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7日星期六

谈论代议士“跳槽”

浅谈“夺取政权论”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7158

【竹林杏坛/饶兆斌专栏】自从3月8日大选过后,我国政坛无论表面还是暗里皆波涛汹涌。国阵无法保住一个超稳定(或超僵化)的政治格局,而巫统党内凝聚力已散,党内权力斗争加剧了政治局势的不稳定。至于人民联盟,目前的结构依然脆弱,而且在东马并没有很强的根基,挖角东马议员无法不让一些人觉得这是政治投机之举。



虽然有着执政五州的优势,但内里人民公正党不爽民主行动党、民主行动党又不爽回教党,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安华通过国阵议员跳槽的“夺取政权论”(以下简称“夺权论”)到底是祸是福?



这里姑且不论安华是否真的有足够的议员人数,站在立志推翻国阵、结束巫统霸权的立场,这种夺权手法是否可当?



反对观点



反对这种做法的主要论点有:



一、道德层面。通过“青蛙”夺取政权,显得民联对自己在正常选举渠道来胜选缺乏信心。表面上承若不会以金钱或其它利益来换取跳槽议员的忠心,但人民大都会相信暗地里有着政治交易。而且策反议员是国阵惯用的奸招,民联照搬用之,岂非显得本身和国阵半斤八两?再说,虽然缺乏一定的数据佐证,但一般上我国选民的投票行为是“投党不投人”,议员跳党,不是已经辜负了选民的委托吗?



二、民主巩固层面。这种先天不足的民主化,让人觉得民主儿戏,也使民主权威的合法性减弱。鼓励跳槽风的做法,事实上削弱了政党政治的健康发展,而政党政治的不稳定对民主巩固来说是一种长期而且破坏力大的隐忧。由于党的议员来去如风,党的实力也变得大起大落,最后造成党不成党,而不过是政治强人用以玩政治游戏的工具。尤其民联策反的对象主要是东马议员,这将会加剧了东马政党政治的病态发展,对民主巩固毫无益处。



三、政策层面。30名议员只能够组成一个非常“简单”的“简单多数”政府。可以预见的是朝野攻防战将会天天都在国会发生,而且大多围绕在一些意气用事的无聊议题上。在全球经济日渐严峻的情况下,这不会是给人民带来福祉。



在合法性不足的状况下,为了讨好选民,民联会与国阵竞争各种民粹化的政策,大多政策将不会是理性和为长远打算下推出。而且民联目前还无法走出一条让人有信心的合作模式,已经由民联执政的州属就发生了槟城民主行动党和吉打回教党的不和。一旦执政中央,如何去磨合成员党间的冲突?会不会导致成员党或议员出走?一旦因此而倒台会否破坏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两线制”?倒不如好好执政着五个州,让人民看民联执政中央的未来远景,也让民联有充足时间“摸着石头过河”,“摸”出一条让人有信心的合作模式。



四、政治稳定层面。脆弱的民联结构和国会多数,将使新的民联中央政府时时刻刻面临瓦解或倒台的危机。对民主乱像的失望,反而会令习惯了政治稳定的马来西亚人民怀念国阵的超稳定和超僵化政局,长远来说也是对两线制发展的破坏。



支持观点



支持“夺权论”的看法主要如下:



一、政治现实层面。有评论者指出,巫统/国阵固然受到重创,但其党国体制犹存,反啄能力仍然强大,一旦强人上台,巫统霸权可再延续多年。就如沙巴进步党主席所谓的“机会之窗”,这对有志推翻巫统的人来说,岂也不是一个不容错过的“机会之窗”?尤其巫统党内最有可能逼宫的人是纳吉,这更增加了尽速夺权的危机感。



如果纳吉(右图)上台,什么民主化、烈火莫熄、两线制、改朝换代等大志都不用谈了,大家一起balik Kamunding睡觉吧!

在民联的结构和机制还没有制度化和稳定前,民联的运作离不开安华的领导,但安华的政治生命有限,万一在下届大选前的漫漫几年间,安华有什么“冬瓜豆腐”,民联随时可能崩溃,到时用什么本钱夺权?就如“马上”能夺天下而不能“马上”治天下的道理一样,道德只能用以治天下而非夺天下。夺权还事事顾及道德,就如广东话所说:死得人多!



