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詩堅 (飛揚) 1984/05著作
戰後三種思想演變
日本於1945年8月投降,正式結束了第二次世界大戰。西方的希特勒及墨索里尼失敗於前,日本軍國主義者崩潰於後,整個世界出現了新的形勢。
一邊是美國軍力的膨脹,迅速地躍居西方集團盟主的地位,領導資本主義世界,另一邊是以蘇聯為首的集團,在東歐建立共產體係,也使到亞洲一些地區成為共產國家,如中國、北越及北韓(朝鮮)等。
但是,處在這兩個夾縫中的其他國家人民,民族主義的思潮強烈地表露出來。這種思潮反映在爭取國家的獨立和自主方面,以擺脫殖民地的統治。
有些國家很快在戰後即取得獨立,如印尼、印度等,而有些國家延至五十年代或六十、七十年代才實現獨立的願望。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民族主義思潮的風起雲湧,居住在東南亞的華人,處在極為微妙的地位,他們在理論上,需要或歸屬於居住地區或傾向中國之間作一抉擇,但由於政治意識的分歧及一些華人採取保留的態度,造成了社團領袖或華人領袖,在政治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是不盡相同的。
如果從歷史的情況來分析的話,有的學者認為,戰後華人的政治態度一般上可以分成三個集團,王賡武教授說:甲集團主要關心中國政治和中國的對外政策;乙集團主要關心社區政治;丙集團已進入了非華人的權力政治金字塔,而不管是否由於土著、殖民地宗主國或是民族主義者掌權。(1)
不過,王賡武教授認為,自1945年以來,甲集團的狂熱已消退,許多人轉變成為乙集團,形成華人社區的統一與團結。飄浮不定的丙集團華人數目在增加,並努力向居留地認同。(2)
可是,這種情況在馬來亞乃至後來的馬來西亞並不明顯,換句話說,這種分析的科學性是有斟酌的餘地。因為戰後以來,馬來亞的華人就不曾出現過團結與統一的局面,而是繼續在政治上存在著分化,甚至是相互鬥爭的。
王賡武教授又在另一篇論文《馬來亞的華人政治》裡,將馬來亞的華人分成三個政治體:甲集團與中國的政治保持聯繫,經常與中國的命運認同;乙集團包括大多數 精明而講求實際的華人,保持低調或作間接的政治聯繫;丙集團是屬於那些少部份的搖擺不定的人,因為他們難於確定自己的身份,但一般上傾向於某種程度的對馬 來亞的效忠。(3)
這種說法,比前一種說法較為明朗,但末涉及思想上劃分他們的歧異。就我的淺見,馬來亞的華人在戰後所受到的政治衝擊,基本上可以分成下列三類: (一)傾向中國,但是屬於國民黨份子或是具有右派的思想。 (二)傾向中國,但思想左傾。 (三)土生華人,受英文教育,思想傾向西方,尤其視英國為其效忠對象,他們被稱為“巴巴”。
我之所以強調思想的差異,是由於本文嘗試對戰後馬來西亞華人的政冶演變,作一概括性的評述,以作為《戰前馬來西亞華人政治思潮演變》一文的延續。
(02) 華人處在分裂狀態
無可否認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慘痛教訓,喚醒了東南亞的人民,普遍對政治的醒覺和重視,民族主義的浪潮排山倒海而來。
但是,馬來西亞政治發展算是比較緩慢的,以致不需經過流血鬥爭即能迫使英國讓步,當然這也是英國的深謀遠慮──在政治上讓步換取經濟的既得利益。
同時,也毋容諱言的,馬來人的民族主義思潮表現得比較強烈,進而結成一股政治力量,於1946年反對英國提出的馬來亞同盟(MALAYAN UNION),促使英國必須擬定另一種政治結構──馬來亞聯合邦,以確保馬來人的政治地位。
馬來亞聯合邦協定於1948年2月1日生效,標誌著馬來人在政治上扮演積極角色的開始。
而馬來亞的華人,戰後初期,仍未培養起馬來亞的意識,傾向中國的,不論是左派或右派,熱衷於相互的鬥爭,尤甚於關心如何爭取獨立以成為新興國家的主人之一。
不關心政治的,仍然抱著只管經濟利益的態度,同時也擔心當地的左派運動波及而受累,寧可置身度外。土生的華人“巴巴”對英國有深厚的感情,繼續“迷戀”於英國的殖民地統治而受到庇護,甚至過於洋化的巴巴視英倫為其祖國,因此對於獨立運動是拿不定主意,而不加以重視。
基本上,華人是處在一個分裂的狀態中。
就拿1946年英國建議的馬來亞同盟來說:它是戰後英國所制定的一份協議書,以把馬來亞各州(不包括新加坡)置於英國的直接統治下。
“英國政府決定一旦政局復元而臨時性的軍事統治過去後,馬來亞同盟將成立,旨在創造一個更有效率的政府組織和促進馬來亞不同種族的馬來亞人民的團結。”(4)
但是,馬來社會鑑於未顧及各州蘇丹地位,和認為不利於馬來民族,乃群起反對。在著名的領袖拿督翁的領導下,馬來民族統一機構(簡稱巫統UMNO)成立,以反對馬來亞同盟,結果英國讓步。
另一方面,非馬來人長期在馬來亞居留後,將因此獲得合法地位及政治權利,卻表現得不熱衷。可能他們仍然對日治時代餘悸未消,長期以來他們未被英國接受為馬來亞人及被視為外來人,他們還是不能確定本身的身份,因此並不重視這個問題。(5)
全文见:
http://us.share.geocities.com/cheahseekian/cskBOOK/cskPMC02.html
2009年5月30日星期六
东南亚历史研究的视角
东南亚历史研究的视角2007-04-27 21:51东南亚历史研究的视角
第一,东南亚历史研究的困境与挑战;第二,华侨华人,特别是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的困境与挑战。
1 东南亚历史研究的困境与挑战
东南亚历史研究新一代学者,二战后几十年来,一直致力于寻求解决这样一个巨大困境的有效途径 —— 那便是,一方面,建构东南亚作为一个政治经济地理区域和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的一体性和整体性;另一方面,又要设法克服这样的一系列难题:如学术研究的落后、资料的匮乏、地区间的差异性和易于落入陈腐的欧洲中心论、中国中心论与印度中心论误区的危险。本质上,这是旨在总结归纳东南亚整个地区框架形态特征与旨在构成该整体框架形态特征的各具体详细的经验个案研究之间对立统一的问题。换句话说,是一个研究视角和研究手段辩证结合的方法论问题。同时,又是一个根源于意识形态和方法论的知识困境,即新兴的东南亚国家努力摆脱外部历史建构包袱的非殖民化的同时和突然间于地区社会内部无法找到一个可以替代范式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1961年,在荷兰社会学家范卢(Jacob van Leur)富有挑战性著作的启发下[1],时为康奈尔大学博士研究生斯迈尔(John Smail)发表了著名原发性的理论论文,呼吁“自主的视角” (autonomous perspective)的东南亚现代史。斯迈尔认为,所谓“自主”的历史,既非“欧洲中心论”,亦非“亚洲中心论”,而是更平衡的东南亚地区“内在”的历史,同时考虑殖民的冲击与社会的变迁。在撰写“自主”的历史时,他认为,我们的关注的重点应该从过分强调殖民关系转移到地区内在的发展,承认东南亚社会内部的变化,强调社会经济方面的内容。[2]
1962年,耶鲁大学贲达(Harry Benda)提出以“结构的历史” (structural history)的方法来研究东南亚历史。所谓“结构”的方法,他认为至少有以下涵义:第一,东南亚历史结构应该通过东南亚社会的结构来研究。第二,一系列地方社会的比较与社会学的研究,将为整个东南亚提供便利的、结构上大体类似的理解和框架。这不仅可以成为东南亚研究缺少详细历史证据的替代范式,而且不适为避免欧洲中心论的一种方法。第三,结构变迁的研究应该从考察受其影响的一系列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出发。[3]
而康奈尔大学沃尔特斯(O.W. Wolters)则强调“地方或次区域的研究方法”(local or sub-regional approach)。他把东南亚理解为由“次地区组成的区域”,更突出贲达所触及的各地方和次地区历史的重要性。1970年,沃尔特斯宣称:“东南亚历史研究必须经常考虑到如何从某一特殊的地点看待这个世界”。[4]后来,他进一步阐发道,地方与地区历史的研究手段应加上文化的涵义,即以各文化社区和地区内部关系的形式来区分地区历史特征。[5]也许这里,笔者还应该提到“解构东方主义”(deconstructing the “Orientist” ideology)的理论背景下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萨瑟兰(Heather Sutherland) “重新评估”东南亚与东南亚“新历史” 的经常呼吁。她认为,动摇陈腐的欧洲中心论,不仅仅只是揭示东南亚人(本土居民与移民)的重要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解构欧洲人界定和描述东南亚社会时那种根深蒂固的、偏见的和误导的思想、范畴和心态。西方学者的自身优越感与对亚洲经济与社会强大力量与继承性的蔑视,正是对真实的亚洲世界和历史的根本误解的必然结果。[6]
所有这些新的思潮下的重建东南亚历史的范式,共同集中指向探讨一个几组关系的主题:继承与变迁的关系,冲突与适应的关系,中心与边缘的关系,以及一般性与多样性的关系。沿着这些视角、途径和主题,几十年来,东南亚历史研究很大程度上满足于通过详细的地方个案研究来填补空白,却一直没有试图检讨框架或发起理论创新的努力。难怪著名的东南亚学者麦可薇(Ruth McVey)认为,斯迈尔(John Smail)的理论呼吁“尽管广受赞扬,却鲜少真正为东南亚研究者所贯彻落实,也没有开拓其他新领域视野的努力”。[7]
在反殖民历史的这一共同使命的战略上,所有这些范式并没有根本性的分歧。相反,这恰恰是他们的共识。如果说要有差别,那也是各自关注的侧重点和面不同:即破坏与建设的方面,或如何执行贯彻的方针上的不同。这里,笔者仅想就东南亚学界和华侨华人研究争论密切相关的三个重要要素作一些澄清。这些要素是“地区” (region)、“种族” (ethnicity) 和“东南亚变迁” (Southeast Asian transformation)。与之相对应,其他三要素可以分别为“地点”(place)、“人物”(people)和“时间”(time)。围绕这些要素背后,我们会发现这些参数,如机构(institutions)与互动关系(interactions), 或者传统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等。各个要素并非是一个孤立的实体,而是一系列相互作用的互动与关系。“地区”意味着某一地点(locality)和它周围的世界(its surrounding worlds);“种族”意味着某一社区(community)和与之对应的异族社区(its counterparts); 而“东南亚变迁”揭示着某一历史背景(background)和变化与承继的进程(process)。这三大相互交织与相互作用的要素最终是如何成为阐发和锻造东南亚历史和社会最重要的特征所在?下面,笔者将作一概要说明。
联系我们刚提到的理论困境,在总结归纳东南亚整体历史和各个许多详细经验个案研究的背景下,“地区”的视角与手段,既成为一种战略(strategy)又成为达到目的的技巧(technique)。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鉴于东南亚社会与历史的千差万别(heterogeneity)和支离破碎(fragmentation)的鲜明特征,相信唯有足够多的地方与地区详细的经验研究后,我们总结归纳东南亚整体历史的努力与目标才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第二,而在专门经验调查的可行性上(empirical investigation),“地区”的研究手段又可成为考察地区内各种关系、外部冲击和内部适应等动力的一个可操作的实验室和分析单位,即地方州与社会(local state and society)。第三,更重要的是,“地区”的视角和手段,反映了东南亚一个长期被忽视的东南亚历史发展的历史现实和跨越国家政治与行政边界的重要活动平台。各种东南亚历史上跨国界政治经济社会的联系、网络、流动与互动关系,主要在这些重要地区活动平台上上演。
至少在岛屿东南亚,历史上,殖民时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权,也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全国经济中心。实际上,很多马来各州各自是在自己超国家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区内自主地运作。比如,新加坡与周围的廖内(Riau和柔佛(Johor)就是这样的地缘政治经济区;北马槟城(Penang)、吉打(Kedah)与印尼苏门答腊(Sumatra)、和泰国南部通扣(Tongkah)等形成一个以槟城为中心的地缘政治经济区。此外,像爪哇与周边地区、苏拉威西与周边地区、以及苏禄海区域等等,也是这种超国家的、地缘政治经济区的例子。历史上这些区域集团,于今天,再次成为东南亚地区经济合作与动力的主要基地,有的已经重新崛起为或正在成为东盟“成长三角”。重新评价东南亚历史,应该首先承认这些广阔区域与次国家、地方社会的重要作用和特性。
尽管如此,这还远远不够。“地区”的认同与界定必须同时跟“人物”(people)和“时间”(time)联系对应起来考察。具体地说,尝试还应包括参照“种族”和“东南亚变迁” (Southeast Asian transformation)等要素。我们所讨论的时期(time)与地区(place)是十九世纪后半叶和二十世纪上半叶受西方殖民主义统治的东南亚。这同时是一个经历着巨变和转折的时期和地区,一个改造和建立新社会、新经济与新政治体制的宏大的历史进程。在此历史大变动和进程中,所有的种族 —— 无论欧州人、本土东南亚人,还是外来移民(主要为华人和印度人)—— 自始至终都一直是这一大进程与变动的目睹者和参与者,各自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和起了重要作用。各种族各自相应的历史作用也应该得到适当的承认和重新评定,而不能厚此薄彼,任意歪曲、甚至抹煞。在这一急剧的大变动进程中,特别是新社会与新经济的创造和形成,事实也正是建立在包括所有要素在内的各种族之间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换句话说,这里,从正面、积极和既定的意义上(而非相对殖民主义负面遗产的道德清算上),东南亚社会与国家的形成,不是某一个单一的因素的独创,一刀切地简单贴上单一的标签,如“殖民”(colonial)、“移民”(immigrant),或“本土”(indigenous)的经济与社会。这正是东南亚多种族政治与多种族经济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具体反映在巴达维亚东印度公司华人、混血妇女和荷兰人间的复杂互动的“奇怪的伙伴”(strange company)关系中;[8] 反映在本质上为移民与殖民者商业合作的东南亚企业家少数群体间的“联合的社区”里(conjoint communities);[9]反映在移民华人与本土当权者间的“阿里峇峇”(Ali-baba alliance)联盟里;[10]更反映在已经引起很多讨论的殖民统治者与东南亚本土民族间的“冲突和适应”模式里。
回到我们讨论的问题:鉴于同时兼容地方州和其周围更广阔的地缘政治经济区的研究视角的相对重要性,同样地,鉴于东南亚多种族经济与社会的历史事实与之相对称的、全面的研究方法论的重要性,那么,我们能否以“华人移民”(immigrant Chinese)为切入点,通过对其集中关注,把两者结合起来以重建东南亚真实的历史进程呢?换句话说,这里有两组重要的结合:第一,东南亚“多种族”社会政治经济互动与东南亚地方州及其周围更广阔的地缘政治经济区的研究视角的重要结合;第二,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与整个东南亚历史研究的重要结合。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的新视角唯有与东南亚历史研究新视角相结合起来,前者置身于后者的框架内考察才会有意义。两者的研究,并不是好像互不相干、平行并列的两个孤立的研究领域。
在此背景下,重写东南亚历史应该考虑两个中心问题。第一,如果历史上移民华人在东南亚社会经济变动中,确实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移民华人社区的形成与地方国家和地区的形成彼此间是如何互动的、又是如何相互影响的?第二,如果华人的经济活动是跨国界间进行、需要与很多不同、而不是某单一的国家打交道,那么,不同的国家政治与经济是怎样影响华人商业、又是怎样被华人商业所影响的?
