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和组织的种类繁多以致于学者们很难给总价下一个可普遍接受的定义。为了克服带着文化偏见看待宗教的易犯错误,最好的做法是从宗教不是什么谈起。
首先,不应该将宗教等同于一神教(信仰一个神)。其次,不应该把宗教等同于控制信徒行为的道德律令--类似于传说中摩西从上帝那里获得的戒律。第三,宗教也未必禅师人类是如何产生的。第四,不应该将宗教等同于超自然的事物,从而认为宗教就必然包含着对“超越感知范围”之世界的信仰。
那么宗教是什么。几乎所有的宗教都具有如下的特征:宗教包含了一套能够激发崇敬感和敬畏感的象征符号,并与信奉者团体实施的仪式或庆典(譬如教堂礼拜)联系在一起。社会学家通常认为集体庆典的存在是区分宗教和巫术的一个主要因素,尽管两者的边界也不是很清楚。
宗教与迷信的区别
迷信泛指对人或事物的盲目信仰或崇拜。在我国历史上长期活动的卜筮、相术、风水、算命、拆字、召魂、圆梦等大多产生或流行于封建社会,习惯上称为封建迷信。宗教信仰与迷信从认识论上的确有共同之处,它们都相信和崇拜神灵或超自然力量。但是迷信不属于宗教范畴,其区别在于:
第一、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在适应人类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有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和与此种信仰相适应的宗教理论、教义教规,有严格的宗教仪式,有相对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有严密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而迷信既没有共同一致的崇拜物,也没有既定的宗旨、规定或仪式,也不会有共同的活动场所。迷信的对象可能是神仙鬼怪,也可能是山川树木。迷信一般是指神汉、巫婆和迷信职业者以巫术所进行的看相、算命、卜卦、抽签、拆字、圆梦、降仙、看风水等活动,群众去看相只是为了预卜前途命运,并不是把它作为自己的世界观;迷信职业者不过是利用这些活动骗人钱财,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
第二、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宗教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人类的各种思想文化,与政治、哲学、法律、文化包括文学、诗歌、建筑、艺术、绘画、雕塑、音乐、道德等意识形式相互渗透、相互包容,成为世界丰富文化的成份,迷信不具有这些特点。
第三、宗教有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依法进行管理,开展规范的宗教活动。在国家法律范围内,宗教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都受到保护。国家宗教政策鼓励宗教发扬各自的优良传统和积极因素,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迷信只是少数迷信职业者图财害命的骗术,某些迷信组织更是藏污纳垢、残害群众,甚至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
有些人认为,不是宗教徒无法研究宗教。但是人又不可能同时信仰多个宗教。因此他们以为,处在宗教里是无法研究宗教的。但实际上有很多宗教徒都在潜心研究其他的宗教派别。
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神只有一个,虽然会有不同的称呼、形象,乃至于“分身”,这一点多少类似于希腊-罗马世界的宗教观。
宗教一词的来历
中国文化认为:有一个创始人、有崇拜对象为“宗”;有一群追随者,有一定的祭祀仪式为“教”;西方文化的宗教religion是从拉丁词“re”和“legere”演变来的,意思是“再”和“聚集”,就是一群人为了一个目的聚集在一起的意思,发展到有同一信仰,同一信念,为了这一信仰而到了不畏生死的地步。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文中,宗教这个词,与英文的religous beliefs的含义本来并不对等。本来在中文中的宗教,是佛教的术语,并不是现在的内涵和外延。比如历史上,中国的道教,即不用这个名词来称呼。宗教这个词用来泛指所有宗教信仰乃是由翻译造成的词义变化。宗教这个词作为佛教专门术语的含义,即自证为宗、化他名教反而被忘却了。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