时,林连玉则发言支持。温典光觉得林连玉出尔反尔,非常生气。在这个进退不得的场合里,林连玉转向陈祯禄,问道:"到底马华公会对于华文教育抱的是什么态度?"陈祯禄"激昂地答道":
"华人若不爱护华人的文化,英人不会承认他是英人,巫人也不会承认他是巫人,结果,他将成为无祖籍的人。世界上只有猪牛鸡鸭这些畜生禽兽,是无所谓祖籍的。所以华人不爱护华人文化,便是畜生禽兽。"
林连玉听后叹曰:"这些话太令人感动了。"陈祯禄这一番"肺腑"的话使他改变了孤疑不决的态度,之后就似乎完全把华文母语教育的争取寄托于他的领导。在林连玉的追忆里,这个组织独立与否好像是三个人之间较量后的决定,事实是,当天的联席会议是以26票对4票赞成让新组织附属于马华公会之下的。 不难看出,林连玉对陈祯禄有很大的期望,认为他对华文教育是"真诚爱护", 但是可惜的是,他担任教总主席没多久,陈祯禄已从他的政治高峰上滑落,再加上陈年老力衰(1953年,陈祯禄70岁),后又中风一病不起,在言论上虽然支持和维护华文教育,但是在行动上则不能满足华教人士的要求。陈祯禄下台后马华公会的表现更令华教人士心寒。林连玉认为,马华公会失去了陈祯禄的领导之后,"致群小当道,假借名义,胡作妄为,无知无耻的程度,简直使见者伤心,闻者切齿。"
事实上,陈祯禄对华文教育的表示支持,并没有带来太大的实际效应。在他在位时还能支撑,他退出马华公会后则情况为之一变,主要还是他并没有建立制度化的程序和机制来继续长远地发展华教。况且,他在马华公会里,仍然有挑战者。如果他在马华公会的领导真得令人信服,那么后来(1958年)林苍佑也就不会挑战他,而如果他真得拥有马华公会高层和基层的拥护,他亦不会在总会长的竞选输给林苍佑了。因此,余认为,林连玉对陈祯禄如此推重,恐怕个人感情的成份颇重。试想想,如果在马华公会里只有陈祯禄是好人,而其他都是"败类",似乎并不太可能。
林连玉亦曾对马华公会新任会长林苍佑寄予厚望,他赞扬林苍佑"正大忠厚,精明干练,是华人领袖群中的后起之秀,对华文教育的维护,他宣布遵循陈爵士的意旨,我们对他是有信心的。" 林苍佑对华教是爱护的,亦对"三大机构"表示支持,还咸中綮地说:"三大机构是缺一不可的伙伴;但是,在工作的推进中,三大机构则各有其不同的岗位。大体说,如果我们认为董教总是着重于华教应兴应革的意见;那么,马华公会便是着重于政治的折衷。前者为了阐明真理,可以畅所欲言;后者为了加强效率,必须量情度势,这种分别,是我们所不能不面对的。" 然而林苍佑担任马华公会总会长的风光时刻是短暂的(1958年3月至1959年9月)。1959年大选前夕,林苍佑要求把华教问题列入联盟政纲内。联盟主席东姑不让步,在这场政治斗争中林苍佑黯然辞退马华公会总会长职。林苍佑的大起大落当然有许多因素,当时也部分说明了争取华人权益和华文教育的阻力的确不小。
林连玉与温典光的关系非常微妙。温典光,1924年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深造,1956年至1959年为雪州华校董联会总务,1960年至1964年为副主席。50年代被马华公会聘为中文部秘书,担任翻译工作,董教总和马华公会的文件都是他翻译成英文与联盟领导交涉的。陈祯禄在华教会议上发言,都由他作翻译。他曾经是林连玉在尊孔中学"短期的同事",俩人私交颇深。林连玉称赞他:"人极聪明英俊,中西文均佳。"欣赏他之外,对他的前途极为看好,因为温"有良好的背景,自然有他发展长材的机会。" 对他的工作态度也表示赏识,说:"温典光新任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的秘书,工作颇为积极。" 俩人曾经合作无间,为了华教事务来往极为密切。"温典光对于我十分尊重,我爱温典光的才华,事事借重,处处让他居功,两个人竟成为一时的瑜亮了。"
温典光显然具有两栖身分:他是华教工作者(也是董总的元老之一),同时也是马华公会教育中央委员会的秘书。然而后来林连玉看到的,则只是他袒护马华公会的立场。林连玉借重温典光在马华公会的地位,需要他联络陈祯禄,而温典光亦非常乐于担任这个中介的角色。有几个地方林连玉得力于温典光的帮忙才把事办好。一次是1952年全国第一次华校董教代表大会,召开反对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草案大会,温典光把马华公会介入,并由马华公会负责代表们来往川资及食宿费用,促成了会议举办。然而,最重要的还是他促成了"三大机构"的成立。林连玉认为,联合体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和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都是温典光一个人的杰作。" 这个说法有点夸张,但是从中可以窥测出林连玉对他角色的重视。
但是后来在林连玉的论述和记忆里,对温典光则颇有微词。他觉得温有几个缺点:虚荣之心颇重;又好居功;温亦借用他的中介地位提高自己的身分,甚至"挟天子以令诸侯"。林亦批评他"饮水忘源"。他们俩人在成立"三大机构"的过程里争吵过,而最后林连玉觉得温的所作所为陷他于不义。最令他不好过的,是温在马六甲会谈之前对他华文稿的"意译"以致"错译",使到他对华文教育的立场和看法没有被完整的转达给联盟领导,以及会谈后温对会谈记录的"修改"以突出他自己的角色。 总的说来,林连玉和温典光俩人开始合作无间,时有意见不合,然而在林连玉的回忆里,温却是弄虚作假、巧饰伪装之辈。
显然,温典光虽然有双重身分,但是林连玉一直认为他是站在马华公会那边的,最后的防线与华文教育者不一样。从这个角度出发,林连玉似把温划入了那些不能被信任的马华公会人物里。在心态上,林连玉是先入为主的。固然温典光作为一个中介人并没有完全配合林连玉较坚定的立场,但是并不致于破坏董教总的利益。平心而论,温典光促成"三大机构"的成立功不可没,从第三者看来,他在华教发展史上应算是功臣。如果今天华教史上还肯定1960年以前"三大机构"在争取华文教育地位的正面功能的话, 温典光和陈祯禄和林连玉一样应受肯定。再说,他权力欲和虚荣心不能说没有,但是他并没用参与政党选举活动,也没用官职,与其他马华公会政治人物如李孝式、陈东海或梁宇皋相比,实不能同日而言。他60年代初期仍然在华文教育圈里活跃,后才进入商场。
林连玉和梁宇皋之间的恩怨最深,彼此的责难尤其激烈。后来林连玉公民权被褫夺,与梁之争辩乃为起因。事发于1960至1961年之间,那时陈祯禄已下台,林连玉对马华公会诸君的期望,已经完全化成泡沫。当时林苍佑退辞总会长一职后,由谢敦禄接任,只一年,陈修信就取而代之了。而梁宇皋正是这群人里的一忠诚分子。梁宇皋出身官僚世家,懂英文和中文,律师训练,马华公会建党元老,曾任马六甲州州长,官至司法部长。这样的背景,与林连玉的文化思维和价值取向有基本的冲突。林连玉与他开始时是如何结怨的呢?事出对《拉曼达立教育报告书》的不同立场和解说。
1960年8月马来亚联邦政府发表了《拉曼达立教育报告书》,其中一个影响深远的建议,即改华文中学为英文中学,取消津贴,这就是华校"改制"的议题。华校教师会以林连玉为首激烈反对,其实事前(4月2日)林连玉以联合邦华校教师会总会主席的身分曾致函给教育报告书检讨委员会里三位华籍成员:梁宇皋、王保尼和许金龙,呼吁"先生等身为华人,对于华人之文化,自心爱护,祈望仗义发言。" 报告书发表后,在国会里有辩论,梁宇皋对进步党辛尼华沙甘的质问,极力为联盟政府政策辩护,他不同意辛尼华沙甘"林连玉是华文教育的权威"的说法,对他来说,林连玉只不过是一位"走江湖,吹牛皮"、"为了牛油与面包"的人。
为了这句话林连玉气急败坏地斥责:
"马华公会那一班败类,为着出卖,求荣,无耻地演尽人间的丑态,我正要拉他们一两个巨头出来示众,像梁宇皋做过州长,而又是现任的司法部长,那是我点着灯笼恐怕也找不到的人物,他却自己送到我手中来,我岂有不表欢迎的道理?"