相应地,这进一步涉及一个双重的反思:东南亚历史,甚至整个东南亚研究,应该承认东南亚华人根深蒂固(deep-rooted)的历史作用;反过来,东南亚华人研究也应该被嵌人(be embedded)更广阔的背景与框架下,考察多方面的和多种族的互动关系,而不应该把华人密封起来、静态地置身于自己狭窄的社区界限范围内。移民华人的历史作用,在最近的东南亚文献里,固然得到了应有的承认,但是,正如著名的东南亚历史学家瑞德(Anthony Reid)指出的那样,它依然一直是“一个总体说来研究薄弱的次学科分支中最薄弱的方面之一”。[11]
2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的挑战与困境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全球冷战和东南亚国家独立建国的背景下,同化与效忠成为政治决策者和学者们关注的备受争议的所谓“华人问题”核心所在。荷兰汉学家包乐史(Leonard Blussè)把当时政治学家研究东南亚华人社区的两种理论方法归纳为人类学方法和社会学方法。狭义的人类学研究方法主要关注华人传统组织形式,如血缘关系、宗教文化社团、秘密会社等,以寻求华侨华人对付外部挑战反应的社会组织形式的解释。而广义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则把东南亚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作为研究的出发点,重视华人地方生存与文化政治适应的程度、方式和策略等等。[12]
但是,华侨华人研究的方法论特性与问题,两者兼融的最好的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汉学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在一段非常精辟的著名阐释中不得不承认:
在努力研究海外华人时,人类学家肯定会发现他的人类学偏好(prejudices)会逐渐被侵蚀掉。他必须是移动的(mobile)。当他苦于在不能看见他的所有的研究对象在同时扮演其多种角色时,他必须学会按压住自己的不耐烦。他必须满足于零碎的和直接的观察。他必须调整他的视野,这样,他或许才会不仅从最直接的位置,而且从移民发源地的社会,从移民新的安身立命的最大范围的居住地,从他们融入的非华人社会等整体框架里,发现行为和思想。[13]
最近,著名的东南亚历史学家萨瑟兰(Heather Sutherland)对东南亚华人社区历史研究的两种对立的陈腐范式的评论很有代表性。一种范式强调华侨华人作为“外来移民” 因素的作用;另一种范式强调“海外华人”流动不定的裔群与网络特性。一种滑入种族主义(racism);一种落入感情情结(sentimentality)。她一针见血地观察到:
在第一种范式中,通常的框架是东南亚国家。国家疆界、政治与社会经济史决定了我们该如何讲述我们的故事。在这种以国家为中心的叙述中,华人通常被描述为经济整合的侵入性代理人和殖民主义或全球资本的工具,诸如包税商人、种植园主、高利贷者、杂货店主和独裁者的密友等等。结果,在民族主义的历史学里,他们通常被忽视和排斥在土著国家的黄金时代的故事(如蒲甘、阿瑜陀耶、满者伯夷等),伊斯兰教士的宗教著述,以及反殖民主义的英雄事迹等等之外。而当他们不被忽视时,他们却又往往被视作“问题”:或作为外国的和潜在的背叛者;或作为群众义愤和政治剥削的牺牲品。另一群裔的视角,同意海外华人在东南亚背景下的外来特性,但想当然地假设,鉴于华侨华人基本的与明显不变的身份认同,这又是不可避免的。
http://hi.baidu.com/wei_xuan2005/blog/item/5a0637468cafcc086a63e51b.html
第一,东南亚历史研究的困境与挑战;第二,华侨华人,特别是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的困境与挑战。
1 东南亚历史研究的困境与挑战
东南亚历史研究新一代学者,二战后几十年来,一直致力于寻求解决这样一个巨大困境的有效途径 —— 那便是,一方面,建构东南亚作为一个政治经济地理区域和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的一体性和整体性;另一方面,又要设法克服这样的一系列难题:如学术研究的落后、资料的匮乏、地区间的差异性和易于落入陈腐的欧洲中心论、中国中心论与印度中心论误区的危险。本质上,这是旨在总结归纳东南亚整个地区框架形态特征与旨在构成该整体框架形态特征的各具体详细的经验个案研究之间对立统一的问题。换句话说,是一个研究视角和研究手段辩证结合的方法论问题。同时,又是一个根源于意识形态和方法论的知识困境,即新兴的东南亚国家努力摆脱外部历史建构包袱的非殖民化的同时和突然间于地区社会内部无法找到一个可以替代范式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1961年,在荷兰社会学家范卢(Jacob van Leur)富有挑战性著作的启发下[1],时为康奈尔大学博士研究生斯迈尔(John Smail)发表了著名原发性的理论论文,呼吁“自主的视角” (autonomous perspective)的东南亚现代史。斯迈尔认为,所谓“自主”的历史,既非“欧洲中心论”,亦非“亚洲中心论”,而是更平衡的东南亚地区“内在”的历史,同时考虑殖民的冲击与社会的变迁。在撰写“自主”的历史时,他认为,我们的关注的重点应该从过分强调殖民关系转移到地区内在的发展,承认东南亚社会内部的变化,强调社会经济方面的内容。[2]
1962年,耶鲁大学贲达(Harry Benda)提出以“结构的历史” (structural history)的方法来研究东南亚历史。所谓“结构”的方法,他认为至少有以下涵义:第一,东南亚历史结构应该通过东南亚社会的结构来研究。第二,一系列地方社会的比较与社会学的研究,将为整个东南亚提供便利的、结构上大体类似的理解和框架。这不仅可以成为东南亚研究缺少详细历史证据的替代范式,而且不适为避免欧洲中心论的一种方法。第三,结构变迁的研究应该从考察受其影响的一系列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出发。[3]
而康奈尔大学沃尔特斯(O.W. Wolters)则强调“地方或次区域的研究方法”(local or sub-regional approach)。他把东南亚理解为由“次地区组成的区域”,更突出贲达所触及的各地方和次地区历史的重要性。1970年,沃尔特斯宣称:“东南亚历史研究必须经常考虑到如何从某一特殊的地点看待这个世界”。[4]后来,他进一步阐发道,地方与地区历史的研究手段应加上文化的涵义,即以各文化社区和地区内部关系的形式来区分地区历史特征。[5]也许这里,笔者还应该提到“解构东方主义”(deconstructing the “Orientist” ideology)的理论背景下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萨瑟兰(Heather Sutherland) “重新评估”东南亚与东南亚“新历史” 的经常呼吁。她认为,动摇陈腐的欧洲中心论,不仅仅只是揭示东南亚人(本土居民与移民)的重要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解构欧洲人界定和描述东南亚社会时那种根深蒂固的、偏见的和误导的思想、范畴和心态。西方学者的自身优越感与对亚洲经济与社会强大力量与继承性的蔑视,正是对真实的亚洲世界和历史的根本误解的必然结果。[6]
所有这些新的思潮下的重建东南亚历史的范式,共同集中指向探讨一个几组关系的主题:继承与变迁的关系,冲突与适应的关系,中心与边缘的关系,以及一般性与多样性的关系。沿着这些视角、途径和主题,几十年来,东南亚历史研究很大程度上满足于通过详细的地方个案研究来填补空白,却一直没有试图检讨框架或发起理论创新的努力。难怪著名的东南亚学者麦可薇(Ruth McVey)认为,斯迈尔(John Smail)的理论呼吁“尽管广受赞扬,却鲜少真正为东南亚研究者所贯彻落实,也没有开拓其他新领域视野的努力”。[7]
在反殖民历史的这一共同使命的战略上,所有这些范式并没有根本性的分歧。相反,这恰恰是他们的共识。如果说要有差别,那也是各自关注的侧重点和面不同:即破坏与建设的方面,或如何执行贯彻的方针上的不同。这里,笔者仅想就东南亚学界和华侨华人研究争论密切相关的三个重要要素作一些澄清。这些要素是“地区” (region)、“种族” (ethnicity) 和“东南亚变迁” (Southeast Asian transformation)。与之相对应,其他三要素可以分别为“地点”(place)、“人物”(people)和“时间”(time)。围绕这些要素背后,我们会发现这些参数,如机构(institutions)与互动关系(interactions), 或者传统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等。各个要素并非是一个孤立的实体,而是一系列相互作用的互动与关系。“地区”意味着某一地点(locality)和它周围的世界(its surrounding worlds);“种族”意味着某一社区(community)和与之对应的异族社区(its counterparts); 而“东南亚变迁”揭示着某一历史背景(background)和变化与承继的进程(process)。这三大相互交织与相互作用的要素最终是如何成为阐发和锻造东南亚历史和社会最重要的特征所在?下面,笔者将作一概要说明。
联系我们刚提到的理论困境,在总结归纳东南亚整体历史和各个许多详细经验个案研究的背景下,“地区”的视角与手段,既成为一种战略(strategy)又成为达到目的的技巧(technique)。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鉴于东南亚社会与历史的千差万别(heterogeneity)和支离破碎(fragmentation)的鲜明特征,相信唯有足够多的地方与地区详细的经验研究后,我们总结归纳东南亚整体历史的努力与目标才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第二,而在专门经验调查的可行性上(empirical investigation),“地区”的研究手段又可成为考察地区内各种关系、外部冲击和内部适应等动力的一个可操作的实验室和分析单位,即地方州与社会(local state and society)。第三,更重要的是,“地区”的视角和手段,反映了东南亚一个长期被忽视的东南亚历史发展的历史现实和跨越国家政治与行政边界的重要活动平台。各种东南亚历史上跨国界政治经济社会的联系、网络、流动与互动关系,主要在这些重要地区活动平台上上演。
至少在岛屿东南亚,历史上,殖民时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权,也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全国经济中心。实际上,很多马来各州各自是在自己超国家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区内自主地运作。比如,新加坡与周围的廖内(Riau和柔佛(Johor)就是这样的地缘政治经济区;北马槟城(Penang)、吉打(Kedah)与印尼苏门答腊(Sumatra)、和泰国南部通扣(Tongkah)等形成一个以槟城为中心的地缘政治经济区。此外,像爪哇与周边地区、苏拉威西与周边地区、以及苏禄海区域等等,也是这种超国家的、地缘政治经济区的例子。历史上这些区域集团,于今天,再次成为东南亚地区经济合作与动力的主要基地,有的已经重新崛起为或正在成为东盟“成长三角”。重新评价东南亚历史,应该首先承认这些广阔区域与次国家、地方社会的重要作用和特性。
尽管如此,这还远远不够。“地区”的认同与界定必须同时跟“人物”(people)和“时间”(time)联系对应起来考察。具体地说,尝试还应包括参照“种族”和“东南亚变迁” (Southeast Asian transformation)等要素。我们所讨论的时期(time)与地区(place)是十九世纪后半叶和二十世纪上半叶受西方殖民主义统治的东南亚。这同时是一个经历着巨变和转折的时期和地区,一个改造和建立新社会、新经济与新政治体制的宏大的历史进程。在此历史大变动和进程中,所有的种族 —— 无论欧州人、本土东南亚人,还是外来移民(主要为华人和印度人)—— 自始至终都一直是这一大进程与变动的目睹者和参与者,各自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和起了重要作用。各种族各自相应的历史作用也应该得到适当的承认和重新评定,而不能厚此薄彼,任意歪曲、甚至抹煞。在这一急剧的大变动进程中,特别是新社会与新经济的创造和形成,事实也正是建立在包括所有要素在内的各种族之间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换句话说,这里,从正面、积极和既定的意义上(而非相对殖民主义负面遗产的道德清算上),东南亚社会与国家的形成,不是某一个单一的因素的独创,一刀切地简单贴上单一的标签,如“殖民”(colonial)、“移民”(immigrant),或“本土”(indigenous)的经济与社会。这正是东南亚多种族政治与多种族经济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具体反映在巴达维亚东印度公司华人、混血妇女和荷兰人间的复杂互动的“奇怪的伙伴”(strange company)关系中;[8] 反映在本质上为移民与殖民者商业合作的东南亚企业家少数群体间的“联合的社区”里(conjoint communities);[9]反映在移民华人与本土当权者间的“阿里峇峇”(Ali-baba alliance)联盟里;[10]更反映在已经引起很多讨论的殖民统治者与东南亚本土民族间的“冲突和适应”模式里。
回到我们讨论的问题:鉴于同时兼容地方州和其周围更广阔的地缘政治经济区的研究视角的相对重要性,同样地,鉴于东南亚多种族经济与社会的历史事实与之相对称的、全面的研究方法论的重要性,那么,我们能否以“华人移民”(immigrant Chinese)为切入点,通过对其集中关注,把两者结合起来以重建东南亚真实的历史进程呢?换句话说,这里有两组重要的结合:第一,东南亚“多种族”社会政治经济互动与东南亚地方州及其周围更广阔的地缘政治经济区的研究视角的重要结合;第二,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与整个东南亚历史研究的重要结合。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的新视角唯有与东南亚历史研究新视角相结合起来,前者置身于后者的框架内考察才会有意义。两者的研究,并不是好像互不相干、平行并列的两个孤立的研究领域。
在此背景下,重写东南亚历史应该考虑两个中心问题。第一,如果历史上移民华人在东南亚社会经济变动中,确实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移民华人社区的形成与地方国家和地区的形成彼此间是如何互动的、又是如何相互影响的?第二,如果华人的经济活动是跨国界间进行、需要与很多不同、而不是某单一的国家打交道,那么,不同的国家政治与经济是怎样影响华人商业、又是怎样被华人商业所影响的?
