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术语,指一切痛苦的根源---贪、嗔、痴。贪为饿鬼之源,嗔为地狱之源,痴为畜生之源。
对于种种之境,所感受者,于是起想。其想有三:
一、贪 对于顺境,所感乐受,而起贪欲之想,是谓之贪,贪者染着为性。
二、嗔 对于违境,所感苦受,而起嗔恚之想,是谓之嗔,嗔者憎恚为性。
三、痴 对于违顺诸境,苦乐诸受,而起与道理相违愚痴之想,是谓之痴,痴者迷暗为性。
此三谓之毒者,毒以沉毒为义,从喻得名。如毒蛇毒药,触必伤人,服必伤命。此三亦尔,能害众生,坏其善心,故名为毒也。
(《佛学次第统编(明.杨卓编)》)
【三毒】
三毒为形意拳术语,指心毒、眼毒、手毒。
黄柏年《拳械教范》:"心毒如怒狸攫鼠,眼毒如观兔之饥鹰,手毒如捕羊之饿虎,是谓之三毒"。
此书还列"三毒"为形意拳"八字诀"之一。其他谱本"八字诀',无"三毒",而有"三敏"。
http://baike.baidu.com/view/249885.htm
2010年2月7日星期日
贪
贪 (tān) 8画
部首:贝 4画
写法:tān, 笔顺:34452534 五笔编码:wy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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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
贪
tān
【动】
(形声。从贝,今声。从“贝”,与财物有关。本义:贪财)
同本义〖begreedyfor〗
贪,欲物也。——《说文》
晋、魏河内之比,谓惏曰残。楚谓之贪。——《方言一》
贪于饮食,惰于作务。——《墨子·非儒下》
贪货弃命。——《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爱财曰贪,爱食曰婪。——《楚辞·离骚》注
虞公贪利其璧与马而欲许之。——《韩非子·十过》
又如:贪赃(官吏接受贿赂);贪便宜;贪得无厌;贪冒(贪图财利);贪鄙(贪婪卑鄙);贪污(贪求私利,取非分的财物);贪墨(贪财受贿);贪夫徇财(贪婪的人为财而死)
贪婪。多欲而不知满足〖haveaninsatiabledesirefor〗
贪欲无艺。——《国语·晋语》
左右皆恶之,以为贪而不知足。——《战国策·齐策四》
以贪勤民。——《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秦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又如:贪虐(贪婪暴虐);贪娼(贪婪而妒忌);贪狠(贪心暴戾);贪残(贪婪残贼);贪花(怜爱美色);贪粗(贪婪粗犷);贪谗(贪婪并进谗言);贪陵(贪婪侵夺);贪悍(贪婪凶横)
求。同“探”〖seek〗
贪权据凡,则高名自立矣。——王充《论衡》
若夫推己以议物,舍状以贪情。——《后汉书·郭躬传论》
又如:贪祸(取祸);贪黑(摸黑);贪嗜(贪求嗜好);贪贾(贪图小利的商人);贪迷(贪恋,迷恋);贪怯(贪生怕死)
贪污〖corrupt;venal〗
贪于财贺。——《史记·项羽本纪》
贪慕富贵。——宋·司马光《训俭示康》
知某不贪。——明·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官贪吏虐。——《聊斋志异·促织》
又如:贪滥(贪污渎职);贪黩(贪污);贪洿(贪污);贪官(贪污的官吏);贪罔(贪赃欺罔);贪吏(贪污的官吏)
贪。 佛教语。贪、嗔、痴“三毒”之一
部首:贝 4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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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