原来梁宇皋只不过是"一班败类"里其中一位佼佼者。于是林连玉就更直接的指出:
"梁宇皋是华人利益的出卖者。他贪图个人的高官厚禄,不惜把华人的利益一出卖,再出卖,三出卖。"
称他是"老贼",
"只要个人的荣誉,不顾民族的死话,只要生前的富贵,不顾死后的罪名,有奶便是娘,效忠的对象,可以早晚时价不同,十足是民族的败类。"
他以"民族败类梁宇皋"为一篇文章的题目,劈头就写道:"梁宇皋跟汪精卫有亲戚关系。他在马来亚出卖华人利益,以求个人的荣华,成为华人的民族败类,可以说有其渊源。"
后来双方互相斥责。梁宇皋说林连玉其实是同意《拉萨报告书》里的"最后目标"的。 这个指责使到林连玉非常愤怒,反驳梁宇皋之余,却又不能再说什么,原来他与敦拉萨有秘约,1957年教育法令里经过了教总的交涉"最后目标"字眼并没有出现,但是敦拉萨对他说不可透露此事。 但是争论蔓延不止,林连玉考虑多时,最后在1961年8月10日的教总理事会上揭发了此事,他说:"拉萨报告书第十二节的最后目标,所以不列入一九五七年正式的教育法令之中,原来是敦拉萨本人亲口答应的。时间是一九五六年五月六日,地点是当时教育部第二会议室,在场的人物,除华校董教总代表以外,还有当时副教育部长朱运兴先生。" 时间、地点、人物都提了出来,证据十足。此段讲话8月11日在报章刊登,隔日 (12日) 内政部通知他将褫夺他的公民权。
林梁之争论演变到林连玉的公民权被褫夺,是出乎意料之外。秘密何其多!现在看来只是属于政治范畴的政见的不同,而却演变成两人之间的人事攻击,最后导致一方人权的打击。俩人对政府政策和报告书的解读是不一样的,却很不幸,对方所云皆被认为是"谎言"。政治交涉有秘密本就不妥,名为退让,实为陷阱。而用"秘约"来封住政敌之口,更是不是政治家所为。梁宇皋是否知道此秘约?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身为联邦司法部长,向一介平民林连玉采取了猛烈的攻势,在当时的马来亚政坛上算是一个相当的例外。看来当时在马华公会里愿意在华文教育的议题上与董教总为敌的,梁宇皋是少数。
林连玉对梁宇皋的揭露和斥责,不无夸大失实和意气用事之处,里面掺杂着接近攻讦之言词。尤其是当他说到梁宇皋"出卖"华文教育的品行竟有"汉奸"血统关联,实已失度量。后来六十年代教总主席沈慕羽和马华公会联络总长曾崇文及陈修信政治秘书吕鸿元的争论程度亦激烈,就不曾出现过这样的字眼。 林连玉对梁宇皋的喊骂,显然是过度回应,反映出他的极度愤怒。论者认为林梁之争是"公家的事",不是"私人的事"。 余觉不然。事实上,林连玉把联盟政府压迫华文教育的罪过,完全归罪于梁宇皋一人,岂不是中了联盟政府的圈套?梁宇皋只是司法部长,不是教育部长,他的唯一的"罪过",是《达立报告书里》的三位华人代表之一,当然后来他也为此报告书辩护,也是出于对本身立场的解释。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一个马华公会政治人物对华文母语教育的支持度,恐怕许多都会负上"出卖"民族利益的罪名,何止梁宇皋一人!他没有诚意与董教总协商是真的,但是,他的言论与一般的马华公会政治人物的言论无异,然而林连玉口诛笔伐的对象,却只要梁宇皋一人。
他对华文教育的"伤害",固然有其不容退卸的责任,然而如果仅仅是一个梁宇皋的畏缩和无能,他也不能一手遮天,把整个华文教育"出卖"。因此,人们对梁宇皋的责骂之同时,也要推究华文教育被压迫的其他种种原因。时离1955年"马六甲会谈"已五年,林连玉似乎感觉到受骗太深,部分归罪于马华公会的败坏,而把所有的气都发泄在梁宇皋的身上。
对于林连玉和梁宇皋之间的争执,一部分的教总领导人似乎有点尴尬和为难。除了陆庭谕之外,其他华教领导人皆没有加入这场骂战。有一些甚至认为,对骂是下策,沟通才是上策。在论争高峰时,黄润岳就曾经劝告林连玉,冤家宜解不宜结,希望他能主动与梁私下解决此事,说何不"亲自拜访他(梁宇皋),跟他当面陈说利害"?但是却为林连玉所拒绝。 又有一次,林连玉在教总工作委员会议的报告里想要附带一笔攻击梁宇皋的话,黄润岳得知后也劝诫他不要如此"摊牌"。 显然教总之内仍然有较温和的人,但是却不能对此骂战息可而止。
对其他马华公会的党要,林连玉也曾提出了严酷的斥责。他最看不能起的华人政治人物,除了梁宇皋之外,就是李孝式、陈修信、梁长龄、陈东海等。他与这批人意见和立场的不同,认为他们为虎作伥,批判和评击也十分尖刻。显然,林连玉是从自己的角度上立论的。
(二) 和联盟的对话:马六甲会谈与其它
在林连玉担任教总主席任内,董教总和马来领导层(联盟政府)的对话有数次,但是却以1955年马六甲会谈为最重要,也以此会议的内容和后果最具争议性。会议的主要动机、内容和其焕发的后果,则像一场"罗生门",三方面(董教总,马华公会和巫统)都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是那方主动举办此会谈?就两个说法。根据朱运兴的记述,是林连玉主动寄信给巫统主席东姑,要求见面, 但是在林连玉的记忆里,要求会谈的主动者是"联盟政党诸要员。"他写道:"一九五五年一月六日,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秘书温典光通知我,联盟政党诸要员定十日上午十时,要在马六甲陈祯禄府上,跟华校教总及董总会谈。" 然后,讨论的事项是什么,双方也有不同的说法。教总方面说讨论的事项有二,一是要求政府协助增加华校津贴,二是提出列华文为官方语文之一的命题。巫统方面则是注重在如何使到华教人士支持联盟在选举中获胜。双方的安排是会谈要保持秘密,然而当天在陈祯禄的马六甲私邸外"全星马华英文报的记者都涌到了。"
在这一次马六甲会谈里,"第三者"和"中介人"的马华公会的角色令人玩味。温典光左右逢源,会谈显然是他穿针引线的安排。这一点林连玉对他感激,但是他的记录却造成对林连玉诸多的困扰。因为以后林连玉一直认为,会议记录实为众人"认可"的"凭证"(他曾说:"我就依照马六甲会谈的记录,要东姑兑现诺言" ),那么内容是如何记录、记录什么就显得特别重要了。从温典光的记录来看,会谈显然不是以董教总为中心的。这与林连玉的认识距离极大,因为林认为当时"主要发言人一方为东姑,一方为林连玉。" 我们试看看会议记录里人物名字出现的数次:东姑名字出现9次,温典光和陈祯禄各6次,而林连玉5次。其他李孝式3次,梁宇皋2次,伊士迈和亚兹士各1次。 以党派和团体来分,即联盟(即东姑、伊士迈和亚兹士)共10次,马华公会(即温典光、陈祯禄、李孝式和梁宇皋)共17次,而教总(即林连玉)只5次。谁是主角?谁是配角?答案是明显的。林连玉亦揭露温典光曾"把我的话记成他的话",凸显本身的角色。
显然,在温典光的马六甲会谈记录里,巫统和马华公会为中心人物。在东姑眼里,董教总代表的只不过是一群"教师"而已, 他们是通过马华公会的陈祯禄,才得以有这样的机会见到他,矜伐之色不难观察。就是从会谈座位的坐次和摆布来看,陈祯禄与东姑并排,他是以联盟政府的一员与董教总对话的身分出现的,而不是与董教总联合向东姑提意见。 联盟领导人对会谈的历史重要性显然并不那么重视,"会谈记录"毕竟不是"双方协议"、"宣言"或"盟约"之类的文件,这种"会议记录",对联盟领袖来说,实在太多了。
然而有一件事却令人费解。"马六甲会议记录"整理后,温典光寄发给每一位会议参加者,让每一方都有机会作补充或修正。后来东姑和李孝式都认真对待,都有回函提出一些修改,唯对此会谈视为关键的董教总则默默。虽然林连玉认为记录里有"不实不尽的地方" ,他却选择了沉默。对此林连玉的说法是:"这一次会议,温典光只是担任记录和翻译而已。但在记录中,某些地方,他竟把我的话记成他的话,这无非是掠功的表现。我因为他是马华公会的中文部秘书,又兼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的秘书,今后需要合作的地方很多,只求对华文教育有利,让他虚伪冒功又有何妨,也就不去计较。"
这次林连玉"不去计较"的后果可大了。因为会议牵涉到几个重大问题。第一,华校教师有没有"放弃"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第二,东姑许下什么诺言?第三,彼此对对方在大选情势的评估到底如何?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看看会议的结果。以下是朱运兴的记述如下:
"会议的结果如下:
(a)教总要求增加当年华校津贴贰百万元。讨论后东姑答应,如联盟胜利,贰百万元为数不大,联盟对此可考虑拨给;
(b)关于华文列为官方语文之一,东姑称,他不敢同意,因巫人尚未达到可以接受此议之地步。他应尊照巫人的愿望行事,即使他本人对此请求表示同情,亦不能与巫人背道而驰。其他出席者附和东姑的意见,并谓联盟之政敌国民党拿督翁,正注视巫统行动,并指责巫统为华人收买,促教总认清目前选民大部分为巫人,故反对彼等之意见殊非佳策。
(c)林连玉先生谓华校教师并不欲损害联盟在大选时获得胜利的机会,故对此问题,他愿尊重彼等之领袖陈爵士之意见。
(d)陈祯禄爵士劝告将此官方语文问题搁置。
(e)英捷亚兹士因此正式提议,请华校教师保证在联合体大选前,不再提将华文列为官方语文之问题。"
在有关马六甲会谈资料缺少的情况下(无论是与会者或没有与会者的追忆或记录), 朱运兴的这一项笔记显得特别珍贵。其实这个记述与"马六甲会谈记录"没有太大的差异,它是从"记录"里从中节录的。珍贵的地方是他带给我们一位第三者的看法。朱运兴为副教育部长(1955-59),1959年因为席位分配问题以及争取华语为考试媒介语,不被东姑接受而退出马华公会。1961年以独立人士身分中选为国会议员。1966年退出政坛。林连玉多次以极为友善的口吻提及到他,而朱运兴亦曾在林连玉公民权案做过林方的出庭证人。 他是"华教之友"是毫无疑问的。他并没有参与马六甲会谈。
马六甲会谈的分析如下:
第一,马六甲会谈双方的议程和目的不同,最后演变成一次条件的交换。联盟政府增加华校津贴贰百万元,而董教总必需在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这一议题上必需保持沉默。这一点没有出现争议,但是问题则出在于"搁置"或"暂时搁置"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的字样。会谈结束时林连玉要加上"暂时"二字,但是东姑说帮忙就帮到底,林连玉为了华教计,答应退让,于是记录里就没有了"暂时"二字。林连玉向众人说:"我是为联盟吞了一颗炸弹。"
为什么东姑要教师不提官方语文问题?主要是要应付当时的选举。根据林连玉的记录,东姑说:
"因为你们教总提出华文列为官方语文的要求,我的政敌拿督翁就在巫人社会对我大攻击。以华文列为官方语文作证据,诬说我把马来亚卖给华人了。这样下去,我顶不住了,选举必然失败。"
所以林连玉就答应了取消"暂时"二字,看来已经放弃了这个原则。林连玉自己就说:
"新闻发表以后,舆论哗然。攻击我把教总出卖了。南洋商报便以专篇社论批评道:'马六甲会谈除掉放弃基本要求以外,毫无所获,我们不知道所为何来?'"