相应地,这进一步涉及一个双重的反思:东南亚历史,甚至整个东南亚研究,应该承认东南亚华人根深蒂固(deep-rooted)的历史作用;反过来,东南亚华人研究也应该被嵌人(be embedded)更广阔的背景与框架下,考察多方面的和多种族的互动关系,而不应该把华人密封起来、静态地置身于自己狭窄的社区界限范围内。移民华人的历史作用,在最近的东南亚文献里,固然得到了应有的承认,但是,正如著名的东南亚历史学家瑞德(Anthony Reid)指出的那样,它依然一直是“一个总体说来研究薄弱的次学科分支中最薄弱的方面之一”。[11]
2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的挑战与困境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全球冷战和东南亚国家独立建国的背景下,同化与效忠成为政治决策者和学者们关注的备受争议的所谓“华人问题”核心所在。荷兰汉学家包乐史(Leonard Blussè)把当时政治学家研究东南亚华人社区的两种理论方法归纳为人类学方法和社会学方法。狭义的人类学研究方法主要关注华人传统组织形式,如血缘关系、宗教文化社团、秘密会社等,以寻求华侨华人对付外部挑战反应的社会组织形式的解释。而广义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则把东南亚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作为研究的出发点,重视华人地方生存与文化政治适应的程度、方式和策略等等。[12]
但是,华侨华人研究的方法论特性与问题,两者兼融的最好的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汉学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在一段非常精辟的著名阐释中不得不承认:
在努力研究海外华人时,人类学家肯定会发现他的人类学偏好(prejudices)会逐渐被侵蚀掉。他必须是移动的(mobile)。当他苦于在不能看见他的所有的研究对象在同时扮演其多种角色时,他必须学会按压住自己的不耐烦。他必须满足于零碎的和直接的观察。他必须调整他的视野,这样,他或许才会不仅从最直接的位置,而且从移民发源地的社会,从移民新的安身立命的最大范围的居住地,从他们融入的非华人社会等整体框架里,发现行为和思想。[13]
最近,著名的东南亚历史学家萨瑟兰(Heather Sutherland)对东南亚华人社区历史研究的两种对立的陈腐范式的评论很有代表性。一种范式强调华侨华人作为“外来移民” 因素的作用;另一种范式强调“海外华人”流动不定的裔群与网络特性。一种滑入种族主义(racism);一种落入感情情结(sentimentality)。她一针见血地观察到:
在第一种范式中,通常的框架是东南亚国家。国家疆界、政治与社会经济史决定了我们该如何讲述我们的故事。在这种以国家为中心的叙述中,华人通常被描述为经济整合的侵入性代理人和殖民主义或全球资本的工具,诸如包税商人、种植园主、高利贷者、杂货店主和独裁者的密友等等。结果,在民族主义的历史学里,他们通常被忽视和排斥在土著国家的黄金时代的故事(如蒲甘、阿瑜陀耶、满者伯夷等),伊斯兰教士的宗教著述,以及反殖民主义的英雄事迹等等之外。而当他们不被忽视时,他们却又往往被视作“问题”:或作为外国的和潜在的背叛者;或作为群众义愤和政治剥削的牺牲品。另一群裔的视角,同意海外华人在东南亚背景下的外来特性,但想当然地假设,鉴于华侨华人基本的与明显不变的身份认同,这又是不可避免的。
http://hi.baidu.com/wei_xuan2005/blog/item/5a0637468cafcc086a63e51b.html
全球化背景下东南亚政治变革的方向
尽管大部分东南亚国家是在二战以后才获得独立地位的,但如今的东南亚却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经济最有活力、政治影响力日益提升的地区之一。未来的东南亚该何去何从?这是李文教授主编的《东南亚:政治变革与社会转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书重点探讨的问题。
在20世纪60—70年代,东南亚一些国家建立起政府权力相对集中、以经济发展为导向的政治体制。虽然学术界对威权主义这种政治体制的合法性存在诸多疑虑,但是东南亚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骄人成绩,却为这种政治体制的合理性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并强有力地证明了“适合发展实际的政治体制最能带来快速发展”。
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以后,东南亚政治体制向民主化的转型已初见端倪,但在这一过程中东南亚国家也面临了新的挑战与考验。一方面,全球化和东南亚本身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这些国家的政治体制发生相应的变化;另一方面,东南亚已经发生的变化却没有为自身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定或提供现成的路线与模式。
目前东南亚国家至少有下述数种“实际”在其政治民主化模式形成方面具有限定或制约作用。
首先,东南亚的“社会阶层结构的转换”存在“断裂和扭曲”,“社会阶层的结构变动落后于经济增长速度”。由于东南亚的经济增长最初是依靠威权主义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少数政治精英将经济发展作为国家第一要务的结果,是一种“目的意识型的现代化”,所以应该从经济发展中内生出来的阶层变动和结构调整,由于自主性的经济增长速度过快而无法及时发生与之相适应。
其次,有革命性的中产阶级虽然一向倡导政治民主和社会现代化,但是东南亚的中产阶级却因为其产生时期的特殊背景以及其阶层来源的复杂性,依然保持着对政府的高度依赖关系。害怕社会动荡,政治参与欲不强,导致其保守与革命的双重性并存,决定了这个阶级在政治民主化的过程中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
再次,虽然东南亚因其地理位置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受西方文化的影响颇深,人民对民主的要求也随之有所加强,但东南亚的文化传统与思想观念依然有很大的影响力。东南亚有穆斯林国家、佛教国家,天主教、儒教、印度教也有相当影响。如果要将这些不同文化和民族信仰统一交融、和平共处,单一的西方民主制模式显然勉为其难。
此外,东南亚外向型的经济增长结构已经显露出弊端,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已经迫在眉睫,而这些调整和变化仍然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主导和调控;东南亚的政党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会制度都在威权主义政权下仅仅保留了一个民主形式,并没有发挥其民主的功效,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中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东南亚目前还难以为自身的政治体制向西方民主制变革提供足够的土壤和养分。
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东南亚政治社会转型”的最终研究成果,《转型》提出了诸多具有启迪意义的观点,但“转型中的东南亚仍须走符合自身实际的政治现代化道路”,则是该书最基本的看法和结论。东南亚的政治变革更多的是一个自主过程,大众通过选举制度扩大合法、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精英自上而下地还政于民,应该是这一变革的主要途径;选择什么样的民主模式,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仍需东南亚人民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实践。
来源:《光明日报》
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538/5160809.html
在20世纪60—70年代,东南亚一些国家建立起政府权力相对集中、以经济发展为导向的政治体制。虽然学术界对威权主义这种政治体制的合法性存在诸多疑虑,但是东南亚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骄人成绩,却为这种政治体制的合理性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并强有力地证明了“适合发展实际的政治体制最能带来快速发展”。
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以后,东南亚政治体制向民主化的转型已初见端倪,但在这一过程中东南亚国家也面临了新的挑战与考验。一方面,全球化和东南亚本身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这些国家的政治体制发生相应的变化;另一方面,东南亚已经发生的变化却没有为自身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定或提供现成的路线与模式。
目前东南亚国家至少有下述数种“实际”在其政治民主化模式形成方面具有限定或制约作用。
首先,东南亚的“社会阶层结构的转换”存在“断裂和扭曲”,“社会阶层的结构变动落后于经济增长速度”。由于东南亚的经济增长最初是依靠威权主义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少数政治精英将经济发展作为国家第一要务的结果,是一种“目的意识型的现代化”,所以应该从经济发展中内生出来的阶层变动和结构调整,由于自主性的经济增长速度过快而无法及时发生与之相适应。
其次,有革命性的中产阶级虽然一向倡导政治民主和社会现代化,但是东南亚的中产阶级却因为其产生时期的特殊背景以及其阶层来源的复杂性,依然保持着对政府的高度依赖关系。害怕社会动荡,政治参与欲不强,导致其保守与革命的双重性并存,决定了这个阶级在政治民主化的过程中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
再次,虽然东南亚因其地理位置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受西方文化的影响颇深,人民对民主的要求也随之有所加强,但东南亚的文化传统与思想观念依然有很大的影响力。东南亚有穆斯林国家、佛教国家,天主教、儒教、印度教也有相当影响。如果要将这些不同文化和民族信仰统一交融、和平共处,单一的西方民主制模式显然勉为其难。
此外,东南亚外向型的经济增长结构已经显露出弊端,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已经迫在眉睫,而这些调整和变化仍然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主导和调控;东南亚的政党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会制度都在威权主义政权下仅仅保留了一个民主形式,并没有发挥其民主的功效,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中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东南亚目前还难以为自身的政治体制向西方民主制变革提供足够的土壤和养分。
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东南亚政治社会转型”的最终研究成果,《转型》提出了诸多具有启迪意义的观点,但“转型中的东南亚仍须走符合自身实际的政治现代化道路”,则是该书最基本的看法和结论。东南亚的政治变革更多的是一个自主过程,大众通过选举制度扩大合法、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精英自上而下地还政于民,应该是这一变革的主要途径;选择什么样的民主模式,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仍需东南亚人民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实践。
来源:《光明日报》
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538/5160809.html
在马来亚独立前或成立前的政治社会情况
欧洲统治
奥斯曼帝国终结了欧洲与亚洲之间的陆上连接,而与印度的贸易又被垄断在阿拉伯商人手中,这迫使欧洲国家寻找通向印度的海路。1498年被葡萄牙国王若昂二世派出的瓦斯科·达·伽马发现了绕过好望角通向印度的海路。1511年阿丰索·德·欧布盖克带领远征队来到马来亚,经过一个月的围攻后他占领了马六甲。马六甲成为葡萄牙东方领土的首府。
马六甲的最后一位苏丹的儿子逃到民丹岛并在那里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柔佛苏丹国。马六甲的统治消失后马来亚分裂为众多互相之间争战不停的小国家,其中最重要的有亚奇、文莱、柔佛和霹雳。其它国家有万丹、日惹、吉打、雪兰莪、苏禄和丁加奴等。16世纪末欧洲商人在马来亚北部发现了锡矿,通过出口锡霹雳富强起来了。但是欧洲殖民势力还要不断在这里扩张。葡萄牙获得了对盛产香料的马鲁古群岛的控制。1571年西班牙占领马尼拉。
1596年荷兰人到达这个地区。出于宗教原因和作为贸易上的对手荷兰与葡萄牙矛盾非常大,荷兰致意要将葡萄牙驱逐出富饶的东印度群岛。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领导下他们很快就占据了爪哇岛上比较弱的苏丹国。1619年他们建立巴达维亚为他们的首府。从这里他们向群岛进发。他们与柔佛联盟来对付马六甲的葡萄牙人和强大的亚奇苏丹国。1641年,在数次尝试后荷兰与柔佛的联盟终于占据了马六甲,打破了葡萄牙的统治。只有葡属帝汶还属葡萄牙。在荷兰的支持下柔佛得以在马来亚获得一个霸权地位,只有霹雳得以通过周旋于柔佛和暹罗之间保持其独立。
这段时间里马来亚国家的虚弱为从其它地区到来的移民创造了条件。从印度尼西亚东部来的海盗经常袭击马来亚海岸地区,1699年他们刺杀了柔佛最后一位马六甲血统的苏丹,控制了柔佛,其他海盗控制了雪兰莪。从苏门达腊来的米南加保人也移居马来亚并建立了他们自己的国家森美兰。柔佛的覆灭在马来半岛上留下了一个势力真空。暹罗的阿育他耶王国部分占据了这个真空,将北部的五个马来国家——吉打、吉兰丹、巴塔尼、玻璃市和丁加奴——变成自己的附属国。柔佛覆灭后霹雳成为马来亚的领导国家。
18世纪马来亚对欧洲的重要性剧增。尤其英国与中国之间的茶的贸易以及对马来亚的高质量的锡的需求大增。马来亚的胡椒在欧洲也享有盛誉。在吉兰丹和彭亨有金矿发现。锡矿和金矿及其附属工业的发展导致了第一批移民涌入,一开始是阿拉伯人和印度人,后来则是华人。他们在城市内居住下来并很快就在经济生活中占支配作用。此后200年里这个分布对马来亚来说是典型的:马来人主要生活在农村,并越来越强地受到富的城市移民社团的控制,就连苏丹们也无法抵挡这些城市移民的力量。
从17世纪开始英国商人到达马来亚水域,但直到18世纪中基于英属印度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才开始对马来亚真正感兴趣。由于该公司与中国贸易的增加,它需要在这个地区设立基地。虽然英国使用过不少不同的岛屿作为基地,但是一直到1786年它从吉打的苏丹租借了槟城才拥有了第一个长久的基地。此后英国又在槟城对面的大陆上租借了一系列地区。1795年在拿破仑战争时期英国占领了荷占马六甲来防止法国在此立足。1815年英国将马六甲交还荷兰时,英国总督斯坦福·莱佛士欲在当地寻找一个取代,1819年他从柔佛苏丹手中获得了新加坡。槟城和新加坡,加上荷兰作为海上势力的不断没落使得英国成为马来亚的支配势力。英国使用马来亚来抵挡暹罗的扩张。19世纪里马来亚的苏丹们称为英帝国的忠诚附属。
英属马来亚
1824年英国与荷兰签署协议最终确立了英国对马来亚的霸权,同时也决定了今天马来西亚的雏形。荷兰撤出马六甲并放弃所有在马来亚的利益,而英国则承认荷兰对东印度剩余地区的利益。这个瓜分在马来亚地区划了一条人为的界限,这条界线遗留至今。槟城、马六甲和新加坡联合组成了海峡殖民地,由新加坡总督管理。在19世纪里英国与马来亚的其它国家签署协议,在这些国家中设立代办,帮助这些国家的苏丹管理其国事,这些代办很快就成为这些国家的真正统治者。对英国来说,拥有锡矿的霹雳的政治稳定是最重要的,因此霹雳也是第一个与英国签署协议同意英国管理的国家。柔佛是最顽强的一个国家,一直到1914年才放弃其独立性。1909年被削弱的暹罗同意将吉打、吉兰丹、玻璃市和丁加奴让给英国。暹罗保留了对巴塔尼苏丹国的控制。使得今天泰国的南部依然有一个小的穆斯林少数民族,这个少数民族的独立运动给后来的泰国政府造成了不少麻烦。
