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1日星期三

比较宗教学------三大宗教的发展和传播之比较(转帖)(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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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传播之比较


对世界三大宗教发展和传播进行比较研究,对于探讨各种不同系统的文化产生和融合的规律是很有益的。当然,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是一个重大的长期的课题。这里只能管窥鼓测,挂—漏万,谈—些粗浅的看法。



            信仰的时代


 比较宗教研究使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虽然形成的年代不同,但它们都产生于奴隶社会,而它们得到发展和传播、成为国际性宗教,却都发生在中世纪;儒家学说被宗教化,并传播到东南亚各国,也发生在封建社会,最终导致了佛教文化圈、基督教文化圈、伊斯兰教文化圈和儒教文化圈的形成。这究竞是什么原因呢?这首先是因为中世纪时代的共同需要和共同可能性为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发展为世界性宗教提供了社会学环境,所以,人们把中世纪称为信仰的时代。


1.中世纪封建统治更加需要精神工具。


 一方面,统一的帝国需要统一神作为其精神工具。在奴隶社会刚刚从原始氏族社会脱胎出来的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世界各地存在着数量众多的、在原始部落联盟基础上产生的小国,统一的大帝国尚未出现。与此相适应,宗教信仰呈现出复杂的现象,各个小国都有自己信仰的神。


到了奴隶社会的中后期,出现了统一的大帝国,这就需要统一的神作为精神支柱。恩格斯在论述罗马帝国时指出:“世界性”的罗马帝国统治阶级需要一种能够使具有不同民族性和起源的劳动群众共同信仰的“世界性”宗教。于是,罗马帝国的统治者们便试图创立祟拜皇帝的宗教,在罗马设立了特别的僧侣组织,兴建神殿,并且由国家大力扶植和奖励这种宗教仪式。起初,罗马统治者对各民族的神采取利用的方针,把各民族的神祗搬到罗马神殿中,从属于罗马大神,让各民族神为巩固罗马帝国统治服务。


这种情况清楚地说明了世界帝国需要—种新的世界宗教来支持。到了封建社会,世界各地相继出现了统一的封建大帝同,如西欧的神圣罗马帝国、印度的孔雀王朝、阿拉伯的阿拉伯大帝国。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正是适应这些统—的封建帝国的需要,并且伴随着这些帝国的扩张而发展和传播的。


 另方面,封建统治者比奴隶主更需要宗教。奴隶制下的奴隶不具有人格,被当作会说话的工具和牲畜。大家知道,在地中海地区的奴隶制社会中,“人”这个概念只用于指自由人,奴隶不被认为是“人”。希腊人认为奴隶仅仅是肉体。例如创造“理想的”奴隶制国家学说的柏拉图,把奴隶制说成是自然的、永恒的、并且认为奴隶届于“兽类”。


罗马法典只把古代城市的公民(奴隶不是公民)或者君主的臣民称为人,法典中把奴隶同畜牧或什物置同等地位,条文上写着“奴隶或者其他畜牲”、“奴隶是主人的工具”等。所以,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主要依靠暴力与刑罚。奴隶往往被打上烙印以防逃跑,甚至带上脚镣手铐,奴隶主可以随便杀死奴隶。


印度的《摩奴法典》规定:“杀死首陀罗的人只需简单地净一次身,同杀死牲畜一样。”奴隶主没有必要对他们进行虚伪的说教,为他们许诺一个来世的天国。但是,封建社会同奴隶社会不同,封建制产的农民有自己的小块份地,有相对的人身自由。封建的剥削方式为租税或劳役。因此.除了使用暴力、刑罚等手段对他们进行统治和镇压外,更需要从思想上、精神上加强对他们的统治。


在奴隶社会末期,奴隶举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暴动,例如公元前75年至前71年在意大利爆发的期巴达克奴隶大起义,给罗马奴隶主贵族以沉重打击。历史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农民起义不断发生,尤其是在我国,2000年来广大农民为了反抗压迫,举行了大小无数次的起义。


“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所仅见的。”奴隶和农民起义,表明了劳动人民力量的强大,给封建统治阶级以极大的震惊,使他们愈加感到要维护自己的统治,除了要有刽子手外,还要有牧帅。恩格斯指出:“创立宗教的人,必须本身感到宗教的需要,并且懂得群众对宗教的需要。”列宁也指出,封建统治阶级需要“唤起对宗教的需求,编造宗教,向人民灌输宗教或用新的方法在人民中间巩固宗教。”


 
 2.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为宗教的滋生蔓延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世界宗教的产生不仅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而且还由于封建社会本身提供了这种可能性和现实基础,封建社会是以一家一户的个体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的。每一单个农户几乎都是直接生产着自己消费品的大部分,并且大都是在与自然交换中,而不是在与社会交往中取得自己借以维持生活的资料的。


这种小块土地的生产,不容许在耕作时采用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任何不同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由于彼此隔离而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马克思认为,封建时代的农民,是由一些同名数的简单相加而成的,好像一带马铃薯是由袋中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


由于农民只有地方的关系,他们的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一种共同的关系,形成任何一种全国性的联系和政治组织、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他们不能代表自己,,—定要有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之上的权威……从上面赐给他们以雨水和阳光。”


他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因而必然认为自己的命运是由—个异己的存在物掌握的。封建社会在自然经济基础上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制度,父在“家”中享有最高权威,服从家长是每个家庭成员必须无条件履行的义务。


这种经济关系的局限加上封建统治阶级的宣传,使人们相信一种观念:正如父在”家” 中享有绝对权威—样,皇帝在“国”中也享有绝对权威,而皇帝乃是天之子,他根据天意而行事。因此,迷信神仙皇帝乃是封建农民固有的观念。