有关马六甲会谈,东姑在他几本回忆录里皆一字未提, 1983年他被访问时对此会谈亦不复记忆。 林连玉则对此事终生不忘,他逝世前一年看到东姑的文章,还写了〈驳东姑〉一文,重提此事,欲澄清真相。与林连玉极为亲近的陆庭谕曾透露,林连玉一直感觉到"上当",对此事是"饮恨以终"的,他甚至怀疑他是"被气死的。" 显然,林连玉后来回顾这段历史,受骗的感觉极深。事实上,执政者的心态是,权力在我,你奈我何?以后林的言论一再被歪曲,最后东姑下决定取消他的教师证和公民权,表示了执政者的高高在上的淫威。开始时林连玉对政治有天真的看法,后来有所领悟,但是已经太迟,连同情他的陈祯禄也没法帮忙。对东姑来说,在马六甲与华教"教师"会谈只不过是权宜之计,他在政治上作过无数的承诺,而这一次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言。但是对董教总同仁而言,却是争取华文教育生死存亡的关键会议。东姑说会议内容不可透露,基本上封住了林连玉的口,使到他在公众场合的辩护上处于下风。看来,他信任过东姑,而东姑却失信于他。他也信任过拉萨,而拉萨又失信于他。君子可欺以其方?
第二,彼此都高估了对方的作用和影响力。董教总高估了联盟实践诺言的信度,而联盟则高估了拿督翁和华教"教师"的影响力。上引林连玉的那段话有以下强烈的暗示:即董教总对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的"搁置",导致联盟在大选中胜利而"获得政权"。1985年林连玉的追忆里,这个因果的直接关系更加显明。他说,当时伊士迈建议把"暂时"两字划去,
又伸手拍拍我的肩膀:"林先生你要帮忙就帮忙到底,要晓得这则假新闻是用来作武器对付拿督翁,使他今后没法再开口诽谤的......."......我说好吧,为着协助联盟取得胜利,我就答应下来,但你们要明白我这样做无异于为联盟吞下了一颗炸弹,会炸死自己的,只希望联盟胜利以后会切实履行诺言。
林连玉这个看法根据在哪里?我们详细分析,似乎并不那么肯定。1955年联合邦立法议会举行选举,那时的选民,大部分是马来选民。当时的登记选民共1,280,850人,马来人、华人和"其它"的比例是84.2%,11.2%和4.6%。选举结果是,联盟在52个选区中获得51选区的胜利。联盟候选人的得胜,无可否认的是全靠马来选民,华人选民更本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拿督翁当时领导的政党,以争取乡村马来人为主,议题相当具煽动性,选举结果反映出这些马来人也不卖拿督翁的账。也就是说,如果董教总有任何政治作为的话,并不是为联盟争取到华人选票,而是不使马来人选票从联盟流失。这个间接的作用,很难有科学的数字来支持,但是选举的成绩显然反映出马来人仍然拥护巫统,间接来说,董教总被利用的价值就不大了,东姑等人因此就不再把董教总放在眼里。那么,华裔选民的动向是否有左右选举的成绩?资料显示,华裔选票实在很少,甚至是微不足道,还不是所谓"关键的少数"。那么华人选民是不是因为董教总对官方语文议题的沉默也投给联盟?恐怕未必。
因为会谈之后,董教总的形象并没用因此提升,联盟在华人心目中的地位也在式微。
看来双方都估计错误。基本上,东姑高估了拿督翁在马来社群里的影响力,也同时高估了董教总影响华人投票倾向的能力。而董教总则似乎高估了本身做为一个压力团体的份量和实力,也高估了联盟政治人物的诚心以及他们许下的承诺,尤其是对马华公会太过信赖。他们以为凭会议记录就可使政治人物实行"诺言",殊不知马华公会和巫统是站在同一条阵线上的。显然,如果马六甲会谈有任何冲击的话,那就是华社认为联盟并没有给于华人任何东西,而华裔选票也不可能会投给联盟。这也难怪东姑大选之后一点"感恩"之情也没有了。他屡次想把在会谈所答应过的事情退却,林连玉经过了多次交涉,联盟政府才增加华校津贴。
有关马六甲会谈的成败,朱运兴有如下的评论:
"有人批评教总,董总,马华公会于1955年元月十二日在马六甲会议中,答应巫统在联邦立法议会选举前,暂不提官方语文事,是教总与马华一件失策与过错,及失去争取官方语文的好机会,我认为教总有错,马华更错。如此的指责,实在难怪,这是不了解当时华人的政治力量与巫人争取。"
"任何民族权益的争取必须要有力量与资本,特别是政治力量,即是选民的多少,在1955年首次大选时,本邦的选民只有128万,其中华人只占11.2巴仙,即13万4千人。在52个选区中,只有槟城乔治市及怡万市二区,华人选民有超过巫人的选民,其他选区,华人的选民是毫无作用的。如此的政治力量下,华人参加竞选只可在乔治市与怡万市赢得二个立法议员,对争取或维护华人的权益,是完全无保障的。那时莫论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恐怕华文教育也可能被1952年教育法令与54年67白皮书消灭。"
朱运兴认为,会谈之所以成为华教人士的"失策",主要的关键是,华人政治力量单薄,实没有资格为华文教育作进一步的争取。无论是政党组织、政治意识、群众力量等,与马来族群相比,华人实不能望其项背。"教总有错",错在高估了自己的影响力,高估了政治人物的诚信度;"马华有错",错在没有进一步督促联盟政府,错在没有和董教总共进退。
七、林连玉的典范:精神、议题和教训
林连玉所遗留下来的典范,可以分三个层面来讨论:他的精神,他所引发的议题和从中汲取的教训。
先说精神。何谓"林连玉精神"?贫贱不移、威武不屈是其一;对母语教育坚持是其二。许许多多献身于华教运动的功臣都曾经受到林连玉精神的感召,霹雳州董总主席胡万铎就是其中一位。 董教总从1988年开始每年颁发"林连玉精神奖",旨在勉励华文教育者和支持华文教育的团体。在文化宣传和教育的转播上,"林连玉精神"的确起了激奋人心的作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正是此意。过去三十年来董教总继续为华文教育的生存与发展搏斗,其领导人的道德规范对整个华社的影响至深,而华人也以行动作示范,把子女送到华校就学以示支持。林连玉精神给了华社一个依归,一个凝聚点,这位"华教的共同祖先", 正是教育一代的华人子弟下执着的典范。他独树一帜的道德概念,影响了整代华文教育运动的支持者的内在心态和行为定势。
广义的林连玉精神拥有重大的文化意涵,然而狭义的林连玉精神,如果用在组织的领导策略上,却因时势之变化出现了问题。如果林连玉精神代表的是不妥协精神,那么相对的就是较协商和温和的路线。不难发现,董教总领导层内经历了一段长时期的蕴蓄,其中有两股力量在峙衡。在教总的领导层里,副主席陆庭谕延续了林连玉之馀烈,而主席沈慕羽在教总28年的领导(1966-1994),基本上消泯或延缓了在教总内较强硬和偏激的意识,然而当沈慕羽退休请辞教总主席一职时说"陆庭谕办事,我放心",明显推荐陆庭谕为教总主席,然而教总成员却选择了一位连长年在教育界服务的胡万铎也"无甚认识"的王超群。"王超群被提名角逐主席一职,主要不是因为他本人独步一时或他有任何大计,而是教总代表不愿意看得陆庭谕坐上正主席之位所致。" 无论正确与否,王超群在众人心目中,代表的是一股较妥协的势力。显然,教总同僚基本上不希望回到林连玉时代与政治势力强硬的对峙。这是否说明林连玉以及其领导方式已经没有市场?这倒未必。在领导组织方面,教总同僚的看法是,在策略上,毋宁多一点沈慕羽,而少一点林连玉。在董总的领导层里,也有类似的发展。长期以来,董教总内亦潜伏着相当大的保守和较妥协声音,有一段时候这股力量甚至伸达至最高领导层。例如1965年杜志昌担任在董总主席,他就曾认为华教人士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一事,实"操之过急"。 1993年郭全强从林晃升手中接过董总主席职,也可以诠释为是较温和意识抬头的兆示。这当然不是说这批领导人不具备不屈不挠的林连玉精神,恰恰相反,事实显示,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在这批新的领导人的领导之下,开始踏进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在民族权益和国家政治的运作上,林连玉代表的是马来西亚华人争取平等待遇的一个重要坐标。在开创争取华人权益的艰难道路上,他在政党之外的狭窄巷道企图杀出一条血路,因此为华团开了先锋。他的思路,也为70年代以及80年代的华团的开了政治参与的先河。70年代的华人大团结运动、80年代的《华团联合宣言》、90年代的《诉求》等等,都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当然,这三十年来华团的政治视野不断的深化,其议题已从狭义的族群大团结到宏观的国家民主发展。诚然,林连玉并没有80年代华团宽阔的视野,也没有90年代《诉求》的深度和广度。这当然不是说他比后来者有任何逊色之处,因为在那个年代,华人社会还没有把族群的社会关怀和政治诉求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而迫切地提到历史议事日程上来。"发挥监督民选政府的作用"、"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等词汇,到了80年代才开始出现。祝家华在论述独立前后的华人政治时,称之为一项"民族权利平等运动", 而这正是林连玉的精神所在。说林连玉为华社争取"平等"权益之重要发言人,实不为过。