19世纪后半部英国还获得了对荷兰从未立足的婆罗洲北岸的控制。这个地区的东部(今天的沙巴)则由受西班牙属菲律宾控制的苏禄苏丹的名义统治。余下部分则是文莱苏丹的统治地。1841年英国探险家詹姆士·布鲁克从苏禄苏丹手中租借了古晋并称自己为沙劳越的“白拉者”。此后他不断入侵文莱,扩张他的领土。婆罗洲的东北部被英国商人殖民。1881年英国北婆罗洲公司被允许控制这块地区,理论上他们受新加坡总督监督。西班牙属菲律宾从未承认苏禄苏丹对这些领土的丧失,这是后来菲律宾称拥有沙巴主权的理由。1888年剩余的文莱部分成为英国保护国,1891年英国又一次与荷兰达成协议确定两国在婆罗洲的边界。这样今天马来西亚的边界就在殖民势力完全不顾种族和语言因素的瓜分下形成了。
1910年英国对马来亚的统治范围成形。海峡殖民地成为一个英国海外领地,由一个总督在伦敦的殖民地事务大臣的监督下管理。这个领地的居民中半数是华人,但是不论他们的种族他们均是英国国民。最早接受英国代办的四个国家,霹雳、雪兰莪、森美兰和彭亨组成了马来联邦。名义上它们依然独立,但是从1895年开始他们受一个英国总代办管理,实际上它们已经成为英国的殖民地。未加入联邦的国家享受比较大的独立性。不过它们也无法抵抗英国代办的意愿。英国最紧密的马来盟国柔佛享受拥有自己的宪法的特权,其中规定苏丹有任命内阁的权利。不过实际上每次苏丹均首先必须与英国讨论他的任命。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9469717.html?si=2
奥斯曼帝国终结了欧洲与亚洲之间的陆上连接,而与印度的贸易又被垄断在阿拉伯商人手中,这迫使欧洲国家寻找通向印度的海路。1498年被葡萄牙国王若昂二世派出的瓦斯科·达·伽马发现了绕过好望角通向印度的海路。1511年阿丰索·德·欧布盖克带领远征队来到马来亚,经过一个月的围攻后他占领了马六甲。马六甲成为葡萄牙东方领土的首府。
马六甲的最后一位苏丹的儿子逃到民丹岛并在那里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柔佛苏丹国。马六甲的统治消失后马来亚分裂为众多互相之间争战不停的小国家,其中最重要的有亚奇、文莱、柔佛和霹雳。其它国家有万丹、日惹、吉打、雪兰莪、苏禄和丁加奴等。16世纪末欧洲商人在马来亚北部发现了锡矿,通过出口锡霹雳富强起来了。但是欧洲殖民势力还要不断在这里扩张。葡萄牙获得了对盛产香料的马鲁古群岛的控制。1571年西班牙占领马尼拉。
1596年荷兰人到达这个地区。出于宗教原因和作为贸易上的对手荷兰与葡萄牙矛盾非常大,荷兰致意要将葡萄牙驱逐出富饶的东印度群岛。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领导下他们很快就占据了爪哇岛上比较弱的苏丹国。1619年他们建立巴达维亚为他们的首府。从这里他们向群岛进发。他们与柔佛联盟来对付马六甲的葡萄牙人和强大的亚奇苏丹国。1641年,在数次尝试后荷兰与柔佛的联盟终于占据了马六甲,打破了葡萄牙的统治。只有葡属帝汶还属葡萄牙。在荷兰的支持下柔佛得以在马来亚获得一个霸权地位,只有霹雳得以通过周旋于柔佛和暹罗之间保持其独立。
这段时间里马来亚国家的虚弱为从其它地区到来的移民创造了条件。从印度尼西亚东部来的海盗经常袭击马来亚海岸地区,1699年他们刺杀了柔佛最后一位马六甲血统的苏丹,控制了柔佛,其他海盗控制了雪兰莪。从苏门达腊来的米南加保人也移居马来亚并建立了他们自己的国家森美兰。柔佛的覆灭在马来半岛上留下了一个势力真空。暹罗的阿育他耶王国部分占据了这个真空,将北部的五个马来国家——吉打、吉兰丹、巴塔尼、玻璃市和丁加奴——变成自己的附属国。柔佛覆灭后霹雳成为马来亚的领导国家。
18世纪马来亚对欧洲的重要性剧增。尤其英国与中国之间的茶的贸易以及对马来亚的高质量的锡的需求大增。马来亚的胡椒在欧洲也享有盛誉。在吉兰丹和彭亨有金矿发现。锡矿和金矿及其附属工业的发展导致了第一批移民涌入,一开始是阿拉伯人和印度人,后来则是华人。他们在城市内居住下来并很快就在经济生活中占支配作用。此后200年里这个分布对马来亚来说是典型的:马来人主要生活在农村,并越来越强地受到富的城市移民社团的控制,就连苏丹们也无法抵挡这些城市移民的力量。
从17世纪开始英国商人到达马来亚水域,但直到18世纪中基于英属印度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才开始对马来亚真正感兴趣。由于该公司与中国贸易的增加,它需要在这个地区设立基地。虽然英国使用过不少不同的岛屿作为基地,但是一直到1786年它从吉打的苏丹租借了槟城才拥有了第一个长久的基地。此后英国又在槟城对面的大陆上租借了一系列地区。1795年在拿破仑战争时期英国占领了荷占马六甲来防止法国在此立足。1815年英国将马六甲交还荷兰时,英国总督斯坦福·莱佛士欲在当地寻找一个取代,1819年他从柔佛苏丹手中获得了新加坡。槟城和新加坡,加上荷兰作为海上势力的不断没落使得英国成为马来亚的支配势力。英国使用马来亚来抵挡暹罗的扩张。19世纪里马来亚的苏丹们称为英帝国的忠诚附属。
英属马来亚
1824年英国与荷兰签署协议最终确立了英国对马来亚的霸权,同时也决定了今天马来西亚的雏形。荷兰撤出马六甲并放弃所有在马来亚的利益,而英国则承认荷兰对东印度剩余地区的利益。这个瓜分在马来亚地区划了一条人为的界限,这条界线遗留至今。槟城、马六甲和新加坡联合组成了海峡殖民地,由新加坡总督管理。在19世纪里英国与马来亚的其它国家签署协议,在这些国家中设立代办,帮助这些国家的苏丹管理其国事,这些代办很快就成为这些国家的真正统治者。对英国来说,拥有锡矿的霹雳的政治稳定是最重要的,因此霹雳也是第一个与英国签署协议同意英国管理的国家。柔佛是最顽强的一个国家,一直到1914年才放弃其独立性。1909年被削弱的暹罗同意将吉打、吉兰丹、玻璃市和丁加奴让给英国。暹罗保留了对巴塔尼苏丹国的控制。使得今天泰国的南部依然有一个小的穆斯林少数民族,这个少数民族的独立运动给后来的泰国政府造成了不少麻烦。
19世纪后半部英国还获得了对荷兰从未立足的婆罗洲北岸的控制。这个地区的东部(今天的沙巴)则由受西班牙属菲律宾控制的苏禄苏丹的名义统治。余下部分则是文莱苏丹的统治地。1841年英国探险家詹姆士·布鲁克从苏禄苏丹手中租借了古晋并称自己为沙劳越的“白拉者”。此后他不断入侵文莱,扩张他的领土。婆罗洲的东北部被英国商人殖民。1881年英国北婆罗洲公司被允许控制这块地区,理论上他们受新加坡总督监督。西班牙属菲律宾从未承认苏禄苏丹对这些领土的丧失,这是后来菲律宾称拥有沙巴主权的理由。1888年剩余的文莱部分成为英国保护国,1891年英国又一次与荷兰达成协议确定两国在婆罗洲的边界。这样今天马来西亚的边界就在殖民势力完全不顾种族和语言因素的瓜分下形成了。
1910年英国对马来亚的统治范围成形。海峡殖民地成为一个英国海外领地,由一个总督在伦敦的殖民地事务大臣的监督下管理。这个领地的居民中半数是华人,但是不论他们的种族他们均是英国国民。最早接受英国代办的四个国家,霹雳、雪兰莪、森美兰和彭亨组成了马来联邦。名义上它们依然独立,但是从1895年开始他们受一个英国总代办管理,实际上它们已经成为英国的殖民地。未加入联邦的国家享受比较大的独立性。不过它们也无法抵抗英国代办的意愿。英国最紧密的马来盟国柔佛享受拥有自己的宪法的特权,其中规定苏丹有任命内阁的权利。不过实际上每次苏丹均首先必须与英国讨论他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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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亚人民抗日军
Malaiya Renmin Kangrijun
马来亚人民抗日军
Malayan People’s Anti-Japanese Army
马来亚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很快迫近霹雳、怡保等地,马来亚共产党组织人民进行游击战争,配合英军作战。首批报名参加游击队的 161人,在新加坡经过短期训练后,陆续进入雪兰莪、森美兰和柔佛等地。1942年 1月间建立马来亚人民抗日军(共有4个支队)。
1942年 2月,马来亚沦陷。马来亚抗日军各支队处境困难,物资缺乏,疾病侵袭,但依靠群众支援,抗日组织不断扩大,遍布马来亚各地。他们活跃在矿场、胶林、平原村庄,截断日本侵略军的铁路,袭击敌人的据点,实行灵活的游击战术,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解放许多地区并建立地方人民政权。在 3年半期间,抗日军作战 340次、毙伤敌军5500多人,为国际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贡献。1945年8月末,抗日军发展到8个支队,约7000人。
日本投降后,马来亚共产党及马来亚抗日军同英军谈判。人民抗日军正式解散。
(林金枝)
http://www.chinabaike.com/article/baike/1002/2008/200805141484713.html
马来亚人民抗日军
Malayan People’s Anti-Japanese Army
马来亚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很快迫近霹雳、怡保等地,马来亚共产党组织人民进行游击战争,配合英军作战。首批报名参加游击队的 161人,在新加坡经过短期训练后,陆续进入雪兰莪、森美兰和柔佛等地。1942年 1月间建立马来亚人民抗日军(共有4个支队)。
1942年 2月,马来亚沦陷。马来亚抗日军各支队处境困难,物资缺乏,疾病侵袭,但依靠群众支援,抗日组织不断扩大,遍布马来亚各地。他们活跃在矿场、胶林、平原村庄,截断日本侵略军的铁路,袭击敌人的据点,实行灵活的游击战术,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解放许多地区并建立地方人民政权。在 3年半期间,抗日军作战 340次、毙伤敌军5500多人,为国际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贡献。1945年8月末,抗日军发展到8个支队,约7000人。
日本投降后,马来亚共产党及马来亚抗日军同英军谈判。人民抗日军正式解散。
(林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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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3日星期六
在民主与权威之间——马来西亚政治发展特点剖析(3)
三,马来西亚政治发展的特点剖析
虽然民主的构架依然保持着,但在70-80年代初期,马来西亚政坛上的权威主义倾向越来越强,大选总是在对政府绝对有利的情况下举行,而反对党和各种新闻出版物几乎无法对政府的权力作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不过民主架构依然保持着,所以随着巫统的分裂民主势力再次得到了复兴。反对党能够利用这一有利形势,使民主的选举制度成为他们向政府挑战的有力武器,并使得国会再次成为重要的政治辩论场所。
由于仍然具有给予庇护好处的权力,政府还是十分有效地利用了它来摧毁反对派的力量。最明显的例子是将四六精神党的支持者们争取过来,为削弱反对派力量起了很大作用。不过,从长远的观点看,马来西亚的社会还是会继续朝着更加有利于增加政治监督与权力平衡的方向发展。这种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几十年来的经济增长,使马来西亚的中产阶级迅速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阶级,由于城市中产阶级的力量的发展,使其纲领更能代表马来西亚现代化的层面。到80年代末期,马来西亚受过教育的城市中产阶级已经成为马来西亚社会的一支主要力量,而马来人农民和非马来人的劳工已不再构成社会的主要力量。[15]
马来西亚政治发展的重要特点是执政党为一个政党联盟,在独立之初,马华印联盟只包括巫统、马华公会与印度人大会党;1969年以后,执政党联盟开始逐步扩大自己的基础,在更名为国民阵线后,已经吸收了14个相对独立的政党加盟。这就使其具有相对广泛的社会基础。当然,巫统与新巫统始终在联盟党或是国民阵线中起主导作用。这种联盟的执政党性质使其不可能根本改变宪法的民主结构,但却不妨碍其行使权威主义的政策。
从一个较为宽阔的视野来考察,经济发展应该对政治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因为经济发展所引起的社会变化应能构成一个坚固的支持民主政治机构的社会基础,不断增长的财富和日益复杂的阶级构成将十分有利于民主的进程。但从另一种角度看,这种巨大的变化恰好十分有利于权威主义政治的发展,因为只有一个具有强大权威的政府才有可能控制社会因急剧发展所引起的紧张以及控制劳动阶级的不满,并能在工业化的过程中提供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而且,在一个种族分裂的社会中,这种因发展所造成的紧张往往比一般的社会更为严重,也就更需要一个权威主义的政府来加以控制。
马来西亚在其发展的最初阶段,也就是从独立开始的将近20年的时间内,经济发展并没有带来预期的社会稳定与民主政治,因为经济发展的成果大部分被外国的投资者和华人所获得,而马来人为主的乡村地区并没有从这种发展中得到多少好处,这是造成1969年骚乱的主要因素。其结果是,经济发展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权威主义的倾向。而这个权威主义的马来西亚政府在1969年以后采取的新经济计划就是试图提高马来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受益份额,减少华人和其他人种从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好处。新经济计划从长远的角度看是为了减少社会的冲突,取得真正的社会和谐,但在短期内肯定是增加了社会的紧张,加剧了社会的冲突。因为这种明显地偏袒马来人而歧视其他种族的做法使得华人和其他种族的人认为政府将他们作为二等公民对待,非马来人在商业和其他方面都感受到了政府的压力,而华商通常不得不接受马来人作为自己的商业伙伴,尽管他们在管理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工作能力,但由于他们与马来人的政要有着密切联系,尤其是与巫统的关系,使他们在签订贸易协定方面能发挥某种微妙作用,所以华商不得不接受这些从商业角度看并没有多大价值的马来人。而与此同时,马来西亚政府还压制非马来人使用自己的语言教育自己的下一代,并限制他们进入马来西亚的大学。所以,当政府强迫非马来人在私人企业的领域雇佣马来人时,自然引起了他们的怨恨:他们认为政府在强迫非马来人在私人企业领域作出牺牲的同时,却没有让他们在公共领域得到相应的好处。
虽然在实践中,非马来人仍然讲汉语和泰米尔语,同时,在十分广阔的社会和经济领域内,这些文化还在继续扩张,而宗教自由也同样受到人们的尊重,但非马来人还是与这样一个带有十分明显的马来人印记的政府疏远了,其中的很多富有的、有着高科技素质的人才采取了移居海外的方式来宣泄自己的不满;而一些富有的商人,也不愿意将自己积累的资金全部再投入马来西亚进行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马来西亚的国力。在这一趋势中,华裔的表现十分明显,因为他们一般认为,马来西亚政府的经济政策是在牺牲华裔利益的基础上为马来人提供更大的经济份额。在马来西亚的投资份额中,华裔占20%,而外国资本占60%,马来西亚政府不可能对外资不利,因为这会使外资流向具有更加优惠政策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去,所以只可能对华裔的企业和资本进行侵犯。而被侵犯的一方,除了以资金转移到其他国家去以表示自己的不满外,似乎也没有其他的方式来进行表述。[16]
尽管国民阵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自己的权威地位,但整个制度却根本不可能转向完全的专制体系。以国民阵线为首的执政党联盟的确能够保证自己的选举中的胜利,但反对党的势力也在不断地增长,他们到后来已经能够获得大约40%的选票。在1989年巫统分裂后,反对党在1990年的大选中获得了47%的选票。[17]在州一级的选举中,执政党的失利也是常见的事。更何况马来西亚国民阵线只是一个选举联盟,其对内部的控制绝对不是稳定的,各个政党之间经常展开竞争。这就使马来西亚政治制度向更加权威的方向发展变成了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多年的经济发展以后,马来西亚社会仍然十分明显地沿着种族与社团的界限划分。但这种社团的分裂由于民主的政治形式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各社团之间的协商与妥协。虽然马来人控制着政府,但他们却不可能忽视其他种族的利益。之所以如此,首先是非马来人社会的力量太强大了,无论从人口比例还是社会影响而言,都根本不可能持续地进行压制;其次,这种压制会产生不可估量的灾难性的经济后果,因为不仅华人控制着商业,而且他们和其他非马来人还掌握着一些这个社会中不可替代的技能。从本质上讲,非马来人社会的强大力量意味着马来人必须与他们分享政府的权力。