同时,由于农民没有文化,愚昧落后,不了解人间苦难的真正原因,因而也很容易接受宗教所宣扬的一套蒙昧主义。马克思指出,由于封建农民“处在依赖自然力的地位,并且对保护它的最高权力采取顺从态度,因而自然是相信宗教的。”所以,人们把中世纪称为“信仰的时代”。



3.中世纪世界性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广泛交流,使世界性宗教的形成成为可能。

原始社会绝无产生世界性宗教的可能。因为原始氏旅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的实践范围狭小,因而人们的宗教活动也被限制在十分狭窄的范围内。同时,氏族之间彼此隔绝,极少交往,各种文化思想之间不可能进行广泛的交流。原始宗教都是无文字宗教,它仅仅依靠传统和口头传说来沿袭,这大大局限了宗教观念的传播。无文字宗教在发展中不受宗教经文的局限,这使它具有活力,使之更易适应历史进程,但正是这种对其它文化的过于容易的适应性,构成了它的弱点。当社会及经济形势迅速变化时,这种宗教就变得十分脆弱,常常以毁灭而告终。
 


 世界三大宗教发端于奴隶社会。但在奴隶社会,它们也只是一种势力强大的、有广泛发展前途的民族宗教、国家宗教而已,而不可能发展为世界性宗教。因为世界性宗教只有在出现了世界性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宗教的相互交流、相互吸收和相互比较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形成。奴隶社会尚不具备这种条件。世界性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交流在历史上一般都出现于封建社会的中兴时期,三大世界宗教以及儒家学说的宗教化及其传播到东南亚都发生在这个时期。


佛教在公元前6——5世纪产生时,还只是一种民族宗教,到公元前3世纪孔雀王朝阿育王(约前273一前232在位) 统治时期得到很大发展,然后传入中国和次大防各地,并传播到希腊、埃及、叙利亚、马其顿、斯里兰卡、缅甸、柬埔寨等国,逐步成为真正的世界宗教。佛教成为世界宗教一般认为以中国隋唐佛教的全盛时期作为标志,因为佛教在公元八九世纪以后逐渐在其发样地印度哀落以至消失,而隋唐时期的中国成为亚洲佛教传播之中心。


当时正是中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佛教通过中国同亚洲各国频繁的交往而广泛传播,并且在佛学理论上日臻完善。基督教在公元前1世纪产生之后,于公元423年被宣布为罗马帝国的国教,至此,它也只是一种国家宗教。



只是在欧洲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基督教才快速传播到欧洲和亚洲的某些国家,成为欧洲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大约在公元ll世纪,西欧中世纪的鼎盛时期,基督教成为世界性宗教。穆罕默德创立伊斯兰教后,建立了第—个政教合一的穆斯林社会。穆罕默德逝世后,四大哈里发用武力统一了阿拉伯半岛,到了倭哪亚王朝(661——750年)继续对外大学扩张,建立了地跨欧、亚、非三洲的阿拉伯大帝国。凭着武力征服,帝国境内交通之便以及广泛的文化交流,伊斯三教成了世界性宗教。


 由于上述原因,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在中世纪发展起来,成为世界性宗教,并垄断了文化,控制了整个中世纪的精神生活。




       适应时势的宗教——基督教为什么成为世界性宗教?



  恩格斯认为基督教之所以成为世界性宗教,根本原因是因为基督教“是适应时势的宗教”。这同样适用于佛教和伊斯兰教。理论在—个社会的实现程度、决定了理论满足这个社会的需要的程度。


中世纪是信仰的时代,它为宗教的发展提供了社会学环境。但是奴隶社会未期和封建社会初期,存在为数众多的宗教,力什么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能战胜其它宗教而成为世界宗教?根本原因取决于它们的内在素质,取决于它们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一句话,取决于它们是否适应时势。我们试以基督教和佛教为例来说明。


 如前所述,“世界性”的罗马帝国的统治需要—种能为不同民族共同信仰的“世界性”的宗教作为其精神工具。罗马帝国实现的政治上的统一,造成了大体相同的外部生活环境,畅行无阻的国内交通,民族的混杂,活跃的贸易和思想交流。这些外部条件,无论对基督教还是其它宗教的发展都同样有利。


但是,正是基督教,而不是其它宗教成为世界宗教,这只能从基督教本身的素质来说明。“对于一种征服罗马世界帝国,统治文明人类的绝大多数达1800年之久的宗教,简单地说它是骗子手凑集而成的无稽之谈,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第一,基督教足罗马帝国统治下受压迫民族利人民进行 斗争的精神武器和组织手段,因而有广大群众追随。“基督教是被压迫者的运动,它最初是奴隶、穷人和无权者,被罗马征服或驱散的人们的宗教。”早期基督教仇视罗马统治者,宣扬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在原罪面前人人平等,在组织内部实行财产公有,经济互助,因而有很强的吸引力,信徒人数众多,分布广泛。这从《启示录》的描述可以看到。



“我听见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数日有144000。犹太支队中受印的有12000,流便支派中有12000……此后,我观看,见有许多的人,没有人能数过来。是从各国各族各氏各方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可见信徒之众多,声势之浩大。


第二,基督教成功地将其学说具体化、通俗化,这使它在古代世界秩序崩溃前夕,得以广泛传播。


 古代世界秩序的崩溃,这是基督教获得胜利的基本前提。当时贵族不断入侵,帝国政权摇摇欲坠,各阶级居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整个社会都感到惶惶然不可终日。所有这一切在群众中造成了旧世界行将崩溃的感觉。


