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0日星期六

天主教

  基督教三大派别之一。音译加力特教,意译公教。因其中心在罗马,又称罗马公教。中国人根据明末耶稣会传教士的翻译,称之为天主教、罗马天主教,是取自中国一句古话”至高莫若天,至尊莫若主。根据1990年统计,全世界共有信徒近10亿。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东西帝国在政治、社会、语言、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影响了基督教,在其形成初期,就逐渐分成以罗马为中心的拉丁语派和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的希腊语派,东西两派为教会最高权力和教义等问题长期争论,终至1054年正式分裂。东派强调自己的正统性,称为正教,西派强调自己的普世性,称为公教。公教即天主教在中世纪曾深入西欧社会的政治、经济、伦理、法律、学术、文化、教育和艺术等各个领域,成为无所不在的精神力量。直到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兴起,从中又分裂出与罗马教廷脱离关系的新教(抗罗宗)各派。天主教一方面发动了与之对立的反宗教改革,加强教廷权力,整肃教会纪律,同时成立耶稣会等组织,深入社会各阶层进行加强天主教的活动。随着欧洲列强相继向海外扩张,天主教向非洲、中南美洲、北美洲和亚洲开展传教,扩大了影响。在本世纪,面对世界发生的重大变化,天主教一方面在其内部反对现代主义神学,反对共产主义等“错误学说”,另一方面也逐步改变僵硬立场,提出了革新和对话的方针,谋求与基督教各派及社会各方面进行合作。
  天主教会的组织形式严格集中。它重视教阶制,教阶制分为神职教阶和治权教阶。神职教阶有:教宗、主教、神父和执事。治权教阶有教宗、主教、省区大主教、都主教、教区主教等,教宗具有最高权威,神圣不可侵犯,由枢机主教构成的枢机团选举产生,枢机团也是教宗的主要咨询机构。天主教严格规定神职人员不得结婚,与俗人有明显界限。修会由信徒组成,修士须发安贫、守贞、服从三愿,并过集体生活。除教皇之外,公会议也具有至高权威。公会议由教皇主持召开,代表为世界各地区的主教。重要修会、修院领导人及著名神学家、教会法专家也常应邀参加。12世纪至今,天主教已召开过13次公会议。天主教第一部完整的教会法令是12世纪中叶的《格拉蒂安教令集》。16世纪时,《教会法大全》问世,20世纪初又修改简编为《天主教会法典》,1983年,又颁布了更为简明的新《天主教会法典》。
  天主教信奉天主,并尊玛丽亚为圣母、九品天神之上、世人的母皇、人类的主保,还尊敬圣人圣女。教义统一,基本教义信条有天主存在;天主永恒、无限、全知、全能、全善,他创造世界和人类,并赏善罚恶;圣父、圣子、圣神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圣子受难,复活升天,末日审判等。天主教认为教会为基督所创,乃基督之身,人只有通过教会才能获得拯救。早期天主教主要根据亚历山大派神学及奥古斯丁神学解释教义,13世纪后,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体系逐步成为官方神学。20世纪后,新托马斯主义、超性托马斯主义也被用来论证天主教的信仰和教义。天主教把耶稣的诞生、复活、圣神降临、圣母升天定为四大瞻礼,记于专门的教历之上,每逢这些节日要举行的大型弥撒为主的仪式。又设有圣洗、坚振、圣体、终傅、告解、神品、婚配七件圣事。圣洗、坚振、圣体是入门圣事。