贪
tān
【动】
(形声。从贝,今声。从“贝”,与财物有关。本义:贪财)
同本义〖begreedyfor〗
贪,欲物也。——《说文》
晋、魏河内之比,谓惏曰残。楚谓之贪。——《方言一》
贪于饮食,惰于作务。——《墨子·非儒下》
贪货弃命。——《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爱财曰贪,爱食曰婪。——《楚辞·离骚》注
虞公贪利其璧与马而欲许之。——《韩非子·十过》
又如:贪赃(官吏接受贿赂);贪便宜;贪得无厌;贪冒(贪图财利);贪鄙(贪婪卑鄙);贪污(贪求私利,取非分的财物);贪墨(贪财受贿);贪夫徇财(贪婪的人为财而死)
贪婪。多欲而不知满足〖haveaninsatiabledesirefor〗
贪欲无艺。——《国语·晋语》
左右皆恶之,以为贪而不知足。——《战国策·齐策四》
以贪勤民。——《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秦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又如:贪虐(贪婪暴虐);贪娼(贪婪而妒忌);贪狠(贪心暴戾);贪残(贪婪残贼);贪花(怜爱美色);贪粗(贪婪粗犷);贪谗(贪婪并进谗言);贪陵(贪婪侵夺);贪悍(贪婪凶横)
求。同“探”〖seek〗
贪权据凡,则高名自立矣。——王充《论衡》
若夫推己以议物,舍状以贪情。——《后汉书·郭躬传论》
又如:贪祸(取祸);贪黑(摸黑);贪嗜(贪求嗜好);贪贾(贪图小利的商人);贪迷(贪恋,迷恋);贪怯(贪生怕死)
贪污〖corrupt;venal〗
贪于财贺。——《史记·项羽本纪》
贪慕富贵。——宋·司马光《训俭示康》
知某不贪。——明·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官贪吏虐。——《聊斋志异·促织》
又如:贪滥(贪污渎职);贪黩(贪污);贪洿(贪污);贪官(贪污的官吏);贪罔(贪赃欺罔);贪吏(贪污的官吏)
贪。 佛教语。贪、嗔、痴“三毒”之一
《 佛学大词典 》
http://baike.baidu.com/view/179834.htm?func=retitle
为烦恼之别称。不如实知见之意;即闇昧事物,不通达真理与不能明白理解事相或道理之精神状态。亦即不达、不解、不了,而以愚痴为其自相。泛指无智、愚昧,特指不解佛教道理之世俗认识。为十二因缘之一。又作无明支。俱舍宗、唯识宗立无明为心所(心之作用)之一,即称作痴(梵moha )。
就十二缘起中无明支解之,无明为一切烦恼之根本。阿含经谓,无明乃对于佛教真理(四谛)之错误认知,即无智;且其与渴爱具有表里之关系。说一切有部以‘三世两重’之因果来解说十二缘起,谓其中之无明系指过去烦恼位之五蕴,由于该位诸烦恼中,以无明之作用最强,故总称宿世烦恼为无明。唯识宗则以‘二世一重’之因果加以解释,谓无明与行能牵引识等五果之种子,故为‘能引支’;其中,与第六意识相应之‘痴’,能起善恶之业,称为无明。
有部与唯识宗又将无明分为相应无明与不共无明二种。相应无明,系与贪等根本烦恼相应共起;不共无明,则无与之相应而起者,以其独自生起,故又作独头无明。且成唯识论卷五将不共无明更分为恒行不共无明与独行不共无明。恒行不共无明,系与第七末那识相应之无明,即与贪等根本烦恼相应而起,此无明无始以来恒行,障碍真义智,故称恒行;又自一切凡夫心常无间之观点言,乃与相应于第六意识之无明有异,故称为不共。独行不共无明,系与第六意识相应之无明,以其与其他根本烦恼不相应,单独而起,故亦称不共。此独行不共无明复依其与随烦恼俱起与否,更细分主独行无明与非主独行无明。
唯识宗又区分无明为种子与现行,其中,常随众生,隐眠在第八阿赖耶识中之无明种子,称为随眠无明;对此,无明之现行,缠缚众生,系着生死(迷之世界),称为缠无明。又缠无明有相应与不共,即为随眠、缠、相应与不共等四种,称为四种无明、四无明。此外,无明复可分为根本与枝末、共与不共、相应与不相应、迷理与迷事、独头与俱行、覆业与发业、种子子时、行业果、惑等十五种无明。
