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着明显的弱点,四六精神党的联合反对阵线还是对现有政权形成了巨大的威胁。80年代中期以后,马来西亚政坛上的各种政治力量第一次看到了在政治上替代巫统控制一切的可能性,也就是在马来西亚可以组织一个能够代表马来人与非马来人的广泛的反对党联合阵线。在1990年,以四六精神党为首的反对党终于建立了一个反对党的联盟——人民阵线。它包括四六精神党,民主行动党,马来西亚人民党,马来西亚穆斯林印度人国大党,印度人进步阵线,哈民党,马来西亚团结党等,并于1992年正式注册。[10]
虽然反对派取得了很大的胜利,但选举的结果还是执政党国民阵线获得了180席中的127席,继续保有三分之二的优势。不过,其总的得票率却下降为53.4%,议席也减少了21席。[11]但从总的形势看,反对派并未能够对新巫统构成严重的挑战,尤其是华人为主的政党并未能够获得广泛的支持。相反,新巫统再次证明了它的优势,在它参与竞选的85个马来半岛的议席中它一共获得了70席。而四六精神党本来预期在马来人聚居的地区能够获得广泛的支持,因为它一再强调马来族的特权,但结果仍然是令人失望的。因为尽管有部分选民改变了意向,但总数微不足道,它们在90年的大选中只获得了8个席位。
为什么四六精神党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功?部分原因在于巫统长期执政后在马来西亚形成的新庇护制度。在四六精神党没有与巫统分裂前,其所有成员都是巫统庇护网的受益者。而分裂本身,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对庇护网控制权的争夺。在1988-1989年间,由于庇护权的控制尚未明显地转到某一方,所以如果在那时举行大选,四六精神党很有可能获得成功。但到1989年底,新巫统已经明显地重新确立了对政府庇护权的控制,于是,原有的反对派也就纷纷转向了。所有的商人,大学教师,技术精英,以及在政府得到贷款的各行各业的人员,都开始逐渐地回到了新巫统一边。由于利益的因素,这些人几乎没有其他的选择,实际上,他们在开始支持四六精神党时,也是因为他们以为反对派能够控制庇护网,而现在四六精神党的前景似乎并不十分光明,所以,为保险起见,还是支持新巫统为好。
1990年的大选是马来西亚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又一个重要转折,它表明了马来西亚政治领域中反对派开始真正强大起来,并具有对执政党进行挑战的潜力,尽管他们目前尚无执政的可能,但一个强大反对派政党的出现,对于民主政治的含义是不言而喻的。
二,政治“游戏规则”及其基础
尽管反对党无法取代国民阵线,但它的斗争却表明,在这个国家中,民主与权威之间的合法较量依然是其政治发展最主要的特点,也就是说,以合法的形式来实现自己的意图是马来西亚政坛上最基本的游戏规则。
马哈蒂尔对反对党的行为表明,马来西亚的政治运作并不象宪法所规定的那样照章办事,而是基本上按照执政者的意志运行,因为对很多政治行为的解释权完全控制在执政者手中。但是,马来西亚毕竟还是有着自己的一些显著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反对派的合法存在。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这些政治上的反对派不是被镇压就是被取缔,很难具有真正的政治影响力;在马来西亚,反对派尽管还没有执政的可能,但却能够长期地合法存在并具有广泛的政治影响力,这应该是一种潜在民主的特征。
于是,研究马来亚的政治发展,探寻执政党政府与其反对党斗争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即其“游戏规则”就十分必要了,因为对马来西亚而言,其政治发展的重点不是其政治形式而是其实际的政治过程。马来西亚人普遍认为,大多数立法在实际政治决策过程中只起很少的作用。自从下院在1959年由选举产生后,所有的议案都是由总理或副总理提出的,政府从未被击败过。大约不到10个议案是由反对派议员提出的,结果是全部被否决。从1959年以来,政府始终占有三分之二的优势,这一事实对于理解其政治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没有三分之二的优势,就不能制定和通过任何宪法的修正案。
使反对党的人士一直感到不安是国民阵线政府在权力分配中占据的优势,这也成为马来西亚宪法中一个始终争论不休的问题。马来西亚政府从它成立之日起,就不断地说它对于反对党是公平的,而反对党却认为事实并非如此。自1959年12月14日议会第一次正式辩论这个问题开始,马来西亚的国会就未中断过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当时,一共有9个反对派的提案,而这些提案都必须在5小时之内辩论完毕,一些议员认为如果这些议案不能在当时得到辩论,那么应该留待下一次再辩论,因为应该尊重在这里出席会议的议员的声音,并认为缩短辩论时间对于反对派是不公平的。[12]而在实际的操作中,政府总是先将自己的提案加以表决,然后才来处理反对派的议案,总的来讲,是反对党更乐意使用国会来反映他们的意见,而不是政府。