人们抱怨时代的败坏,普遍的物质的贫乏和道德沦亡。对于这一切抱怨,基督教的罪孽意识作了回答:世界的堕落,罪在于你,在于你们大家,在于你和你们自己内心的堕落!承认每个人在总的不幸中部有一份罪孽,这是无可非议的.是大家都会承认的,这种承认也成了基督教同时宣扬的灵魂得救的前提。


并且,这种灵魂得救的安排,使每个旧宗教团体的成员都易于理解。基督教成功地利用了一切旧宗教都熟悉的献祭、赎罪这一概念,并且独出心裁地把它形象化、具体化。它不是抽象地给信徒讲道——这是只有以培养演说和辩论才能为职业的教师和智者那副精于哲学思辩的头脑才能领会的,而是使教道化成肉身——耶稣。


他在世上以异乎寻常的方式诞生,他在世上奔走和活动。身心交瘁,以自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一伟大的自我牺牲而永远赎了人类的罪孽。无论什么人,只要信奉基督就可以得救,这是“使早期基督教后来得以发展成为世界宗教的”“根本观念”。


这种形象具体的说教使基督教很容易获得地盘。恩格斯指出:“这样,基督教就把人们在普遍堕落中罪在自己这一普遍流行的感觉,明白地表现为每个人的罪孽意识。同时,基督教又通过它的创始人的牺牲,为大家渴求的、摆脱堕落世界获取内心得救,获取思想安慰,提供了个人易解的形式,它再一次证实自己能够成为世界宗教——而且正是适合于现世的宗教。”


  第三,基督教信仰全人类之神和天国福音,毫无差别地对待—切民族。使它成了第一个可行的世界宗教。
 

  基督教是从犹太教产生出来的,它能发展为世界性宗教,重要的一点是它同犹太教彻底断绝关系,抛弃了犹太教的狭隘的民族主义,而采取世界主义立场。犹太教是犹太民族的宗教,犹太民族相信他们这个民族是神从万民中选择出来的最佳民族,是上帝最宠爱的第一子民,负有特殊的使命:这就是通过他们,世上的万族万民才得以信奉他们所信仰的神。在全世界完全实现神的统治,使全世界的民族都受到神的恩赐和祝福。


因此,犹太民族自诩为上帝的“选民”,认为他们同上帝之间存在—种特殊的关系。这种民族优越感使他们不能同其他民族平等相待,使犹太教虽具有世界主义的成份,却不能发展为世界性宗教。


 与犹太民族是上帝的“选民”而得天独厚的观念相联系,犹太教的弥赛亚学说也具有浓厚的犹太民族性质。弥赛亚是希伯来语的音泽,意思是“受膏者”,即救世主。在犹太民族的古代政治生活中,某人被立为君王时,应在其额上涂上膏油表示神对他的任命和派立,称其为“神之子”,希望他能使犹太独立、繁荣和强大。但在犹太民族的历史上,只有大卫王统一了犹太的部落,建立了一个比较强大的王国,以耶路撒冷为首都,曾多次打败入侵的邻国,故深受犹太民族之爱戴。


在大卫王以后,犹太民族曾连续不断遭受异族的侵略和征服。犹太民族相信,上帝既然选择了犹太民族就决不会遗弃这个民族,上帝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在大卫士的后裔中降临一位受膏者,即弥赛亚,把犹太民族解放出来。所以,犹太教的弥赛亚学说,具有浓厚的犹太民族性,它仍然坚信犹太人得天独厚的特殊地位。


基督教同犹太民族是上帝的“选民”而居于特殊地位的观念,同弥赛亚学说的犹太民族性质的观念坚决决裂,它一开始就具有世界主义的倾向。《歌罗西书》说:“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在此并不分希利亚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保罗书信》也表达了这样一条基本教理:弥赛亚之所以降临、基督之所以出世,不仅是为了安排以色列民族的命运,而且也是为了安排全人类的命运,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上帝对各民族信徒一视同仁,只要侍奉基督就可以得救进入天国。


《启承录》也表现了这种世界主义倾向。它宣称,当救世主即弥赛亚降临,代替神执行最后的审判时,审判的是全世界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不论是正义的人还是非正义的。正义的人到天堂享受永恒的幸福,非正义的人到地狱里去在永火中遭受痛苦,这就是真正的神的国。这种世界主义性质,使基督教摆脱了犹太教的民族主义,而易为各民族所接受。
 

 基督教在宗教礼仪上,也体现了其世界主义性质。古代东方各宗教仪式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隔绝状态,属于两种不同宗教的人,如埃及人、波斯人、犹太人等,彼此之间不能共同饮食, 不能共同进行日常活动,甚至不能交谈,这使东方宗教大部分衰落了。


基督教没有造成隔绝的仪式,甚至没有古代世界的祭祀和巡礼,它允许原异教徒把自己在崇拜上的一些习惯和爱好带进基督教,使他们在新宗教中感到 [1]有一个他们所熟悉的环境和一套他们所习惯的仪式。这样,基督教就兼收并蓄,把犹太教的仪式和异教的仪式吸收过来,把它们同化,并很快把它们排挤。


思格斯指出:基督教“这样否定一切民族宗教及其共同仪式, 毫无差别地对待一切民族,它本身就成了第一个可行的世界宗教。”犹太教及其新的万能的神,本来也有成为世界宗教的趋势,但由于以色列子女在信徒和行割礼的人中,仍然保持着贵族身份,这使它不能成为世界宗教。而伊斯兰教由于保持着它的特殊东方仪式,它的传播范围就局限在东方以及被阿拉伯贝都因人占领和新移殖的北非。 第四,基督教适应社会的需要,适时改变教义,使它成力量唯一能够成为罗马国教的宗教,并继而发展为世界宗教。
 