据胜鬘经之说,与见惑及三界之修惑(贪等)相应之相应无明,称为四住地之惑。所谓四住地即:见一处住地、欲爱住地、色爱住地、有爱住地,其中,见一处住地指见惑,后三住地则指三界之修惑。又独行不共之无明为无始无明住地之惑(若合以上四住地之惑,则称五住地之惑),此无明住地为一切烦恼之根本,唯如来之菩提智得以断之。
据大乘起信论之说,无明为不觉,此不觉分为根本无明与枝末无明二种。根本无明,又作根本不觉、无始无明、元品无明,忽然念起无明或元初之一念。即不了达真如平等之理,故忽然起动差别对立之念的元初,即为诸烦恼之元始、迷妄之最初,皆非由其他烦恼所生者,故谓‘忽然’。以其极微细,故难以区别心王与心所之状态。故根本无明即最细微之动心,而诸种惑、业、苦等皆以此一念起动之心为根本,故称根本无明。此即无始无明住地之惑。枝末无明,又作枝末不觉,即依根本无明而起之枝末的染污心,有三细六粗之惑业。
据天台宗之说,依空、假、中三观可断除见思、尘沙、无明三惑。此中,无明即迷于非有非空之理,而为障碍中道之惑。亦即中观所断之对象。关于断除无明者,在天台所判‘化法四教’之别教,于十回向伏无明,在初地以上至妙觉等十二阶位,断尽十二品无明。此际,十回向中,最后之第十回向断除最初之无明,进入初地;此最初之无明复分三品来断,故称三品之无明。在圆教,则于初住以上至妙觉等四十二阶位断尽四十二品无明,此际,第五十一阶位(等觉)之最后心即显妙觉智,由此能断除最后之无明(称为元品无明、无始无明、最后品无明)。然以上为过去之说,实则圆教不立三观之次第,而主张持一心作观,三惑同体,同时可断。[长阿含卷一大本经、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三、卷二十五、卷三十八、大智度论卷四十三、成实论卷九、成唯识论卷八、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八、卷五十六、卷五十八、卷六十四、十地经论卷八、俱舍论卷九、卷十九、摩诃止观卷六上、胜鬘经宝窟卷中末]
为烦恼之别称。不如实知见之意;即闇昧事物,不通达真理与不能明白理解事相或道理之精神状态。亦即不达、不解、不了,而以愚痴为其自相。泛指无智、愚昧,特指不解佛教道理之世俗认识。为十二因缘之一。又作无明支。俱舍宗、唯识宗立无明为心所(心之作用)之一,即称作痴(梵moha )。
就十二缘起中无明支解之,无明为一切烦恼之根本。阿含经谓,无明乃对于佛教真理(四谛)之错误认知,即无智;且其与渴爱具有表里之关系。说一切有部以‘三世两重’之因果来解说十二缘起,谓其中之无明系指过去烦恼位之五蕴,由于该位诸烦恼中,以无明之作用最强,故总称宿世烦恼为无明。唯识宗则以‘二世一重’之因果加以解释,谓无明与行能牵引识等五果之种子,故为‘能引支’;其中,与第六意识相应之‘痴’,能起善恶之业,称为无明。
有部与唯识宗又将无明分为相应无明与不共无明二种。相应无明,系与贪等根本烦恼相应共起;不共无明,则无与之相应而起者,以其独自生起,故又作独头无明。且成唯识论卷五将不共无明更分为恒行不共无明与独行不共无明。恒行不共无明,系与第七末那识相应之无明,即与贪等根本烦恼相应而起,此无明无始以来恒行,障碍真义智,故称恒行;又自一切凡夫心常无间之观点言,乃与相应于第六意识之无明有异,故称为不共。独行不共无明,系与第六意识相应之无明,以其与其他根本烦恼不相应,单独而起,故亦称不共。此独行不共无明复依其与随烦恼俱起与否,更细分主独行无明与非主独行无明。
唯识宗又区分无明为种子与现行,其中,常随众生,隐眠在第八阿赖耶识中之无明种子,称为随眠无明;对此,无明之现行,缠缚众生,系着生死(迷之世界),称为缠无明。又缠无明有相应与不共,即为随眠、缠、相应与不共等四种,称为四种无明、四无明。此外,无明复可分为根本与枝末、共与不共、相应与不相应、迷理与迷事、独头与俱行、覆业与发业、种子子时、行业果、惑等十五种无明。