但是这方面的林连玉思想也反映出历来华社意识上的一个重大矛盾,即对政治有所期待,但是同时又对政治有所顾忌。华社一方面认为要争取平等地位非有赖政治力量不可,但是另一方,面对着华人政治人物的表现又感到失望。这样就产生了所谓"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想法。事实上,林连玉对官僚政治运作非常不满,但是他又没有实际的政治经验,再说,以他本身的个性和倾向,也不适合在官场上"行走"。他一开始招集了全马华校教师会抗议《巴恩报告书》,这是一种非政府组织的政治反对,但是作为一个压力团体,教师总会的功能是相当有限的。当时一些华教精英分子也意识到这一点,选择了通过政党来争取华文的合法地位,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沈慕羽。他当然晓得选择通过马华公会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是一条险峻的路,后来事实证明此路不通。林连玉一生没有加入政党,但是却为政治所困,所遇到的阻力实不比加入政党小。
林连玉典范的第三个层面,是从他的遭遇所汲取政治教训。华人政治人物的奸诈和狡黠,在林连玉的记述里有特出的"表演"。事实上,林连玉对待政治人物(尤其是华人政治人物)是有防范的,但是并不彻底。"马六甲会谈"的负面后果,教导非政治人物一个事实,即任何与对手或盟友会谈都不可秘密进行,也不可以有任何秘约。在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史上,政党与政党之间、政党与华团之间、华团与华团之间,都常有秘密会谈,有时事后华社才知道,有些根本无从得知。它们讨论的议题,如果事关个人官运前途也就罢了,但是如果有关民族权益和文化关键的大问题,那就必需以公开和透明化的过程公诸于世。这才是符合民主程序。不然我们实无法保证政治人物不以秘密达成之协议用来挟制对方。这里必需提及一件相关的历史事件。1965年,副首相拉萨和巫统领导人与华教人士会商,再一次旧技重演,说当初华人已经为了公民权,华人领袖答应马来文为国语,故不能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云云。教总主席沈慕羽就问:"请问用公民权来交换马来文为国语,有没有协定,请你们拿出来看看?" 后来董教总领导人与部长或高官会谈,都不会立刻做决定,他们会说"让华社从长考虑",然后才表示意见。如1985年董教总代表到教育部与教育部长巴达威对话,会议中部长提出八项课外交融计划,董教总代表之一的沈慕羽就回应说:"让华社从长考虑,然后才表示意见。" 1985年董教总与泛马回教党在全国选举前的对话,也是以公开的、开放的形式出现。显然经过了多次的接触、来往和较量,华教人士对政治人物就较防范多了,对他们的承诺,也采取了较谨慎的态度。彼等对政治和政治人物心理防卫机制加强,也算是从历史里得到的正面教训。
这里必需提到林连玉和马华公会的历史恩怨以及其影响。林连玉之不信任马华公会,似乎已经成为董教总的一个"传统",到了80年代董教总一贯反对马华公会的立场没有改变。以下是华文教育领导人董总前任主席林晃升对马华公会的评论:
"宣称代表华人的执政党,常常自诲具有数十年的历史,可是最大的讽刺是他们至今仍不能获得华人的支持。我们应该让它继续扬言'不论你喜欢与否,我们就是代表华人'地代表我们去妥协出卖,使民族的自尊及权益丧失殆尽,或者我们应该设法推翻这些伪代表。"
马华公会和董教总两者之间的历史恩怨,打从林连玉时代开始,就埋下了冲突的种子。做为一个民间团体,董教总虽然与马华公会合作过,实际上是一向走在政治反对这条道路上,从60年代初期开始,它已渐渐走出了政治中心,最终被逼上了梁山。这个发展,都可以诠释为林连玉精神的再度还魂。到了90年代,政党领导和国家情势有了变化。彼此似乎在反思如何对待历史,如何走向未来。马华公会青年团团长翁诗杰就曾不只一次的声明:"我们(即年轻一代的马华公会党要)实不应该负起这方面的历史责任。"(大意)董教总在新一批领导人的带领下也缓和了对马华公会的批评。作为一个执政党,马华公会在华人选民心中的形象,当然应由它自身负责。历来董教总对它的批判,在很大的程度上亦使到它置于一个被拷打的处境。
事实上,历来争取华文教育平等的途径有二,第一是通过政党,另外是通过"公意"(更准确的说是社团)。当然两者之间亦曾意识到合作的重要,因此两者曾经结合,"三大机构"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华教运动不断在这些策略中选择一个最有效的,从沈慕羽的经历我们看到一个参政而失败的典范,后来八十年代华教人士(即许子根和郭洙镇等)参加民政党"打进国阵,纠正国阵"也是一个无甚效果的选择。九十年代初期经过"茅草行动"后又有一批华教人士参加反对党 (民主行动党) ,效果如何,至今仍然是个争论点。看来林连玉以社团为争取华人权益基地的选择,似乎还是最有效的,至少在"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路线还是最稳健的。必需指出,林连玉选择了在华人社团组织之内争取华教地位,也与马华公会合作过,但是他从来没有考虑过参加政党,至少在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的文献里,他实没有政党意识。一旦参与政党政治,一个人就会被利益所惑,能否保持民族气节亦不可知。这一点他虽然没有明讲,但是字里行间我们可以领略到他对政治权势的不愿同流,也不甘合污。
八、小结
独立至今,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主题即是维护、发展、争取:"维护华小、发展独中、争取高等教育"。反思历史,华文教育只有坚持和反对才能维护,只有自力更生才能发展,只有团结自强才能争取。在这个过程里,华文教育与政治扣上了密切的关系。这是马来亚政治和教育史的一大特点,也正是因为教育与政治结合得过于紧密,也就产生了一种文化上的历史偏颇,即执政者把华文教育当做一股逆流排斥在国家教育主流之外。如此一来,就有意或无意间造成了华族子弟在国家体系的边缘感,甚至催化了政治反动的势力。这样,政治斗争就往往是或经常是在教育斗争中表现出来,而林连玉的历史意义,就在于这斗争中发挥了华教的道德和正义,促使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存在和发展,拥有无可辩驳的合理性。在这个奋斗过程里,林连玉的坚定立场和不妥协态度,更是激励马来西亚华人奋发图强的精神药石了。
林连玉的特点在于,以"正义"标榜,向政治官僚进行了最早、最激烈的争取工作,其锋芒所向,主要是对马华公会。事实上,林连玉的态度看似激烈,但是实际上奉行的则是书生的温和批判原则,即他对联盟政权尽管不满意,却也不说要推翻联盟政权统治,只是批评他们不足之处,以"争取"为标准,去劝戒联盟领导层和平共处等。他一方面是避免与联盟领导层的直接冲突,一方面是坚持自己所追求的真理方向。林连玉并不敌视联盟政权,甚至可以说他希望联盟执政,但是他面对政治人物的淫威,不得不拍案而起。而在这举动中,我们不难看到一个为坚持"真理"而刀锯鼎镬在所不惧的志士形象。梁宇皋曾斥责林连玉要推翻联盟政府,这是一项没有根据的指控。
马来西亚种族之间的矛盾以及文化之间的隔膜,在独立前后已经存在,后来继续的深化。这些矛盾和隔膜,导致了林连玉的悲剧;而在很大的程度上,这场悲剧仍然在上演着。如果说50和60年代的马来西亚政治人物囿于时代的框限最终不能在种族主义、沙文主义模式上超越,那么当今跨越廿一世纪的政治人物亦应愧对先贤。因为马来西亚在独立后四十余年之后,政治人物仍然不断地在这种族范畴上打滚,实际上还没有从传统的种族政治解放出来。那么林连玉的历史意义就显得异常的重要了。
是的,林连玉是属于马来西亚的,他的光辉,是从这个半岛发出的。晚年他毫无掩饰的写到:"我居留马来亚近四十年,毕生的精力,几乎可以说全部都贡献给马来亚的华文教育了。我对于马来亚,发生了极浓厚的感情,深深爱护她。愿意终老于斯,埋骨于斯的。" 他爱这个国家,更爱他的文化。所以他宁做华文教育的奴仆、宁做他已认同的政治体制的叛徒,却不愿做一个文化逆子。吊诡的是,这个国家却夺走了他的工作权,也夺走了他的公民权。更吊诡的是,他最后还是选择逗留在这块土地上, 似乎要证明他千秋的古直忠诚。
严格的说,林连玉的影响大过他的成就。他的局限在于,他的出身条件、政治认识,以及那分非政治人的骨鲠个性。他的最后二十年孤独寂寞,在精神上他仍然顽强的抵抗,在肉体上也同样受到折磨,公民权的褫夺是人权的剥夺,而教师执照的吊销则使到他的生计成了问题。这不只是精神的摧残,也是肉体的摧残。这一位被何国忠称为"马来西亚教育史最具悲剧感"的人物, 其怀抱寄托何处?他的晚年几乎一片空白,纵有万重风情,也很难表现出深邃的悲剧精神。林连玉并没有把抵抗的意识转换成更正面的动作,把受辱作为自己奋发前进的动力。晚年他可以发愤著书,以他文笔之挺健以及思路之敏锐(黄润岳称赞他有"流畅的文笔,史家的精神"),述往事,思来者,实足足有余。他也可以继续写他的诗词。当他那本《回忆片片录》被禁时,他曾浩然写下了"头可断,志不可辱,笔不可屈"之语。但是晚年孤独和寂寞环绕着他,为了生活计,他屈服在困苦中。难道他真得"是以抑郁而无谁语"?
