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女人的特点之一是“不缠足”。在清代之前,妇女缠足是普遍现象,但在客家地区却难得一见,连富有之家都是如此。缠足往往被视为婚嫁的障碍。究其原因:一是地处山区,出门远走不便;二是有碍于上山下田干活。由于特殊需要,在客家人眼中,妇女能干与否较之相貌重要,所以,有些地方干脆把儿媳妇称为“薪臼”,表示既要会砍柴,又要会椿米。
有关客家妇女不缠足的记载,屡见诸于文献史籍。如《清稗类钞·风俗类》中说:客家妇女“向不缠足,身体硕健,而运动自由,且无施脂粉及插花朵者”。客家妇女不缠足,以“天足”为美,乐于做“大脚蛮婆”,若有极个别缠足者,反倒会嫁不出去,终身要做“老姑婆”。双足解放了,行动操作矫健灵活,所以客家地方向来很少有固守闺房的小姐,多有“把犁同铁汉”的健妇,这亦其独特的民俗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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