政治制度本身也潜在地鼓励种族之间的合作。因为在与泛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党进行竞选时,巫统也不得不依靠非马来人的选票才有可能获得多数。由于一些极端的马来人政党对马来人选票的争夺,使巫统随时都能意识到,只有与马来西亚国民阵线的其他政党保持合作,才有可能保持自己执政党的地位。也由于它部分地依靠非马来人的选票,所以它也不得不在最低的限度上考虑他们的要求和利益。由于马来西亚的主要执政党的这种性质,使其内部不可能具有一种绝对一致的力量来推行专制的政策。这样,巫统在执行偏向马来人的政策时,也在最低的限度上考虑了非马来人的利益。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政治体系有明显的影响,急速的经济增长导致权威体制的强化以便对付工人阶级的不满,而各社团和种族的紧张也进一步加强了这种趋势,以便政府能够同时保持社会的和谐和马来人的特权。当然,政府的行为无形中仍然受到少数民族社会与日益增长的中产阶级力量的制约,商业阶层作为一种平衡性的力量,仍然发展得不够充分,华商的力量在整个马来西亚社会中处于防卫性的地位,而马来人的商业阶级却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附于政府的。因此,马来西亚的政治体系屈从于同时产生的民主与威权的压力,一方面,政府实行着强大的专制性质的权力来维护马来精英的特权和政治稳定;另一方面,它也同时面对着社会的平衡制约力量从而限制了其为所欲为的范围;而定期举行的选举,尽管完全是为应付反对派的,但也时时使政府感受到了大众的压力。实际上,威权与民主在这种政治体制中并不是对抗性的,而是相互补充和支持的。
政府不时被迫地对混合着权威和代议制的挑战作出反应,反应出政府本身混合着民主与专制的两种性质,尽管政府不时地实施一些强制性的措施来对付各种游行示威和抗议行动,但它却清醒地认识到其权威来自这个社会中的选举基础。要维持这种选举的基础,也就不可能不考虑各方面的利益,所以,任何马来西亚政府都不可能抛弃民主政治的一些最基本的原则。
所以,权威与民主的这种关系似乎没有必要进行大的调整,这种趋势在80年代变得尤其明显。在80年代中期,马来西亚的经济发展遇到了麻烦,结果在国内引起了动荡,而巫统也发生了分裂。当人们普遍担心会引发一系列暴力冲突时,政府对这一系列危机采取了相应的权威措施,1987年,至少有100多起反对派的活动被政府用国内安全法所禁止。但专制性的措施从另一个角度看却受到了民主趋势的制约,这种民主趋势体现在政党内部和相互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正是这种竞争导致了巫统的分裂并使反对派成立了四六精神党,此后不久即与反对派——泛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党联合,最后则是与非马来人为主的民主行动党联合。由于这种变化,马来西亚国民阵线在1990年实际上面临着它成立以来最大的挑战。大选的结果是它仅仅以微弱的多数——53%对47%战胜反对派,而这种结果与西方的政党竞选结果已经十分相似了。
最后的问题在于,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是否会沿着更加民主化的道路前进?这是一个十分关键性的问题,但从其目前的运行情况看,这种政治体制似乎没有什么十分紧迫的压力要求它立即作出改变。这主要是因为马来亚社会精英从目前的体制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而非马来人精英的利益也得到了很好的表达,尽管不是十分令人满意,但至少也是可以接受的。同时,在马来西亚这样一个种族的冲突随时可能发生的国度里,马来精英与非马来人精英都更看重社会稳定的价值而不是政治体制的进一步民主化。当然,从某种角度讲,马来西亚的政治体制已经是民主化的,按照学术界的一般看法,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体制的最主要的特征或本质就是其政治管理体系的成员是否是通过大众选举产生的。从这个角度看,马来西亚是完全合乎标准的民主政体。但是,马来西亚的民主机制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考验,因为执政党并未在大选中品尝过失败的滋味,也就不可能了解他们在失败以后是否还能遵循民主的规范。所以,实践的民主体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标志,即执政党能够服从选举的结果,尤其是对自己不利的选举结果,平稳地交接政权。实际上,在州一级的选举中,马来西亚的执政党政府是准备面对失败的,但这是因为马来西亚国民阵线在全国仍然拥有优势,而一旦政局的变化威胁到他们的真实权力时,各种紧急措施就出笼了。近期在安瓦尔的事件上,马哈蒂尔就不惜牺牲司法独立来维持自己的权力。在这个意义上,马来西亚的执政者并不是真正信奉民主自身的价值,而毋宁说利用民主的选举程序来增加政府权力的合法性。
在这种政局的变动中,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是否最终还会向着更加民主化的道路前进是令人关注的。第三世界发展的一般规律是,经济发展推动了社会发展,而社会中产阶级力量的增强使得他们不断提出民主化的要求,并最终使整个社会的政治体制发生民主化的变革。如果马来西亚按这种规律运行,它迟早也会转变为真正的民主国家。而马来人特权无疑是马来西亚通向民主制的最后障碍,因为民主原则不允许社会的某一部分人以任何借口享受任何特权。尽管最后的发展趋势尚无法准确地预测,但马来西亚的经验至少向我们证明,一个以权威和民主相互配合的政治体制,能够在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中长期存在下去,因为这种体制比单纯的独裁或民主的体制都具有更大的弹性。而现行的马来西亚政治体制中的民主,不是基于民族的整合,却是基于社会各种族社团的分裂。也就是说,民主在这样的国度中并不具有西方政治学的含义,而是一种分裂社会的粘合剂。
如果民主不仅仅是能够让社会各个集团的利益得到公平和有效表达的政治形式,而且也是将一个社会能够联结在一起的粘合剂,那么,民主在东方社会中的意义和作用就值得重新定义和估价。也许,这种“管理型民主”更适合东方的国情,从这个角度看,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具有某种普遍的意义。它表明,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不仅在工业化方面会形成和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特点,而且在政治方面也会形成自己的独有形态,这种形态很可能不仅是一种过渡的形式,而且会作为一种文明的形态长久地存在下去。它不会对民主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提出什么严峻的挑战(正如一些西方学者所担心的那样),而只是用一种自己和平的方式证明,工业文明和人类的现代化,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西方的发展模式是成功的,但不一定就是最好的,更不表明一切民族都必须完全机械地效仿这种模式。事实已经证明,人类的文明是一种多元化的文明,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也是这样。不同的工业或是现代文明可以在一个一体化程度更高的世界上共存,而由原来的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的模式,将会给人类的新一伦文明的创建提供某种具有活力的因素,它不会激发起“文明的冲突”,而只会使21世纪的人类社会具有更加丰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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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民主的构架依然保持着,但在70-80年代初期,马来西亚政坛上的权威主义倾向越来越强,大选总是在对政府绝对有利的情况下举行,而反对党和各种新闻出版物几乎无法对政府的权力作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不过民主架构依然保持着,所以随着巫统的分裂民主势力再次得到了复兴。反对党能够利用这一有利形势,使民主的选举制度成为他们向政府挑战的有力武器,并使得国会再次成为重要的政治辩论场所。
由于仍然具有给予庇护好处的权力,政府还是十分有效地利用了它来摧毁反对派的力量。最明显的例子是将四六精神党的支持者们争取过来,为削弱反对派力量起了很大作用。不过,从长远的观点看,马来西亚的社会还是会继续朝着更加有利于增加政治监督与权力平衡的方向发展。这种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几十年来的经济增长,使马来西亚的中产阶级迅速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阶级,由于城市中产阶级的力量的发展,使其纲领更能代表马来西亚现代化的层面。到80年代末期,马来西亚受过教育的城市中产阶级已经成为马来西亚社会的一支主要力量,而马来人农民和非马来人的劳工已不再构成社会的主要力量。[15]
马来西亚政治发展的重要特点是执政党为一个政党联盟,在独立之初,马华印联盟只包括巫统、马华公会与印度人大会党;1969年以后,执政党联盟开始逐步扩大自己的基础,在更名为国民阵线后,已经吸收了14个相对独立的政党加盟。这就使其具有相对广泛的社会基础。当然,巫统与新巫统始终在联盟党或是国民阵线中起主导作用。这种联盟的执政党性质使其不可能根本改变宪法的民主结构,但却不妨碍其行使权威主义的政策。
从一个较为宽阔的视野来考察,经济发展应该对政治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因为经济发展所引起的社会变化应能构成一个坚固的支持民主政治机构的社会基础,不断增长的财富和日益复杂的阶级构成将十分有利于民主的进程。但从另一种角度看,这种巨大的变化恰好十分有利于权威主义政治的发展,因为只有一个具有强大权威的政府才有可能控制社会因急剧发展所引起的紧张以及控制劳动阶级的不满,并能在工业化的过程中提供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而且,在一个种族分裂的社会中,这种因发展所造成的紧张往往比一般的社会更为严重,也就更需要一个权威主义的政府来加以控制。
马来西亚在其发展的最初阶段,也就是从独立开始的将近20年的时间内,经济发展并没有带来预期的社会稳定与民主政治,因为经济发展的成果大部分被外国的投资者和华人所获得,而马来人为主的乡村地区并没有从这种发展中得到多少好处,这是造成1969年骚乱的主要因素。其结果是,经济发展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权威主义的倾向。而这个权威主义的马来西亚政府在1969年以后采取的新经济计划就是试图提高马来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受益份额,减少华人和其他人种从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好处。新经济计划从长远的角度看是为了减少社会的冲突,取得真正的社会和谐,但在短期内肯定是增加了社会的紧张,加剧了社会的冲突。因为这种明显地偏袒马来人而歧视其他种族的做法使得华人和其他种族的人认为政府将他们作为二等公民对待,非马来人在商业和其他方面都感受到了政府的压力,而华商通常不得不接受马来人作为自己的商业伙伴,尽管他们在管理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工作能力,但由于他们与马来人的政要有着密切联系,尤其是与巫统的关系,使他们在签订贸易协定方面能发挥某种微妙作用,所以华商不得不接受这些从商业角度看并没有多大价值的马来人。而与此同时,马来西亚政府还压制非马来人使用自己的语言教育自己的下一代,并限制他们进入马来西亚的大学。所以,当政府强迫非马来人在私人企业的领域雇佣马来人时,自然引起了他们的怨恨:他们认为政府在强迫非马来人在私人企业领域作出牺牲的同时,却没有让他们在公共领域得到相应的好处。
虽然在实践中,非马来人仍然讲汉语和泰米尔语,同时,在十分广阔的社会和经济领域内,这些文化还在继续扩张,而宗教自由也同样受到人们的尊重,但非马来人还是与这样一个带有十分明显的马来人印记的政府疏远了,其中的很多富有的、有着高科技素质的人才采取了移居海外的方式来宣泄自己的不满;而一些富有的商人,也不愿意将自己积累的资金全部再投入马来西亚进行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马来西亚的国力。在这一趋势中,华裔的表现十分明显,因为他们一般认为,马来西亚政府的经济政策是在牺牲华裔利益的基础上为马来人提供更大的经济份额。在马来西亚的投资份额中,华裔占20%,而外国资本占60%,马来西亚政府不可能对外资不利,因为这会使外资流向具有更加优惠政策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去,所以只可能对华裔的企业和资本进行侵犯。而被侵犯的一方,除了以资金转移到其他国家去以表示自己的不满外,似乎也没有其他的方式来进行表述。[16]
尽管国民阵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自己的权威地位,但整个制度却根本不可能转向完全的专制体系。以国民阵线为首的执政党联盟的确能够保证自己的选举中的胜利,但反对党的势力也在不断地增长,他们到后来已经能够获得大约40%的选票。在1989年巫统分裂后,反对党在1990年的大选中获得了47%的选票。[17]在州一级的选举中,执政党的失利也是常见的事。更何况马来西亚国民阵线只是一个选举联盟,其对内部的控制绝对不是稳定的,各个政党之间经常展开竞争。这就使马来西亚政治制度向更加权威的方向发展变成了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多年的经济发展以后,马来西亚社会仍然十分明显地沿着种族与社团的界限划分。但这种社团的分裂由于民主的政治形式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各社团之间的协商与妥协。虽然马来人控制着政府,但他们却不可能忽视其他种族的利益。之所以如此,首先是非马来人社会的力量太强大了,无论从人口比例还是社会影响而言,都根本不可能持续地进行压制;其次,这种压制会产生不可估量的灾难性的经济后果,因为不仅华人控制着商业,而且他们和其他非马来人还掌握着一些这个社会中不可替代的技能。从本质上讲,非马来人社会的强大力量意味着马来人必须与他们分享政府的权力。
政治制度本身也潜在地鼓励种族之间的合作。因为在与泛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党进行竞选时,巫统也不得不依靠非马来人的选票才有可能获得多数。由于一些极端的马来人政党对马来人选票的争夺,使巫统随时都能意识到,只有与马来西亚国民阵线的其他政党保持合作,才有可能保持自己执政党的地位。也由于它部分地依靠非马来人的选票,所以它也不得不在最低的限度上考虑他们的要求和利益。由于马来西亚的主要执政党的这种性质,使其内部不可能具有一种绝对一致的力量来推行专制的政策。这样,巫统在执行偏向马来人的政策时,也在最低的限度上考虑了非马来人的利益。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政治体系有明显的影响,急速的经济增长导致权威体制的强化以便对付工人阶级的不满,而各社团和种族的紧张也进一步加强了这种趋势,以便政府能够同时保持社会的和谐和马来人的特权。当然,政府的行为无形中仍然受到少数民族社会与日益增长的中产阶级力量的制约,商业阶层作为一种平衡性的力量,仍然发展得不够充分,华商的力量在整个马来西亚社会中处于防卫性的地位,而马来人的商业阶级却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附于政府的。因此,马来西亚的政治体系屈从于同时产生的民主与威权的压力,一方面,政府实行着强大的专制性质的权力来维护马来精英的特权和政治稳定;另一方面,它也同时面对着社会的平衡制约力量从而限制了其为所欲为的范围;而定期举行的选举,尽管完全是为应付反对派的,但也时时使政府感受到了大众的压力。实际上,威权与民主在这种政治体制中并不是对抗性的,而是相互补充和支持的。
政府不时被迫地对混合着权威和代议制的挑战作出反应,反应出政府本身混合着民主与专制的两种性质,尽管政府不时地实施一些强制性的措施来对付各种游行示威和抗议行动,但它却清醒地认识到其权威来自这个社会中的选举基础。要维持这种选举的基础,也就不可能不考虑各方面的利益,所以,任何马来西亚政府都不可能抛弃民主政治的一些最基本的原则。
所以,权威与民主的这种关系似乎没有必要进行大的调整,这种趋势在80年代变得尤其明显。在80年代中期,马来西亚的经济发展遇到了麻烦,结果在国内引起了动荡,而巫统也发生了分裂。当人们普遍担心会引发一系列暴力冲突时,政府对这一系列危机采取了相应的权威措施,1987年,至少有100多起反对派的活动被政府用国内安全法所禁止。但专制性的措施从另一个角度看却受到了民主趋势的制约,这种民主趋势体现在政党内部和相互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正是这种竞争导致了巫统的分裂并使反对派成立了四六精神党,此后不久即与反对派——泛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党联合,最后则是与非马来人为主的民主行动党联合。由于这种变化,马来西亚国民阵线在1990年实际上面临着它成立以来最大的挑战。大选的结果是它仅仅以微弱的多数——53%对47%战胜反对派,而这种结果与西方的政党竞选结果已经十分相似了。