无论如何,从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史乃至马来西亚政治史的功利价值度量,林连玉在其动荡的年代仍然不失方正的独立品格,与政治权势和官僚势力作坚韧的抗衡,使马来西亚华文教育能够在风雨交加之中保住了树根,其历史之意义实不容低估。他对母语教育和中华文化的价值取向都一直以"真理"为最后依据,这样的人物,在任何环境里,都自然表现出孟子"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道德勇气。尽管他有一些弱点,但是正是这弱点支撑着他火焰般的生命和事业,为马来亚华人史上留下了一个难能可贵的典范。"横眉铁腕批龙甲,怒奋空拳博虎头;海外孤雏孤苦甚,欲凭只掌挽狂流。" 慨然有烈丈夫之风的林连玉,为了马来西亚的华文教育,岂有悔哉!
注释: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总会(教总)已出版林连玉遗著有:《华文教育呼吁录》,《吴钩集》,《什锦集》,《连玉诗存》,《风雨十八年》(上集),《风雨十八年》(下集)等。还有一些结集如:《林梁公案》,《林连玉先生荣哀特辑》,《林连玉先生逝世周年特辑》,《林连玉公民权案》,《族魂林连玉》,《华教节特辑--林连玉先生逝世十周年纪念》等。这些都是研究林连玉的重要资料,除此之外,所“遗漏”的资料恐怕不多。至今较深入和客观探讨林连玉生平的文章,参阅何国忠:〈林连玉:一生为民族教育招魂〉,收入何国忠编:《承袭与抉择--文化篇》,台北:中央研究院,2002。
沈慕羽:〈刊首语〉《华教节特辑》,吉隆坡:林连玉基金会委员会,1995,页4。独立后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种种打击,可参阅郑良树:〈独立后华文教育〉,收入林水檺、何启良、何国忠、赖观福合编:《马来西亚华人史新编》,吉隆坡: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1998。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作为一项政治议题,在陈绿漪一书里有较全面的发挥。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 1945-1961,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下列一表,显示马来(西)亚部分华教人士的南来年份。看来林连玉是较早南来的一位。
华教人士 南来年份
林连玉 (1901-1985) 1925
孔翔泰 (1894?-1969) 1926
陈充恩 (1901-1952) 1931
黎博文 (1901-?) 1935
周曼沙 (1916-1987) 1937
汪永年 (1909-?) 1937
黄润岳 (1921-) 1950
严元章 (1909-?) 1951
见郭惠芬:《中国南来作者与新马华文文学》,厦门:厦门大学出版,1999,页21。
当年曾经在林连玉公民权案代表林氏的林碧颜就曾说:林连玉“的荣誉是真正的实至名归,但很讽刺的是,他生前的贡献不那么受人注意,反而是死后才声名大噪。”这是林碧颜在“林连玉先生被褫夺公民权廿五周年纪念”座谈会上的书面讲话。见《南洋商报》,12月20日1989年。
朱自存:〈独立前西马华人政治演变〉,收入林水檺、何启良、何国忠、赖观福合编:《马来西亚华人史新编》,吉隆坡: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1998。
林连玉:〈自序〉,《回忆片片录》,教总,1963。
这些字句是他中年写下的,多了一层岁月的过滤,可能更准确地表达了他壮年的感受。
参阅杨松年:《战前新马文学本地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新加坡: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八方文化企业公司出版,2001。
这是林连玉写给大妹信里的话。见〈林连玉家信一束〉,《华教节特辑》,吉隆坡:林连玉基金会委员会,1995,页82。
有关这批人的活动,可参阅崔贵强:《新马华人国家认同的转向1945-1959》,新加坡:新加坡南洋学会,1990。
有关沈慕羽生平,见《沈慕羽事迹系年》,吉隆坡:教总,1997。
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历届教总主席(陈充恩、黎博文、蔡任平、林连玉、黄润岳、丁品松、沈慕羽),皆书生出身,他们都非常自觉的退却于政治运动之外,林连玉和沈慕羽却是两个例外了。又,沈退出政党政治后无意出仕,但却屡次被邀请出任上议员。这当然是陈修信企图收诱他之故,沈之“相国之才”也应是主因。见何启良:〈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上的沈慕羽〉,收入《文华马华:继承与批判》,吉隆坡:十方出版社,1999。
参阅Margaret Roff, “UMNO -The First Twenty Years,” Australian Outlook, Vol. 20, No.2 (August 1966): 168-176; Richard Stubbs, “The 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 the Malayan Chinese Association, and the Early Years of the Malayan Emergency, 1948-1955,”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10 (1979): 77-88.
这些人物包括官委华人议员,如李孝式、梁宇皋、余有锦、杨旭龄、邱德懿、杜荣和、杜观发、李焕文、梁长龄、陈修信、廖光汉、胡家濂、林开成、李长景、林鸣凤和伍瑞琴等人。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说》,东方出版社,1996,页59。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80。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226。
陈绿漪亦持此见。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 1945-1961,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95.
黄润岳:“序”,《回忆片片录》,吉隆坡:教总,1963。
林多才:〈为华文教育,托妻寄子,留丹心--林连玉部分家书整理〉,《华校教师节特辑》,吉隆坡:教总,1995,页44。
林连玉:〈书怀〉,《林连玉诗存》。
郑锦瑞:〈侨教功臣林连玉〉,收入《族魂林连玉》,吉隆坡:教总,1991,页56。
黄润岳:〈我所认识的林连玉先生〉,收入《族魂林连玉》,吉隆坡:教总,1991,页64。黄润岳年纪比林连玉小约二十岁,但是彼等在教总相识则有十馀年。余认为他对林连玉的看法比其他人接近林连玉的人较有距离感,因此也多一分客观性。他对林连玉的概括是:“他一生清白,两袖清风;能批龙甲,敢博虎头,这便是我所认识的林连玉先生。”形容得极为冲净平淡,毫无以后董教总冠以“族魂”的激情和悲郁。
同上。
在这方面黄润岳曾为林连玉辩护:“他的打牌是为了消谴,是无可厚非的。既不影响工作,也不影响事业;和我们看电影,有异曲同工之妙。”同上。
这也是黄润岳的话。见黄润岳:〈我与林连玉〉,收入《族魂林连玉》,吉隆坡:教总,1991,页133。
郑良树:〈论林先生的人格和情怀--读《连玉诗存》后〉,收入《马来西亚华社文史论集》,马来西亚:南方学院,1999。
林连玉记述,1946年国民党大员陈绍贤来尊孔中学视察,看到他不修边幅,便不屑问他:“你是什么资格出身的?”林连玉反感回答:“我是刚从养猪棚里出来的。”见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15。
梁宇皋用的英文是charlatan和bread and butter。前者指“走江湖者”、“在街边卖艺者”,英文并无贬义,而后者则可译为“饭碗”,在英文中亦无贬义。中文报章记者翻译成“吹牛皮,走江湖”,“牛油与面包”,余以为离原意甚远。如果此立论成立,林梁之争似乎是一场翻译走意的误会。但是,在一次私下讨论中,何国忠就此提出疑问:“梁懂得中文,为什么他没有誊清这些翻译并不是他的原意?”余亦觉得此事甚玄,难道梁“将错就错”?