二、合乎程序层面。拉拢议员跳槽,确实合法性有缺,但却非不合法。在法律范围内合乎程序的改朝换代,有何不可?再说,跳槽议员未必都是利欲熏心。



议员跳槽在代议制民主虽不常见,但亦非完全违背代议制民主的运作。所谓代议制有两种模式:“授权”模式(delegate model)和“委托”模式(trustee model)。“授权”式的代议士只能依据选区选民的意向采取行动,而“委托”式的代议士是基于选民对他的能力的信任,因而以独立的判断为他的选民争取最大的福利。

对东马议员来说,他们之前认为没有选择,只有国阵政府能为他们的选区带来利益,但新的认知是民联开出的条件更优惠,更能使东马人民享有更多的福利和保障,他们因此转向民联,并没有辜负选民的委托。



三、政策层面。国阵时代通过的恶法烂策才是今天我国面临各种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源头,让他们干多几年也不会有多大的好转,阿都拉的改革议程雷声大雨点小,而且国阵体制的既得利益者盘纵错结,根本不可能有彻底的改革。与其让人民受苦多几年,不如现在就换人做做看,再烂也烂不过国阵。



四、政治稳定层面。纵观我国历史,真正对政治局势有主导力量的是巫统,而政治不稳定的时候大多是巫统内部权力斗争。目前除了国阵和民联的恶斗,巫统党内斗争又何不是政局不稳的源头之一?早早了结了巫统这怪物,也算是剪除了一个不稳定的因素。



这两个星期的政治局势演变的确让人眼花缭乱,安华的夺权计划一直是只听楼梯响,在沙巴进步党发难之后似乎有了眉目,但其时间的拿捏和部署未免太过仓促。提早发难,难道和阿都拉及纳吉的权力交接计划有关联?



沙巴进步党发难失败后,安华矛头指向纳吉,却引来纳吉奋力反击,而且手段不可谓不凌厉,“夺权论”者对纳吉的担忧并非无道理。不过,两人恶斗已使纳吉目前“周身屎”,夺权的紧迫感反而疏解了一些;不过,未免夜长梦多,“夺权论”者当然还是希望能早些完成政党轮替。换句话说,也就是不想承担失去“机会之窗”的风险。



然而,反对“夺权论”的理由,尤其是第二点到第四点,却是实实在在的问题,而目前民联的表现无法让人完全信服他们处理这些问题的能力,这就是“夺权论”的代价风险。

饶兆斌是美国东北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研究生。

3 条评论:

pingjinn 说...

『撥亂返政』政治青蛙跳火圈

http://stevelee7.blogspot.com/2008/04/blog-post_21.html

● 《光華日報》 『撥亂返政』專欄 (2008年4月21日)

在剛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大選中,人民聯盟空前的在222席國會議席中奪取82席,成功否決國陣三分之二的國會優勢。這也是國陣政府自獨立以來首次以簡單多數(simple majority)執政。此次的“意外"結果使得大馬的政治局勢邁入另一個嶄新的階段。

國陣在此屆的全國大選中慘遭人民唾棄,兵敗如山倒。國陣的慘敗也導致原本就暗流洶湧的黨內鬥爭開始浮上檯面。“倒拉"(阿都拉)“倒黃”(黃家定)的黨內人士也毫不避忌的公開出來喊話。

尤其東馬的國陣成員黨更是對阿都拉在內閣成員的分配不公,大表不滿。因為東馬國陣成員黨認為本身在國陣執政權上功不可沒。

因此,自大選過後,國陣國會議員跳槽民盟的說法甚囂塵上。人民聯盟的精神領袖安華日前更表示人民聯盟已經獲得足夠議席奪下中央政權。按照目前局勢,只要有30名國陣議員蟬過別枝,民盟就能在國會中發動不信任動議,推翻國陣政府。

根據以往的記錄,帶職跳槽的例子並不少,奇怪的是自獨立以來只有人從在野黨跳槽到執政黨。前沉香州議員李銀芳、羅白州議員邱成福以及前馬口州議員林輝明先後從行動黨跳槽到馬華公會。

這也難怪森州行動黨在大選前要求該黨候選人必須簽署“協議條文”,規定一旦中選為人民代議士而跳槽,必須辭去議員職位,進行補選。由此可見,帶職跳槽是行動黨永遠的痛。

現在大選的成績是人民的選擇,既然人民選擇該黨的候選人當他們的代議士,就應該尊重。不管有關代議士是否是自願跳槽的,都應該辭去議員職位,進行補選,讓人民重新選擇他們所屬的政黨。

如果民盟首開先例以跳槽的方式執政,那以後國陣也可以以同樣的方式獲得政權,包括州政權。

但人民聯盟真的有足夠的議席奪得中央政權,也勢必是一個弱勢的政府,因為若跳槽的人數不多,民盟也只能籌組一個比現在國陣更為弱勢的政府。不僅如此,若以跳槽的方式奪得政權,執政雖符合合法性但卻不符正當性。因為這違反了政治道德。雖然安華再三的強調跳槽不涉及金錢回報,但是這也不表示可以合理化跳槽的行為。