 早期基督教的反抗意识引起罗马统治者的怀疑和恐惧,罗马统治者曾在—个时期对早期基督教进行过残酷的迫害。到了公元2—3世纪,基督教的阶级基础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社会上的富有者加入基督教,并且很快取得支配地位。这一方面是出于他们的财产,使广大普通的和贫穷的基督徒在物质上依附于他们;另一方面是由于富有者大部分是受过教育的人,他们理所当然承担了在思想上和文献上制定、修正和完善基督教义的职责。



经他们修正的教义使基督教失去了早期的反抗意识。耶稣由一个拯救教徒,伸张正义的救世主变成了教导信徒忍受苦难的榜样。基督教由宣扬富人进地狱,穷人投入神的怀抱转变为宣扬富人只要把部分财产用于慈善事业,也可以进天堂;进而宣扬穷人必须为富人祈祷,奴隶必须无怨天尤地,不是出于畏惧而是出于良心去听从奴隶主。基督教一方面对社会下层表示仁爱,另方面又不威胁有钱有势的社会阶层,这就便它能在多民族的群众中不分阶级地广为传插,并且使罗马统治者改变了对它的态度,由对基督教迫害转为扶植和支持、使基督教成了唯一能够成为罗马国教的宗教。


 进入中世纪后,基督教并没有随着奴隶社会的灭亡而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相反,它适应封建社会的需要。一方面,按照封建专制制度的需要对基督教文献和经典进行选择和解释,把封建制度神圣化;另方面在组织上适应封建等级制,实行教阶制,使基督教进一步得到发展。成为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成为真正的世界宗教。


  
第五,基督教与古希腊罗马哲学熔为一炉,重视经典的编纂、教义的论证,形成了一门貌似科学的基督教神学,使之具有较精致的神学理论。


 犹太教是与古希腊暂学完全对立的,它没有采纳希腊哲学的思想材料。基督教成为世界宗教的又一个重要原因,是它顺应时势,与希腊哲学熔为一炉。基督教把犹太教的经典《旧约全书》作为自己经典的一部分,并作出新的解释。


同时,它从一开始就注意编纂适应新的需要的经典。假如没有一些人来完成制定和宣传其学说的历史使命,基督教是难以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认为,423年尼西亚会议以前的基督教为“早期基督教”。


这个时期的基督教注意建立其基本教义,其代表性经典是《启示录》,特别是《新约》的四福音书和保罗的书信,其特点是基督教教义中的希腊哲学成分大大增加,从2世纪下半叶,基督教神学家就开始寻找基督教同古希腊罗马哲学的接触点,千方百计从中寻找为基督教作论证的理论和根据。


可以说,正是基督教完成了古希腊罗马哲学,而古希腊罗马哲学则准备了基督教。根据青年黑格尔派布鲁诺•鲍威尔的研究,保罗书信中有些段落与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著作非常相近;至于保罗的神学理论也与受到希腊哲学影响的犹太教亚历山大的斐洛的哲学非常相似。所以,正是与古希腊罗马哲学的结合,才形成了以保罗的思想为代表的比较成效的基督教神学思想。



  基督教的最初级义只是一些从犹太教来的教条,后来加上希腊哲学的各种理论才成为一种神学。这种对基督教教义的哲学改造一直在进行着。从早期的教父哲学到中世纪的整个经院哲学都可以说是这种改造和结合的过程,它系统地论述了宗教的许多基本问题,诸如上帝论、基督论、原罪论与拯救论、教会论与圣子论、天启论与信仰论、天堂与地狱论、灵魂与肉体论、善忍论等等,建立起系统化和规范化的上帝观、神学观、生死观和伦理观,从世界观和方法论上来统一信仰者的思想。这种规范化、理论化和具有普遍意义的神学思想易于被任何民族所接受,并且对于稳定宗教体系,巩固宗教结构和发展宗教组织是极其重要的。
 

 可见,基督教发展为世界性宗教,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必然性的。



          佛教何以成为世界性宗教


  佛教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产生的方式、教义和仪式等方面同基督教有很大区别,但是,同基督教一样,佛教之所以能发展为世界宗教,最根本的原因也在于它是适应时势的宗教。


  首先,佛教为人们指出了从精神上解脱苦难和在来世过美好生活的道路,易于拨动亿万人的心弦。


  释迦牟尼教法的主旨,在于阐发人生的痛苦,分析产生病苦的原因,指出解脱痛苦的途径。他认为,人生的本质就是“苦”,人生所处的世界也是“苦”。“苦”的根源在于人的种种欲望,由这些欲望而造成众生的“无明”,即无知,由“无明”而产生种种“业”,即种种行为、言论、思;由“业”而产生生死轮回果报。因此,只有根除和混灭一切欲望,才能消除“无明”,不“造业”,摆脱生死轮回,消灭痛苦,获得解脱。


  在公元前6——前5世纪印度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形势下,不仅仅隶阶级陷入苦难的深渊,而且奴隶主阶级也找不到出路,惶惶不可终日。佛教人生哲学不仅迎合了当时印度社会各阶级的需要,易于引起整个社会的共鸣,而且,由于佛教人生哲学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的和人性的根据,因而能够在更广的时空范围内获得广大的信徒。