据胜鬘经之说,与见惑及三界之修惑(贪等)相应之相应无明,称为四住地之惑。所谓四住地即:见一处住地、欲爱住地、色爱住地、有爱住地,其中,见一处住地指见惑,后三住地则指三界之修惑。又独行不共之无明为无始无明住地之惑(若合以上四住地之惑,则称五住地之惑),此无明住地为一切烦恼之根本,唯如来之菩提智得以断之。
据大乘起信论之说,无明为不觉,此不觉分为根本无明与枝末无明二种。根本无明,又作根本不觉、无始无明、元品无明,忽然念起无明或元初之一念。即不了达真如平等之理,故忽然起动差别对立之念的元初,即为诸烦恼之元始、迷妄之最初,皆非由其他烦恼所生者,故谓‘忽然’。以其极微细,故难以区别心王与心所之状态。故根本无明即最细微之动心,而诸种惑、业、苦等皆以此一念起动之心为根本,故称根本无明。此即无始无明住地之惑。枝末无明,又作枝末不觉,即依根本无明而起之枝末的染污心,有三细六粗之惑业。
据天台宗之说,依空、假、中三观可断除见思、尘沙、无明三惑。此中,无明即迷于非有非空之理,而为障碍中道之惑。亦即中观所断之对象。关于断除无明者,在天台所判‘化法四教’之别教,于十回向伏无明,在初地以上至妙觉等十二阶位,断尽十二品无明。此际,十回向中,最后之第十回向断除最初之无明,进入初地;此最初之无明复分三品来断,故称三品之无明。在圆教,则于初住以上至妙觉等四十二阶位断尽四十二品无明,此际,第五十一阶位(等觉)之最后心即显妙觉智,由此能断除最后之无明(称为元品无明、无始无明、最后品无明)。然以上为过去之说,实则圆教不立三观之次第,而主张持一心作观,三惑同体,同时可断。[长阿含卷一大本经、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三、卷二十五、卷三十八、大智度论卷四十三、成实论卷九、成唯识论卷八、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八、卷五十六、卷五十八、卷六十四、十地经论卷八、俱舍论卷九、卷十九、摩诃止观卷六上、胜鬘经宝窟卷中末]
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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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愚)称谓:无明
拼音:wú míng
梵语:avidya^
巴利语:avijja^
解释:不能见到世间实相的根本力量,也是我们执取和贪爱的根源。
无明正解:
无明是指不知意识心之虚幻,执为实不坏我,故令阿赖耶识起行支,依于末那之执我而执名色,遂至轮转生死。大乘佛法把无明分成两个部分:一念无明,无始无明。
1 ,一念无明包括四种:“见、欲、色、有”四种住地烦恼。
见一处住地:是指不明白五蕴空的实相,而执着于颠倒见——以世间的颠倒知见来看世间一切法,以及揣摩猜测涅盘实相而产生的错误见解。
欲界爱住地:是指对欲界六天和物质世间的色声香味触以及这五尘引生的各种法的贪着。
色界爱住地:是指对于色界天的境界,也就是初禅到四禅的这些境界的贪着。
有爱住地:是指于无色界的四空定中,虽然没有色阴,但是有受想行识四阴——能知能作主的心还存在。因为贪着无色界中的心的境界而产生无色界的苦果。
这四种住地的无明生起一切的烦恼叫做“起烦恼”,总称一念无明烦恼。一念无明是阿赖耶识从无始劫以来累积留存下来的。一念无明无始有终,是众生轮回的原因,断尽一念无明,就断了轮回的种子,舍报后可以取涅盘。故二乘辟支佛及阿罗汉都已永断一念无明,一切妄想烦恼永不复起,舍报以后必定取证涅盘。如果烦恼妄想又生起来,就是没有断尽一念无明,只是暂时伏住而已,这是欲界定或者未到地定的境界,而不是阿罗汉、辟支佛的境界。如果涅盘中还是会起一念的话,那就还是要在三界里面受生。
2 ,无始无明。