〈林连玉答各方慰问函〉,见《林连玉公民权案》,吉隆坡:林连玉基金委员会出版,1989,页53。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112。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75。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111。
林连玉八十岁时,写了一篇短文,诠释了这句常被人引用却误会的话。他说:“我所谓不怕牺牲,并不是鼓励牺牲,提倡牺牲。我的意思是到了非牺牲不可的时侯,就要毅然的牺牲。所谓避免牺牲,就是不轻易牺牲,可以避免的,就应该避免。换一句话说,就是和平未至绝望,不放弃和平。牺牲不到最后关头,不轻言牺牲。还有一层意义,就是压迫者已经放出手段,要置我们于死地了,因为我们有牺牲的决心,对方不愿遇抗受损,反而要缩手,这也是因为不怕牺牲,避免牺牲了。”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46。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132。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178。
前两句是1969年教总主席沈慕羽引述“国防部政务次长曾永森”的话。后一句话说是他自己的。见《沈慕羽言论集》(上),吉隆坡:教总,1998,页23。这些话反映华教人士对马华公会领导层的基本看法。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102。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112。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70。
《沈慕羽言论集》(上集),页306。
见陆庭谕:〈《回忆片片录》与《风雨十八年》〉,收入《风雨十八年》(下集),吉隆坡:教总,1990。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6。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5。
马来亚劳工党前领袖陈凯希有如下的追述:“当林连玉的公民权被夺时,劳工党在全马各地纷纷集会表示抗议,他的遭遇也引起全马各地选民的同情,对当时的执政党形成了一种压力。”见陈凯希:〈林连玉--一面鲜明德民族教育旗帜〉,《华教节特辑》,吉隆坡:林连玉基金会委员会,1995。
《沈慕羽事迹系年》,吉隆坡:教总,1997,页95。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66。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89。
《沈慕羽言论集》,页82。
〈三大机构始末〉,《董总卅年》(下册),吉隆坡:董总,1987,页581。
〈论华文中学改制问题--林连玉在新加坡南洋大学学生会主办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林连玉公民权案》,页250。
1953年12月19日林连玉代表吉隆坡教师会出任教总主席,到1961年12月7日因公民权被褫夺和教师注册吊消辞去教总主席一职。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115。
有关陈祯禄的资料,可参考郑良树:〈陈祯禄:学者型的政治家〉,收入何启良编:《匡政与流变--政治篇》,台北:中央研究院,2002。英文著作有:Soh Eng Lim, “Tan Cheng Lock: His Leadership of the Malayan Chinese,”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Vol. 1. No.1 (1960): 34-61; K.G. Tregonning, “Tan Cheng Lock: A Malayan Nationalist,”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Vol. 10, No.1 (1979): 25-76.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63。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63。余认为这段话不像陈祯禄的一般口气,可能林连玉记述有错误。陈祯禄对华文教育支持,有记录的谈话都没有“畜生禽兽”之类的字眼。果然,余查阅《董总卅年》(下册),有董总秘书处整理〈三大机构始末〉一文,记录了当天“陈祯禄爵士欣然起立致答”的一段话:“马华公会的宗旨不单要保存中华文化,甚至于发扬之使它慢慢地光大,我可以保证马华公会的政策一定是维护华人文化的,当然有许多困难问题存在的,我们应该慢慢去克服他们,这个工作非一时可以做到,为此马华公会请诸位来大家一同工作,如马华公会有不对的,也请诸位不客气的指出而加以改善,最后我要重申保证马华公会一定支持华文教育。”见《董总卅年》(下册),页578。
《董总卅年》(下册),页578。
〈林连玉在教总第八届常年大会上的讲话〉,《林连玉公民权案》,页221。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下集),页3。
〈林连玉在教总第八届常年大会上的讲话〉,《林连玉公民权案》,页221。
“1958年怡保华文教育大会主席林苍佑致词”,《董总卅年》(下册),吉隆坡:董总,1987,页602-603。
有关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史上的林苍佑,请参阅林水檺:〈林苍佑:几度升沉的悲情人物〉,收入何启良编:《匡政与流变--政治篇》,台北:中央研究院,2002。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62。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69。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70。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62。
林连玉:《风雨十八年》,页71。
董总就认为:“1960年以前‘三大机构’通力合作,维持华教不堕倒,仍然是我国华文教育史上的重要事迹。”《董总卅年》(下册),页572。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8。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205。
林连玉:《华文教育呼吁录》,页92。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82。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201。
梁宇皋:〈我对华文教育的基本观点〉,《林梁公案》,页95。
此事经过林连玉在〈有关最后目标问题〉有详尽的描述。见林连玉:〈有关最后目标问题〉,《风雨十八年》(下册),页143-155。
林连玉:“最后目标问题”,《林梁公案》,页114。
请参阅〈第四章:八方风雨。沈吕曾对语文问题的论辩〉,《石在火不灭》,吉隆坡:教总,1996,页123-170。
“编辑说明”,《林梁公案》。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203。根据林连玉说,黄润岳后来自己到梁宇皋家向他劝说,但是“碰了一个钉子”,“懊丧归来。”黄润岳对此事却没用提及。
《林梁公案》,吉隆坡:教总,1988,页205。
马六甲会谈有三方面的资料。教总,董总和马华公会。教总资料见《教总33年》,董总资料见《董总卅年》(下册),马华公会资料主要是温典光的记录,也收集在上述两本书里。唯巫统方面余还未查究。
见朱运兴:〈序:教总,董总,马华公会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收入《林连玉》,怡保:霹雳董总,1986。
见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08。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98。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15。
林连玉:〈有关最后目标问题〉,《风雨十八年》(下册),页143。
〈1955.1.12马六甲会谈记录〉,收入《教总33年》,吉隆坡:教总,1987,页361-364。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15。
〈马六甲会谈记录〉采用了“教师方面”、“华校教师”字眼多次。但是当时的巫统得力于马来教师的支持却是事实,因此东姑对华教“教师”的影响力亦不敢忽视。
坐次反映重大的消息。有兴趣者,可参阅余英时:〈说鸿门宴的坐次〉,收入《史学与传统》,台北:时报出版社,1982。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11。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11。
朱运兴:〈序:教总,董总,马华公会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收入《林连玉》,怡保:霹雳董总,1986。
马六甲会谈董教总代表总共九人(教总:林连玉、沈慕羽、沙渊如、蔡任平、孔翔泰;董总:王景成、曹尧辉、张昆灵、蔡天恭)。如此重要会议,为何除了林连玉之外,没有一人为此留下回忆或记事?
见林连玉:〈副教育部长朱运兴先生〉,《风雨十八年》(下册),页116-126。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11。
林连玉:〈马六甲会谈〉,《风雨十八年》,页109。
见东姑的四本回忆录:Viewpoints, Kuala Lumpur: Heinemann Educational Books, 1978; Something to Remember, Kuala Lumpur: Eastern Universities Press, 1983; As a Matter of Interest, Heinemann Educational Books, 1981; and Challenging Times, Petaling Jaya: Pelanduk, 1984.东姑1984年那篇触发林连玉〈驳东姑〉的文章,至今仍然未查获。待进一步深究。
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 1945-1961,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155.
陆庭谕:《我们这条路》,吉隆坡:东方企业,1992,页90。
林连玉:〈有关马六甲会谈的两点辩正〉,《董总卅年》(下册),页591-593。
朱运兴:〈序:教总,董总,马华公会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收入《林连玉》,怡保:霹雳董总,1986。
胡万铎就有如下的记述:“1955年,我还是一个年青的中学生,在槟城钟灵中学参加反动改制,捍卫华校的优秀传统的学潮,是直接受林连玉先生精神的感召的。1972年,在全国华文中学改制之后,华教面临生死存亡的重要关头,我参加了由霹雳州带头打响的‘复兴独中运动’,后来普及全国,形成轰轰烈烈的全国运动,也是受到林连玉先生伟大精神的感召。”见〈序〉,《林连玉》,怡保:霹雳州董总,1986。
林开忠:《建构中的“华人文化”:族群属性、国家与华教运动》,吉隆坡:华研,1999,页143。
这是余七年前的看法,如今余仍然持有此见。见何启良:〈华团领导新旧交替的反思〉,收入《面向权威》,吉隆坡:十方出版社,1995年。
杜志昌在董总1965年度常年代表大会讲词。“冷静协商,争取华教合理地位”,收入《董总卅年》(中册),页350。
祝家华:《解构政治神话--大马两线政治的评析(1985-1992)》,吉隆坡:华研,1994。第三章“民族权利平等运动和中产阶级的政治反对”对华人平等权益的争取过程有详细的描述。
或者说,林连玉没有加入政党毋宁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一旦他成为像陈祯禄一样的政治人物,华文教育前途又如何料卦?政治人物有太多的妥协,太多的“国家利益”为前提。事实证明,马来亚华文教育一妥协就会遭殃,于是坚持到底似乎是一项不能不实行的策略。
獨大的來龍去脈
編者按:本文在一九八二年七月十日至十七日刊於《新生活報》,作者是全盛。它評述了從獨大的倡議到大馬聯邦法院在一九八二年七月六日駁回獨大有限公司對要求創辦獨大被拒的上訴。這期間環繞著獨大所發生的許多重大事件,包括創辦獨大的導火線、華社的風湧支持、當局的百般阻撓及被迫讓獨大注冊、五一三事件對獨大的影響、馬華的對抗與破壞、及法院訴訟等。本文對獨大的來龍去脈有完整的敘述,其中許多資料頗有參考的價值,但其評論並不代表獨大理事會的立場。
(一)獨大概念的由來
倡議開辦一所像獨立大學那樣性質的高等學府,雖然是直接由十四年前的各種主觀和客觀因素所造成,不過,它卻不是歷來站穩維護華文教育崗位的董總和教總立意構想出來的大計劃。
說來令人蕪爾,倡議創辦獨大的靈感泉源,竟來自一位報社編輯的一句開玩笑的狂言:“為什麼談個不完,為何不自己開辦一所大學!”
