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制度(Feudalism/Feudal system)起源于中世纪时欧洲的贵族战士相应的法律地位及军事责任,都是围绕著三个中心:领主、封臣及土地。
定义封建制度要求很多的条件,因为现阶段还没有一个被广泛认可的定义。对于一个刚开始了解封建制度的人来说,是需要一个实用的定义的。在这篇文章里所描述的定义是最古老与经典的定义,而且直到现在仍被许多历史学家所赞同。
然而,封建制度尚有其他的定义。 最迟自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许多研究中世纪的历史学家在封建制度中包括了更广泛的社会领域,加入了被束缚在庄园制的农民阶级,而被称为“封建社会”。还有一些人,自七十年代起,重新审视了之前的证据并得出结论——封建制度是一个不可行的术语而需要被从学术和教育讨论中去除。或者至少在使用时需要加上严格的限制和警告。
在欧洲之外的地方,封建制度的概念一般仅仅用于类比(称为“半封建”),最常用于讨论在将军们统治下的日本,有时候也用于中世纪和贡德尔时期的埃塞俄比亚。然而,有些人把封建制度类比更广,把古埃及、帕提亚帝国、封建制的印度,甚至于十九世纪的美国南方。
词源
最早使用“封建制度”的字眼的是在17世纪(1614年),当时是用来表达迅速地消失或完全消失的意思。封建制度盛行的时期,没有作者曾经用过此字。此字具有贬义,是用来形容任何视为不公或过时的法令或习俗。这些法令或习俗大部份或多或少与中世纪 fief 制度(拉丁语:feodum,首次出现是在西元884年的一份法兰克语的文献中)有关,并且因此合成为此单一名词。封建制度来自法语‘féodalisme’,是法国革命期间所造的字。英国小说家史默莱特(Tobias Smollett)在其作品《汉弗雷克林可》“Humphry Clinker”(1771) 嘲弄此字:“每个政策、习俗、甚至性格的古怪之处都可上溯至此(封建)源头…我预计可以看到男用短裤及buttered麦酒都会归因受到封建制度的影响。”
特色
封建制度有三大最基本的特征:领主、封臣和采邑;封建制度的结构由这三大元素配合。领主是拥有土地的贵族,封臣是拥有领主所分封给他们土地的人,而这些分封出的土地就是采邑。封臣要为领主战斗,作为对领主给予采邑的回报。在领主、封臣和采邑之间的关系与责任构成了封建制度的基础。
在一个领主把土地分封给某人之前,他得先令那人成为封臣。这需要一个正式的象征性的仪式,称为赞誉仪式(commendation ceremony),该仪式包含两个部分,忠顺誓言(act of homage)和效忠宣誓(oath of fealty)。在忠顺誓言中,封臣承诺听从领主的命令作战。“效忠(Fealty)”来自拉丁语“Fidelitas”,也就是忠诚;效忠宣誓因此成为一个保证,即封臣会忠于领主。一旦赞誉仪式完成,领主和封臣就建立了封建关系,拥有了双方承认的相互间的义务和责任。
领主对封臣的主要义务是给予一块采邑或是其收入;采邑是封臣建立封建关系的主要原因。此外,领主有时还需要承担别的义务。其中一个就是维护这块采邑。由于领主并没有割让这块土地而仅仅是租借,所以维护这块采邑仍然是领主的责任。而封臣拥有权力获得该采邑产出的收入。另一个领主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他必须保护采邑和封臣不受伤害。
封臣的主要责任是向领主提供“援助”,也就是服兵役。封臣用采邑的产出来配备自己的武器装备,并响应领主的征召服兵役以保证领主的权益。这种军事上的安全机制是领主建立封建关系的主要原因。此外,封臣有时候还需要承担对领主的别的责任。其中一个就是向领主提出“忠告”。这样当一个领主面临大的抉择,比如是否进入战争,他会召集所有的封臣并召开一次参议会。封臣也可能被要求上缴采邑产出的一部分给领主。封臣有时候也被要求在领主所有的磨坊和烤炉中磨碎谷物和烘烤面包并向领主缴税。
因此,有很多不同“级别”的统治权和封国。国王是一个领主,他租借采邑给贵族们,他们是国王的封臣。同时,贵族是他们的封臣,在他们的土地上劳作的农民,的领主。最后,皇帝是向国王们提供采邑的领主,而国王则是皇帝的封臣。这一传统形成的基础的'君主制'来作为一个帝国联盟与世界秩序。
http://baike.baidu.com/view/842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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