名称和中文翻译


  “天主教”一词来源于希腊文的"καθολικός",意思为“普遍的、通用的”,因此也被翻译为“公教”。
  在中国,基督宗教的一些中文翻译名称造成了对天主教和新教的误解,“基督教”翻译自英文的“Christianity”,指一切相信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包括天主教、正教和新教等;而在中国,“基督教”则一般是指英文的“Protestantism”,更确切的翻译是“新教”,是1517年由马丁·路德宗教改革后形成的基督宗教教派。为了避免误解和混淆,本词条避免使用“基督教”一词,而使用“基督宗教”表示英文中的“Christianity”,“新教”或者“基督新教”表示英文中的“Protestantism”。
  公元1517年,天主教奥斯定会的马丁·路德神父“另立门户”,由罗马天主教分离出去。天主教会一度称之为“抗议宗”、“抗罗宗”、“誓反教”等,直到1962年-1965年梵蒂冈第二次会议(简称“梵二”)后才慢慢改变这些称呼,乃称之为会离的兄弟教会,即是基督新教或新教,也就是在中文中所称的“基督教”。
  国际上称天主教为“基督教”,称新兴的教会为“基督新教、新教”,中国却称新兴的教会为“基督教”,以致为数不少不明历史的中国的基督新教徒与中国的教外人士都误认为,天主教是从基督教分裂出去:先有基督新教(中国称的基督教),后才有天主教。殊不知,天主教是罗马天主教,由耶稣基督亲自创立的,乃建基于对耶稣基督的信仰上,它的前身是犹太教,因此,继承犹太教的一神观念和旧约圣经。而中国所称的基督教即是国际上所称的基督新教,是在耶稣诞生后第1517年才由国际上所称之为基督教的罗马天主教分裂出去的教会。
  公元1517年前所称的基督教,并不是基督新教,而是罗马天主教。因为马丁路德神父所创办的基督新教(中国所称的基督教)还没有诞生。公元1517年后所称的基督教,并不是天主教,而是基督新教(中国所称的基督教)。因为马丁路德神父所创办的基督新教已诞生了。 梵蒂冈第二次会议所称的基督宗教,并不是专指基督新教,而是指所有信仰耶稣基督的教会。
  我们应注意,当阅览非教会人士著的、非教会出版的书籍,或是译自国外教会书籍的时候,一定要分清年代,不要把基督新教(中国称之为基督教)与天主教混为一谈了。