人类在求得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道路上,无时不会遇到困惑和危机,痛苦总是同人类相伴随的。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人类的痛苦主要根源于生产力不发达和阶级压迫,人类历史的发展是以牺牲个体为代价的。但是,生产力的不发达并不是痛苦的全部根源,人的欲望、人的自我意识也是痛苦的根源之一。事实上,人生痛苦的真正根源在于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有限与无限的断裂。这种矛盾总是存在的。


佛教人生哲学的错误在于它把人生的痛苦夸大为人生的本质,并且把痛苦的根源完全归于人的自我意识。但是,佛教看到人生总是有痛苦的,肯定了(夸大了)痛苦的主观体验的一面,因而佛教人生哲学实质上是宗教、哲学与心理学的统一体,它既可以作为剥削阶级麻醉人民的工具,又可以为生活在矛盾与痛苦之中的人提供自我解脱、自我保存的手段。因此、哪里有苦难,佛教就可能在哪里生根开花。这就使沸教具有很强的渗透力,以至于在发达的西方社会,佛教也有了一定的市场。


 
 第二,佛教的“四姓平等观念”及其对各民族一视同仁的态度是它成为“超民族”的世界宗教的重要前提。


 婆罗门教推行四种姓不平等制度,其业报轮回说主张,只有高级种姓的人才含有梵的分子,才能最终与梵结合、统一,得到超度,获得高级的“再生”。佛教反对四种姓不平等和不可改变的制度,反对“婆罗门种姓至上”的观念,而主张“四姓平等”。


首先是业报轮回方面的平等,也就是不管种姓、出身、职业的高低,都根据自身的业报决定生死轮回,每一个信仰者部可以通过努力修持而获得超度。修善业、有功德的低级种姓的人可以在下世生于富贵人家;反之,修恶业、有罪过的高级种姓的人在下世有可能生于低贱人家。这就打破了人种优劣论,强调人自身的个性和品行对自身解脱、超度的决定作用。


其次,是在出家修行和僧伽内部实行平等,强调所有人都有权加入僧团,而且在憎团内一律平等。“谁有真理和达摩(法),谁就有幸福,谁就是婆罗门!”这种平等观念尽管并不彻底,但毕竟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使佛教在一般民众中获得广泛的信徒。



  同时,佛教对各民族也抱一视同仁的态度,其表现和做法是尊重各民族的神。同基督教、伊斯兰教不同,佛教是多神信仰的宗教,它直接继承古代印度吠陀教、婆罗门教和其它原始宗教的多神崇拜。


在古代佛教的万神殿中包括了许多印度旧宗教的神,有的照搬过来,有的略有变化。佛教在传播过程中,还不断把接受民族的神同化和融化,或顺应接受民族旧有的文化,文化,让这些民族的神以旧称新名进入共同的佛教万神殿,并逐渐变成菩萨、化身、神夫、神妻、自立神。因此,佛教同基督教一样,不是宣扬某一个别民族和国家的神的优越性。


这是它尽管在12世纪末在发祥地印度消亡之后,却能在别的国家传播和发展而成为世界性宗教的重要原因。同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相比,佛教这个世界性宗教的鲜明特征是其混合主义倾向,它更善于同共它宗教信仰结合。在印度,佛教往往和印度教相结合,在日本同神道教相结合,在中国则与儒教和道教相结合。
 


 第三,佛教教义的具体化、形象化,祭仪的集约化和注重佛经的撰写,使佛教在争取生存、发展和传播的斗争中居于有利地位。

宗教之所以有很强的感染力,一方面是由于它抓住了人生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易于拨动人们的心弦,引起共鸣;另方面是由于宗教不是用抽象的、枯燥乏味的说教来宣传其教义,而是借助生动的神话故事、感人的艺术形象和一系列肃穆庄严或激情洋溢的仪式(辅之以撼人的音乐)来强化人们的信仰,在这方面佛教尤为典型。


 早期佛教具有教义抽象、神话不够发达和祭祀仪式比较贫乏的特征,这些特征限制了它在群众中的传播。因为群众对神话形象比对哲学抽象更感兴趣,他们愿意通过在激情洋溢的宗教仪式中的感受去寻找精神奇托。


佛教在传播过程中注意克服这个缺点,它吸收了许多民族的宗教神活,并加强了神话创作和虚构新仪式,而为了解释仪式的含义,又不得不去杜撰新的更加独出心裁的神话。我们看到,许多佛经,通篇都是神话故事,通过神话故事阐发深奥的人生哲理。有的透彻明了,和盘托出;有的含蓄深奥,引人深思;有的玄妙隐晦,高深莫测。


到了大乘佛教,这种趋势得到进一步发展。大乘佛教的神都具有有形的特征,佛和许多菩萨的像,尤其是他们的雕像大量出现;佛教艺术得到迅速发展,各种佛教神话都通过壁画、塑雕群来反映,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佛庄严崇高、菩萨慈悲亲切。各种佛寺殿堂遍布名山大川,其建筑金碧辉煌,蔚为壮观、犹如艺术宫、博览会,它通过艺术的熏陶,使人产生神奇的联想,置身于神秘的宗教气氛之中,对佛的虔诚之心油然而生。


而且,佛教的祭仪变得更加集约化。念佛、念咒和附以游行的公开表演,在祭仪方面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与此同时,佛教经典大量涌现,这些文献不仅有抽象的哲学思辩,有很高的理论素质,也有生动、形象、感人的神话故事。所有这些,大大促进了佛教的发展和传播。