这种比较独特的政治局面与双方的政治态度有关:在反对党一方,他们当然将国会看作是一个全民利益的工具,在那里可以讨论公众的各种事务并使这种讨论能够对整个民族产生影响,同时这里也是一个政府不得不对它负责并对它的作用加以考虑的机构。而在另一方面,政府则尽其所能在国会内外消减它的政治影响,由于政府控制了政治权力,使它有能力维持着国会的形式,但却加强其权威性使其有利于自身的利益。尽管如此,双方都没有抛弃议会民主的形式,没有抛弃以合法的形式来实现自己意图的游戏规则,无论反对党还是政府,都没有试图根本推翻议会民主,只是尽量想使其运作有利于自己而已。也正是由于议会民主的形式依然存在,也就使无论哪一方,都不可能完全无视民主政治的一些基本的游戏规则,从而使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过程中的民主与威权奇特地结合在了一起。
但是,就其社会根源而言,马来西亚的反对派能够长期合法存在,政治游戏规则能够保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马来西亚政坛上始终聚集着一批受过英式教育的社会精英。这批社会精英通过各种渠道聚集在殖民地的文官系统内,逐步地参与了马来亚的政治生活。
由于这种殖民地文官系统的存在,使马来西亚的以后的政治发展具有了一种半民主化的特点。自从1955年的首次大选后,英国的殖民制度开始具有了一些民主的形式,这主要是一些马来西亚的政治活动家开始展露头角,并逐步地成为了一支新的政治力量;但英国殖民当局依然对这些精英的政治参与有着种种限制,这又使得原有文官能有更大的权力。
这种政策执行的结果,是使英国式的精英主义成为马来亚最重要的殖民遗产,而且这种观念上的遗产比其他任何一种英国式的遗产都更为强烈和持久。这种精英主义的主要内容是英国人强调马来亚精英的身份并保留他们在这个社会的地位和特权,而英国人通过与这批精英的联合而换取他们的协助和忠诚以便最终维护英国人在马来亚的利益。由于这批精英有群众基础并有众多的追随者,所以他们对稳定马来亚的局势发挥了很大作用。这种精英主义在马来亚的大学里也成为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贵族的子女能够享有特殊的房子、食品以及更高的助学金。其结果是,英国人在马来亚大学里灌输的不是自由、民主与平等,而是英国贵族的等级价值观念。
同时,由于马来亚的行政人员大部分是从马来亚贵族中选拔的,所以他们很自然地与原有的统治精英有着不同寻常的密切联系。实际上,马来亚的本地行政官员成了苏丹的代言人,他们所受到的教育和获得的知识使他们成为传统马来亚贵族与英国殖民者之间沟通的桥梁。由于这种特点,使马来亚的行政官员成为当地贵族的代言人和社会的代言人,从而实际上卷入了政治的决策,这与英国本土奉行的文官中立原则是相悖的。他们是马来亚非官方舆论的官方代言人。[13]也正因如此,马来亚的本地官员十分强烈地要求参与马来亚的政治事务,尤其是当他们认为英国人的政策损害了马来亚社会利益时更是如此。
毫无疑问,马来西亚文官,也就是行政精英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影响着政府的决策,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着马来西亚的政治结构。正如泰曼所说的:“马来西亚文官系统的官员是马来西亚政治精英的一部分,因为他们的观点和愿望通常极大地影响着政府的决策。政府中永久性的秘书和各部部长的秘书熟知政府整个的结构和工作的相关知识,而主要的助理秘书或类似的人员由于具有提供决策的必要技术和行政经验,因而他们的政策建议最终会成为实际的政策。”[14]
现在,马来西亚的政治领导人已经开始试图改变这种高度官僚化的政治结构,而这种结构一旦改变,则马来亚行政精英的影响力将会进一步下降,一个更负责的政府则可能由此产生。但在这种变化还未能成为马来西亚政坛上的主流之前,马来西亚行政精英传统的历史背景和某种共识对于马来西亚始终保持着民主政治的形式显然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这样认为,在马来西亚的执政党与反对党之间,马来西亚的行政精英事实上构成了马来西亚政坛上的第三种势力,而其巨大的影响力则在无形中平衡着马来西亚执政党与反对党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使得各种政治力量的斗争不至于由于一方的过于强大而破坏“政治游戏”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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