基本信仰


  天主教信仰的对象是以色列所期待的默西亚,他的名字叫耶稣。我们以朝拜耶稣是主基督为信仰核心。在今日的教会里,仍有为数不少的基督徒,仍我行我数,忽视梵二的训导,往往把信仰的核心转移了,或者或多或少让社会人或教会人感觉到信仰已不是信仰了,而是拜圣母玛利亚、拜自己。这是教会的一个严重现象,是对福传的沉重打击、对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主的极大羞辱。这种让人感觉“信仰出错”的缘故不外有五:第一、以前传教士的引导失误;第二、今日传教士没有纠正“信仰出错”之风;第三、把传教士的声音视为耳边风;第四、没有真正认识信仰到底是什么? 第五、从天主教分离出去的某些个别教会的误导。
  信仰,首先不是对某些特定教义的认识,而是天主圣父的自我展示、个人与天主的相遇和对他的皈依。信仰不是知识的雏形的、部分式的、或者模糊的形态,而是纯正的知识。信仰不是接受一套关于天主的理念或教义,而是一种道德反应,绝对信靠他的诺言、坚守他的言语、期望他的帮助、相信降生成人的真命天子——耶稣基督身上的天主大能。信仰是对天主皈依的呼召,而最彻底的皈依就是完全地转向上主和他的国。此信仰就是接受天国降临的福音,由耶稣本人宣认的。它仍然不是要对某些教义认同的教条式信仰,而是对天主圣言——耶稣的完全信靠,接受他的召唤,作一个终生不悔的追随他的抉择,接受洗礼,进入生命的门,和基督同死、同生,获享他救恩的许诺,并在人间践行天国,把基督的爱活出来。
  通过对信仰的认识,跟随主耶稣基督的我们,能醒悟“到底是为看什么”吗?在教会的训导下,接受圣神的洗礼,成为天主的子女,其目标是在主基督内,追求永恒的生命。然而,梵二的今日教会应不应该反省反省,在自己的怀抱里的基督徒究竟来看什么?!是看主耶稣、看永生?还是看今世会朽坏的生活、看自己?是的,基督徒是来看主耶稣的,而为那些利用主基督“混进来”的基督徒却是拜自己。
  天主颁布十诫(出二十4-5)时,叫人不要拜偶像,也不要造像,但天主在出二十五10-22却叫梅瑟在约柜上造两个革鲁宾天使的像,户二十一8-9又命梅瑟造一铜蛇像,悬在木竿上供人瞻仰。可见,天主根本不是禁止人造像,而是禁止人把那像当成朝拜的对象:天主。
  在以前的旧有观念里,人们以为给某个神造了像之后,那个神明就只会在这个像里面。于是,他们认为只要朝拜这个像,便可以左右这个神明,就好像阿拉丁神灯那样的神明会听人指挥,任人摆布。天主叫人不要给他造像,就是要告诉人“他不象阿拉丁神灯那样的神明”受人控制,供人差遣的神明。相反,他是至高无上的、自由的、不受控制的、爱人的天地主宰;另外,天主也在告诉人“自己也不是一个自然的神:雷神、雨神、风神、电神、山神,或其他的神明那样”,而是超越自然的,自己所创造的世界没有一样东西能完全代表他。
  天主教对圣母、圣人的敬礼,远不及对天主的崇敬。天主教敬礼圣母,但从来没有将圣母当作天主那样敬拜,也很清楚只有三位一体的天主才是神,圣母只是人而已!天主教每天所举行的弥撒,是向天主表示钦崇和敬拜的大礼。天主教徒若果没正当缘故而故意不参与主日弥撒,与天主十诫的训示相违背。对圣母的敬礼只属“热心神工”,即使没正当理由而不参与,也不是罪。
  梵二的《教会宪章》第66条宣称“玛利亚,因为是天主的母亲,参与了基督的奥迹,由于天主圣宠的举拔,她只在圣子以下,高出一切天神世人以上,所以理当受到教会特别的崇敬;天主子民对玛利亚的敬礼,在敬爱、呼求、效法方面,有了惊人的发展,恰如她所言:从今以后万世万代的人都要称我有福(路一48)。这项在教会内经常存在的敬礼,虽具有绝无仅有的特征,但对降生的圣言、圣父及圣神的钦崇礼,仍然有本质上的区别。”
  《教会宪章》第53条表示有软弱的玛利亚是亚当的后裔,且需被基督救赎:因靠着天主的救恩和助佑,竟可达致圣人的地步,天主的大能、光荣、宏恩、圣道就更愈发彰显出来,所以,教会批准对圣母的敬礼。
  《教会宪章》第66条宣称“其目的是要教人在敬礼圣母之际,也认识、爱慕、光荣基督,并遵行其诫命,因为一切都是为他而存在(哥一15-16)”。
  《教会宪章》第67条宣称“宣讲和敬礼圣母的意义”:除使人“体认天主之母的卓越尊位”外,并激励人“以孝心敬爱我们的母亲,效法她的德表。”天主教在圣母像前致敬不是拜偶像的行为,圣母不是偶像。天主教从来,以后也不会将圣母取代天主。
  当人透过任何一个可见的形象(圣人、天使、圣母)以“尊重的敬意”进行敬礼时,旨在敬礼形象所描绘的人物,并不是一种崇拜(《天主教教理》第2131-2132#)。当我们朝拜(天主)耶稣像时,不是崇拜那个制品,而是向这个像所代表的本质:天主致以无限崇拜。教会对圣母不是(朝)崇拜,而是以子女的心情敬爱她。教会从来不拜圣母,没有把圣母当成救恩的本身。她只堪接受最崇高的敬礼,只有天主才配得崇拜。所以,教会不是拜圣母的教会。相反,这种敬礼行为可激活旅途中天主子民的信德,感谢主的救赎恩典,并充满得救的希望:如此卑微的人若果不是主耶稣十字架的救赎功劳,又怎可以获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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