 
 第四,佛教适应时势、不断修正教义,使之能适应不同时代、不同阶层的人们的需要。



  印度在贵霜王朝和案达罗王朝分立的时代(约公元1世纪)开始形成封建制,佛教为了适应印度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需要,出现了大乘佛教。大乘佛教把前期佛教贬低为小乘佛教,两者在教义方面有如下区别:


  1.在对佛的看法问题上,小乘佛教一般认为释边牟尼是历史人物,是一位觉者、教主、传教师,反对塑造神像,顶礼膜,因而小乘佛教必然产生教义抽象,神话不够发达,宗教仪式单调贫乏的缺点。大乘佛教把佛视为超人,视为全知全能的最高人格神,重视编造神话传说,建筑寺庙,塑造佛像,构建新仪式,因而更能感染信徒,更易传播。


  2.在追求的理想上,小乘佛教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涅槃”是“灰身泯智”,消除烦恼,自我灭绝,主张“独善其身”,个人解脱。而大乘佛教所追求的“涅槃”,是“常、乐、我、净”,建立佛国净土,主张“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宣扬大慈大悲,普渡众生,不仅“利己”,而且“利他”。大乘佛教的主张一方面满足了封建地主阶级生生世世享福的愿望,另方面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劳动群众信仰佛教,给他们来世入佛国以一线希望。


  3.在修持方法上,小乘佛教强调要获得解脱,就必须出家,远离社会,隐遁禁欲,断“痴”驱“欲”。大乘佛教则认为光个人解脱无济于事,还必须同时解脱他人的痛苦,要将自己所获得的智慧一面身体力行,一面去导化他人,即所谓修六度:布施、持戒、安忍、精进、禅定、智慧,以普渡众生。因而不必强调出家,因为布施等是出家所不能做到的,而主张重行为,强调面对现实世界,在现实中求得解脱。大乘佛教的这些主张,显然既容易被上层社会所接受,又容易被社会下层所接受。


 4.在对佛教经典的理解上,小乘佛教的学风是拘泥于佛说,认为佛所说的都是实在的。小乘一般只否定作为主体的自我,即所谓“无我”、“我空”。人不过是由五蕴(即血、内、骨头、思想、感情)等因素凑合而成的,处于生灭变化之中,因而是虚幻的、不真实的。但小乘对于客观世界并不完全持否定态度,而主张“法有”。


小乘的这种思想反映了奴隶主阶级的愿望,它所说的“我空”重要是对奴隶(会说话的工具)而言,要奴隶相信,根本没有什么真实的“自我”,“我”只不过是一些“因缘”凑合而成的“假相”,是各种感觉的复合。


人们在这种假相上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它们就是“我”。其实、只有“假相”.并没有“我”,因此要厌弃人生。“我空”、“无我”说正是各种奴才精神的理论根据。既然连自身存在的真实性也怀疑了、否定了,那么,当然没有什么痛苦不可以忍受了。经受苦难的不是“我”,不值得计较。


奴隶主对奴隶大讲“我空”,但奴隶主对客观物质世界,对“万贯家私”、“一统江山”却不愿其“空”。况且,当时奴隶完全处于无权地位,只是会说话的工具,物质财富尽归奴隶主,根本用不着在这上面玩弄什么花招。所以小乘,尤其是初期小乘主张“法有”。大乘佛教进一步把小乘的唯心主义彻底化,不仅主张“我空”,而且强调“法空”。



不但否定人们的主观世界,而旦否定客观世界,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大乘佛教不满意小乘佛教的“分析空”,即从物可以分解为若干组成部分或因素来说明物之不实在大乘认为,把物分解为若干因素,虽然大事物不存在了,但其各个因素还是存在的。这种唯心主义不彻底。


因此,它认为无须通过分解,事物自身即是空的。但是,大乘佛教在否认主观世界、言扬“自我即空”的同时,又承认有一种超乎世间的“净我”或“大我”存在;在否定“世俗”的此岸世界的同时,又虚构出一种更加玄妙的彼岸世界来。


且认为超世间的绝对精神世界——真如(佛性)是真实的永恒的,是世界的本源。“大乘在宗教理论上的这种变化是适应封建社会需要的,封建社会的农民不同于奴隶,它有自己的份地和一定的人身自由,对他们的统治除了暴力外,更需要精神上的欺骗和麻醉。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个,佛教也根据不同的国家和不同历史阶段的需要,不断完善其教义,从而使佛教在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发展为世界性的宗教。



        
    宗教传播中的顺应与同化



  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传播过程中,善于正确解决与接受民族文化传统(包括文字、语言、情感、心理、习俗、价值观念、政治等)的差异,并且形成各种教派互相争鸣,这是它们能成为世界宗教的一个重要原因。


  佛教产生于印度,但它的信徒不在印度,而在印度国界以外的中国、日本、斯里兰卡、缅甸、印度支那。基督教的命运与佛教相似,它产生于近东,但它后来并没有在东方,而主要在西方占统治地位。


伊斯兰教创立以后,主要借助政治的力量传播到阿拉伯各地。不管各教传播的具体情况如何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要解决传播过程中与接受民族文化传统的融合问题。如果从传播学的角度看,传入的宗教既是传播的主体,又是被接受的客体;而接受的民族既是传播的客体又是接受的主体。


一种宗教能否传播到另一民族,就在于能否达到主客体的统一。传入的宗必须为接受民族的政治经济发展所需要,并且能够顺应或同化接受民族的文化传统;接受民族对传入的宗教一定要有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并且按照根源于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而形成的主体接受模式对传入宗教进行筛选、吸收和重构。