世尊说:“其四住地前更无法起故,故名无始无明住地。”也就是说,在凡夫众生还没有明心见性之前,生起一切烦恼都属于起烦恼。这四种住地的烦恼之前没有任何一法能够生起,因此叫做无始无明住地。无始无明住地所能生起一切烦恼叫做“上烦恼”,这些上烦恼只有在我们明心见性之后,想要修学成为究竟佛的心生起之时,才会产生,所以上烦恼又称为“过恒河沙数修所断烦恼”。无始无明不是从众生的根尘识中来,这种无始无明从无量劫以来不与众生心相应,一直到菩萨第一次明心以后才第一次相应,所以说:“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
二乘辟支佛阿罗汉断尽一念无明,即断了分段生死,舍报后可取涅盘。二乘辟支佛阿罗汉虽断尽了一念无明,却仍末与无始无明相应,没有到达无始无明境界。
无始无明从无量劫以来不与众生心相应,一直到菩萨第一次开悟明心以后才第一次相应,而仍然还没有断尽,要到佛地方才断尽。明心见性以后分断无始无明,仍然还有过恒沙数修所断上烦恼末断,名为尘沙惑末断,到这个时候才能称为到无始无明境界。
七住菩萨开悟明心时分破无始无明,同时也断一念无明四种住地烦恼之见一处住地烦恼,其他还有——欲爱、色爱、有爱住地三种住地烦恼,要到八地,才能断尽。故菩萨种性的佛子,不须断尽一念无明,便可直接破无始无明。
断尽一念无明,舍报后就可以取涅盘,所以菩萨在断一念无明之前应先求明心见性,免得成为菩萨声闻,那就不容易成佛了。断尽一念无明是悟后起修的内容。
(清愚)称谓:无明
拼音:wú míng
梵语:avidya^
巴利语:avijja^
解释:不能见到世间实相的根本力量,也是我们执取和贪爱的根源。
无明正解:
无明是指不知意识心之虚幻,执为实不坏我,故令阿赖耶识起行支,依于末那之执我而执名色,遂至轮转生死。大乘佛法把无明分成两个部分:一念无明,无始无明。
1 ,一念无明包括四种:“见、欲、色、有”四种住地烦恼。
见一处住地:是指不明白五蕴空的实相,而执着于颠倒见——以世间的颠倒知见来看世间一切法,以及揣摩猜测涅盘实相而产生的错误见解。
欲界爱住地:是指对欲界六天和物质世间的色声香味触以及这五尘引生的各种法的贪着。
色界爱住地:是指对于色界天的境界,也就是初禅到四禅的这些境界的贪着。
有爱住地:是指于无色界的四空定中,虽然没有色阴,但是有受想行识四阴——能知能作主的心还存在。因为贪着无色界中的心的境界而产生无色界的苦果。
这四种住地的无明生起一切的烦恼叫做“起烦恼”,总称一念无明烦恼。一念无明是阿赖耶识从无始劫以来累积留存下来的。一念无明无始有终,是众生轮回的原因,断尽一念无明,就断了轮回的种子,舍报后可以取涅盘。故二乘辟支佛及阿罗汉都已永断一念无明,一切妄想烦恼永不复起,舍报以后必定取证涅盘。如果烦恼妄想又生起来,就是没有断尽一念无明,只是暂时伏住而已,这是欲界定或者未到地定的境界,而不是阿罗汉、辟支佛的境界。如果涅盘中还是会起一念的话,那就还是要在三界里面受生。
2 ,无始无明。
世尊说:“其四住地前更无法起故,故名无始无明住地。”也就是说,在凡夫众生还没有明心见性之前,生起一切烦恼都属于起烦恼。这四种住地的烦恼之前没有任何一法能够生起,因此叫做无始无明住地。无始无明住地所能生起一切烦恼叫做“上烦恼”,这些上烦恼只有在我们明心见性之后,想要修学成为究竟佛的心生起之时,才会产生,所以上烦恼又称为“过恒河沙数修所断烦恼”。无始无明不是从众生的根尘识中来,这种无始无明从无量劫以来不与众生心相应,一直到菩萨第一次明心以后才第一次相应,所以说:“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
二乘辟支佛阿罗汉断尽一念无明,即断了分段生死,舍报后可取涅盘。二乘辟支佛阿罗汉虽断尽了一念无明,却仍末与无始无明相应,没有到达无始无明境界。
无始无明从无量劫以来不与众生心相应,一直到菩萨第一次开悟明心以后才第一次相应,而仍然还没有断尽,要到佛地方才断尽。明心见性以后分断无始无明,仍然还有过恒沙数修所断上烦恼末断,名为尘沙惑末断,到这个时候才能称为到无始无明境界。
七住菩萨开悟明心时分破无始无明,同时也断一念无明四种住地烦恼之见一处住地烦恼,其他还有——欲爱、色爱、有爱住地三种住地烦恼,要到八地,才能断尽。故菩萨种性的佛子,不须断尽一念无明,便可直接破无始无明。