另外,民盟若要組閣也將面對種種的問題。因為許多民盟的代議士都身兼國州議員兩職,更有不少在州內當官的。卡立是拉薩鎮區國會議員兼雪州州務大臣;林冠英是峇眼區國會議員兼檳州首席部長;郭素沁是士布爹區國會議員兼雪州高級行政議員;倪可漢是木威區國會議員兼霹州高級行政議員;倪可敏是太平國會議員兼霹州行政議員;拉瑪沙米是峇都交灣國會議員兼檳州副首席部長;曹觀友是丹絨區國會議員兼檳州行政議員。

以上都是民盟的重量級領袖,若民盟奪得中央政權後,這些領袖也無法入閣,這難免會失去部分的代表性。

以上種種的因素都指出民盟透過跳槽取得政權將面對的問題。因此,民盟當務之急必須將目前執政的州屬管理好,放眼下屆大選,由人民利用選票將將國陣政府拉下車。

pingjinn 说...

议员是否可以跳槽?

http://www.thefreemedia.com/index.php/weblog/23262

议员是否可以跳槽?
谢光亮 @ 318 on 2009'年'02'月'08'日' (9 x 网民/会员) Visit My Blog
www.thefreemedia.com
中选议员是否可以跳槽?我们是否可以立法禁止议员跳槽?

我认为立法禁止议员跳槽是违反结社自由,也不认同如果立《反跳槽法令》的最终用意 是禁止议员跳槽。议员也是人,议员也是有权力决定他是否该追随哪个政党。立法禁止议员跳槽与《大专法令》禁止大专生政参政无别,两者都是因为身份问题(前 者因为我是议员,后者因为我是大专生)而被否决政治权力。

问题在于,议员跳槽是议员个人的政治立场转向,并不代表该区选民的政治转向。在一场选举中,选民主要考量的因素除了是候选人外,还包括候选人的政党背景,这是因为我国是以党治国。

以拉拢议员跳槽的方式组织政府,第一缺乏民意基础,第二现任政府肯定不会轻易拱手让出政权,容易陷入宪政危机。即使跳槽议员通过议会不信任动议,新政府还是一样缺乏选民委托权。

单单一个霹雳州因议员跳槽就导致霹雳州陷入宪政危机。试想想,如果安华916“变天”成功,那时的政局难道不会比霹雳州政局更加动荡吗?

我不认同一些民联支持者把民联喻为“明”国阵喻为“暗”的说法,跳槽民联就是“弃暗投明”,跳槽国阵就是“为虎作伥”。我们要如何验证跳槽议员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还是为了个人的利益?难道跳槽民联就是为了人民利益,跳槽国阵就是为了个人利益?

我 也不认同民联支持者以二分法来合理化议员跳槽民联,指民联施政亲民、吁除恶法、所以民联是“善”,国阵贪污腐败、种族政治、操纵法律,所以国阵是“恶”。 我想反问,难道民联州政府在组织行政内阁时没有考虑到族群政治?吉打民联州政府的50%房屋固打政策难道会比国阵的固打制来得“开明”?如果民联没有考量 族群政治,槟州只需一位全民首席部长即可。

中选议员可以跳槽,但是议员不可以连同议席也带过去。中选议员必须辞职,然后再由选民裁决。另 外一个问题又来了。1987年巫统党争时与马哈迪唱反调的沙里尔辞去新山国会议员,然后以独立人士再披甲上阵。结果,竟然让沙里尔胜出。马哈迪恼怒成羞, 修改宪法,任何辞职议员五年之内不能再参选。

或许有人觉得既然简单多数议席执政或弱势政府容易导致政局不稳,因此我们应该选出一个强势政府。如果我们选出一个强势政府或逾三分之二议席执政,那么这个政府可以为所欲为,可以凭个人喜好修改宪法。22年马哈迪强势政权和2004年大选,让我们偿到绝对强势政府的苦头。

但愿我们能在乱局之中,探索迈向更好未来之路。

pingjinn 说...

跳槽,还是反跳槽?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8708

【少不更事/黄洁媚专栏】反对《反跳槽法令》的论述,多以联邦宪法第10(1)条款的“结社自由”为基调,认定该法会剥夺基本自由的权利。当然,结社自由权属于政治自由权范畴,是公民参与、决定国家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只是我们无法苟同政治人物为私利垂涎权利,却穿上“实践选民承诺”的避弹衣跳槽。乍听之下,仿佛可媲美岳飞“精忠报国”的廉将,可能就是被臭铜绊倒的一群!