因此,一种宗教从一个民族传别另一个民族,不可能是原封不动的,而只能是既保持原有宗教的基本持征,又带有接受民族文化色彩的双向重构物。


  综观各教传播的历史,大体有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接受民族的宗教仍然处于原始部落宗教的水平,已经不能适应民族新的经济关系,那么,处于高一层次的适应新的经济关系的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往往可以同化该民族的原始部落宗教而占据统治地位。基督教在西欧的传播就是如此。恩格斯指出:“在日耳曼人那里,甚至只要他们一接触正在崩溃的罗马世界帝国,一接触它刚刚采用的、适应于它的经济、政治、精神状态的世界基督教,这种情形就发生了。”


日耳曼人原来居住在罗马帝国的北方,公后的几个世纪,他们的氏族制度开始解体,逐步向阶级社会过渡,处于原始公社制末期。宗教仪式也带有原始社会家长制的性质。公元4—5世纪,日耳曼人大举入侵罗马帝国,当时罗马帝国已经确立基督教为国教。


公元476年,罗马帝国灭亡,日耳曼的军事首领和贵族在战争中大量兼并土地,使自已成为大地主,并和保留下来的罗马大土地占合者合流。这样,西欧开始进入封建社会。取得胜利的日耳曼人没有能把自己的部落宗教和民族宗教强加给被征服的罗马帝国,相反,基督教反而向日耳曼民族渗透,并最终同化他们,成为西欧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其原因就在于,日耳曼原来信奉的部落宗教不能适应新的封建社会的需要、而基督教适应了西欧封建社会的需要。


 
 伊斯兰教的传播也有相类似的情况。穆罕默德创立伊斯兰教以后,以麦地那为基地组织力量,经多次激烈的战斗,终于在630年迫使麦加贵族妥协,接受了伊斯兰教。从此,穆罕默德凭借麦加的商业优势和宗教地位,兼施以武力征服,迅速把伊斯兰教推广到整个半岛。


631年,阿拉伯半岛已基本统一,建立起了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伊斯兰教成为这个统一的阿拉伯国家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穆罕默德逝世以后,阿拉伯神权国家继续向外扩张,占领埃及、伊朗、麦尔夫绿洲、外高加索、阿富汗,直捣印度,整个北非,直至大西洋沿岸也都被阿拉伯人占领。


所以,伊斯兰教的传播同基督教、佛教不同,它是借助武力征服为其开辟道路的,是在政治上占绝对优势的前提下,逐步同化被征服民族的宗教,使之皈依伊斯兰教的。在这里,武力征服的确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并不起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伊斯兰教本身适应了统—的阿拉伯封建神权国家的需要。阿拉伯半岛以及其他许多被征服民族的部落宗教无力承担起统一的阿拉伯国家的意识形态的任务。可以说明这一点的是基督教在西欧的传播,日耳曼人虽然用武力征服了罗马帝国,但不能把他们的部落宗教强加给罗马世界,反而被基督教所同化。


 佛教向南亚和东南亚的传播也有相似的情况。斯里兰卡、泰国、缅甸和印度支那国家在公元后的几个世纪相继进入封建社会。但是,意识形态却落后于社会存在,他们信奉的仍然是以自然崇拜为特征的部落宗教。


佛教的传入适应了已经变化了的社会存在。但是佛教的传入不是如同伊斯兰教那样借助武力开辟道路,而是通过了接触——渗透——同化的过程,因而进展是缓慢的。从公元最初几个世纪传入到最后得到巩固,历时几个世纪之久。公元1世纪韧佛教就已传入缅甸,直到11世纪,浦甘王朝才宣布佛教为国教。5世纪初,佛教传入柬埔寨,但直到320年才被确定为国教。


 
 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在传播过程中同化接受民族宗教而成为居于统治地位的宗教、并非把传入宗教原封不动地搬到接受民族,这里同样有两种民族文化传统的双向重构过程。同化包含着吸收、兼容和顺应,只不过同化占据了矛盾的主导方面而已。


从文化接受的角度看,接受主体在把握作为对象的某—类型文化时,不是直观的、一成不变的机械性反映,接受的过程本身就蕴含着种种创新性阐释的可能。基督教在摧毁欧洲几乎所有与之对抗的宗教传统方面是特别成功的,但基督教在长期的复杂的文化传入过程中也融入了各民族的传统。基督教从犹太教发展而来,经希腊罗马传统的改造,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又深深地受到西欧特别是德国传统的影响。例如,在冬至时节庆祝圣诞节。在圣诞节装饰圣诞树,互赠圣诞贺片等就不是基督教原有的传统。


 
 第二,如果传入的宗教遇到比较先进的社会制度,而该制度已有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但是,传入的宗教在某些方面又能适应接受民族现实的需要,并且在某些方面超出了接受民族原有文化的水平,那么,传入宗教的某些方面可能被原有文化吸收,促进原有文化的发展。而传入宗教本身通过吸收和顺应原有文化,可能站作脚跟,甚于获得较大发展。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就是明显的例子。



 佛教向中国传播,它碰到的是一个有着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是一个建立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幅员广阔的统一封建专制国家。以宗法伦理思想为核心的儒家学说既集中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是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工具,又适合于封建社会普遍存在的家族制度的需要,在广大被统治阶级中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同时。儒家学说本身又是一个动态的体系,有着强大的适应性。因此,佛教要同化中国传统文化而居于统治地位是难以实现。