這是全國教總副主席陸庭諭告訴我的,他日前談到這段典故時,既開懷,又慨嘆。
其實,陸先生說,雖然他是公開號召創辦一所民間大學的第一個人,靈感卻源自一位已故的報社編輯----黃堯源先生。
那是在一九六七年,黃堯源在社址仍設於半山芭佑路的《馬來亞通報》任編輯,當年十一月的某一天,陸庭諭派送文告到《通報》去,由黃堯源接收,這份文告內容批評政府限制學生出國深造的措施。
黃堯源當時就以開玩笑的口氣說:“何苦議論紛紛,為什麼不自己創辦一所大學?”黃君其實在口出狂言,民間辦大學豈是易事。不過,這句話卻一言驚醒夢中人;陸庭諭同年十二月七日在馬六甲華文高師畢業職總中央執委會議上致詞時,公開提出了創辦一所華文大學的建議。
他說:“有道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天助自助,唯有自力更生,存在才是力量,因此,我們必須創辦一間華文大學。”
“為了華文中學生的升學問題,必須創辦華文大學;為了華文教育的體系,必須創辦華文大學。”
這個號召,激起了往後十四年本邦華人民間風起雲湧的創辦獨立大學的熱潮,相信這是給予陸庭諭靈感的黃堯源當時始料未及的吧? (注:黃堯源經於一九七六年在《中國報》任編輯時病逝。)
陸庭諭號召創辦華文大學,正值政府與華教界人士之間的關係最惡劣的時期。一九六0年的達立報告書、一九六一年的教育法令和一九六七年的國語法令,曾使董教總與政府處於幾乎可謂對立的境地。
創辦大學的導火線
不過,一九六七年九月廿一日,當時的教育部長佐哈勵宣布的一項新措施,才真正是華校董教總認真考慮創辦一所華文大學的導火線。這項新措施是:從一九六八年起,唯擁有劍橋文憑和馬來西亞教育文憑的學生,才能出國留學。
這項宣布曾引起了華人社會的激烈反應。在董教總的帶頭下,各社團組織群起批評,促請政府收回成命。
在董總和教總看來,這項措施的目的在於限制華校學生出國深造的機會,因為當時未改制華文中學的學生沒有參加官方的劍橋和大馬教育文憑考試,只考華校高中文憑,政府規定要持有劍橋或大馬教育文憑才能出國留學,意味著這些華校畢業的學生將完全沒有機會出國深造。董教總因此尋求應付辦法。
陸庭諭在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七日對創辦一所華文大學以及登高一呼後的兩天,教總第十七屆全國代表大會給予響應,議決要求董教總負責推動。董教總的華教工作委員會於十二月廿三日開會,通過全力支持創辦華文大學的倡議,並建議以董教總的名義通函全國華人社團,號召熱烈響應這個辦學計劃。
一九六八年正月五日,董教總工委會在主席葉鴻恩、副主席沈慕羽和秘書黃偉強的代表下,函告全國各華人注冊社團,促它們熱烈響應創辦華文大學之義舉,創辦華文大學的運動,步伐也從此漸趨緊湊,浪潮開始洶湧,建議中的大學尚未命名,社團的認捐基金已達二萬零五百元,個人認捐數額達十四萬三千五百多元,總額達十六萬三千五百多元,給這個運動帶來巨大的激勵作用。
華人民間對創辦一所大學作出的熱烈反應,引起了政府的巨大關注。在這所大學倡議之初,政府曾低估了它的吸引力,認為民間創辦大學不易,現實的人民不大可能會給予實質的支持。然而,華人社團的初步反應卻形成了一股無形的壓力,直撲政府而來,使政府開始對創辦華文大學的倡議認真起來,當時的首相東姑阿都拉曼在一九六八年的農歷新年獻詞也批評華團倡辦大學,念頭不好,“因為這樣的一所大學使人不斷想到他們還是華人,全然不是馬來西亞人”。他還建議把馬來亞大學的華文系擴大,以迎合華校生的要求,並呼籲把捐給華文大學的錢轉捐給馬大,以充作華文研究院之需。不過,這項建議沒有獲得董教總的反應。
獨立大學的名稱
同年二月十四日,華教工委會在一項會議上通過把這所建議中的大學定名為“獨立大學”,這是經過會議討論後採納的名稱。在會上,出席者對名稱還有其他建議,如“協和大學”、“鄭和大學”、“吉隆坡大學”、"陳禎祿大學”、“東姑阿都拉曼大學”、“馬來西亞獨立大學”等,結果會議以“避免馬來兄弟誤會和政府曲解”為理由而都給舍棄了。
“獨立大學”定名後,捐款開始源源而來,獻捐者多屬社團組織和個人,每宗捐款的數額幾乎都以千元計,他們的目的在於拋磚引玉,希望將來獨大計劃擬定後,捐款會來自普通民眾。因為創辦一間大學需要巨額的基金,在缺乏政府的資助下,這筆基金只好依賴群眾的捐輸,就像南洋大學的創辦情形一樣。
一九六七年是馬來西亞獨立第十年,大學仍然只有一間,即創立於一九六二年的馬大,當時有學生三千人。創立於一九六五年的瑪拉工藝學院,雖然科系有大學的形式,不過當時沒有大學的地位,而且這間學院只收土著學生,作為培養土著專才的高等學府。因此,非土著學生要深造除了出國之外,就只有進入馬大,可是,一間大學的學額僧多粥少,每兩千多人口中,只有一名大學生,比率太低,獨大的發起人以這一點,作為創辦獨大的主要理由。
一九六八年四月十日,董教總工作委員會擬定了獨立大學計劃的大綱草案。根據這項大綱,這所大學準備開設最少三個學院,每院有三個學系。三個學院為文學院、理學院和商學院。
這所大學創辦大綱的特點,是以“國語”、“華文”和“英文”並重,不分軒輊,跟當時只著重英文教學的馬大迥然不同。雖然它聲明這所大學的校門大開,沒有種族偏見,不過,由於創辦獨大的緣由是華校畢業生的出路問題,因此,它創辦的宗旨主要在迎合華校生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详文见:
http://mumacheng.com/book/book05/book51/book51_08.htm
(一)獨大概念的由來
倡議開辦一所像獨立大學那樣性質的高等學府,雖然是直接由十四年前的各種主觀和客觀因素所造成,不過,它卻不是歷來站穩維護華文教育崗位的董總和教總立意構想出來的大計劃。
說來令人蕪爾,倡議創辦獨大的靈感泉源,竟來自一位報社編輯的一句開玩笑的狂言:“為什麼談個不完,為何不自己開辦一所大學!”