最后的问题在于,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是否会沿着更加民主化的道路前进?这是一个十分关键性的问题,但从其目前的运行情况看,这种政治体制似乎没有什么十分紧迫的压力要求它立即作出改变。这主要是因为马来亚社会精英从目前的体制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而非马来人精英的利益也得到了很好的表达,尽管不是十分令人满意,但至少也是可以接受的。同时,在马来西亚这样一个种族的冲突随时可能发生的国度里,马来精英与非马来人精英都更看重社会稳定的价值而不是政治体制的进一步民主化。当然,从某种角度讲,马来西亚的政治体制已经是民主化的,按照学术界的一般看法,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体制的最主要的特征或本质就是其政治管理体系的成员是否是通过大众选举产生的。从这个角度看,马来西亚是完全合乎标准的民主政体。但是,马来西亚的民主机制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考验,因为执政党并未在大选中品尝过失败的滋味,也就不可能了解他们在失败以后是否还能遵循民主的规范。所以,实践的民主体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标志,即执政党能够服从选举的结果,尤其是对自己不利的选举结果,平稳地交接政权。实际上,在州一级的选举中,马来西亚的执政党政府是准备面对失败的,但这是因为马来西亚国民阵线在全国仍然拥有优势,而一旦政局的变化威胁到他们的真实权力时,各种紧急措施就出笼了。近期在安瓦尔的事件上,马哈蒂尔就不惜牺牲司法独立来维持自己的权力。在这个意义上,马来西亚的执政者并不是真正信奉民主自身的价值,而毋宁说利用民主的选举程序来增加政府权力的合法性。
在这种政局的变动中,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是否最终还会向着更加民主化的道路前进是令人关注的。第三世界发展的一般规律是,经济发展推动了社会发展,而社会中产阶级力量的增强使得他们不断提出民主化的要求,并最终使整个社会的政治体制发生民主化的变革。如果马来西亚按这种规律运行,它迟早也会转变为真正的民主国家。而马来人特权无疑是马来西亚通向民主制的最后障碍,因为民主原则不允许社会的某一部分人以任何借口享受任何特权。尽管最后的发展趋势尚无法准确地预测,但马来西亚的经验至少向我们证明,一个以权威和民主相互配合的政治体制,能够在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中长期存在下去,因为这种体制比单纯的独裁或民主的体制都具有更大的弹性。而现行的马来西亚政治体制中的民主,不是基于民族的整合,却是基于社会各种族社团的分裂。也就是说,民主在这样的国度中并不具有西方政治学的含义,而是一种分裂社会的粘合剂。
如果民主不仅仅是能够让社会各个集团的利益得到公平和有效表达的政治形式,而且也是将一个社会能够联结在一起的粘合剂,那么,民主在东方社会中的意义和作用就值得重新定义和估价。也许,这种“管理型民主”更适合东方的国情,从这个角度看,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具有某种普遍的意义。它表明,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不仅在工业化方面会形成和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特点,而且在政治方面也会形成自己的独有形态,这种形态很可能不仅是一种过渡的形式,而且会作为一种文明的形态长久地存在下去。它不会对民主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提出什么严峻的挑战(正如一些西方学者所担心的那样),而只是用一种自己和平的方式证明,工业文明和人类的现代化,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西方的发展模式是成功的,但不一定就是最好的,更不表明一切民族都必须完全机械地效仿这种模式。事实已经证明,人类的文明是一种多元化的文明,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也是这样。不同的工业或是现代文明可以在一个一体化程度更高的世界上共存,而由原来的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的模式,将会给人类的新一伦文明的创建提供某种具有活力的因素,它不会激发起“文明的冲突”,而只会使21世纪的人类社会具有更加丰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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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与权威之间——马来西亚政治发展特点剖析(2)
尽管有着明显的弱点,四六精神党的联合反对阵线还是对现有政权形成了巨大的威胁。80年代中期以后,马来西亚政坛上的各种政治力量第一次看到了在政治上替代巫统控制一切的可能性,也就是在马来西亚可以组织一个能够代表马来人与非马来人的广泛的反对党联合阵线。在1990年,以四六精神党为首的反对党终于建立了一个反对党的联盟——人民阵线。它包括四六精神党,民主行动党,马来西亚人民党,马来西亚穆斯林印度人国大党,印度人进步阵线,哈民党,马来西亚团结党等,并于1992年正式注册。[10]
虽然反对派取得了很大的胜利,但选举的结果还是执政党国民阵线获得了180席中的127席,继续保有三分之二的优势。不过,其总的得票率却下降为53.4%,议席也减少了21席。[11]但从总的形势看,反对派并未能够对新巫统构成严重的挑战,尤其是华人为主的政党并未能够获得广泛的支持。相反,新巫统再次证明了它的优势,在它参与竞选的85个马来半岛的议席中它一共获得了70席。而四六精神党本来预期在马来人聚居的地区能够获得广泛的支持,因为它一再强调马来族的特权,但结果仍然是令人失望的。因为尽管有部分选民改变了意向,但总数微不足道,它们在90年的大选中只获得了8个席位。
为什么四六精神党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功?部分原因在于巫统长期执政后在马来西亚形成的新庇护制度。在四六精神党没有与巫统分裂前,其所有成员都是巫统庇护网的受益者。而分裂本身,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对庇护网控制权的争夺。在1988-1989年间,由于庇护权的控制尚未明显地转到某一方,所以如果在那时举行大选,四六精神党很有可能获得成功。但到1989年底,新巫统已经明显地重新确立了对政府庇护权的控制,于是,原有的反对派也就纷纷转向了。所有的商人,大学教师,技术精英,以及在政府得到贷款的各行各业的人员,都开始逐渐地回到了新巫统一边。由于利益的因素,这些人几乎没有其他的选择,实际上,他们在开始支持四六精神党时,也是因为他们以为反对派能够控制庇护网,而现在四六精神党的前景似乎并不十分光明,所以,为保险起见,还是支持新巫统为好。
1990年的大选是马来西亚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又一个重要转折,它表明了马来西亚政治领域中反对派开始真正强大起来,并具有对执政党进行挑战的潜力,尽管他们目前尚无执政的可能,但一个强大反对派政党的出现,对于民主政治的含义是不言而喻的。
二,政治“游戏规则”及其基础
尽管反对党无法取代国民阵线,但它的斗争却表明,在这个国家中,民主与权威之间的合法较量依然是其政治发展最主要的特点,也就是说,以合法的形式来实现自己的意图是马来西亚政坛上最基本的游戏规则。
马哈蒂尔对反对党的行为表明,马来西亚的政治运作并不象宪法所规定的那样照章办事,而是基本上按照执政者的意志运行,因为对很多政治行为的解释权完全控制在执政者手中。但是,马来西亚毕竟还是有着自己的一些显著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反对派的合法存在。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这些政治上的反对派不是被镇压就是被取缔,很难具有真正的政治影响力;在马来西亚,反对派尽管还没有执政的可能,但却能够长期地合法存在并具有广泛的政治影响力,这应该是一种潜在民主的特征。
于是,研究马来亚的政治发展,探寻执政党政府与其反对党斗争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即其“游戏规则”就十分必要了,因为对马来西亚而言,其政治发展的重点不是其政治形式而是其实际的政治过程。马来西亚人普遍认为,大多数立法在实际政治决策过程中只起很少的作用。自从下院在1959年由选举产生后,所有的议案都是由总理或副总理提出的,政府从未被击败过。大约不到10个议案是由反对派议员提出的,结果是全部被否决。从1959年以来,政府始终占有三分之二的优势,这一事实对于理解其政治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没有三分之二的优势,就不能制定和通过任何宪法的修正案。
使反对党的人士一直感到不安是国民阵线政府在权力分配中占据的优势,这也成为马来西亚宪法中一个始终争论不休的问题。马来西亚政府从它成立之日起,就不断地说它对于反对党是公平的,而反对党却认为事实并非如此。自1959年12月14日议会第一次正式辩论这个问题开始,马来西亚的国会就未中断过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当时,一共有9个反对派的提案,而这些提案都必须在5小时之内辩论完毕,一些议员认为如果这些议案不能在当时得到辩论,那么应该留待下一次再辩论,因为应该尊重在这里出席会议的议员的声音,并认为缩短辩论时间对于反对派是不公平的。[12]而在实际的操作中,政府总是先将自己的提案加以表决,然后才来处理反对派的议案,总的来讲,是反对党更乐意使用国会来反映他们的意见,而不是政府。
这种比较独特的政治局面与双方的政治态度有关:在反对党一方,他们当然将国会看作是一个全民利益的工具,在那里可以讨论公众的各种事务并使这种讨论能够对整个民族产生影响,同时这里也是一个政府不得不对它负责并对它的作用加以考虑的机构。而在另一方面,政府则尽其所能在国会内外消减它的政治影响,由于政府控制了政治权力,使它有能力维持着国会的形式,但却加强其权威性使其有利于自身的利益。尽管如此,双方都没有抛弃议会民主的形式,没有抛弃以合法的形式来实现自己意图的游戏规则,无论反对党还是政府,都没有试图根本推翻议会民主,只是尽量想使其运作有利于自己而已。也正是由于议会民主的形式依然存在,也就使无论哪一方,都不可能完全无视民主政治的一些基本的游戏规则,从而使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过程中的民主与威权奇特地结合在了一起。
但是,就其社会根源而言,马来西亚的反对派能够长期合法存在,政治游戏规则能够保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马来西亚政坛上始终聚集着一批受过英式教育的社会精英。这批社会精英通过各种渠道聚集在殖民地的文官系统内,逐步地参与了马来亚的政治生活。
由于这种殖民地文官系统的存在,使马来西亚的以后的政治发展具有了一种半民主化的特点。自从1955年的首次大选后,英国的殖民制度开始具有了一些民主的形式,这主要是一些马来西亚的政治活动家开始展露头角,并逐步地成为了一支新的政治力量;但英国殖民当局依然对这些精英的政治参与有着种种限制,这又使得原有文官能有更大的权力。
这种政策执行的结果,是使英国式的精英主义成为马来亚最重要的殖民遗产,而且这种观念上的遗产比其他任何一种英国式的遗产都更为强烈和持久。这种精英主义的主要内容是英国人强调马来亚精英的身份并保留他们在这个社会的地位和特权,而英国人通过与这批精英的联合而换取他们的协助和忠诚以便最终维护英国人在马来亚的利益。由于这批精英有群众基础并有众多的追随者,所以他们对稳定马来亚的局势发挥了很大作用。这种精英主义在马来亚的大学里也成为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贵族的子女能够享有特殊的房子、食品以及更高的助学金。其结果是,英国人在马来亚大学里灌输的不是自由、民主与平等,而是英国贵族的等级价值观念。
同时,由于马来亚的行政人员大部分是从马来亚贵族中选拔的,所以他们很自然地与原有的统治精英有着不同寻常的密切联系。实际上,马来亚的本地行政官员成了苏丹的代言人,他们所受到的教育和获得的知识使他们成为传统马来亚贵族与英国殖民者之间沟通的桥梁。由于这种特点,使马来亚的行政官员成为当地贵族的代言人和社会的代言人,从而实际上卷入了政治的决策,这与英国本土奉行的文官中立原则是相悖的。他们是马来亚非官方舆论的官方代言人。[13]也正因如此,马来亚的本地官员十分强烈地要求参与马来亚的政治事务,尤其是当他们认为英国人的政策损害了马来亚社会利益时更是如此。
毫无疑问,马来西亚文官,也就是行政精英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影响着政府的决策,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着马来西亚的政治结构。正如泰曼所说的:“马来西亚文官系统的官员是马来西亚政治精英的一部分,因为他们的观点和愿望通常极大地影响着政府的决策。政府中永久性的秘书和各部部长的秘书熟知政府整个的结构和工作的相关知识,而主要的助理秘书或类似的人员由于具有提供决策的必要技术和行政经验,因而他们的政策建议最终会成为实际的政策。”[14]
现在,马来西亚的政治领导人已经开始试图改变这种高度官僚化的政治结构,而这种结构一旦改变,则马来亚行政精英的影响力将会进一步下降,一个更负责的政府则可能由此产生。但在这种变化还未能成为马来西亚政坛上的主流之前,马来西亚行政精英传统的历史背景和某种共识对于马来西亚始终保持着民主政治的形式显然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这样认为,在马来西亚的执政党与反对党之间,马来西亚的行政精英事实上构成了马来西亚政坛上的第三种势力,而其巨大的影响力则在无形中平衡着马来西亚执政党与反对党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使得各种政治力量的斗争不至于由于一方的过于强大而破坏“政治游戏”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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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反对派取得了很大的胜利,但选举的结果还是执政党国民阵线获得了180席中的127席,继续保有三分之二的优势。不过,其总的得票率却下降为53.4%,议席也减少了21席。[11]但从总的形势看,反对派并未能够对新巫统构成严重的挑战,尤其是华人为主的政党并未能够获得广泛的支持。相反,新巫统再次证明了它的优势,在它参与竞选的85个马来半岛的议席中它一共获得了70席。而四六精神党本来预期在马来人聚居的地区能够获得广泛的支持,因为它一再强调马来族的特权,但结果仍然是令人失望的。因为尽管有部分选民改变了意向,但总数微不足道,它们在90年的大选中只获得了8个席位。
为什么四六精神党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功?部分原因在于巫统长期执政后在马来西亚形成的新庇护制度。在四六精神党没有与巫统分裂前,其所有成员都是巫统庇护网的受益者。而分裂本身,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对庇护网控制权的争夺。在1988-1989年间,由于庇护权的控制尚未明显地转到某一方,所以如果在那时举行大选,四六精神党很有可能获得成功。但到1989年底,新巫统已经明显地重新确立了对政府庇护权的控制,于是,原有的反对派也就纷纷转向了。所有的商人,大学教师,技术精英,以及在政府得到贷款的各行各业的人员,都开始逐渐地回到了新巫统一边。由于利益的因素,这些人几乎没有其他的选择,实际上,他们在开始支持四六精神党时,也是因为他们以为反对派能够控制庇护网,而现在四六精神党的前景似乎并不十分光明,所以,为保险起见,还是支持新巫统为好。
1990年的大选是马来西亚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又一个重要转折,它表明了马来西亚政治领域中反对派开始真正强大起来,并具有对执政党进行挑战的潜力,尽管他们目前尚无执政的可能,但一个强大反对派政党的出现,对于民主政治的含义是不言而喻的。
二,政治“游戏规则”及其基础
尽管反对党无法取代国民阵线,但它的斗争却表明,在这个国家中,民主与权威之间的合法较量依然是其政治发展最主要的特点,也就是说,以合法的形式来实现自己的意图是马来西亚政坛上最基本的游戏规则。