断尽一念无明,舍报后就可以取涅盘,所以菩萨在断一念无明之前应先求明心见性,免得成为菩萨声闻,那就不容易成佛了。断尽一念无明是悟后起修的内容。
嗔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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嗔恚 :
chēn huì
恼怒。
嗔:
也作“謓”
謓,恚也。――《说文》
恚:
恚,恨也。――《说文》
又作嗔,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蕴论》中说:“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成唯识论》中则说:“嗔者,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稳性,恶行所依为业。”嗔是佛教所说的根本烦恼之一,与贪和痴一起被称为“三毒”。
嗔的产生与作用与贪正好相反。贪是由对事物的喜好而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却是由对众生或事物的厌恶而产生愤恨、恼怒的心理和情绪。佛教认为对违背自己心愿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会使众生身心产生热恼、不安等精神作用,对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敌。对佛教修行所言是这样,如果是对他人或社会而言,则嗔的危害更大。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便会发生争斗,或导致互相残杀,轻者危害一家一村,重则使整个社会,乃致使整个国家陷入灾难,因而《大智度论》卷十四中说,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种心病中最难治的。
嗔恚 :
chēn huì
恼怒。
嗔:
也作“謓”
謓,恚也。――《说文》
恚:
恚,恨也。――《说文》
又作嗔,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蕴论》中说:“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成唯识论》中则说:“嗔者,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稳性,恶行所依为业。”嗔是佛教所说的根本烦恼之一,与贪和痴一起被称为“三毒”。
嗔的产生与作用与贪正好相反。贪是由对事物的喜好而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却是由对众生或事物的厌恶而产生愤恨、恼怒的心理和情绪。佛教认为对违背自己心愿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会使众生身心产生热恼、不安等精神作用,对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敌。对佛教修行所言是这样,如果是对他人或社会而言,则嗔的危害更大。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便会发生争斗,或导致互相残杀,轻者危害一家一村,重则使整个社会,乃致使整个国家陷入灾难,因而《大智度论》卷十四中说,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种心病中最难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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