這是全國教總副主席陸庭諭告訴我的,他日前談到這段典故時,既開懷,又慨嘆。
其實,陸先生說,雖然他是公開號召創辦一所民間大學的第一個人,靈感卻源自一位已故的報社編輯----黃堯源先生。
那是在一九六七年,黃堯源在社址仍設於半山芭佑路的《馬來亞通報》任編輯,當年十一月的某一天,陸庭諭派送文告到《通報》去,由黃堯源接收,這份文告內容批評政府限制學生出國深造的措施。
黃堯源當時就以開玩笑的口氣說:“何苦議論紛紛,為什麼不自己創辦一所大學?”黃君其實在口出狂言,民間辦大學豈是易事。不過,這句話卻一言驚醒夢中人;陸庭諭同年十二月七日在馬六甲華文高師畢業職總中央執委會議上致詞時,公開提出了創辦一所華文大學的建議。
他說:“有道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天助自助,唯有自力更生,存在才是力量,因此,我們必須創辦一間華文大學。”
“為了華文中學生的升學問題,必須創辦華文大學;為了華文教育的體系,必須創辦華文大學。”
這個號召,激起了往後十四年本邦華人民間風起雲湧的創辦獨立大學的熱潮,相信這是給予陸庭諭靈感的黃堯源當時始料未及的吧? (注:黃堯源經於一九七六年在《中國報》任編輯時病逝。)
陸庭諭號召創辦華文大學,正值政府與華教界人士之間的關係最惡劣的時期。一九六0年的達立報告書、一九六一年的教育法令和一九六七年的國語法令,曾使董教總與政府處於幾乎可謂對立的境地。
創辦大學的導火線
不過,一九六七年九月廿一日,當時的教育部長佐哈勵宣布的一項新措施,才真正是華校董教總認真考慮創辦一所華文大學的導火線。這項新措施是:從一九六八年起,唯擁有劍橋文憑和馬來西亞教育文憑的學生,才能出國留學。
這項宣布曾引起了華人社會的激烈反應。在董教總的帶頭下,各社團組織群起批評,促請政府收回成命。
在董總和教總看來,這項措施的目的在於限制華校學生出國深造的機會,因為當時未改制華文中學的學生沒有參加官方的劍橋和大馬教育文憑考試,只考華校高中文憑,政府規定要持有劍橋或大馬教育文憑才能出國留學,意味著這些華校畢業的學生將完全沒有機會出國深造。董教總因此尋求應付辦法。
陸庭諭在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七日對創辦一所華文大學以及登高一呼後的兩天,教總第十七屆全國代表大會給予響應,議決要求董教總負責推動。董教總的華教工作委員會於十二月廿三日開會,通過全力支持創辦華文大學的倡議,並建議以董教總的名義通函全國華人社團,號召熱烈響應這個辦學計劃。
一九六八年正月五日,董教總工委會在主席葉鴻恩、副主席沈慕羽和秘書黃偉強的代表下,函告全國各華人注冊社團,促它們熱烈響應創辦華文大學之義舉,創辦華文大學的運動,步伐也從此漸趨緊湊,浪潮開始洶湧,建議中的大學尚未命名,社團的認捐基金已達二萬零五百元,個人認捐數額達十四萬三千五百多元,總額達十六萬三千五百多元,給這個運動帶來巨大的激勵作用。
華人民間對創辦一所大學作出的熱烈反應,引起了政府的巨大關注。在這所大學倡議之初,政府曾低估了它的吸引力,認為民間創辦大學不易,現實的人民不大可能會給予實質的支持。然而,華人社團的初步反應卻形成了一股無形的壓力,直撲政府而來,使政府開始對創辦華文大學的倡議認真起來,當時的首相東姑阿都拉曼在一九六八年的農歷新年獻詞也批評華團倡辦大學,念頭不好,“因為這樣的一所大學使人不斷想到他們還是華人,全然不是馬來西亞人”。他還建議把馬來亞大學的華文系擴大,以迎合華校生的要求,並呼籲把捐給華文大學的錢轉捐給馬大,以充作華文研究院之需。不過,這項建議沒有獲得董教總的反應。
獨立大學的名稱
同年二月十四日,華教工委會在一項會議上通過把這所建議中的大學定名為“獨立大學”,這是經過會議討論後採納的名稱。在會上,出席者對名稱還有其他建議,如“協和大學”、“鄭和大學”、“吉隆坡大學”、"陳禎祿大學”、“東姑阿都拉曼大學”、“馬來西亞獨立大學”等,結果會議以“避免馬來兄弟誤會和政府曲解”為理由而都給舍棄了。
“獨立大學”定名後,捐款開始源源而來,獻捐者多屬社團組織和個人,每宗捐款的數額幾乎都以千元計,他們的目的在於拋磚引玉,希望將來獨大計劃擬定後,捐款會來自普通民眾。因為創辦一間大學需要巨額的基金,在缺乏政府的資助下,這筆基金只好依賴群眾的捐輸,就像南洋大學的創辦情形一樣。
一九六七年是馬來西亞獨立第十年,大學仍然只有一間,即創立於一九六二年的馬大,當時有學生三千人。創立於一九六五年的瑪拉工藝學院,雖然科系有大學的形式,不過當時沒有大學的地位,而且這間學院只收土著學生,作為培養土著專才的高等學府。因此,非土著學生要深造除了出國之外,就只有進入馬大,可是,一間大學的學額僧多粥少,每兩千多人口中,只有一名大學生,比率太低,獨大的發起人以這一點,作為創辦獨大的主要理由。
一九六八年四月十日,董教總工作委員會擬定了獨立大學計劃的大綱草案。根據這項大綱,這所大學準備開設最少三個學院,每院有三個學系。三個學院為文學院、理學院和商學院。
這所大學創辦大綱的特點,是以“國語”、“華文”和“英文”並重,不分軒輊,跟當時只著重英文教學的馬大迥然不同。雖然它聲明這所大學的校門大開,沒有種族偏見,不過,由於創辦獨大的緣由是華校畢業生的出路問題,因此,它創辦的宗旨主要在迎合華校生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详文见:
http://mumacheng.com/book/book05/book51/book51_08.htm
2008年11月3日星期一
人是因为我,还是因为他?
人的概念,老实说我不能很具体的说清楚。人给我最基本的分法有:你,我,他。
但身为人,如何看人?
有人说人生哲学可以是人与自己的关系,与人的关系及与自然的关系。
我再添加你,我,他三元素就复杂化了!
你和你自己的关系,我懂吗?可以说不懂。
他和他自己的关系,我懂吗?更可以说我更不懂。
人这概念不能清楚的描述一个可以改变的虚像,所谓你,我,他三元素可以令原本可以简单的立场非常复杂。
从关系看人是肯定人的本质吗?
如果把人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来看人的本质,问题就出现了!追求人的概念是靠自我内在探搜就足够?这是人的本质观吗?
真的有鼓感觉自己肤浅及无能的缥缈。我是人,但我是不是就了解了人。
当然从内在联系的寻找可以找到自我,但除了肯定自我完善是人必须的程序,我似乎也找不到再多余的人的定位了!
有人说人很简单,顺应自然规律就好。顺应自然规律是人的本质?但身为人为何不感觉既是是内在的整理关系都可以找到人的矛盾激化现象。
如果自我完善是人必须的程序,试问人可以顺应自然规律吗?
有人说人如果遵循内在,是找不到地球的脐带关系,我们人类似乎不属于地球。如果我们要自我完善与顺应自然规律兼备。可能吗?
我想人与外在的关系的存在是一种福气。只有外在的关系的制约才能让人跳脱自我,懂得自己的存在虽然身为人也是被相互制约的。
人的本质,指人还是人与人的关系?
----------------------------
还记得当年一个网上自己写上的签章,人因梦想而伟大,只有做梦会自大。看透看破看穿有时可以选择不看。多想多思多遗憾,但缺陷可能才是美。
-----------------------------
人的开始,
自己什么也不是,
人的概念是他人赋予自己的。
但人是别人教育出来,人的本质是不是变了样?
我过去看见一位朋友骂他爸爸,因为他爸爸只有理想,不懂得要钱。
而他长大后,懂得赚钱,爸爸沉重的低头。
儿子变成伟大。
是因为我,还是因为他?
这个儿子啊!
人生就是他活在物质里所享乐的所有?
他不知道欠缺灵魂的思考,
尊严下,人性激荡的思考的美丽。
如果是他,会杀身成仁,
如果没有成仁取义,
悲壮的历史终留下不明白上一代尊严的歌曲。
但身为人,如何看人?
有人说人生哲学可以是人与自己的关系,与人的关系及与自然的关系。
我再添加你,我,他三元素就复杂化了!
你和你自己的关系,我懂吗?可以说不懂。
他和他自己的关系,我懂吗?更可以说我更不懂。
人这概念不能清楚的描述一个可以改变的虚像,所谓你,我,他三元素可以令原本可以简单的立场非常复杂。
从关系看人是肯定人的本质吗?
如果把人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来看人的本质,问题就出现了!追求人的概念是靠自我内在探搜就足够?这是人的本质观吗?
真的有鼓感觉自己肤浅及无能的缥缈。我是人,但我是不是就了解了人。
当然从内在联系的寻找可以找到自我,但除了肯定自我完善是人必须的程序,我似乎也找不到再多余的人的定位了!
有人说人很简单,顺应自然规律就好。顺应自然规律是人的本质?但身为人为何不感觉既是是内在的整理关系都可以找到人的矛盾激化现象。
如果自我完善是人必须的程序,试问人可以顺应自然规律吗?
有人说人如果遵循内在,是找不到地球的脐带关系,我们人类似乎不属于地球。如果我们要自我完善与顺应自然规律兼备。可能吗?
我想人与外在的关系的存在是一种福气。只有外在的关系的制约才能让人跳脱自我,懂得自己的存在虽然身为人也是被相互制约的。
人的本质,指人还是人与人的关系?
----------------------------
还记得当年一个网上自己写上的签章,人因梦想而伟大,只有做梦会自大。看透看破看穿有时可以选择不看。多想多思多遗憾,但缺陷可能才是美。
-----------------------------
人的开始,
自己什么也不是,
人的概念是他人赋予自己的。
但人是别人教育出来,人的本质是不是变了样?
我过去看见一位朋友骂他爸爸,因为他爸爸只有理想,不懂得要钱。
而他长大后,懂得赚钱,爸爸沉重的低头。
儿子变成伟大。
是因为我,还是因为他?
这个儿子啊!
人生就是他活在物质里所享乐的所有?
他不知道欠缺灵魂的思考,
尊严下,人性激荡的思考的美丽。
如果是他,会杀身成仁,
如果没有成仁取义,
悲壮的历史终留下不明白上一代尊严的歌曲。
订阅:
博文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