马哈蒂尔对反对党的行为表明,马来西亚的政治运作并不象宪法所规定的那样照章办事,而是基本上按照执政者的意志运行,因为对很多政治行为的解释权完全控制在执政者手中。但是,马来西亚毕竟还是有着自己的一些显著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反对派的合法存在。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这些政治上的反对派不是被镇压就是被取缔,很难具有真正的政治影响力;在马来西亚,反对派尽管还没有执政的可能,但却能够长期地合法存在并具有广泛的政治影响力,这应该是一种潜在民主的特征。
于是,研究马来亚的政治发展,探寻执政党政府与其反对党斗争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即其“游戏规则”就十分必要了,因为对马来西亚而言,其政治发展的重点不是其政治形式而是其实际的政治过程。马来西亚人普遍认为,大多数立法在实际政治决策过程中只起很少的作用。自从下院在1959年由选举产生后,所有的议案都是由总理或副总理提出的,政府从未被击败过。大约不到10个议案是由反对派议员提出的,结果是全部被否决。从1959年以来,政府始终占有三分之二的优势,这一事实对于理解其政治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没有三分之二的优势,就不能制定和通过任何宪法的修正案。
使反对党的人士一直感到不安是国民阵线政府在权力分配中占据的优势,这也成为马来西亚宪法中一个始终争论不休的问题。马来西亚政府从它成立之日起,就不断地说它对于反对党是公平的,而反对党却认为事实并非如此。自1959年12月14日议会第一次正式辩论这个问题开始,马来西亚的国会就未中断过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当时,一共有9个反对派的提案,而这些提案都必须在5小时之内辩论完毕,一些议员认为如果这些议案不能在当时得到辩论,那么应该留待下一次再辩论,因为应该尊重在这里出席会议的议员的声音,并认为缩短辩论时间对于反对派是不公平的。[12]而在实际的操作中,政府总是先将自己的提案加以表决,然后才来处理反对派的议案,总的来讲,是反对党更乐意使用国会来反映他们的意见,而不是政府。
这种比较独特的政治局面与双方的政治态度有关:在反对党一方,他们当然将国会看作是一个全民利益的工具,在那里可以讨论公众的各种事务并使这种讨论能够对整个民族产生影响,同时这里也是一个政府不得不对它负责并对它的作用加以考虑的机构。而在另一方面,政府则尽其所能在国会内外消减它的政治影响,由于政府控制了政治权力,使它有能力维持着国会的形式,但却加强其权威性使其有利于自身的利益。尽管如此,双方都没有抛弃议会民主的形式,没有抛弃以合法的形式来实现自己意图的游戏规则,无论反对党还是政府,都没有试图根本推翻议会民主,只是尽量想使其运作有利于自己而已。也正是由于议会民主的形式依然存在,也就使无论哪一方,都不可能完全无视民主政治的一些基本的游戏规则,从而使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过程中的民主与威权奇特地结合在了一起。
但是,就其社会根源而言,马来西亚的反对派能够长期合法存在,政治游戏规则能够保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马来西亚政坛上始终聚集着一批受过英式教育的社会精英。这批社会精英通过各种渠道聚集在殖民地的文官系统内,逐步地参与了马来亚的政治生活。
由于这种殖民地文官系统的存在,使马来西亚的以后的政治发展具有了一种半民主化的特点。自从1955年的首次大选后,英国的殖民制度开始具有了一些民主的形式,这主要是一些马来西亚的政治活动家开始展露头角,并逐步地成为了一支新的政治力量;但英国殖民当局依然对这些精英的政治参与有着种种限制,这又使得原有文官能有更大的权力。
这种政策执行的结果,是使英国式的精英主义成为马来亚最重要的殖民遗产,而且这种观念上的遗产比其他任何一种英国式的遗产都更为强烈和持久。这种精英主义的主要内容是英国人强调马来亚精英的身份并保留他们在这个社会的地位和特权,而英国人通过与这批精英的联合而换取他们的协助和忠诚以便最终维护英国人在马来亚的利益。由于这批精英有群众基础并有众多的追随者,所以他们对稳定马来亚的局势发挥了很大作用。这种精英主义在马来亚的大学里也成为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贵族的子女能够享有特殊的房子、食品以及更高的助学金。其结果是,英国人在马来亚大学里灌输的不是自由、民主与平等,而是英国贵族的等级价值观念。
同时,由于马来亚的行政人员大部分是从马来亚贵族中选拔的,所以他们很自然地与原有的统治精英有着不同寻常的密切联系。实际上,马来亚的本地行政官员成了苏丹的代言人,他们所受到的教育和获得的知识使他们成为传统马来亚贵族与英国殖民者之间沟通的桥梁。由于这种特点,使马来亚的行政官员成为当地贵族的代言人和社会的代言人,从而实际上卷入了政治的决策,这与英国本土奉行的文官中立原则是相悖的。他们是马来亚非官方舆论的官方代言人。[13]也正因如此,马来亚的本地官员十分强烈地要求参与马来亚的政治事务,尤其是当他们认为英国人的政策损害了马来亚社会利益时更是如此。
毫无疑问,马来西亚文官,也就是行政精英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影响着政府的决策,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着马来西亚的政治结构。正如泰曼所说的:“马来西亚文官系统的官员是马来西亚政治精英的一部分,因为他们的观点和愿望通常极大地影响着政府的决策。政府中永久性的秘书和各部部长的秘书熟知政府整个的结构和工作的相关知识,而主要的助理秘书或类似的人员由于具有提供决策的必要技术和行政经验,因而他们的政策建议最终会成为实际的政策。”[14]
现在,马来西亚的政治领导人已经开始试图改变这种高度官僚化的政治结构,而这种结构一旦改变,则马来亚行政精英的影响力将会进一步下降,一个更负责的政府则可能由此产生。但在这种变化还未能成为马来西亚政坛上的主流之前,马来西亚行政精英传统的历史背景和某种共识对于马来西亚始终保持着民主政治的形式显然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这样认为,在马来西亚的执政党与反对党之间,马来西亚的行政精英事实上构成了马来西亚政坛上的第三种势力,而其巨大的影响力则在无形中平衡着马来西亚执政党与反对党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使得各种政治力量的斗争不至于由于一方的过于强大而破坏“政治游戏”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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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与权威之间——马来西亚政治发展特点剖析
在东亚新兴的工业化国家中,马来西亚[1]的政治发展模式十分独特。其他新兴工业化国家在起飞阶段都以某种方式实行着直接和变相的独裁或军人统治,马来西亚却在国民人均收入超过2000美元,即将跨入新兴工业化国家的门槛时,依然还能保持住自己形式上的民主政体,这不仅在第三世界急速发展的国家中是个例外,也对自60年代以来以亨廷顿为代表的“新权威主义”理论提出了挑战。因此,研究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模式,不仅有助于加深我们对马来西亚发展本身的理解,也有助于进一步探索第三世界发展的一般规律。
一,马来西亚政治发展的历程
从历史的角度看,马来西亚形式上的民主体制不是创建,而是英国殖民者“遗留”下来的。但这个英式政治体制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比建立这个政治体制更为重要。在很多第三世界国家,尽管殖民者在离去时也留下了形式上的民主体制,这些体制却在很短的时期内土崩瓦解,其主要原因在于这种体制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国家面临的严峻的社会和经济问题。所以,马来西亚的民主体制能否生存下去,也取决于它能否解决马来西亚面临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作为一个典型的多元化社会,马来亚种族之间的裂痕不仅在独立前和独立后没有消融,反而因为立法和法律、文化、宗教尤其是经济的区分进一步得到强化。所有的政治考虑都不可避免地与社会共同体的经济,政策,区域发展,语言,教育,移民,征召国家公务员等事务联系在一起,这就迫使马来亚的政治制度只能在自由权威主义与有限民主之间摇摆。这种似乎矛盾的政治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也可以说是在本质上是由于种族的问题决定的,因为马来亚的政治几乎无法与种族的问题分开。但由于民主选举制度的存在,马来亚的主导民族马来族在政治竞选方面为了维持自己的优势,又不得不想方设法得到华人与印度人的支持。这就使得任何压制性的措施不可能长期地实行。换言之,马来亚社会的构成就决定了无论民主还是权威在这个国度里要想取得绝对的统治地位都是十分困难的,其政治发展只能是在两者之间艰难地寻找某种契合点。总的来看,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独立到1969年的紧急状态为止,其特点是进行联合民主执政的探索。尽管是以为马来人利益斗争而起家的,马来亚最大的政治组织巫统很快认识到,社会形势使他们必须以某种方式与非马来亚的温和领导人建立起相互理解的关系。1951年,当东古·拉赫曼(Tunku Abdul Rahman)就任巫统主席后,就采取同华人政党马华公会合作的基本政策,并于1952年在吉隆坡市议会选举中获得了胜利。在以后的大选中,由于马华公会、巫统与印度人大会党之间达成了相关协议,各方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业绩。
独立后,联盟党一直执政,但它毕竟是通过民主的选举方式上台的,民主的体制始终维系着,而1969年5月13日在吉隆坡由于选举而出现的严重骚乱却使这种民主体制面临重大的考验。选举的结果是对联盟党的一次沉重打击,尽管它在国会中还是占有优势,其议席却从1964年的89下降为66席,选民票数从总数的58.4%下降为48.8%。[2]民主行动党和人民进步党联合获得了25个议席,而伊斯兰教党获得了12个议席。这就使联盟党失去了三分之二的国会多数,从而丧失了它过去所具有的绝对优势。所以,当5月13日民主行动党的支持者在吉隆坡举行庆祝游行时,巫统的支持者立即组织起来进行了反击,于是,全城陷入了一片混乱。为对付这次骚乱,联盟党政府于1969年5月宣布中止宪法,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同时,5月骚乱也暴露出各种族之间的相互不信任情绪是如此强烈,而种族之间的裂痕是如此之深,以致可以随时演化为暴力冲突。
于是,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进入其第二个阶段,即进行权威主义统治的尝试。带有军事独裁色彩的权威政府一直统治到1971年2月19日才宣布结束紧急状态,恢复国会。马华印联盟领导人的借口是为了控制局势,平息动乱,但客观上为某些政治领导人提供了巩固其权力的机会。在骚乱之后,拉扎克(Tun Razak)政府动用了紧急法,将很多劳动组织的领导人抓了起来,同时还将很多反对党的主要人物也抓了起来。[3]这场变动的最终结果是政府的权力逐步转移到拉扎克手中。1971年,拉扎克正式当选为巫统主席和联盟党主席。因此,1969年是马来西亚政治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它标志着马来西亚由一个温和的民主政治转向了“一种权威主义的形式,在这种政治形式中,一个精英集团采取了任何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其继续控制政府”。[4]
就这次骚乱的本质而言,是马来人并不满意他们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地位,即他们的主要作用是在政治领域而不能获得相应的经济和社会利益。而非马来人也对现代化进程中马来人特权感到不满,他们并不认为少数民族在这个国家中只应该把自己的事务局限于经济和商业领域,而认为自己应该获得应有的与马来族平等的政治权力。[5]而巫统高级领导的替换,则是另一个重大的转折。随着拉赫曼的退位,拉扎克从1971年便开始尝试建立一个扩大的联盟,这个联盟将会有10个左右的政党,甚至还包括泛伊斯兰教党,以便共同参加按规定应于1974年举行的大选。这个决定与政府的一系列政策相配合,显示出巫统已经有非常强大的力量去按自己的意志推进自己的政治目标。1974年,在拉扎克巧妙的政治手腕的操纵下,新的联盟正式成立,它一共吸收了14个政党,更名为国民阵线(National Front),各党依然相对独立,但在大选时采取共同的竞选纲领和统一的标志。新成立的国民阵线在1974年的大选中经受了自己诞生后的首次重大考验。国民阵线在这次大选中获得了出乎意料的胜利。在总共124个议席中,它获得了104个议席,而巫统单独获得的议席就有62个。[6]
但1975-1977年间,巫统内部却再次发生了危机,此次危机起源于巫统内部的分歧。原来拉赫曼的支持者逐渐与拉扎克的力量疏远,因为他们已经被排除在主流的集团之外;另一股挑战的力量则来自拉扎克集团内部,拉扎克的挑战者在他的支持者中开始出现,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健康状态日益恶化从而使接班人的问题变得十分敏感。两种反拉扎克的势力都宣称,拉扎克及其同伙在联盟中分享了不适当的权力和特权。而更深的原因在于从60年代起,拉扎克的一帮最核心的顾问和其他追随者,就坚定地认为在70年代应该采取更为激进更有活力的政策以便提高马来人社会团体的地位,他们赞同政府应该更多地干预经济。而拉扎克在1976年1月14日的去世,使巫统内部的权力之争发生了新的变化。在反复的较量后,马哈蒂尔最终获胜。1981年7月,巫统一致推选马哈蒂尔当选为党的新领导人和新总理。
以马哈蒂尔上台为标志,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进入了第三个阶段,其最大的特点却是巫统的分裂。80年代以后,巫统的分裂给马来西亚的政治增加了若干变数。在选举中,对立派别公开地争取民众的支持以击败对手,并尽可能利用对手的敌人来成为自己的盟友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政治斗争策略。而这种政治斗争的局面给了以前那些被忽视的非马来人以及其他社会精英一种政治机遇,使他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并参与到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过程中去,而正是这种新的局面导致了巫统的分裂。
马来西亚政府的权威主义倾向从70年代开始越来越强烈,其基础是巫统在政府中具有的绝对优势地位。但进入80年代中期以来,作为国民阵线主席的马哈蒂尔的权威地位开始遭到党内其他高级领导人的挑战。1987年,巫统内部纷争的结果是最终在1988年导致了党的分裂——具有几十年历史的巫统分裂成为了两个政党。[7]这种分裂虽然有一些政策上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因素却是对权力的争夺——那就是谁来接马哈蒂尔的班。由于拉扎利-穆萨联盟的挑战,巫统内部已经分裂成为所谓的A集团和B集团。这两个集团相互争吵,相互攻击,直至1988年吉隆坡法庭宣布了一个谁也没有料想到的决定,即从技术角度看,巫统已经是一个非法的团体。对法庭的决定,马哈蒂尔用手腕阻止了他的对手注册新党的企图,并将他自己的新党注册为新巫统(New UMNO)。由于未能使自己的党注册,不同政见者们只好继续呆在党内,但最终还是独立出去成立了一个新党,并在1989年正式注册为四六精神党(Semangat 46)。[8]
马来西亚的国民教育计划产生出来的商业机遇不可避免地在巫统内增加了权力争夺的斗争。在地方选举中的胜利就意味着具有了成为州议员或国会议员的机会,也就意味着随之而来相应的商业机遇。因此,为了获得更大的长远利益,人们不惜花费巨资进行竞选,马哈蒂尔本人也注意到这个问题的严重,因为他也提到,在一次地方领导职务的竞选中,一位成员居然花费了60000美元。[9]而商人们也必须与巫统建立某种联系,以便获取各种信贷和商业利益。这一倾向又反过来加剧了巫统内部争夺领导权的斗争。