法国著名思想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曾指出:“结社自由是仅次于自己活动自由的最自然的自由”。他同时也说过,“政治方面的结社自由又是一切自由中最后获得人民支持的自由”。所以,按照这样的逻辑,政治结社自由必要以人民支持为纲,方能藉着行使结社自由权催生民主宪政和法治。

在以下对结社权的问题论述中,笔者的立论是以身为“人民代议士”的责任作为前提,再谈个人结社自由的权利。事实上,结社权不仅包含部分学者倡议的“个人自由权”,还包括集体的自由权,即集体为了共同利益的自由,因为代议士背负着的是对人民许下的承诺。当然,这些豪言壮语乃奠基于我国宪法最高权威性。遗憾的是,宪法的适用呈现出虚有其表、有法不行的局面,老百姓对民主的认知仍是堪虑之情。

跳槽,在处理法律与政治的问题上,粗略梳理了切割过后,我们虽然无法接受符合法律的方法,却与自身的正义观,出现安慰式且违背而驰的判断。一面是政治上的正当性,即跳槽没错;一面是法律上的判断,即跳槽又没有违法!

立法是为了保障选民权益

法律主要是规定公民的义务,也就说限制的行为自由,但法律限制并不是任意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制订一套法则限制“许月凤旋风”的侵袭。制订《反跳槽法令》不是为了限制自由,而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故我们如何以偏概全的认为《反跳槽法令》就是剥夺结社自由?我想,当务之急的问题不是制度的腐败,而是人的腐败,故有必要制订一套法则保障选民权益,从而应对当选议员跳槽加盟其他政党的行为。

当然,无论结社还是不结社,其权利的主体还是个人。就像许月凤先证实她已退出民联,终究躲不过政治的习气,今天溜了出来支持国阵筹组政府;这位“独立人士”未免太高调,种下了国阵在霹雳州东山再起的因子,还要表现出一副不为利益所动的忧郁眼神。另外,首相阿都拉亲赴霹雳州怡保,准备见证国阵州务大臣宣誓仪式的“神速”惊人,无论是国阵的胜选,或是民联的败北,都为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做了一次最成功的推销:“执政党的效率原来可以这么高!”

诚然,赞成《反跳槽法令》的政党如民主行动党、回教党、巫统都为了保护党的议席,有些候选人签署提名表格时,威风凛凛说是为了人民而不是作为代表各自政党。可想而知,像候选人是在特定政党旗帜下竞选,选民必定是经过政党招牌的考量,而投选相关候选人。不然从事政治工作的朋友们就不会在投票日当天,烈日当空,汗流侠背之际,千叮万嘱老啊嫲要投“月亮”或“眼睛”等。因此,候选人当选后不应动辄改换政党,除非是在国会上发动不信任动议(Vote of No Confidence),否则必须监守岗位。

丢了炸弹再丢银弹?

民联三党当中,以人民公正党最为积极展开拢议国阵议员跳槽的工作,让人民从雀跃期待一直到冷眼旁观。似乎从去年“916变天”大计开始,“拉拢和跳槽”已成为该党的独家议程之一,这就形成了两种现象:第一种现象是:在野党拉拢执政党议员天经地义,宛如天使救援魔鬼,是大义灭亲的事情。反观,有了第一种现象的存在,就产生了第二种现象:加入执政党就是“吃了不少钱”!当然,这种直率的基层论调肯定不是空穴来风。

根据正常的宪法精神,政府若被不信任动议击垮,元首可以委任新的多数党领袖组织新政府,或宣佈解散国会举行选举,只是恐怕是天方夜谭。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款阐明,州议会可经苏丹御准而解散,或州务大臣因不再获得大多数州议员的信任而辞职及解散州议会。我向来敬爱苏丹阿兹兰莎,在任最高法院院长时秉公办案的微言大义,让我直信仰君主立宪制的神话;可是,现在看来也只是虚君共和的嘴脸而已。其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人格魅力,顿时在友人谈笑“霹雳变天”之间,樯橹灰飞烟灭。

带着这样沉重的心情,去年3月8日大选后所谓的里程碑,经过霹雳再次变天后,人们的政治思想还会继续宏观吗?各党代议士草率、混乱、逻辑跳脱甚至强词夺理的模样,看来是制订《反跳槽法令》的时候了。还有一点,如果阿尔丹杜雅命案和三名民联州议员跳槽由同一个人策划,他岂不是丢了炸弹再丢银弹?

黄洁媚是法学系在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