  但是,佛教传入中国内地的时期,正是东汉三国时期。当时政府腐败,战争不断,统治阶级惊恐不安,广大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痛苦不堪。政治动乱使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发生动摇,文化思想领域出现某种程度的活跃。这种历史文化背景,为佛教的传播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方面,苦难深重的人民需要精神慰藉,甚至幻想宗教会帮助他们摆脱日益深重的苦难;另方面,统治者也需要扶植宗教来麻醉人民,巩固统治。在这种情况下,佛教关于人生无常、充满苦难,因果报应,来世进入佛国等等说教,适应了社会的需要,得到了传播。


 
 这样,就开始了儒、释、道相互矛盾、斗争,义相互吸收、融合的历史。传统是一种巨大的保守力量。佛教的传播,必然引起儒、道两家的抵制和反对。韩愈就曾经指斥佛教“夫佛本夷狄之人,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亲之情”。


甚至主张用“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的剧烈的行政手段来对待佛教。但是儒学学说在当时已经明显地暴露了其弱点。它同更为精致、思辩性更强的佛教唯心主义本体论相比,未免相形见拙,因而不能对封建宗教伦理纲常作出更有说服力的论证,需要从佛教那里吸取某些思想材料以“丰富”白己。


所以,南北朝以来,不少的儒家学者,纷纷以佛学相标榜。许多儒学名家,都大交佛教名僧。程朱理学把儒学宗教化,完成了“儒教”,在相当程度上是受佛教影响的产物。


 
 佛教为了在中国扎下根,也竭力吸收和顺应中国传统文化。首先通过“格义”法把佛教经典译成汉文。所谓“格义”,即用儒、道的概念、范畴来比附和阐述佛教经典,扫除语言文字和理解上的某些障碍。“格义”的结果,实际上使佛经在一定程度上汉化。同时采用随机的、灵活的策略,对佛教教义作迎合中国儒家传统的解释,使之与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相一致。


佛教传入中国后,即依附于当时社会流行的黄老道术和鬼神迷信。到了魏晋,它又被玄学化,历经南北朝、隋唐以至宋明,又深受懦教之影响。佛教在中国传播的最大障碍,就是佛教主张的”出世”与中国传统文化以忠孝为核心的伦理纲常的矛盾,佛教对此采取了妥协和顺应的方针。一方面用儒家经典来解释佛教的基本教义,向周、孔之教靠拢,论证佛、儒的一致性。例如,华严宗的宗密把佛教的“五戒”比作儒家的仁、义、礼、智、信的“五常”,表示佛教徒是拥护儒教“五常”等道德观念的。



另方面直接把儒家的孝道、中庸等纳入佛学。例如,宋代名憎契嵩专门撰写《孝论》,批驳“天下以儒为孝,而不以佛为孝”的偏见,认为佛也是讲孝的。鼓吹“孝道”是“儒释皆宗之”。佛教徒为表示忠于封建国家,有的把皇帝看成活佛、活菩萨。与此同时,佛教万神殿也变得具有中国特色。人们迎合神的行为,“必要”祭仪的观念也改变了,佛陀本身越来越退居次要地位,而让位于在中国条件下经过特殊变革的阿弥陀佛和观音菩萨。



按中国古老的观念,大肚子是财与福的象征,因此阿弥陀佛变成了一个面部略带痴笑的大肚子偶像。其他佛教神也获得了中国式的职能,甚至人民喜爱的英雄关云长也被请进了佛教万神殿。正是通过这一系列吸收、融化、顺应的过程,佛教在中国深深扎下根,使一种外来宗教终于形成为具有中国特点(甚至也被认为是一种中国传统)的宗教,并且对中国思想文化发生了非常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世界三大宗教都有其古老的最为基本的经典。一般说来,这些古老的最基本的经典是所有的信仰者所接受的,正是这一点维持了该宗教的一体性(或整体性)。


但是,各种宗教在传播过程中,必然变生各种变体、各种教派。一方面,由于各民族的文化载体,如文字、语言构造、逻辑结构不同,因而必然产生对经典的不同理解,对原文的不同翻译、注释和说明随之发展,使宗教的文字传统在时间的进程中变得日益复杂化。


另方面,作为宗教经典的释阐者的个人(主体)也必然受到种种主观因素的制约,如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因素,传统文化积淀形成的特定观念、思维方式与心态,所处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影响等等。这样,人们在接受一种新的宗教时,在理解上必然产生某种变形、变质或游离。各种世界宗教的整体性得到古老经典的维护,而对古老经典的各种创新性阐释又使各种变体、各种教派的产生必不可免。事实上,任何一个世界性宗教都是由各种教派组成的,基督教主要分为天主教(亦称“公教”、“罗马公教”或“旧教”)、正教(亦称东正教)、新教(在我国又称基督教或耶酥教)三大派系。



佛教的基本派别是小乘佛教(包括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又形成了昆(音屁上田下比)昙宗、具舍宗、三论宗、四论宗、禅宗、涅磐宗、天台宗、华严宗、法相宗、净土宗、戒律宗和密宗等宗派。在西藏则形成喇嘛教。伊斯兰教的基本派系是逊尼派和什叶派。在所有世界性宗教中,其结构上的张力场就存在于该宗教的整体性同它得以传播的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之间。



如果地区性的差异被过分强调,那么宗教的整体性就会瓦解;而如果宗教的整体性被过分强调,那么要使它与地方性传统相适应而得到传播和发展就很困难。各种教派之间的争鸣、斗争有助于宗教的发展和传播;一方面,通过原始经典和宗教职业者的阐述维护各种宗教的整体性;另方面使各种宗教能够适应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利益从而得到发展。因为宗教发展的动力来自接受学的所谓“创新性阐释”,来源于研究者、吸收者的新方法、新材料和新的参考系,正是宗教的各种地方性变体才使宗教的传播和发展由可能性变为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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