在这种复杂的背景下,原巫统中的反对派,即四六精神党,就开始尽力建立一个反对派的联合阵线,其中当然应该包括民主行动党与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党。到1989年,四六精神党终于与一些穆斯林政党建立起了一个新的联合阵线,─个名为穆斯林联合运动(APU___Musilm Unity Movement)的组织。同时,它也进一步与民主行动党建立起某种联盟关系,作为交换,以四六精神党为首的新党领导同意支持民主行动党在一些州的竞争。尽管如此,联盟本身的分歧依然存在,因为民主行动党不同意伊斯兰教党的穆斯林原教旨主义的观点,即在马来西亚建立一个伊斯兰政权,而伊斯兰教党当然不会放弃其基本观点以便取得穆斯林群众的拥护。结果在选举中四六精神党实际上是分别建立了两个联盟,在以马来人为主的区域与伊斯兰教党建立联盟,在西海岸地区则与民主行动党建立联盟。这种明显的矛盾暴露出拉扎利组织的联盟并不适合执政,当然,作为一个反对党联盟,它在马来西亚的政坛上的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并迫使国民阵线不得不考虑反对派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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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来西亚政治发展的历程
从历史的角度看,马来西亚形式上的民主体制不是创建,而是英国殖民者“遗留”下来的。但这个英式政治体制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比建立这个政治体制更为重要。在很多第三世界国家,尽管殖民者在离去时也留下了形式上的民主体制,这些体制却在很短的时期内土崩瓦解,其主要原因在于这种体制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国家面临的严峻的社会和经济问题。所以,马来西亚的民主体制能否生存下去,也取决于它能否解决马来西亚面临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作为一个典型的多元化社会,马来亚种族之间的裂痕不仅在独立前和独立后没有消融,反而因为立法和法律、文化、宗教尤其是经济的区分进一步得到强化。所有的政治考虑都不可避免地与社会共同体的经济,政策,区域发展,语言,教育,移民,征召国家公务员等事务联系在一起,这就迫使马来亚的政治制度只能在自由权威主义与有限民主之间摇摆。这种似乎矛盾的政治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也可以说是在本质上是由于种族的问题决定的,因为马来亚的政治几乎无法与种族的问题分开。但由于民主选举制度的存在,马来亚的主导民族马来族在政治竞选方面为了维持自己的优势,又不得不想方设法得到华人与印度人的支持。这就使得任何压制性的措施不可能长期地实行。换言之,马来亚社会的构成就决定了无论民主还是权威在这个国度里要想取得绝对的统治地位都是十分困难的,其政治发展只能是在两者之间艰难地寻找某种契合点。总的来看,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独立到1969年的紧急状态为止,其特点是进行联合民主执政的探索。尽管是以为马来人利益斗争而起家的,马来亚最大的政治组织巫统很快认识到,社会形势使他们必须以某种方式与非马来亚的温和领导人建立起相互理解的关系。1951年,当东古·拉赫曼(Tunku Abdul Rahman)就任巫统主席后,就采取同华人政党马华公会合作的基本政策,并于1952年在吉隆坡市议会选举中获得了胜利。在以后的大选中,由于马华公会、巫统与印度人大会党之间达成了相关协议,各方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业绩。
独立后,联盟党一直执政,但它毕竟是通过民主的选举方式上台的,民主的体制始终维系着,而1969年5月13日在吉隆坡由于选举而出现的严重骚乱却使这种民主体制面临重大的考验。选举的结果是对联盟党的一次沉重打击,尽管它在国会中还是占有优势,其议席却从1964年的89下降为66席,选民票数从总数的58.4%下降为48.8%。[2]民主行动党和人民进步党联合获得了25个议席,而伊斯兰教党获得了12个议席。这就使联盟党失去了三分之二的国会多数,从而丧失了它过去所具有的绝对优势。所以,当5月13日民主行动党的支持者在吉隆坡举行庆祝游行时,巫统的支持者立即组织起来进行了反击,于是,全城陷入了一片混乱。为对付这次骚乱,联盟党政府于1969年5月宣布中止宪法,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同时,5月骚乱也暴露出各种族之间的相互不信任情绪是如此强烈,而种族之间的裂痕是如此之深,以致可以随时演化为暴力冲突。
于是,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进入其第二个阶段,即进行权威主义统治的尝试。带有军事独裁色彩的权威政府一直统治到1971年2月19日才宣布结束紧急状态,恢复国会。马华印联盟领导人的借口是为了控制局势,平息动乱,但客观上为某些政治领导人提供了巩固其权力的机会。在骚乱之后,拉扎克(Tun Razak)政府动用了紧急法,将很多劳动组织的领导人抓了起来,同时还将很多反对党的主要人物也抓了起来。[3]这场变动的最终结果是政府的权力逐步转移到拉扎克手中。1971年,拉扎克正式当选为巫统主席和联盟党主席。因此,1969年是马来西亚政治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它标志着马来西亚由一个温和的民主政治转向了“一种权威主义的形式,在这种政治形式中,一个精英集团采取了任何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其继续控制政府”。[4]
就这次骚乱的本质而言,是马来人并不满意他们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地位,即他们的主要作用是在政治领域而不能获得相应的经济和社会利益。而非马来人也对现代化进程中马来人特权感到不满,他们并不认为少数民族在这个国家中只应该把自己的事务局限于经济和商业领域,而认为自己应该获得应有的与马来族平等的政治权力。[5]而巫统高级领导的替换,则是另一个重大的转折。随着拉赫曼的退位,拉扎克从1971年便开始尝试建立一个扩大的联盟,这个联盟将会有10个左右的政党,甚至还包括泛伊斯兰教党,以便共同参加按规定应于1974年举行的大选。这个决定与政府的一系列政策相配合,显示出巫统已经有非常强大的力量去按自己的意志推进自己的政治目标。1974年,在拉扎克巧妙的政治手腕的操纵下,新的联盟正式成立,它一共吸收了14个政党,更名为国民阵线(National Front),各党依然相对独立,但在大选时采取共同的竞选纲领和统一的标志。新成立的国民阵线在1974年的大选中经受了自己诞生后的首次重大考验。国民阵线在这次大选中获得了出乎意料的胜利。在总共124个议席中,它获得了104个议席,而巫统单独获得的议席就有62个。[6]
但1975-1977年间,巫统内部却再次发生了危机,此次危机起源于巫统内部的分歧。原来拉赫曼的支持者逐渐与拉扎克的力量疏远,因为他们已经被排除在主流的集团之外;另一股挑战的力量则来自拉扎克集团内部,拉扎克的挑战者在他的支持者中开始出现,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健康状态日益恶化从而使接班人的问题变得十分敏感。两种反拉扎克的势力都宣称,拉扎克及其同伙在联盟中分享了不适当的权力和特权。而更深的原因在于从60年代起,拉扎克的一帮最核心的顾问和其他追随者,就坚定地认为在70年代应该采取更为激进更有活力的政策以便提高马来人社会团体的地位,他们赞同政府应该更多地干预经济。而拉扎克在1976年1月14日的去世,使巫统内部的权力之争发生了新的变化。在反复的较量后,马哈蒂尔最终获胜。1981年7月,巫统一致推选马哈蒂尔当选为党的新领导人和新总理。
以马哈蒂尔上台为标志,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进入了第三个阶段,其最大的特点却是巫统的分裂。80年代以后,巫统的分裂给马来西亚的政治增加了若干变数。在选举中,对立派别公开地争取民众的支持以击败对手,并尽可能利用对手的敌人来成为自己的盟友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政治斗争策略。而这种政治斗争的局面给了以前那些被忽视的非马来人以及其他社会精英一种政治机遇,使他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并参与到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过程中去,而正是这种新的局面导致了巫统的分裂。
马来西亚政府的权威主义倾向从70年代开始越来越强烈,其基础是巫统在政府中具有的绝对优势地位。但进入80年代中期以来,作为国民阵线主席的马哈蒂尔的权威地位开始遭到党内其他高级领导人的挑战。1987年,巫统内部纷争的结果是最终在1988年导致了党的分裂——具有几十年历史的巫统分裂成为了两个政党。[7]这种分裂虽然有一些政策上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因素却是对权力的争夺——那就是谁来接马哈蒂尔的班。由于拉扎利-穆萨联盟的挑战,巫统内部已经分裂成为所谓的A集团和B集团。这两个集团相互争吵,相互攻击,直至1988年吉隆坡法庭宣布了一个谁也没有料想到的决定,即从技术角度看,巫统已经是一个非法的团体。对法庭的决定,马哈蒂尔用手腕阻止了他的对手注册新党的企图,并将他自己的新党注册为新巫统(New UMNO)。由于未能使自己的党注册,不同政见者们只好继续呆在党内,但最终还是独立出去成立了一个新党,并在1989年正式注册为四六精神党(Semangat 46)。[8]
马来西亚的国民教育计划产生出来的商业机遇不可避免地在巫统内增加了权力争夺的斗争。在地方选举中的胜利就意味着具有了成为州议员或国会议员的机会,也就意味着随之而来相应的商业机遇。因此,为了获得更大的长远利益,人们不惜花费巨资进行竞选,马哈蒂尔本人也注意到这个问题的严重,因为他也提到,在一次地方领导职务的竞选中,一位成员居然花费了60000美元。[9]而商人们也必须与巫统建立某种联系,以便获取各种信贷和商业利益。这一倾向又反过来加剧了巫统内部争夺领导权的斗争。
在这种复杂的背景下,原巫统中的反对派,即四六精神党,就开始尽力建立一个反对派的联合阵线,其中当然应该包括民主行动党与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党。到1989年,四六精神党终于与一些穆斯林政党建立起了一个新的联合阵线,─个名为穆斯林联合运动(APU___Musilm Unity Movement)的组织。同时,它也进一步与民主行动党建立起某种联盟关系,作为交换,以四六精神党为首的新党领导同意支持民主行动党在一些州的竞争。尽管如此,联盟本身的分歧依然存在,因为民主行动党不同意伊斯兰教党的穆斯林原教旨主义的观点,即在马来西亚建立一个伊斯兰政权,而伊斯兰教党当然不会放弃其基本观点以便取得穆斯林群众的拥护。结果在选举中四六精神党实际上是分别建立了两个联盟,在以马来人为主的区域与伊斯兰教党建立联盟,在西海岸地区则与民主行动党建立联盟。这种明显的矛盾暴露出拉扎利组织的联盟并不适合执政,当然,作为一个反对党联盟,它在马来西亚的政坛上的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并迫使国民阵线不得不考虑反对派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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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6日星期六
歷史教科書誤導歷史(系列1)
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gread/GNS/2ujx0R9409699KnM04M54it42z247F0R
歷史教科書誤導歷史(系列1)
劉敬文,劉國偉
最近,國內有許多政黨人士或歷史專家都不約而同呼籲政府,必須針對缺乏完整性甚至有歪曲成分的中學歷史教科書,作出修正,以免我們下一代的歷史觀出現嚴重偏差。
由於長期受到政治因素和個別教育官員對歷史的詮譯之影響,國中歷史教科書沒有全面向學生表現出我國歷史的全貌,前任教長希山慕丁在3月巫統大會提出,須要檢討歷史是如何在學校裡教導的;4月11日官方色彩的《新海峽時報》封面報導「課堂歷史是誰家故事」;上週末馬華總會長翁詩傑說,華人先賢的貢獻和犧牲不應在歷史留白,應在教科書、國家檔案和博物院充分表現出來,馬華已著手還原華裔在本國的歷史,包括要求更多地納入教科書。
馬來亞大學歷史系榮譽教授丹斯裡邱家金再三強調,要用全局的眼光來分析歷史。「歷史學家要中立、理性和不情緒化。歷史也不能非黑即白,任何論述都必須建立在事實的掌握上。」
他接受本報專訪時,認為教科書中與史實有所偏差的內容,是一些教育官員自己對歷史的選擇性詮釋。
而參與撰寫國內歷史教科書的蘭拉阿丹教授,早前接受《新海峽時報》訪問時就說:「史實是一回事,但對於史實的詮釋卻是另一回事。政治人物選擇後者。」
但她不禁問道:「我們可以刪除部分歷史,當它完全沒有發生過嗎?或者選擇我們要的歷史,將其餘的置之不理?」
政治人物對於歷史事蹟可能有他們自己的詮釋,但它們經常都是根據本身的利益。因此,蘭拉阿丹呼籲將學生歷史課的教學工作交回給專家和教育家。
二戰前,史學家認為在敘述歷史時,形式和內容可以區分。歷史在變動時有一定的真理,所以歷史的敘述可以趨近真實。因此,當時的史學強調歷史解釋、因果關係和通則。
但1970年代以來,受後現代主義的影響,史學豕認為歷史的敘述也有歷史性,即歷史的敘述無法脫離當時的客觀環境。邱家金就強調:「要瞭解大馬建國前的歷史,就必須對當時的法律有所瞭解。」
敘述觀點將歷史場景重現,嘗試呈現它本來的面目,但敘述角度和題材的選擇決定了歷史的書寫、對材料的認識和體驗。因此,如果執著於立場來選擇與解釋史料,往往就缺乏真實和自主。我國的歷史教科書,不幸正掉入這個陷阱。
真相逐漸模糊
許多歷史已沉澱,許多環環相扣的真相逐漸模糊。撰寫歷史教科書如果懷有強烈明確的動機(包括政治動機),有了特定立場,對學生的影響不問可知。
蘇丹依德理斯師範大學講師許德發則表示:「後現代的歷史觀認為歷史是建構的,有各家說法的,和當下的利害有相互的關係。」然而,這種建構「我方歷史」的動機對不對,卻是可質疑的。
許德發說:「馬來人認為主權在他們,這裡有馬來文、君主、回教的一套邏輯。但我們也應正視歷史。歷史不應該造成歧視。沒有華人和印度人的共同爭取,英國人不會這麼快允許我國獨立,國父東姑也曾這麼說。」
邱家金也舉例:「歷史書常說早在英國人殖民馬來亞時,就採取分而治之的政策,這是無中生有的說法。事實上,英國人沒有刻意分化各族以方便治理,而是各族因為各自的生活習慣和文化的不同,而自願群居。」
歷史教科書誤導歷史(系列1)
劉敬文,劉國偉
最近,國內有許多政黨人士或歷史專家都不約而同呼籲政府,必須針對缺乏完整性甚至有歪曲成分的中學歷史教科書,作出修正,以免我們下一代的歷史觀出現嚴重偏差。
由於長期受到政治因素和個別教育官員對歷史的詮譯之影響,國中歷史教科書沒有全面向學生表現出我國歷史的全貌,前任教長希山慕丁在3月巫統大會提出,須要檢討歷史是如何在學校裡教導的;4月11日官方色彩的《新海峽時報》封面報導「課堂歷史是誰家故事」;上週末馬華總會長翁詩傑說,華人先賢的貢獻和犧牲不應在歷史留白,應在教科書、國家檔案和博物院充分表現出來,馬華已著手還原華裔在本國的歷史,包括要求更多地納入教科書。
馬來亞大學歷史系榮譽教授丹斯裡邱家金再三強調,要用全局的眼光來分析歷史。「歷史學家要中立、理性和不情緒化。歷史也不能非黑即白,任何論述都必須建立在事實的掌握上。」
他接受本報專訪時,認為教科書中與史實有所偏差的內容,是一些教育官員自己對歷史的選擇性詮釋。
而參與撰寫國內歷史教科書的蘭拉阿丹教授,早前接受《新海峽時報》訪問時就說:「史實是一回事,但對於史實的詮釋卻是另一回事。政治人物選擇後者。」
但她不禁問道:「我們可以刪除部分歷史,當它完全沒有發生過嗎?或者選擇我們要的歷史,將其餘的置之不理?」
政治人物對於歷史事蹟可能有他們自己的詮釋,但它們經常都是根據本身的利益。因此,蘭拉阿丹呼籲將學生歷史課的教學工作交回給專家和教育家。
二戰前,史學家認為在敘述歷史時,形式和內容可以區分。歷史在變動時有一定的真理,所以歷史的敘述可以趨近真實。因此,當時的史學強調歷史解釋、因果關係和通則。
但1970年代以來,受後現代主義的影響,史學豕認為歷史的敘述也有歷史性,即歷史的敘述無法脫離當時的客觀環境。邱家金就強調:「要瞭解大馬建國前的歷史,就必須對當時的法律有所瞭解。」
敘述觀點將歷史場景重現,嘗試呈現它本來的面目,但敘述角度和題材的選擇決定了歷史的書寫、對材料的認識和體驗。因此,如果執著於立場來選擇與解釋史料,往往就缺乏真實和自主。我國的歷史教科書,不幸正掉入這個陷阱。
真相逐漸模糊
許多歷史已沉澱,許多環環相扣的真相逐漸模糊。撰寫歷史教科書如果懷有強烈明確的動機(包括政治動機),有了特定立場,對學生的影響不問可知。
蘇丹依德理斯師範大學講師許德發則表示:「後現代的歷史觀認為歷史是建構的,有各家說法的,和當下的利害有相互的關係。」然而,這種建構「我方歷史」的動機對不對,卻是可質疑的。
許德發說:「馬來人認為主權在他們,這裡有馬來文、君主、回教的一套邏輯。但我們也應正視歷史。歷史不應該造成歧視。沒有華人和印度人的共同爭取,英國人不會這麼快允許我國獨立,國父東姑也曾這麼說。」
邱家金也舉例:「歷史書常說早在英國人殖民馬來亞時,就採取分而治之的政策,這是無中生有的說法。事實上,英國人沒有刻意分化各族以方便治理,而是各族因為各自的生活習慣和文化的不同,而自願群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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