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4日星期二

獨大的來龍去脈

編者按:本文在一九八二年七月十日至十七日刊於《新生活報》,作者是全盛。它評述了從獨大的倡議到大馬聯邦法院在一九八二年七月六日駁回獨大有限公司對要求創辦獨大被拒的上訴。這期間環繞著獨大所發生的許多重大事件,包括創辦獨大的導火線、華社的風湧支持、當局的百般阻撓及被迫讓獨大注冊、五一三事件對獨大的影響、馬華的對抗與破壞、及法院訴訟等。本文對獨大的來龍去脈有完整的敘述,其中許多資料頗有參考的價值,但其評論並不代表獨大理事會的立場。

(一)獨大概念的由來

倡議開辦一所像獨立大學那樣性質的高等學府,雖然是直接由十四年前的各種主觀和客觀因素所造成,不過,它卻不是歷來站穩維護華文教育崗位的董總和教總立意構想出來的大計劃。

說來令人蕪爾,倡議創辦獨大的靈感泉源,竟來自一位報社編輯的一句開玩笑的狂言:“為什麼談個不完,為何不自己開辦一所大學!”

這是全國教總副主席陸庭諭告訴我的,他日前談到這段典故時,既開懷,又慨嘆。

其實,陸先生說,雖然他是公開號召創辦一所民間大學的第一個人,靈感卻源自一位已故的報社編輯----黃堯源先生。

那是在一九六七年,黃堯源在社址仍設於半山芭佑路的《馬來亞通報》任編輯,當年十一月的某一天,陸庭諭派送文告到《通報》去,由黃堯源接收,這份文告內容批評政府限制學生出國深造的措施。

黃堯源當時就以開玩笑的口氣說:“何苦議論紛紛,為什麼不自己創辦一所大學?”黃君其實在口出狂言,民間辦大學豈是易事。不過,這句話卻一言驚醒夢中人;陸庭諭同年十二月七日在馬六甲華文高師畢業職總中央執委會議上致詞時,公開提出了創辦一所華文大學的建議。

他說:“有道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天助自助,唯有自力更生,存在才是力量,因此,我們必須創辦一間華文大學。”

“為了華文中學生的升學問題,必須創辦華文大學;為了華文教育的體系,必須創辦華文大學。”

這個號召,激起了往後十四年本邦華人民間風起雲湧的創辦獨立大學的熱潮,相信這是給予陸庭諭靈感的黃堯源當時始料未及的吧? (注:黃堯源經於一九七六年在《中國報》任編輯時病逝。)

陸庭諭號召創辦華文大學,正值政府與華教界人士之間的關係最惡劣的時期。一九六0年的達立報告書、一九六一年的教育法令和一九六七年的國語法令,曾使董教總與政府處於幾乎可謂對立的境地。

創辦大學的導火線

不過,一九六七年九月廿一日,當時的教育部長佐哈勵宣布的一項新措施,才真正是華校董教總認真考慮創辦一所華文大學的導火線。這項新措施是:從一九六八年起,唯擁有劍橋文憑和馬來西亞教育文憑的學生,才能出國留學。

這項宣布曾引起了華人社會的激烈反應。在董教總的帶頭下,各社團組織群起批評,促請政府收回成命。

在董總和教總看來,這項措施的目的在於限制華校學生出國深造的機會,因為當時未改制華文中學的學生沒有參加官方的劍橋和大馬教育文憑考試,只考華校高中文憑,政府規定要持有劍橋或大馬教育文憑才能出國留學,意味著這些華校畢業的學生將完全沒有機會出國深造。董教總因此尋求應付辦法。

陸庭諭在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七日對創辦一所華文大學以及登高一呼後的兩天,教總第十七屆全國代表大會給予響應,議決要求董教總負責推動。董教總的華教工作委員會於十二月廿三日開會,通過全力支持創辦華文大學的倡議,並建議以董教總的名義通函全國華人社團,號召熱烈響應這個辦學計劃。

一九六八年正月五日,董教總工委會在主席葉鴻恩、副主席沈慕羽和秘書黃偉強的代表下,函告全國各華人注冊社團,促它們熱烈響應創辦華文大學之義舉,創辦華文大學的運動,步伐也從此漸趨緊湊,浪潮開始洶湧,建議中的大學尚未命名,社團的認捐基金已達二萬零五百元,個人認捐數額達十四萬三千五百多元,總額達十六萬三千五百多元,給這個運動帶來巨大的激勵作用。

華人民間對創辦一所大學作出的熱烈反應,引起了政府的巨大關注。在這所大學倡議之初,政府曾低估了它的吸引力,認為民間創辦大學不易,現實的人民不大可能會給予實質的支持。然而,華人社團的初步反應卻形成了一股無形的壓力,直撲政府而來,使政府開始對創辦華文大學的倡議認真起來,當時的首相東姑阿都拉曼在一九六八年的農歷新年獻詞也批評華團倡辦大學,念頭不好,“因為這樣的一所大學使人不斷想到他們還是華人,全然不是馬來西亞人”。他還建議把馬來亞大學的華文系擴大,以迎合華校生的要求,並呼籲把捐給華文大學的錢轉捐給馬大,以充作華文研究院之需。不過,這項建議沒有獲得董教總的反應。

獨立大學的名稱

同年二月十四日,華教工委會在一項會議上通過把這所建議中的大學定名為“獨立大學”,這是經過會議討論後採納的名稱。在會上,出席者對名稱還有其他建議,如“協和大學”、“鄭和大學”、“吉隆坡大學”、"陳禎祿大學”、“東姑阿都拉曼大學”、“馬來西亞獨立大學”等,結果會議以“避免馬來兄弟誤會和政府曲解”為理由而都給舍棄了。

“獨立大學”定名後,捐款開始源源而來,獻捐者多屬社團組織和個人,每宗捐款的數額幾乎都以千元計,他們的目的在於拋磚引玉,希望將來獨大計劃擬定後,捐款會來自普通民眾。因為創辦一間大學需要巨額的基金,在缺乏政府的資助下,這筆基金只好依賴群眾的捐輸,就像南洋大學的創辦情形一樣。

一九六七年是馬來西亞獨立第十年,大學仍然只有一間,即創立於一九六二年的馬大,當時有學生三千人。創立於一九六五年的瑪拉工藝學院,雖然科系有大學的形式,不過當時沒有大學的地位,而且這間學院只收土著學生,作為培養土著專才的高等學府。因此,非土著學生要深造除了出國之外,就只有進入馬大,可是,一間大學的學額僧多粥少,每兩千多人口中,只有一名大學生,比率太低,獨大的發起人以這一點,作為創辦獨大的主要理由。

一九六八年四月十日,董教總工作委員會擬定了獨立大學計劃的大綱草案。根據這項大綱,這所大學準備開設最少三個學院,每院有三個學系。三個學院為文學院、理學院和商學院。

這所大學創辦大綱的特點,是以“國語”、“華文”和“英文”並重,不分軒輊,跟當時只著重英文教學的馬大迥然不同。雖然它聲明這所大學的校門大開,沒有種族偏見,不過,由於創辦獨大的緣由是華校畢業生的出路問題,因此,它創辦的宗旨主要在迎合華校生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详文见:

http://mumacheng.com/book/book05/book51/book51_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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